●文 张梦阳
李建军先生:
我有一首打油诗自喻:陋室粗衣甘自苦,每读妙文必起舞。平生惟喜文章事,梦中犹叹文不古。
今晨五点即醒,已无睡意,索性起来。昨晚拟出了文学版长篇小说体鲁迅传《苦魂》三部曲之一《会稽耻》最后三章和尾声的纲要,须在胸中“停蓄”、“闷焐”一番,才能正式动笔,于是散淡地乱读书,瞎思考,重新浏览张爱玲、萧红的文字,又回味川端康成的《雪国》、谷崎润一郎的《细雪》、林海音的《城南旧事》等等,琢磨《红楼梦》和《海上花列传》中的白描。然后想起你在今年第四期《文学评论》上发表的《再论<百合花>——关于<红楼梦>对茹志鹃写作的影响》一文,只是浏览过,还未及细读。连忙找出细品,这一细品,非同小可,竟使我霍然“起舞”!艺术分析探幽烛微,极有见地,与我的文学观念正相合,故情不自禁给你写信。本来是一个所的,可以周二去所拜访,但我已退休,蜗居西山,很少去所。过去读过你不少文章,甚为钦佩,后来得知你已调入文学研究所,更是称好,但总未能相识。贸然去信,不免唐突。然而为大文所感,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上次读《文学报》上曾凡先生给李佩甫的信,写了《难得“诤言”》,认为成功的作家应该为自己、为那个大的历史时空、为自己心中的精神信仰写作,保持“野渡无人舟自横”那种从容、散淡的心态,沉潜于真正伟大的作品,不必面对市场、时尚和大众。这次读先生的论文,会有什么感想呢?
我联想起最近写出《推拿》的毕飞宇,在2008年12月31日《中华读书报》上发表的《2008,读<德伯家的苔丝>》一文。他在文中这样说道:“《德伯家的苔丝》写了三件事,忠诚、罪恶与宽恕。”“一个普通的传教士或大学教授可以把这几个问题谈得比哈代还要好。但是,小说家终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的困难在于,小说家必须把传教士的每一句话还原成‘一个又一个的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这才是艺术的分内事,或者说,义务,或者干脆就是责任。”由此,我读了你的《再论<百合花>》后的感想,可以归纳为:有出息的作家,应该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地探究文学的“分内事”,不要做“讲道理”者。多好多美的大道理,都由传教士或大学教授去讲吧,作家应该做的是他的“艺术的分内事”——描写“生活质地”。文学研究家们则是研究作家做这种“分内事”的艺术,探讨其中的文化渊源以及艺术规律,不可去做他人或某种利益的捧场者和诠释人。要“讲道理”,也是讲“分内事”中的道理,绝不是脱离“分内事”的空谈。而你的这篇论文正是探究文学“分内事”之作,追溯了《红楼梦》与茹志鹃创作的渊源关系,特别讲了文学白描对当代成功作家的作用。尤其是精到地分析了《红楼梦》第五十二回晴雯夤夜抱病给宝玉补“雀金裘”,与《百合花》里新媳妇给已经牺牲的小通讯员缝补肩头破洞的细节描写的相通之处,更使我击掌叹服。这都体现出一位文学研究家的功力,所以使我禁不住“起舞”。
我经常考虑这个问题:很多人写了很多很大的所谓“著作”,但如浮云,一纵即逝,过后没有人记得起来。有的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几至写出之日,就是消亡之时,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看。然而有的作家写得不多,像王之涣的“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只有二十字,鲁迅的《孔乙己》只有三千字,茹志鹃的《百合花》只有六千余字,却使人经久不忘。这究竟是什么缘故?个中道理颇值玩味。一个真正的作家不在于写得多长多大,而在于是否进入了文学的“真境”,明白了其中的真谛,明白自己应该做怎样的“分内事”,并怎样做得好些。当然,倘若真正进入了“真境”,如曹雪芹,写得越长越大越好!至今我们仍然遗憾他仅存《红楼梦》八十回,而没有见到后面的章节,真希望他能写得更长更多。然而,如果压根没有入境,总是在做作家的“分外事”,就不如停笔不写,先探索一下文学的真谛,取得进入文学“真境”的“入境证”,再谈其他。千方百计地去探求文学的“分内事”,并做得有水平,让人愿意看,当是作家应该一心一意地终生致力的。其他皆无意义,什么一时的吹捧,表面的桂冠,这种那种的奖项,以至于什么诺贝尔文学奖,都是过眼烟云,没有实质的意义,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只是文学“分内”的思想与艺术。
