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富兴
艾伦·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批判*
薛富兴
出于“科学认知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艾伦·卡尔松对自然审美欣赏和评估中的形式主义倾向做了持续批判。他认为,形式美趣味是大众偏好,形式是自然对象的主观特性和表面特性。这种批判揭示了自然审美形式主义的内在局限,为正面强调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作用奠定了逻辑基础,对深化自然审美欣赏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卡尔松对形式特性的主观论证和表面论证之间尚有逻辑矛盾,具有从反形式主义发展到反形式的倾向。综合中西思想资源,“形式”概念有三种内涵,自然美学的正确选择应当是一种既超越形式主义、又承认形式要素的立场。
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形式主义;科学认识主义(Scientific Cognitivism);形式
美的欣赏从人们对既定对象形式美的感知开始,因为审美首先是一种感性活动,其中也包括了自然审美欣赏。形式在审美中如此重要,20世纪早期就出现了一种专门强调形式在人类审美活动中重要地位的理论——“形式主义”(Formalism)。由对形式的偏好而形成的“形式主义”,在社会大众审美实践与美学家的理论中都有很大影响。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为建构自己的自然美学——“科学认知主义”(Scientific Cognitivism),曾对自然审美中的形式主义作了一系列严肃批判。这一批判对其自然美学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形式主义观念也就成了我们正确把握其自然美学的关键途径之一。
卡尔松最早在其《量化景观美的可能性》一文中提及形式主义①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1977):131—172.。他在20世纪70年代对北美大众和景观管理、自然审美欣赏的研究中,发现了一种对形式的普遍偏好:“仅仅通过形式方面,诸如形状、线条、色彩、结构,以及此数者之结合而产生的审美属性来阐释环境的审美属性是一种趋势。这些属性依传统被称之为形式属性,诸如平衡、比例、整一和多样性。”②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他认为,出现这种形式主义倾向的原因在于:“它起于对大众趣味之关注,因为大众的审美取向倾向于某种程度的形式主义。更重要者,它间接地源于对具有审美属性的环境资源决策的需要……与对环境其他方面的研究相比,概括环境资源审美属性的形式方面要更易客观化。”③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
特别是在自然景观研究层面,E.L.舍费尔(E.L.Shafer)提供了一种通过照片评估景观审美价值的形式主义研究范例。“无论是舍费尔的总体观点,还是他的具体方法,其特征在本质上是形式主义的。这种方法设定:‘不同景观的审美属性’可以仅通过测量景观照片的形式方面给予确定……当我们审美地考虑‘环境内因素’时,对舍费尔来说,那便意味着‘形状、规模、和色彩’,而不是树木、灌森和岩石。”①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1977):131—172.卡尔松认为:“舍费尔的方法集中反映了社会公众审美偏好中最显然和最陈旧的方面,而忽略了各类社会精英审美取向中最精细的方面。”②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
社会公众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审美偏好往往局限于自然景观中最浅表的层面,诸如形状、线条、色彩等,形式美是自然审美特性中最为低级、普通的层面。由于所有对象均有形式因素,因此,仅从形式角度欣赏自然,我们便不能欣赏那些为特定自然对象所仅有的内在特性,反而只能看到一些到处都能看到的东西。简言之,形式欣赏与自然对象所仅有者无关,或者说,这种欣赏不能做到把自然作为自然来欣赏,自然审美欣赏中的形式因素是肤浅和外在的。卡尔松得出如此结论:
如果我们在欣赏与评估中严守形式主义,我们就一定会导致对相关环境的误赏与误评,因为这种形式主义的欣赏和评估不能解释由输电线路所造成的自然环境在审美价值上的明显损失。这是因为环境审美价值的损失涉及到环境的非形式审美特性,这种审美价值被输电线路的实际出场,以及,或环境自身的非形式审美特性所影响。③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
