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俊
倘若以关键词来梳理或者回顾1980年代以来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学科史”,“重写文学史”是无法绕开的话题之一。在1980年代“重写文学史”的视野里,当下乃至更早的中国文学史(著作)成为“一部部”有诸多“问题”的“文学史”。在当时支持“重写文学史”的学者看来,这些“问题”更多地集中在政治,尤其是极左政治思潮对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的宰制。“让文学(史)回到文学(史)自身”,成为1980年代重写文学史在理论探讨与书写实践上的共识。同时,它也被视为是对一种“真实/客观的文学史”的回归。如果说在1980年代的历史语境中,以“回到文学(史)自身”为旨归的对“文学史”的“重写”,是为了把僵化乃至停滞不前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研究从危机化为转机,那么,当写出“真实的客观的纯粹的文学的历史”的努力变成学术圈中一份无需言说的默契,一种重写历史的常识,一种主流或者权威的姿态时,则极可能意味着“重写文学史”这一命题以本质化的方式,日渐走向自我的封闭,从而失去其应有的开放性及活跃的生命力。因此,对“重写文学史”的反思就变成了不仅是我们以后见之明的眼光发现他人的问题,以我们后见之明的洞见超越他人的不见,而是在对如何重写及重写怎样的“文学史”等问题的反省中,在以他人的洞见反照我们的不见中,如何发掘“重写文学史”这一命题所蕴含的丰富性与可能性,如何想像“重写文学史”的多样性与开放性。
1980年代的“重写文学史”,更多地体现在对“中国新文学重要作家、作品和文学思潮、现象”的“重新研究、评估”等“微观”层面上,或者以整体意识来设想“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的总主题与现代美感特征①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文学评论》1985年第5期。,而对如何“重写”以及“文学”与“历史”之间的叙述关系等“宏观”理论的论述语焉不详。1980年代“重写文学史”的倡导者和支持者对如何进入历史,如何认识文学(史)和政治的关系,如何理解现当代文学的意义生产机制,如何更为清醒地认识甚至警惕自己的学术立场等诸多问题并未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和探讨。在美国学者韦勒克的“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的参照系下,相较于上面的宏观的理论问题,对具体作家、作品、文学思潮和文学现象的重新评价可能更为接近研究者心中的文学(史)研究的本质。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1980年代的“重写文学史”实际上表现出诸多的“自觉”。
这种“自觉”首先表现在重写者胸怀一种“历史主义”的自信,即应该书写一部“真实”的“文学史”。他们认定:“文学史的重写就像其他历史一样,是一种必然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无限性,不仅表现了‘史’的当代性,也使‘史’的面貌最终越来越接近历史的真实。”②陈思和、王晓明:《主持人的话》,《上海文论》1988年第4期。真实的“历史”和历史的“真实”是整个“重写文学史”中一种极为“自觉”性的整体意识。尽管它有的时候被旗帜鲜明地大事张扬,有的时候却以人人不言自喻的形式在学术圈内形成某种默契。在支持“重写文学史”的学者看来,因为在“极左思潮和‘宗派主义’居于合法地位”的时代里,许多文学史“不是实事求是地结合作家的思想倾向与作品的艺术成就作出来的,而是按照‘政治第一’的原则,不管作品实际达到怎样的艺术水平,或给以不适当的高度评价,或贴上‘反动’标签,给以绝对性的否定。”③唐湜:《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一些看法与设想》,《上海文论》1989年第1期。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文学史著作显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于是,原画复现或者无限接近一个“真实的文学的历史”成为“重写文学史”的重要目的之一。