文学的“分内事”中最当紧是的什么?我想,就是你文中所说的《红楼梦》所传给后世的在“日常事象”中“体情状物”的“摆事实”的白描艺术。如毕飞宇所说:这才是“货真价实”的。也如你引用茹志鹃的话所强调的:“让读者从你摆出的事实中去领悟出你所想告诉读者的那个道理,让读者自己去领会,你千万不能告诉读者。这一点,这一要求是检验我们这篇小说的形象、人物、细节够不够,我觉得是一个标准。”张爱玲也是钟情从《红楼梦》到《海上花》所延续的中国古典小说曾有的重平实、反传奇的艺术传统,她晚年着重指出小说重在“细密真实的生活质地”,是“一种背景、一种情调、一种氛围,一种永远或隐或显、或浓或淡的精神存在”(古耜语),而不是情节。所以她除《红楼梦》外,极其重视《海上花列传》。认为《海上花》才是继承了《红楼梦》笔法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成功之作,大多是继承《红楼梦》这种传统文学笔法的。从张爱玲到茹志鹃都是如此。我明白这一点之后,就在文学版长篇小说体鲁迅传《苦魂》三部曲中一心一意地“摆事实”,尽最大可能去还原鲁迅当年是怎样“过”“一个又一个日子”的。至于理论分析和学术评说,则留待学术版《鲁迅通传》去做,文学版只做文学应该做的“摆事实”的“分内事”,不去“讲道理”。其实,这个文学的“分内事”,不仅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体现的,世界文学的经典作家都是刻意追求的。恩格斯1885年在给敏娜·考茨基的信中就写道:“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马尔克斯在回答记者关于《百年孤独》的创作意图的提问时,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我要为我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可见在“日常事象”中“体情状物”的“摆事实”的文学的“分内事”,乃是世界文学中的一个普世的真谛。而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个十分明显的文学的“摆事实”的“分内事”却被掩盖了,误以为文学只是“讲道理”的一种形式,作者忙于把自己想到的所谓道理告诉读者,因而涌现了大量的宣传品以至于垃圾,少见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出现。
作家就是在这种文学的“分内事”中展手段,比高低。文学研究家也是在这种“分内事”中评骘作家作品的优劣得失,探究其中的规律:优秀的作家是怎样在自己的作品中,艺术地还原让读者去“过”的“一个又一个日子”的?文学的白描是怎样进行的?语言文字是怎样提炼的?细节是怎样发现、选择和营造的?文学描写究竟是怎样传给读者的,其中是否有一个传感系统?为什么素朴、切实的白描,会以少胜多,以深胜大,以细胜广,以精胜粗。浮华、空泛的说教,却适得其反?文学与绘画究竟有什么区别与联系?《清明上河图》中的场景描绘与文学中的场景描写是不一样的。绘画可以使读者一眼就看到整体概貌,然后再看细部;文学描写却须一个字一个字地叙说,总说之后,还须依靠移步换形法逐一道来,逐渐在读者脑海形成印象。那么,究竟应该怎样叙说呢?其中,文与画之间有什么异同呢?再有长篇小说从结构到文体是否存在很深的美学问题?是否可以专门研究一下长篇小说的艺术美学?这里面有许多文章可作。但是,长期以来,也由于种种原因,文学研究界并没有紧紧抓住这个“分内事”去探究,大量的所谓文学评论文章,其实并不是文学论文,而是政治批判、思想评论,甚至是“大字报”。我并不是说不要政治思想的评论和分析,文学任何时候都是脱离不了政治思想的。而是说要从文学作品所描写的情景和场面中挖掘其中所内含而不是外加的政治思想,进行文学评论所特有的政治思想分析,而不是空洞的说教。至于那种金钱交易下出现的商业炒作或肉麻吹捧,则不值一哂,更不在所论范围之内了。
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更显现出你的《再论<百合花>》的价值与意义。你做文章,在有些人眼里似乎“笨拙”,但却是以细读和感受为根据,绝不硬加穿凿、妄下雌黄。还有,就是努力说真话,不说假话,因而才能从文本中读出《红楼梦》第五十二回晴雯夤夜抱病给宝玉补“雀金裘”,与《百合花》里新媳妇给已经牺牲的小通讯员缝补肩头破洞的细节描写的相通之处。相比之下,那些写空文章、说假话者,倒很没有意思。想说的话很多,但这封短信只能说到这里,愿有机会“把酒细论文”。
祝好!问当代室的所有朋友好!如见到《文学评论》的小董,也请代为问候。你文中所引用的她的话,也极有见地。你大作的责编刘艳,没有见过,也请代问候。谢她为读者编辑了这样一篇好文章,真正的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