这是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最早批判,它起于一个哲学美学家对社会大众自然审美趣味和实用美学领域景观评估中量化操作自然景观审美价值方法的质疑。卡尔松指出:社会大众的形式美趣味乃是出于其浅俗的大众文化本性,研究者的量化虽起于景观审美价值评估客观化这一合理要求,然量化同时也带来了对自然审美价值内涵理解的简单化,从而表面化其后果,最终导致自然审美欣赏与评估的浅俗化。真理并不总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与形式主义偏好相比,也许社会上的少数派——精英阶层的审美趣味要更有深度一些,更能接近自然审美特性与价值之事实,是一种更深刻的客观性追求。
如果不是简单地给卡尔松扣上一顶“审美精英主义”的帽子,而是从更为理想、完善的自然审美与评估的角度出发,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卡尔松所指斥者,至少是一种可能性,而他从反向提出的要求——深入地欣赏和评估自然特性、价值,从外在客观性向内在客观性的努力,确实也是一条有价值的道路。卡尔松此时尚未正面指出自己的自然美学根本原则,所以,他虽然很敏锐地指出了形式主义自然审美趣味所存在的问题,但总体而言,其批判力度尚嫌不足。
出于科学认知主义的逻辑要求,卡尔松持续地关注形式主义。在此,我乐于介绍卡尔松正面讨论形式主义的两篇文章。先看第一篇文章《形式特性与自然环境》④Allen Carlson,Formal Qualities in the Natural Environment,The Journal of Aeshtetic Education,Vol.13,No.3 (1979):99—114.。
为什么要特别地讨论形式主义?卡尔松把原因概括为两个方面:一则“在当前环境美学非理论性研究的许多著作中,存在着一种对形式特性的突出强调”,二则“最近有关自然环境美学的哲学讨论提出,整个自然环境形式审美特性问题比以前变得更为复杂”⑤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关于“形式特性”的内涵,卡尔松将它们分为两种类型——“感官或感觉特性”和“形式或设计特性”,并提出了对形式特性的综合性阐释:“形式特性是指对象或对象结合体由之而构成其形式的那些特性。这种特性不只包括对象之形状、模式与造型,也包括其结构、线条和色彩。”⑥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
卡尔松还对形式主义作了如下总结:
对于审美欣赏,形式主义认为,此欣赏将被导向这些方面——结构、线条、色彩和因之而成的形状、模式和设计——它们组成一个对象的形式。关于审美价值,形式主义认为,一个对象因这些形式方面而具有者,是惟一与对象审美价值相关的特性。一个对象具有审美之善,乃是由于它具有诸如统一与平衡,或其更复杂的变体,如“有机整体”、“统一中的变化”之类特性。一个对象具有审美之恶,乃是因为它具有诸如不和谐或缺乏整体性之类的形式特性。①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1977):131—172.
形式主义由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所倡,起初它只是一种艺术理论,后来“就像在艺术中所发生的情形那样,它开始被作为一种恰当的自然环境欣赏而接受”。更重要者,虽然形式主义在艺术领域中不得不面对许多批评,但在自然环境欣赏和评估领域,“形式主义已被置于一种不适当的位置,像在艺术中那样,相对地说,它是一种具有绝对竞争力和群众性的视野。因此,形式主义不仅作为经验研究的基础而广为接受,它也出现在更有理论性的讨论中”②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卡尔松认为:“这部分地由于自然环境美学中的不同批评流派,或相反的诸理论,在过去数十年中并未形成新传统。”③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这意味着自然环境美学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它只能求助形式主义对审美特性作初步分析。形式主义是自然环境美学不得不借助的第一根手杖,可是,这又是一根成问题的手杖。这种情形需要得到改变,现在似乎正当其时。
从实践上讲,形式主义在自然环境审美欣赏中流行,不得不归因于景观艺术的创造与欣赏,这种艺术“鼓励人们像对待景观画那样地感知和欣赏自然环境,即是,从某一特定立足点进行观赏”④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卡尔松将这种欣赏自然环境的方法称之为“景观模式”(Landscape Model),认为这种方法对自然环境欣赏是不恰当的,因为这是一种基于艺术的欣赏模式;欣赏者在此模式下所欣赏到的,往往是自然环境实际上并没有的东西,是不自然的欣赏,因为人们未能依自然环境的本相对待环境⑤Allen Carlson,Appreciation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37(1979):267—276.。
