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绩”离不开理“旧事”

2010-02-12 19:35
中国石化 2010年5期
关键词:旧事前任基层干部

笔者在班组调研时听到员工反映这样一个问题:基层的干部差不多二三年调整一次,每次新到任的干部都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制订新的工作计划,提出新的要求,而对前任基层干部留下的问题不闻不问,就是员工找他们反映,也是找理由推辞。笔者听后,不禁为之一震。

众所周知,企业基层建设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和基层建设的需要,基层干部的调整、变动是常有的事。继任干部上任后,做好前任干部留下的工作,解决好过去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应该是职责所系、责任所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继任基层干部往往缺乏“接力”意识,急于提新思路、烧“三把火”,或把前任干部正开展的工作半途而废,或将前任干部遗留的问题以“这是前任干部的事”为由束之高阁。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人认为理“旧事”显示不出继任干部的新作为。

强调继任干部也要理“旧事”,有助于端正基层干部的工作指导思想。实践证明,创“新绩”离不开理“旧事”,不把“旧事”理清,也很难取得“新绩”。开拓创新是成绩,处理好遗留问题同样是成绩。特别是前任干部没有完成的基层建设中的关键环节、班组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关系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急需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继任基层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只有这样,职工群众才会信任你、拥护你。也只有这样,企业基层才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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