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敏文,李春花,邓龙来
(1.江西省于都县水务局,342300,于都;2.江西省于都县财政局,342300,于都)
江西省于都县灌区大多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许多工程设计标准低,配套程度差,加上建成后管护经费不足,老化失修严重。2009年,于都县以列入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契机,采取“四统四分”管理模式,积极整合农业建设资金,不断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区建设成农业效益高产区、技术推广示范区、良种良法实验区、土地流转统一区、农业项目标准区、农民致富带动区。
于都县2009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完成投资总额5980.8万元(其中整合资金2208万元),改造1处重点中型灌区的末级渠系、1处一般中型灌区、99处小型灌区。共整治渠道671.39 km,其中U形槽衬砌渠道393.11 km;新建渠系建筑物936座,改造渠系建筑物299座;更新改造泵站26处,更新机组26台套,增加果园滴灌 192hm2,喷灌 40hm2。
于都县财政安排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配套资金629万元,达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900万元的33%。其中专项配套安排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475万元,安排项目区水库加固资金154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2208万元,占2009年度小农水总投资的36.92%。整合资金中,土地开发项目资金46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标准粮田)104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450万元,以工代赈项目资金75万元,扶贫项目资金85万元,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脐橙灌溉科技)90万元。同时,于都县通过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报账审批流程,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杜绝了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79万hm2,比改造前提高了4.3%;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346 hm2,占有效灌溉面积的41.2%,比改造前提高了3.6%;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增加到173hm2,占节水灌溉面积的2.4%;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提高到0.55;年新增节水能力424.11万m3。二是增加了农业生产能力。该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粮食平均单产达到6300 kg/hm2,比改造前提高了21.7%。可恢复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47 hm2,粮食产量每公顷增产按1.26万kg、经济作物按每公顷增产1350kg计算;改善灌溉面积1900 hm2,粮食产量每公顷增产按2250 kg、经济作物按每公顷增产675 kg计算,粮食可增产1.51万t,经济作物可增产101.62万t。粮食按当前市场价1.76元/kg,经济作物按2.5元/kg计算,每年可增销售收入2907.60万元。三是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凡涉及财政支农的项目申报,均要以《于都县农田灌溉规划》为平台、围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进行,项目申报单位报县小农水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并签署核准意见后向上级部门申报。
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龙头,将项目区所有涉农项目捆绑打包实施,统一招标投标,统一聘请施工队伍、监理机构,实现项目管理的优化组合,确保资金使用的“1+1﹥2”效益。
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集中连片项目区的项目进行初验,然后申请上级部门复验,各相关部门对各自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准备好验收的相关资料。建立对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
项目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后,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移交工作。项目区乡政府与县政府签订项目后续管理责任状,明确项目后续管理的责任、权利、义务。同时,项目区乡镇政府将项目划分成不同的区域,分区域管理,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通过认真实行“四统四分”的财政支农项目管理模式,有效地整合了各部门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
于都县领导积极推行 “四统四分”理念,带动主要业务部门多检查、多督促,为推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的“于都县整合资金支持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和“于都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办与水务、财政、农业、国土、发改、扶贫、农发、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明确乡镇、村组及各项目组职责,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重点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成立了高规格的机构。由县长任组长的于都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所有支农项目的申报审核,有效地避免了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问题。同时,从审计、监察及相关涉农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项目验收小组,把好项目质量关。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协调机制,由县政府定期组织相关涉农部门召开财政支农工作协调会,分析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实施等情况,及时解决财政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财政支农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并予以奖励,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改变过去“项目越多压力越大,干得越没劲”的局面,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项目审计制。对小农水、现代农业项目等支农资金,实行项目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审计制,将项目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建立良好的资金整合机制与搭建科学的资金整合平台,能显著提高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于都县“四统四分”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即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责任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有效地解决了资金分散、资金使用绩效低下的问题,真正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也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的全力推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项目开工前在项目区召开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动员宣传会,统一干部思想,明确各自责任。之后,各乡镇召开乡镇、村、小组宣传发动会,将上级的各项精神、投工投劳等各方面要求传达到村小组。同时,通过工作简报、宣传单、板报、电视媒介等形式,向广大灌区群众宣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的是“民办公助”机制,让群众意识到自己做得越多、政府补助得越多,提高了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一是沟通协调到位。每周召开一次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的调度会,参建各方汇报一周的进度,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责任人从快予以解决;倒排工期,优化细化下一周的施工安排;发现新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是全方位监督到位。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及受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机制。项目建设“六员”把关,即农民义务监督员、现场管理员、监理员、水务局驻工地技术员、协调员、联络员共同把关。特别是组建了农民监督员队伍,通过举行专门培训班迅速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监督员真正能管事、会管事、管好事。通过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优化设计到位。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因地制宜优化设计。省水利厅在对小农水重点县进行调研后,提出“连片建设、整片推进”“水能顺畅进田、机械便捷下地”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标准农田的构想。于都县及时调整方案,在梓山镇、罗坳镇、段屋乡、宽田乡各选一块相对集中的田段进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标准粮田建设。通过进一步的优化设计,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四是后续管护到位。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灌区范围内已全面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立,解决了集体管水组织主体“缺位”问题;解决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节水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