同时,在关于重写一部怎样的文学史的问题上也体现出了某种自觉。这种自觉而又普遍的意识,坚持“真实”的“文学史”应该是摒除政治因素(不是不谈政治因素)的影响,重新回到“文学自身的历史”。更具体地说,这个被认定为“真实的文学史”是关于“纯(粹)审美”的文学史,或者叫做“纯文学”的文学史。“那从文学角度进行的现代文学史研究的方法也就必然要和那种政治学的方法不同,它的出发点不再仅是特定的政治理论,而更是文学史家对作家作品的艺术感受,它的分析方法也自然不再仅是那种单纯的政治和阶级分析的方法,而是要深入运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尤其是审美的分析方法。”④陈思和、王晓明:《关于“重写文学史”专栏的对话》,《上海文论》1989年第6期。以“审美”/“纯文学”的标准重写文学史,则“必然会出现‘扩容’、‘位移’和‘去蔽’”⑤冯鸽:《“重写”什么?如何“重写”?》,《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6期。。问题是,此番重写之后的文学史,“扩容”的是什么,什么进行了“位移”,哪些得到了“去蔽”?以《上海文论》“重写文学史”专栏为例,我们不难发现,进行重新评价的大多是左翼文学。在“审美”的烛照下,以往被“誉为现实主义杰作”的《子夜》在“文学水准、主题先行、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等三个方面均存在缺陷,也成为“缺乏时空的超越意识,过于急功近利”,“缺乏魅力与恒久启示的政治小说,缺乏深厚的哲理内涵,缺乏对人性、生命和宇宙意识的透视”的“‘有底’的作品”⑥蓝棣之:《一份高级形式的社会文件——重评〈子夜〉模式》,《上海文论》1989年第3期。。《子夜》产生的所谓的“《子夜》模式”——主题先行、人物观念化、情节斗争化——对建国后的十七年文学乃至新时期文学的创作均产生了不良影响⑦徐循华:《对中国现当代长篇小说的一个形式考察——关于〈子夜〉模式》,《上海文论》1989年第3期。。在分析丁玲的文学创作变化时,《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等成为其较为成功的作品,而1930年代以后的革命题材作品,则使“她的创作变了质,由先前那种积极的自我超越和自我保护,变成了自我丧失,变成了一种消极的自我保护”,“由倾听自己的心声转变为图解现成的公式”①王雪瑛:《论丁玲的小说创作》,《上海文论》1988年第5期。。在“纯审美”/“纯文学”的大旗下,此前在文学史中备受压抑、否定的沈从文、张爱玲、钱钟书等“自由主义作家”重返文学史的中心。实际上,“左翼文学”、1949—1977年之间的“社会主义文学”与“自由主义文学”之间的中心与边缘的互移,“自由主义文学”的“扩容”与“去蔽”,真正构成了一部追求“具有文学审美本质主义”的文学史的最大特色②冯鸽:《“重写”什么?如何“重写”?》,《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6期。。可以说,将所谓的“真实的文学史”理解成“审美主义”的“文学史”,是1980年代以来“重写文学史”的第二种极为“自觉”的突出表现。1990年代出现的诸多的文学史著作,大多带有这种追求(纯)审美性/文学性的自觉意识。
第三种“重写文学史”的“自觉”与“纯审美”/“纯文学”的观念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在“重写文学史”的理论和实践中,对“审美主义”的“纯文学”“史”的追求,实际上架构了政治与文学的二元对立。“重写文学史”的拨乱反正指向的是对“文革”为代表的极左政治思潮的批判与否定,也是对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奠定的“政治标准第一,文学标准第二”的当代文学批评传统的反思与省察,以及对按照社会政治史的标准对文学史进行分期的反动。在一定程度上,重申文学的“审美性”,形塑有“文学性”的文学史,一方面展示了“重写文学史”的参与者对所谓理想的抑或是好的文学史的想像,一方面也暗含了一种追求文学史纯洁性的焦虑。“纯文学”/“纯审美”的文学史成为具有迷人魅力的一种想像。按照“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的原则,在“重写文学史”的理论和实践中,剥离政治,凸显文学(性),成为一条“自觉”的原则。