最关键的是形式主义与艺术之间的逻辑联系:“当旅游者企图像对待一幅景观画那样去感知和欣赏自然时,他被导向一种形式维度……这种景观崇拜不止促进了对自然环境的审美欣赏,它也促进了那种带有形式主义偏见的审美欣赏。”⑥Allen Carlson,Formal Qualities in the Natural Environment,The Journal of Aeshtetic Education,Vol.13,No.3 (1979):99—114.简言之,自然环境审美欣赏和评估中的形式主义倾向应当归因于“艺术中形式主义传统之影响”。卡尔松的主要任务是反思这样一种假设:“形式特性在自然环境的审美欣赏和评估中至少具有同样的位置和重要性,正像它在艺术的审美欣赏和评估中所具有的地位那样。”⑦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
在这篇文章中,卡尔松对自然环境形式特性的性质作了新的解释:“自然环境自身只有在某种方式下,当一个人将构型强加于自然时,自然环境才会显得具有形式特征,这样,环境也就由形式构成一种景观……在此情况下,当我们用恰当的模式欣赏时,自然环境并非真的拥有形式特性,也就没有形式特性供我们欣赏。”⑧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t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 ( 1977) : 131—172只有当欣赏者将构型强加于自然环境时,它才表现出好像有形式特性;当欣赏者以恰当、正确的方式即并不强加构型于自然环境时,它便不具备形式特性。一句话,形式特性并非自然环境自身所具有的客观特性,乃是一种欣赏者强加于自然的主观之物。形式特性对自然环境自身而言,是一种子虚乌有的东西,而不是自然环境的实有特性。因此,自然环境审美欣赏中,对其形式特征的欣赏就纯属多余。
卡尔松在另一个地方已提出“自然是自然的”⑨Allen Carlson,Appreciation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37 ( 1979) : 267—276.,恰当的自然审美欣赏应当是欣赏自然自身之所有与所是,应当坚持“客观性”原则[10]Allen Carlson,Nature,Aesthetic Judgment,and Objectivity,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40(1981):15—27.。据此,自然环境欣赏和评估中的形式主义倾向便不只是一种肤浅之物,乃是在根本上与卡尔松自然美学客观性原则相背离的东西,是其“科学认知主义”理论必须反对的东西:“那种形式特性在自然环境审美欣赏和评估中具有在艺术审美欣赏和评价中同样地位和重要性的想法必须抛弃。因为在自然环境中,形式特性毫无位置和重要性。因此,重点应当从形式特性转移到如桑塔亚那所提倡的自然环境的非形式特性上。”①Allen Carlson,Formal Qualities in the Natural Environment,The Journal of Aeshtetic Education,Vol.13,No.3 (1979):99—114.这一结论反对的其实不是形式主义,即自然环境审美欣赏和评估中,只有形式因素是最重要的观念,而是形式本身。形式特性在自然审美欣赏和评估中根本没有价值,因为它是主观的。
再看另一篇文章——《新形式主义和自然的审美欣赏》②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4 Fall 2004:363—376.。一开头,卡尔松明确地将形式主义置于认知主义的对立面:“在自然美学中,形式主义者坚持传统强调的由形式特性和景观性视野构成的审美欣赏,诸如统一或平衡。认知主义者则企图将这一欣赏导向审美特性的更广阔范围,这种欣赏要求关于自然界的知识。”③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
卡尔松认为有两种形式主义:第一种是古典极端形式主义,它在自然和艺术欣赏中拒绝任何认知因素;第二种是新形式主义。后者与前者有三方面的不同:1.它也用于说明自然;2.“新形式主义将形式特性视为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特性”④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3.“对新形式主义而言,形式特性的审美欣赏只被理解为一种真正审美经验的必要因素,而不是既必要又充分的因素。正因如此,新形式主义支持者通常只称其为现代形式主义”⑤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无论古典形式主义还是新形式主义,都在艺术和自然审美欣赏中给形式特性以重要位置。所不同者,后者认为虽然形式特性是重要的,但它在自然和艺术欣赏中并非惟一具有意义者。
