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军,梅娜丽,秦 娜,索延乐,吕阳育
(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济源 454650)
2008年10月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60万头生猪屠宰厂入驻济源,2009年8月5日建成投用,揭开了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大型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程监管的新篇章。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动物检疫与企业生产同步”的服务和执法理念,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重点,依法检疫,强化管理,实行了“398822234”的管理模式。即:“ 三大岗九小岗”、“8 同步”、“8 记录”、“两会”、“两轮岗”、“两竞赛”、“三管理”、“四措施”,实现了屠宰检疫的全程监管,开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保障了上市肉品的卫生安全。
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济源双汇检疫工作人员70人,保障了对大型屠宰厂的全程监管。2009年一次性新增财政全供编制50名,专门服务和监管济源双汇的生猪屠宰,实现了驻厂检疫队伍规模的跨越。这批人员当中,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43人,专科学历20人,队伍整体技术硬、素质高,从人员上确保了屠宰过程的全程监管,保障了“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根据《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了“三大岗九小岗”,即:宰前检疫岗、宰后过程检疫岗和出证岗。宰前检疫岗又分:入厂检疫岗、宰前检疫岗;宰后过程检疫岗又分:头部检疫岗、内脏检疫岗、寄生虫检疫岗、胴体检疫岗、复检岗、盖章岗;每个岗位严格按要求规范检疫,真正实现了生猪屠宰的全过程监管。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屠宰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做到了有宰必检,有检必严,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确保了检疫结论的准确。
实行“八同步”工作法。即“上岗时间与企业生产同步”、“查证验物与生猪入厂同步”、“宰前检疫与生猪入圈同步”、“宰后检疫与生猪屠宰同步”、“出具证明与产品出厂同步”、“定期消毒与环境清理同步”、“检出病害肉与无害化处理同步”、“服务与执法办案同步”。
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范》要求,需要做好生猪入场登记、检疫证明回收登记、准宰通知书、急宰通知书、隔离通知书、无害化处理通知书、无害化处理确认单、动物免疫耳标回收登记、动物免疫耳标销毁登记、屠宰场日登记、屠宰场月登记、屠宰场年汇总等12种记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种监管登记,新增了入场猪源统计、生猪急宰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开具检疫证明资料提供单、出具检疫证明登记、无害化处理汇总、屠宰检疫数据统计等8种记录,目前,所有记录已投入使用,特别是新增的8种记录更加具体的反映了检疫工作的内容,规范了检疫证明出证程序,实现了报检、屠宰、检疫、销售环节的无缝连接,有利于全程监管的有效实施。
5.1 坚持每天召开“两会”。 即班前安排会、班后总结会。班前安排会主要是明确当日的检疫任务以及注意事项;班后总结会主要是评点每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流水线检疫水平。
5.2 坚持每两月进行一次轮岗。按“三大岗九小岗”进行轮岗,达到人人成为检疫全面手的目标。
5.3 坚持每年两次屠宰检疫技能竞赛。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和屠宰检疫实践操作技术竞赛,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常见病知识、屠宰检疫程序等,实现了“人人当能手、人人是标兵”的提升检疫员综合素质的目标。
6.1 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检疫工作制度》、《上岗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追究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做到工作靠机制,管理靠制度。
6.2 通过分班组召开检疫人员座谈会、与厂方召开交流会、实地查看检疫岗位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在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真正做到不留隐患,不盖问题,不怕疼,不护短。通过整顿,使全体人员的观念明显转变,纪律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3 从生产实际着手,不断调整检疫程序。先后投资50万元,完善了入厂检疫室、宰前检疫室、寄生虫检疫室、票据出具室;配备了刀、剪、镊、实验仪器等检疫必备设备器材;增添了电脑、电子显微镜、消毒通道等设施,实现了检疫标准化,使检疫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
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争取上级可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对宰前检疫岗配备三台数据采集器,出证岗配备了两台数据采集器、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并联网。宰前检疫岗对入厂生猪严格查证验物的同时,必须用配置的数据采集器扫描生猪耳标并将信息上传中央数据库,出证岗要求全部实行机打出证,并通过专门网络及时上传检疫信息,便于追踪溯源。
7.1 坚持以销定宰、以宰定收。严格控制入厂生猪数量,保证适当的留养密度和充足饮水,严格将待宰时间控制在24小时以内,禁止屠宰厂收购囤积生猪,降低厂内疫病发生风险。
7.2 转圈清厂。确因市场因素当天无法宰完的生猪,由驻厂检疫人员作好标记,并监督屠宰厂统一转运到指定待宰圈,第二天现场监督宰完。严禁转运外销,已进入屠宰厂的生猪不许再次分销、外运出厂。
7.3 强化无害化处理。对入厂检查、待宰巡查检出的病死猪、染疫猪以及宰后检疫检出的病害猪肉、猪产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由驻厂检疫人员监督整个无害化处理过程。
7.4 加强消毒灭源。每天屠宰结束后,先由屠宰厂对待宰圈、屠宰车间、急宰间等场所进行清洗,再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的专职消毒人员从早上6点至12点先后进行2次喷雾消毒,清洗更换屠宰厂大门消毒池的药液,消毒药轮流使用。对运载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严格要求装前、卸后必须在厂内清洗消毒才予以放行。
通过以上管理模式,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双汇检疫人员依法履职,严格检疫,取得了可喜成绩。截止2010年6月30日共检疫屠宰生猪79.72万头,检出病猪 2 568头,病害产品5×104千克,监督厂方向社会提供放心肉品6×107千克,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47 660余份,消毒车辆5万余车次,坚持做到了八个“100%”,即:入厂车辆消毒率100%,屠宰生猪检疫率100%,检疫证明回收率100%,耳标佩戴和回收率100%,病猪检出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持证率100%,出厂车辆消毒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