在1980年代的历史语境中,“重写文学史”所形成的“自觉”,对极左政治思潮的否定和批判,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的重新认识,对已有文学史书写的超越,以及扩展我们对文学史的想像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当这些“自觉”延续到1990年代以后,却逐渐演变成新的成规与惯例,并以自身的合法性建立起新的权力排斥机制。上述在1980年代极具意义的“自觉”转眼间在1990年代变成了新的“问题”。比如说,我们/他们凭什么保证重新书写的“纯文学或者纯审美的历史”就是真实的历史?我们/他们凭什么可以确定重写之后的“纯文学”/“纯审美”的文学史就一定比此前的文学史更具合法性?在多大程度上,我们/他们可以保证一种试图摆脱政治宰制的“重写文学史”的客观性?在一定程度上,“纯审美”/“纯文学”的文学史观只不过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假面。
1980年代以来形成的关涉“重写文学史”的诸种“自觉”,正是在一种对文学史的本质化乃至透明化的形塑中,迷失于何谓“文学的历史”、被书写的历史与书写后的历史之间是何种关系,以及究竟应该怎样再现历史,历史再现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等问题中。它的最大问题还在于,关于“真实”的、“纯审美”/“纯文学”的“文学史”从此前的愿景变成了终点。“重写”的理论和实践只能被裹足于“真实”、“纯审美”/“纯文学”的封闭圈内打转。
由此,我们应该重新反思1980年代的“重写文学史”中的“自觉”。反思的目的并不是“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③陈思和、王晓明:《关于“重写文学史”专栏的对话》,《上海文论》1989年第6期。,而是化终点为思考的起点,再次激活问题,探寻“重写文学史”的新的可能性。
有学者统计,在1990年到1999年的10年时间内,仅新版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作就有44部④王春荣、吴玉杰主编:《文学史话语权威的确立和发展——“中国当代文学史”史学研究》,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60—163页。。这些著作大多体现出了王瑶先生当初所寄予的后来居上的意义①在1980年代“重写文学史”的讨论中,王瑶先生给予了支持,并希望“大家都来写,写出各种不同的文学史,每个人都谈他自己的观点和评价,不要被以前的框架所拘束。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文学史这个学科推向新的高度”。参见王瑶:《文学史著作应该后来居上》,《上海文论》1989年第1期。,却也被1980年代“重写文学史”形成的文学史观所宰制。与1980年代更注重微观层面的文本的“再解读”不同,进入1990年代以后,在关于如何认识“文学史”、如何面对“重写”、怎样重写、怎么进入文学史以及重写怎样的文学史等理论层面,学术界有了更为具体而深入的讨论。对“重写文学史”的反思也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得以进行和展开的。
在1980年代,对于“重写”,一些“重写文学史”的参与者仍然有着透彻的认识。比如在分析《子夜》时,尽管蓝棣之先生采用的是艾略特的“是否成其为文学只能用文学标准加以判定”,从而认为《子夜》“缺乏艺术魅力”,但是,他意识到,“文学观念的每一次深刻变化,都将导致重写一次文学史”②蓝棣之:《一份高级形式的社会文件——重评〈子夜〉模式》,《上海文论》1989年第3期。。这里面至少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文学史的书写常常是理论或者观念先行;二是文学(史)观宰制着文学史的书写。这样的理解也提醒我们,对1980年代的“重写文学史”的再反思,最终要落实到我们对文学(史)观念的反省,也就是我们如何理解“文学”、“历史”乃至“文学的历史”。