对这种并不极端的新形式主义,卡尔松指出它“不是自然审美欣赏之重心,认为即使形式欣赏在自然欣赏中是可能的,那也是一种琐碎,或不太重要的欣赏”⑥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并提供了精致的反证:
前提1:自然环境欣赏的恰当模式是积极的,它涉及到对这样一种环境的欣赏:欣赏者处于环境之中,是环境的一部分,并对环境有所反应。
前提2:在构造环境的一部分中,欣赏者必须变成一种静态的观察者,将自己从环境中分离出来,并从外在的某一特定点观察自然。
前提3:如果没有强加一种构型于自然环境……我们就不可能将自然视为具有形式特性——没有构型,环境似乎就没有形式特性。
结论:这样,当以一种恰当的方式欣赏自然时,自然环境在此情形下就没有形式特性可供欣赏。⑦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
问题的实质并非自然欣赏中形式因素的程度问题,卡尔松连温和的形式主义也不能容忍,虽然这种形式主义已然打开了通向各种非形式因素的大门,其惟一要求便是承认形式因素在自然欣赏中的作用。卡尔松所要求的并非科学知识在自然欣赏中的权利,因为它现在已经有了这种权利,而是要将形式因素从自然欣赏中全部逐出。但是,他对形式因素在自然审美中不具有合法性的论证是有缺陷的。
关键的步骤是前提3对自然形式特性作了一种主观的描述。卡尔松如何确保自然环境中的形式一定就是欣赏者主观“构型”的结果呢?对于前提2,似乎可以说,要观察环境中的某一个对象,我们必须变成一个静态的观察者,将自己从环境中分离出来,从某一特定的外在角度观察这一对象。对于结论,则应当说,当我们用适当的模式欣赏时,这样的环境不只具有形式特性可供欣赏。在另一个地方,卡尔松对形式欣赏提出了新的反驳:
前提1:在某些情况下,自然环境自身看起来好像具有形式特性,当一个人强加一种构型于环境之上时,形式就组成相应的景观。
前提2:对于环境的任何一部分,存在着几乎无限的构型和确立观察角度的可能性。这反过来又产生了以几乎无限多的不同视角看到几乎无限多的不同形式特性的可能性。自然环境自身最多被视为产生不同景观的“源头”。
结论:因此,就自然环境形式特性而言,它们是这样一些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建构的特性,这使它们成为那种环境审美欣赏中相对不重要的特性。①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4 Fall 2004:363—376.
显然这并非一项独立证明,其主要前提来源于上面的证明。再者,这里的前提与结论也不能相互协调。根据这些前提,我们并不能得出“形式特性是……不重要的”一类结论,结论只能是“形式特性是主观的”。否定了形式特性后,卡尔松提出了新的见解:首先将特征(character)与特性(property)相区别,然后认为惟有那些对自然环境的特征有解释力的东西,才应当处于审美欣赏的前台,其余如形式特性之类,则只应处于附属的边缘地带。对于只有那些具有“解释力”的特性应当处于欣赏的中心,卡尔松说:
在特征欣赏中,我们并不聚焦于那些一个对象或一个人所具有的某种历史或道德特性的事实,而是进一步了解它们为什么和如何拥有这些特性,并对不同特性做出区别。那些与特定对象的基础性特征关联最密切的特性被置于欣赏之前台,那些对其特征有较少揭示性的特性则起着最为辅助性的作用。②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
具有“解释力”的特性意味着具有揭示既定特性原因的功能,它们是一些更独特、更深刻的特性,卡尔松称之为“特征”。换言之,恰当、严肃的欣赏并非自然特性欣赏,而是自然特征欣赏。根据这一观点,下面所言就是一种自然结果:“虽然形式审美特性通常处于一对象之最显著审美特性行列,这并不能确保它们在审美欣赏中处于一个荣耀的位置。中心位置将属于那些与审美特征有最大相关性的审美特性。”③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上述对形式主义的反证相对而言具有合理性,至少逻辑清晰:从“解释力”到“特征欣赏”是其主要思路,形式特性确实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最后,卡尔松如此结束其对新形式主义的反证:
我们已主张,对自然的新形式主义审美欣赏本质上存在着深刻问题。这一问题非关乎构型,而是自然对象深刻特性与浅表特性之间的区别。我们已提议,首先,这种区别应当以解释为标志。一个对象的特性如果具有更多的解释力,或者紧紧地与之相关,就有理由要求成为更深入的,或更有意义的。其次,我们主张,形式审美特性之无意义是由于它们处于这种区别的浅表层次。④Glenn Parsons and Allen Carlson,New Formalism and the Aesthetic Appreciation of Nature,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62: 4 Fall 2004: 363—376.
