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萍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江苏 扬州 225001)
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改革不断加强,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和收入、支出管理方式。但是,目前的财务管理,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此作如下论述。
1.1.1 专项资金的管理 专项资金是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单纯核算的预算资金。对某些预算支出进行专项核算,有利于保证专项任务的完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目前,专项资金管理在体制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了财政负担,削弱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1.1.2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首先是冲击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预算外资金是从财政预算资金中分离出来的,但在分流收入的同时,并没有相应地分流财政支出,于是出现了原由财政供给的项目照样供养的状况。这不论从财政资金供需平衡理论还是从实践看,都必然导致预算内资金紧、预算外资金松的问题。其次是导致分配主体多元化和社会分配不公,诱发腐败。预算外资金的产生实际上是政府对地方和部门的放权让利行为。对各部门放权,使得本来掌握在财政部门手中的分配权力纷纷下放到各主管部门。在利益机制和攀比效应的诱惑下,一些部门竭力寻找预算外的财源,“三乱”行为进一步蔓延。第三是加剧了部门保护和条条分割,不利于政企分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部门单位的既得利益。一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必然要考虑如何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怎样保证这块资金的完整和规模扩大,因此会加大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加剧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致使政企分开难度较大,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因而,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形成资产管理人员不了解财务账上资产存量状况,财务人员对资产使用情况也不甚了解,使资产处于既管又不管的状态,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单位之间互相攀比,盲目、重复购置资产,加之资产的购建、使用、占用、处置权均在单位,要进行跨部门、跨单位配置资产基本没有可能,致使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甚至单位内部部门之间也难以调配,使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极其低下;国有资产处置随心所欲。有的未经批准也未办理产权变动手续,就用本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向外出租或兴办经济实体,所得收入不入账或少量入账或设立账外账或用于搞职工福利。有的转让、拍卖资产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擅自定价。有的对于不用或过时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就随意报废,使大量资产流失。
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也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单位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单位内控制度有待完善。一部分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已建立了内控制度的单位,部分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缺乏合理性。但更多的还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在执行上大打折扣。遇到具体问题时过分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名存实亡,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2.1.1 实行分类管理 目前,财政专项资金在财政资金中占有一定比例,涉及项目较多,必须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统一决算”的管理模式。分类管理,即根据专业资金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2.1.2 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并重申不准职工借支的规定 今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一般不应发生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应履行借款合同,依法借贷。同时财政部门应重申不准职工借用公款。还要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都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财政部门统一支配。
2.1.3 明确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彻底打破两权不变的格局 国务院《决策》已明确指出:“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这充分揭示了预算外资金的性质,是一种依托国家政权、以政府为分配主体的财政性资金,突破了过去“两权”不变的格局,重新把所有权归还国家,管理权归还财政。这就使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成为可能。
2.1.4 取消单位收入过渡户,确保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是搞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前提。取消各单位收入过渡户是保证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最有效的办法。
2.1.5 逐步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腐败 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就是实行“立项、收费、支出、稽查”诸权分离机制,执法单位有权开票,无权收费,开票多少与其正常经费不相挂钩。行政事业单位应缴款项及非财政拨付取得的各项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上缴,实行“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使其统一纳入单位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这样,使应缴款项由暗处摆到明处,有利于控制不合理支出,同时也为财务检查、审计工作提供便利,为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非法收入奠定基础,更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资金使用轻实物管理的倾向,变“资金”观念为“资产”观念。破除重投入、轻分流的思想。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督促单位领导自觉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各单位要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资产购置、使用、保管、调拨、转让、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逐步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严格设定资产登记管理和考核体系,自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资产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各种借款必须定期清理,及时回收,坚决制止公款私借,暂付款不得长期挂账。严禁利用暂存款隐藏收入,躲避财政监督;要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从而合理配置资产。利用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要分别设专人管理账目、物资,配套完善出入库手续,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以实现资产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机结合。坚持定期清点盘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现金真实反映银行存款,坚决制止白条顶库。所有收入要足额及时入账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或转移资金,坚决堵绝重复报帐,确保支出合理真实,凭证有效,票款印鉴要分别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一般收支程序是:经办人出具财务收支凭据——部门负责人证明业务真实性——根据有关计划、合同、政策等进行财会审核——主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批准——会计人员审核、处理并入账。要严格程序,明确职能,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专业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大力推行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制度。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如对招待费、差旅费等可采用费用定额标准进行控制,车辆实行派车制和燃油定额管理制度等;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要提高单位负责人依法理财的法制观念,树立诚信理念。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建立符合单位实际的控制措施,从而达到高效、低耗的目的。
(1)在财务队伍中普及法律知识,强化财会人员的法律责任;(2)加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3)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4)实现会计电算化;(5)加强培训,抓好继续教育;(6)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客观上要求财会人员树立新观念。各单位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才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