在1990年代“后学”的语境中,关于通过“重写”而达到“真实的历史”和“历史的真实”是颇值得怀疑的③其实在“重写文学史”专栏暂告一段落时,吴亮就表达出了某种怀疑。他认为文学史著作“永远是对一堆共时性的同时涌现的文学作品的重新组织、安置和阐说,它试图描绘出一种假设中的历时性,一种规律,一种演变,一种进化或一种价值观念”;他“怀疑的焦点全在于它(指文学史和重写文学史——引者注)企图指示出一种真实”。参见吴亮:《对文学史和重写文学史的怀疑》,《上海文论》1989年第6期。。怀疑并不是要否定已然发生的过往历史的存在,而是体现在对“文学史”的再认识。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洪子诚将“文学史”这一概念一分为二:一是作为被书写对象的“文学史”,它是已然“发生的事情”,是“历史事件”,也是文学史“研究描述的‘对象’”,用海登·怀特的话说就是已经消逝的(历史)事实;一是被我们书写出来的“文学史”,即一种“‘本文’的‘历史’”,而“‘历史’并不能自动存在,自动呈现,它的存在,必须赋予形式,必须引入意义”④洪子诚:《问题与方法》,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第19页。。对于后者海登·怀特命名为“关于事实的解释或故事”,即阐释。洪子诚的话提醒我们,重写后的“历史”不能等同于历史本身。我们介入历史的方式带有相当大的后设性,也就是说历史事件在“(文学的)历史”中的定位来自于它在当代的意义,而赋予历史事件以意义的主体乃是历史的书写者。当我们以某种意义来解释历史事实,来编排事件而重写“历史/文学史”时,那些被认定为没有意义的历史事件极有可能被排斥在“历史/文学史”的有机结构之外。显然,重写后的“历史”已经是一个被相对简化的历史。我们无论赋予历史事件以何种意义,都意味着重写后的文学史的相对主观化。“重写文学史”的过程即是重新阐释的过程,也是“历史话语”形塑历史的过程。正如海登·怀特所说:“历史话语所生产的东西是对历史学家掌握的关于过去的任何信息和知识的阐释。这些阐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从简单的编年史或事实的罗列一直到高度抽象的‘历史哲学’,但它们的共性在于它们都把一种再现的叙事模式当作理解作为独特‘历史’现象的指涉物的根本。”⑤[美]海登·怀特著,陈永国译:《“形象描写逝去时代的性质”:文学理论和历史书写》,《外国文学》2001年第6期。
作为书写对象的“文学史”和被书写出来的“文学史”之间的区分,昭示了偏执于“书写客观的真实的文学史”的危险,即把对历史的书写与叙述混同于历史本身,把“话语”等同于历史。被重写的“文学史”与重写后的“文学史”之间并非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是存在着诸多的中介。比如重写的主体,重写时的修辞策略、叙述方式等历史话语。在“重写”的问题上纠缠于“真实”与“不真实”并不能解决问题。不妨将对“真实”的“追寻”转化成对“真实”的“追问”。用李杨的话说就是:“这样,我们的问题就不再是‘如何再现真实的历史’,而是追问‘历史是如何建构出来的’。”①李杨:《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67页。把追求真实的文学史变成追寻文学史是如何书写的,其重要的意义在于拆解文学史这座玲珑宝塔,揭示其架构自身的秘密,打破我辈心中所执迷的“客观再现真实的文学史”的“历史主义的神话”②戴燕:《中国文学史:一个历史主义的神话》,《文学评论》1998年第5期。。意识到文学史的建构性,不仅意味着我们洞见了他人的不见,还意味着我们应该以他人的洞见反照我们的不见。用洪子诚的话说,就是作为“有条件发言的人”,重写者应该“时刻意识到叙述者自身身份和处境上的限度,他的局限性,并细心了解、发现另外的意见”③洪子诚:《问题与方法》,第27页。。因此,作为重写文学史的积极实践者的钱理群,面对自己书写的文学史所产生的矛盾和困惑,才更显示了一份极为珍贵的以他人的洞见烛照自我的不见的检省与反思④钱理群:《矛盾与困惑中的写作》,《文艺理论研究》1999年第3期。。
1980年代以来形成的“让文学(史)回到文学(史)自身”理念,其最大的问题即是迷失于“文学”/“文学性”的神话之中。戴燕在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文学史写作时指出,本身即为舶来品的“文学”、“文学性”、“文学史”这样的概念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中不断发展着自己的内涵与外延⑤戴燕:《文学·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文学遗产》1996年第6期。。何谓“文学”,何谓“文学性”,其实并没有一个超历史的定义。但是在“让文学(史)回到文学(史)自身”的理念里,“文学”/“文学性”被等同于无功利性的“纯审美”,超越或者摒除政治的“纯文学”,尽管“文学性”、“纯文学”和“纯审美”有着不同的历史演变与知识谱系⑥贺桂梅:《“纯文学”的知识谱系与意识形态——“文学性”问题在1980年代的发生》,《山东社会科学》2007第2期。。在这样的话语背景中,“左翼文学”或者“革命文学”与沈从文、张爱玲、钱钟书等代表的“自由主义文学”,在文学史结构中的边缘与中心的互移也就顺理成章。在“20世纪中国文学大师”的排座事件中,茅盾被沈从文、金庸、张爱玲等挤出大师之列,也并不显得怪异。