总之,传统形式主义的问题在于其主观性(“构型”),新形式主义的问题在于其浅表性。依卡尔松的看法,科学知识应当被置于前台,因为它“与特定对象的基础性特征密切相关”,形式特性则不得不属于外围部分,这是科学认知主义的逻辑结果。从卡尔松批判自然环境欣赏和评估中形式主义的主要内容看,形式主义立场对自然环境审美欣赏和评估是不恰当的,因为这只是一种大众的审美趣味,更根本地说,它是一种欣赏者强加于自然环境的主观特性,而且也是关于自然环境的浅表特性。
那么,应当怎样认识卡尔松的上述形式主义观念呢?我们首先想搞清楚:卡尔松为什么要持续地批判形式主义?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批判及其整个自然美学的建立,当归因于罗纳德·赫伯恩(Ronald Hepburn)的启蒙。卡尔松喜欢引用赫伯恩的一个经典范例:
设想积雨云的轮廓与洗涤篮子很相似,当我们的想法集中于此相似性时,我们就感到很愉快。设想另一情形:我们并未停留在此古怪(或在克勒律治意义上的“奇怪”)想法上面,而是努力意识到此云团内部的激荡,风从其内部和周边扫过,决定着它的结构和外在的可见形式。难道我们没有意识到:这后一种经验比前一种经验更少肤浅或做作,它对自然来说更真实,对人的理性来说也更值得拥有吗?①Ronald Hepburn,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in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ed.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Ontario:Broadview Press,2004,p.57.
显然,正是在赫伯恩的启发下,卡尔松意识到自然审美欣赏中存在着层次性问题——“肤浅”(shallow)或“琐细”(trivial)的欣赏与“严肃”(serious)、“深刻”(deep)欣赏之间的区别,形式主义欣赏似乎恰好就是这种“肤浅”、“琐细”欣赏的典型代表:“环境美学中的认知主义思路起初源于古老欣赏范例对感官形式特性困扰的一种反应。这一理路为卡尔松所发展。他认为,自然的审美欣赏一定被纯形式地感性化了,部分地通过虑及自然环境的表现性特征……卡尔松主张,自然欣赏必须从老的欣赏模式——对孤立对象的形式主义的欣赏,或是对景观美的画意之欣赏——中解放出来。”②Allen Carlson,Environmental Aesthetics,in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Aesthetics,ed.Berys Gaut and Dominic Mclver Lopes,London:Routledge,2001,pp.429—430.
