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林伯强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三大挑战
■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林伯强
今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目前,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正在拟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于《规划》内容还需补充完善,发布时间或将推至今年年底。《决定》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的升级,相关产业都获得了发展的机遇,但笔者认为,这其中也存在三大挑战。
从历史发展经验上来看,发达国家对于战略性产业,都有重要产业的政策扶持期,中国也不会例外。《决定》可以说标志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的升级,具体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国际化和市场培育等方面。
从目前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来看,资金引入可能是其发展的主要环节。《决定》提出,要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体现了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可引导不同类型资本的跟进投入,对于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投入问题很重要。
对于国际化和市场方面,《决定》也提出引入国外技术和资金、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等政策。后续出台的《规划》则将进行细化,比如在新能源汽车价格、能源价格、资源税收等方面都需要配套政策支持。另外,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清洁能源上网价格等都将有所突破。
与能源关系密切的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这三大产业,进入了本次规划中的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获国家的相应政策支持。《规划》选出了能源行业的一些“潜力股”,除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之外,还将智能电网、洁净煤、分布式能源、车用新能源等传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纳入《规划》。
在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最有可能率先出炉产业发展规划细则的是新能源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基本完成意见征求工作,草案正处于修订之中,预计2010年第四季度可以公布并实施。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会获得较好的市场培育政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出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的一个阶段性调整,更为今后的产业发展作出战略性引导。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一些问题,面临相应挑战。
1.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避免一哄而上
如果地方政府还同以往一样只重视短期投资增长和GDP增加,就容易引起新一轮雷同式布局和恶性竞争,继续充当产业链中低端加工或组装角色,这与国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的宗旨相悖。新能源产业前期的高速扩张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未来的发展速度,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太阳能和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争论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对于尚未成熟的消费市场,大量投资带来的产能常常不能及时消化,就是产能过剩。所以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培育完善的终端消费市场。而且目前新兴产业仍然面临一些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大干快上”的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2.要使新兴产业的资本来源多元化
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我们不仅要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也应当兼顾民营企业实力和发展潜力,并可以适当引入外国资本。调动好各类资本的积极性,同时提高各类资本的利用率,对于处于发展前期的新兴产业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政府应该制定更积极有效的政策,降低门槛,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加大民营资本扶持力度。
3.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
《决定》明确指出要努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不但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还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通过利用境外资本,引导其将研发中心向中国转移,并在合作中掌握核心技术;同时鼓励国内的优秀企业到国外建立工厂和研发中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打造世界知名品牌,扩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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