“回到文学(史)自身”理念将文学史理解为“文学自足自律的历史”,实际上建构了一种“文学”/“文学性”的神话。问题不在于我们能否确证“文学自足自律的历史”,而在于我们能否意识到这一涵义本身的“历史性”: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它的价值与局限。文学的意义依存于人,而人的存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因而文学对人的表现是综合性的,它的审美属性要在综合地表现人的存在时体现出来。事实上,文学中感动人的东西很多时候就是人在政治、经济、文化实践中的行为及心理,是那种伟大而崇高的精神,那种充满爱心的博大胸怀,而不是纯文学的观点所强调的除了人的精神以外的那些形式因素。“纯文学”的概念,当然有它的正面价值,但它的正面价值只能在反抗政治对文学的非正常干扰时方才可以显示出来,而当问题一旦回到要提出一种纯文学的样本时,它就变得软弱无力,矛盾百出了。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文学并非像纯文学的提倡者所想像的那样是“纯”的,“纯文学”的概念无法在纯文学和非纯文学之间划出一道明确的界线⑦陈国恩:《纯文学究竟是什么?》,《学术月刊》2008年第9期。。问题还有实践的一方面:用“纯文学的标准”重写文学史,表面上摆脱了政治对文学的宰制,宣告了“文学(史)回到了文学(史)自身”,实际上却复制了同样的权力机制。这种权力机制不仅批判和删选文学事件,重塑新的经典(作家与作品),同时也建立新的等级制——无功利性的作家和作品“价值”要高于政治功利性较强的作家和作品——与排斥机制——不符合“纯文学”/“纯审美”标准的作家与作品被排斥在文学史的叙述之外①有学者就认为:“我们应该提出‘纯化文学史’的口号,制止侵权越界,真正在文学史的范围内评价20世纪文学,而把属于思想史、文化史的东西送到它们应该去的地方。”“应该用审美的标准来纯化文学史,即使为此要剔除现存的大多数作家作品,也不必奇怪和惋惜。”参见刘克敌、摩罗、郑家建:《重建文学史形态:必要与可能》,《文艺争鸣》1996年第4期。。此类被“纯化的文学史”无疑变成了一种极为本质化乃至脱离历史语境的超验的“文学史”。
而在李杨看来,作为“文学史”写作中最为核心的概念,“文学性”总是通过不同的他者来反证自己的内涵的。“文学性并非文学自身的特性,文学作为一种知识总是与其他知识共处于一个知识的网络之中的,它的内涵是由与其他知识的关系来决定的。”“‘文学’一直处于一个不断被构成和被塑造的过程中”,“历史在不同时期赋予它不同的意义”。因此,“与其追求一个‘文学性’的规范性定义,不如把‘文学性’当做一个历史的、社会的建构来看待。”②李杨:《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第262—263,127、128页。将“文学”/“文学性”的概念历史化,将其视作“历史的、社会的建构”,其意义正在于揭破一个秘而不宣的“神话”,即在不同的历史网络中“文学”/“文学性”是如何建构“自我”的主体的。比如,在1980年代当“文学性”被解读为回到文学自身的时候,它剑锋所指的原是“文革”极左政治思潮对文学的严重束缚造成的文学的教条化乃至僵化,文学空间的萎缩,文学生态的猥琐,文学想像的贫乏。但是问题在于,以“回归文学自身”来确认一种自我的身份的时候,它并未意识到这种确证自我的过程正是借助于确立“文革”这个他者来实现的。“文革”政治对文学的干扰,造成了对文学的巨大破坏,当然应该否定。但这不能成为笼统地否定一切政治因素,包括伟大的政治理想和崇高的道德追求对文学的正面意义。许多伟大的作品,作者的政治信仰和道德追求与其生命体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作品动人的魅力。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必须放到历史的语境中去,才能把是非曲直说清楚,而且要联系作者能否在自己的生命基础上表现伟大的理想和高尚的追求来仔细辨析,只是笼统地说文学与政治无关,并非学术性的态度,它很容易被事实证明是无效的。
