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丰好
(山东省莱西市畜牧兽医工作站,青岛莱西 266600)
近年来,山东省莱西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兽药管理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全面实施网络化兽药责任监管工作机制,推行“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强化对使用环节安全用药监管,实现了兽药使用各环节无缝隙监管,保证了畜禽养殖兽药使用安全。目前,全市新发展兽药生产企业2处,兽药经营企业106个,规模化养殖企业462个,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兽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标准化畜牧业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畜牧业生产的“助推器”,为从源头上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强化养殖安全用药监督管理过程中,莱西市主要做法是。
1.1 落实目标责任。为了保证兽药管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严格实行兽药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我局制定了《局机关科室、站、所、局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本职工作和自身建设考核内容及责任分工》,把上级下达的兽药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把日常的兽药管理工作作为本职工作,具体分解到业务科室和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实行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并与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签订了兽药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兽药监管责任追究制。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与监管人员签订《兽药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兽药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各监管人员与养殖企业签订《安全用药监管责任书》,各养殖企业签订《安全用药保证书》。通过层层分解,将工作任务具体量化到每一名监管人员和兽药经营、使用企业,形成了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1.2 强化监督考核。对列入市局的重点工作、本职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由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局兽药监督管理科负责考核和对基层监管人员的管理,分上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检查考核,年终进行表彰奖励。通过实施监督检查和工作目标考核,达到了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用制度促进工作的目的,充分调动起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兽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局上下齐心同抓兽药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做好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的基础上,莱西市突出将工作重心放在养殖环节上,从全市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全面对养殖场安全用药实行“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一卡”即养殖场监管联系卡;“三档”即药品购入和使用台帐档案、养殖场养殖档案及监管档案;“三书”即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保证书,安全用药告知书。通过实行“一卡三档三书”,有效将养殖环节用药全面覆盖在监管之中,保障了养殖用药的安全。
2.1 建立养殖场监管联系卡。对全市养殖场统一格式建立监管联系卡,联系卡主要包括养殖场名称、地址、养殖种类、数量、监管兽医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联系卡的建立,方便了养殖场与监管人员和监管单位的相互联系,增加了双方的工作交流,成为沟通养殖场与监管人员的“连心卡”。
2.2 建立健全药品购入和使用台帐档案、养殖档案及监管档案。统一印制了药品购入和使用台帐档案、养殖档案,由监管人员指导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养殖档案主要包括畜禽养殖、生产、用药、用料、防疫、消毒、死淘及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不仅有利于养殖生产,而且便于生产、流通溯源,加大了监管单位对其的监管力度,切实杜绝了违禁兽药和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中的添加使用,保障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建立了养殖场监管档案,要求监管人员按照养殖场监管责任分工,加大巡视监督检查力度,对中等规模畜禽养殖场实行巡视监督制度,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停、休药期制度。对养殖场实施“三查”制度,即查药品采购记录、查用药记录、查不良反应记录。对购置、使用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后,要统一做好监管档案记录,做到档案记录规范、齐全。
2.3 强化用药责任监管。从我市实际出发,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兽药安全使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莱西市兽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了《莱西市规模养殖场兽药安全使用程序示意图》、《莱西市规模养殖场兽药安全使用监管程序示意图》,比较直观地将兽药安全使用和监管程序宣传到养殖企业和每一名监管人员。同时,统一印发了《致全市广大养殖场户安全用药一封信》,并统一发放了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印发的《兽药安全使用手册》,将有关安全用药知识以明白纸的形式印发到各养殖场,正确指导养殖科学安全用药。各动监站与养殖场签订《安全用药监管工作责任书》,各养殖场签订《安全用药保证书》,通过以责任承诺书的形式规范用药监管和使用,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实现用制度和责任规范养殖行为的目的。
2.4 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畜产品安全集中宣传等有利时机,将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假劣兽药识别常识、放心兽药品种、禁用兽药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和农户,指导他们合理用药,使养殖者自觉抵制假劣兽药,正确使用放心兽药。
3.1 严格审查,严把兽药入口关。统一制定了《莱西市兽药流通审查控制程序》,在全市兽药使用企业中全面实行了兽药购入审查控制程序,保障兽药等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对预购入产品,重点审查兽药产品的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承诺书、药残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等内容,全部符合条件要求的方可进货和使用。同时,建立审查内容和资料备案制度。
3.2 建立台帐,健全兽药溯源制度。在全市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全面开展了兽药进货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台帐管理,规范兽药流通、使用渠道,从源头上抓好兽药投入品的有效监管。同时加大巡视监督力度,对中等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实行每周一次的巡视监督制度,督促其规范用药,对购置、使用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整合执法力量,建立了市畜牧局兽药监督管理科和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联合执法体系,具体执法活动由市局兽药饲料管理科牵头实施,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密切配合。一是成立了兽药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兽药饲料管理科科长为副组长,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站长为成员,具体组织兽药执法活动的实施;二是组成了强大的执法队伍。集中执法活动实行轮流方式,每次抽调2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共同参加,每站安排3名执法人员,组成了10人以上的强大执法队伍,并配备执法车辆2辆和摄像、照相等工具,保证了执法活动的效果;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莱西市兽药市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兽药执法大检查工作做好计划安排,进行总体部署;四是实行交叉拉网式检查。为了便于各动监站之间互相学习和借鉴兽药管理的经验,同时建立形成良好的兽药经营监督机制,采取南北半市动监站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采取拉网式的方法,对每一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近几年以来,重点深入开展了以使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非GMP企业产品、地标兽药产品、假劣、违禁兽药、人用药为主的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通过强化安全用药监督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养殖场兽药使用安全,全市规模化养殖场都能够对兽药安全问题要求严格,警惕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