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马德伦
农业是中国的立国之本,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大课题。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应该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党的十七大再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到了突出的关键地位,明确指出,要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就必须统筹城乡的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作为国家的金融宏观调控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着力加大金融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引导农业发展银行坚持市场化筹资方向,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推动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政策对扩大支农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支农再贷款的地区间调剂,适当调整对象和用途,确保支农再贷款用于支持“三农”;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有效增加支农资金投入。
三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了全国性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将农信社及时接入大额支付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推进农村地区征信系统建设,在农村推广使用银行卡,改善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是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认真落实总行的部署,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持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首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进农信社改革、开展信贷政策效果评估,激发了农村金融体系活力。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要求日益强烈,促进农业生产再上新台阶面临新的挑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基础,金融支持至关重要。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在关键环节上花力气、下功夫。
一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机制。探索完善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设立风险基金、发展农业保险,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继续优化城乡结合部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加速推进农村“三信”工程,增强农民金融意识。
二是创造性地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支农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激励并引导民间借贷的发展,完善激励约束及退出机制,加大对农村中低收入和贫困群体客户的服务力度。
三是创新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增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之间的有效协调,建立市场主导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长效支农机制。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在拓展支农领域,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的同时,要各有侧重,使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我们要深入分析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特点,把握涉农企业的盈利模式,探寻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创新适合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理顺业务流程,培养专业人才,努力开创一条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银行证券保险优势互补、民间资金积极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金融支持道路。
(本文根据作者在4月16日举办的 “2010首都金融论坛”上致辞整理而成,标题为编者加,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