破除“回到文学(史)自身”的“文学”/“文学性”的神话,也就是破除了一种“迷思”或者“迷失”,即“把文学视为独立于其他事物之外的孤绝现象”③单德兴:《洞见与不见:浅谈书写台湾文学史》,收入张锦忠、黄锦树编:《重写台湾文学史》,台北: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400页。。破除这种“迷失”或“迷思”,也即意味着重写的“文学史”不应该片面地追求所谓的“纯化”,不应该“把属于思想史、文化史的东西送到它们应该去的(文学史之外的)地方”,而文学史的政治性与政治性的文学史这样的命题也才能够进入“重写文学史”的视野。当“文学本身”——“把文学视为独立于其他事物之外的孤绝现象”这样的“迷思”或“迷失”被打破时,我们对“文学史”的想像空间方能够得到最大的拓展,“重写文学史”这一命题本身的活力才能够更充分地释放出来,“文学史”应该如何被建构的问题才能够被我们更为清醒地意识到,“重写文学史”也不再只是以作家、作品为主线,同时穿插文学思潮与文学运动的书写老套。诸如文学的生产机制、传播机制乃至阅读机制这样非“审美性”、并不“纯文学”的制度性问题也应该浮现在文学史的视野之内。还有文学经典的形成,文学史作为大学教育体制之内的一门学科和一种制度与知识,参与我们的主体性建构,并建构我们的阅读趣味④李杨:《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第262—263,127、128页。,以及文学史参与建构民族国家这样的“想像共同体”等问题⑤旷新年:《民族国家想象与中国现代文学》,《文学评论》2003年第1期。,也可以在“重写文学史”的视域中被重新考量。
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会书写出什么样的“文学史”?如果“文学史”应该达到一种“多元化”①以范伯群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提出应该将现代文学史的起点前移至1892年《海上花》的连载,重新观照晚清通俗小说的现代性,从而建构“多元共生”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参见范伯群:《建构多元“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史实与理论依据》,《文艺争鸣》2008年第5期。,那么我们“如何在有限的预算、篇幅、时间内达到多元(化的历史)的目标”?“要多元到什么程度才算是‘真正的’多元?”“多元的文学史是否就是好(或者理想)的文学史?”②单德兴:《洞见与不见:浅谈书写台湾文学史》,见张锦忠、黄锦树编:《重写台湾文学史》,第401页。在这诸多的追问背后,其实蛰伏着一种担忧:在重写文学史的过程中,我们能否避免将洞见转眼之间变成不见的宿命?
反思1980年代以来“重写文学史”的理论与实践,发现其问题,并不是否定它应有的意义。我们所忧虑的是,当一种理论或观念成为常规与惯例时,它的“洞见”最终变成文学史的“盲视”③旷新年:《“重写文学史”的终结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转型》,《南方文坛》2003年第1期。。因此,对“重写文学史”这一命题乃至这一行为本身进行反省,不仅在理论上是必需的,而且可以在实践上为再次开启“重写文学史”的尝试创造条件。宇文所安在一篇谈自己编写《剑桥中国文学史》的经验与体会的文章中说,一切历史书写其实都经过了现代口味的中介,我们介入历史的方式又常常是通过前人的视角。因此,“我们永远无法客观地再现过去”④[美]宇文所安:《史中有史(上)》,《读书》2008年第5期。。他接下来的话也许更值得我们思考:
如果我们不能对“过去”做出客观的叙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过去做出一个“比较好”的叙述呢?这样一个叙述应该讲述我们现在的文本是怎么来的;应该包括那些我们知道曾经重要但是已经流失的文本;应该告诉我们某些文本在什么时候、怎么样以及为什么被认为是重要的;应该告诉我们文本和文学记载是如何被后人的口味和利益所塑造的。换言之,文学史应该总是“史中有史”。⑤[美 ]宇文 所安:《史中有 史(上)》,《读书》2008年第5期。
“史中有史”的说法提醒我们,在重写文学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展示“文学史”的建构性,而且应该将文学史书写这一行为本身历史化,展示“重写文学史”这一过程的建构性。于是,“重写文学史”便不再是我们书写文学史的过往,而是(怎样的)我们(怎样)书写(怎样的)“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