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占广 郝朝辉
军事标图是参谋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军事专业课教学的效果。为培养学员认真细致的作业作风,进一步提高军事标图的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军事服务,笔者认为,在军事标图授课中,教员应引导学员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
现行《军队标号规定》明确指出:“队标,是指标示部队、机构、武器装备、设施和军队行动的图形符号”,“队号是指用以注明队标的代字(汉字)和数字”。从这一规定中不难看出,队标是一种图形符号,队号是一种文字符号,两者的关系是一个统一体。在教学中发现,在队标与队号的关系处理上,学员有两种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一是重队标轻队号,二是重队号的美观程度轻队号的注记位置。
造成第一种倾向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员认为队标是标号的主体,练习队标与练习队号在时间分配上比例失调,甚至有的只注重队标的识别和绘画,忽视队号在标号中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学员对队号注记规定理解不够全面。从标号的组合规律来讲,一个“根队标”若注记上不同的队号,就会变成兵种不同、级别不同、性能不同的新标号;从标号的整体结构而言,队标是标号的主体,这毋庸置疑,但队号是标号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队号是队标的补充,队号使队标更能完美体现军事情况。
造成第二种倾向的原因是学员对队号注记美观程度考虑得多,对队号注记位置考虑得少。在《军队标号规定》第二章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依比例尺标绘的队标,队号通常注记在队标内便于识读的位置。半依比例尺标绘的队标,队号注记在该队标的后(右)方为第一注记位置,左方为第二注记位置。不依比例尺标绘的队标,队号注记以该队标内为第一位置,下(右)方为第二注记位置,左方为第三注记位置。”队号注记,除了书写正规、美观大方以外,还必须符合注记的位置规定,要杜绝随意性,增强规范性。因此,在标绘要图中,不仅要使用正确的队号,还要选择正确的队号注记位置。只有按规定的位置进行注记,才能使阅图者一目了然。否则,不管队号使用得如何正确,书写得如何美观,如果没有选择正确的队号注记位置,轻者会给用图者阅图带来困难和麻烦,重者会使要图图面混乱不清,失去它应有的使用价值。
在标绘要图中,其基本要求是:标绘敌我双方的态势要准,体现首长的意图要准,使用的军队标号要准,标绘的具体位置要准。准确性,是要图的生命线,没有了准确性,要图将失去它的所有价值,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比如,在依口述情况标图时,对“(××、××)独立房东南300米敌坦克一辆”这类情况的标绘,就要考虑到地图比例尺、具体方位、距离和队标的定位点等情况,将敌坦克队标准确地标绘在图上。
在准确性方面,教员强调得较多,但除了准确性,标图中还有概略性的存在。如:在1:50000比例尺底图上标绘“张庄(××、××)以北300米有正面宽700米,纵深50米的混合地雷场”的情况,标绘时,其宽度受底图比例尺限制,相邻两条线间距小于线粗的2倍,故采用不依比例尺标绘,该队标的范围就存在一定的概略性。又如,标绘“团炮兵群……,在128高地(××、××)、梁家庄(××、××)、72.1高程点(××、××)地域占领发射阵地……”的情况,标绘中,有的标绘在图上的面积可能是10平方公里,有的标绘在图上的面积可能是11平方公里,两者的标绘又都符合要求,这里面就存在一定的概略性。
在授课中,如果教员只去强调准确性,忽视概略性的存在,甚至不敢承认概略性的存在,其实是不科学的。对于这一类的队标,教员要讲清炮兵配置面积的基本要求,讲清记述地域三点的含属关系(没注明不含的即为“含”,应画在地域线以内;注明“不含”的应画在地域线以外)。标绘该队标时,教员在强调队标标绘位置的准确性的同时,必须承认该队标的地域线具体走向、在图上面积往往存在一定的概略性。因此,标绘要图准确性是基本要求,概略性是客观存在的,准确性中包含了概略性,概略性中有准确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