在此,卡尔松明确地将形式主义摆在其“科学认知主义”自然美学的对立面。依形式主义,特别是古典形式主义,形式要素是自然审美欣赏中最为重要甚至是惟一重要的因素。如果在自然审美欣赏中形式欣赏占了上风,自然美学家们都持一种形式主义立场,那么,卡尔松的“科学认知主义”美学,即极力强调自然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欣赏中重要作用的理论也就无法建立,他所强调的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欣赏中就没有立足之地。所以,形式主义是卡尔松自然美学必须首先面对和超越的一种实践和理论障碍。反过来说,卡尔松只有首先有力证明了形式主义审美立场的理论缺陷,在理论上扳倒形式主义,才能为自然审美欣赏中隆重推出科学知识在逻辑上扫清障碍。上述所讨论者正是卡尔松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更明确地说,批判形式主义是卡尔松成功建构科学认知主义的必要理论前提,自然审美欣赏中科学知识的必要性建立在形式特性欣赏的缺陷之上:如果形式审美对自然审美欣赏既必要又充分,卡尔松在自然审美欣赏中提倡科学知识就没有合法性;反之,如果形式特性欣赏对自然审美欣赏来说既不必要也不充分,卡尔松就有理由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用科学知识取代形式特性,至少补充形式特性。
应当承认,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批判,以及他正面强调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中重要作用的一系列论文③Allen Carlson,Appreciation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37(1979):267—276;Allen Carlson,Nature,Aesthetic Appreciation,and Knowledge,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53(1995):393—400.,较为明晰、有力地揭示了形式主义的弱点和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特殊功能,清楚地显示了两者之间的逻辑超越关系。具体而言,对形式美的偏好代表了自然审美欣赏的最基础性层次,因为它只涉及到我们可以凭生理感官即可把握到的自然对象的感官特性,形式美是一种最浅易之美;科学知识则呈现了自然对象的另一种特性,欣赏者必须诉诸其内在的理性认知能力,然后才能理解和享受自然对象内在的特性之美。比之于对自然对象的形式美欣赏,在自然科学知识支持下对自然对象内在特性之美的欣赏,当是一种更有深度、更为严肃的自然审美。没有科学认知及相关知识,或者,如果只是满足于形式美,我们的自然审美欣赏将不得不处于简单、肤浅地感知和理解自然对象或环境的状态,因为这样的自然欣赏,作为人的一种精神活动,尚处于非常基础的层次——感官愉快。这样的实践,由于没有应用人的理性和心理官能,很难被列入精神性活动。以上对形式主义的反思,引出了自然审美经验内涵的丰富性问题和精神性向度问题,这正是卡尔松这一工作对自然审美研究的独特意义。我们可以在他的启示下进一步展开对自然审美经验层次性的研究。
对形式主义的批判是卡尔松自然美学的一个重要话题,并具有双重功能。首先,它将自然从艺术中解放出来,让自然美学从逻辑上实现了自立。如卡尔松所指出者,形式与形式主义都与艺术有紧密关联;自然美学在成功地放弃形式主义立场之前,很难从艺术理论中独立出来。其次,如果仍然强调形式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作用,卡尔松将不能为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中找到合法位置。通过用科学知识替代形式,卡尔松对自然美特性提出了一种独特解释。
若此说不谬,我们怎么提升自然欣赏水平?或者,我们如何才能丰富传统自然欣赏的内涵?引入我们理性认知的成果——科学知识,将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要获得关于特定自然对象的知识,我们就不得不超越对特定自然对象感性知觉的局限,诉诸我们的心理能力和理性因素,努力地对特定自然对象有一种更深入、丰富的理解。果真如此,我们的自然欣赏将会与原来的欣赏大为不同。带着我们对所欣赏自然对象的深刻、丰富理解,我们的自然审美欣赏将更严肃,因而也更有意义。
如上所示,卡尔松对形式主义作了三次专门批判,但最重要者是两个角度的批判——形式特性是主观特性,形式主义是表面特性。这两种特性之所以被视为成问题,均源于其自然美学的基本原则——客观性追求。根据卡尔松自然审美客观性原则,自然审美应当是对自然对象自身确实具有的客观特性、价值之欣赏。如果形式特性是由欣赏者主观赋予的特性,形式特性欣赏就属于无中生有的滑稽剧,根本上与客观性原则相背离。依卡尔松的客观性原则,自然审美欣赏中的客观性,不仅指欣赏自然对象客观的外在表象,更指对自然对象、环境内在特性与价值的欣赏,也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科学知识的帮助才是必要的。依这种内在客观性要求,形式特性欣赏便只能是一种肤浅的自然表象欣赏,而非内在特性欣赏。依前者,形式欣赏是一种相当严重的错误,甚至因其主观性而在自然欣赏中根本没有合法性;依后者,形式欣赏则是一种较为粗疏、不恰当,至少是不理想的审美欣赏。总之,客观性原则是卡尔松批判形式主义的根本立足点,惟有依据这一原则,我们方可从根本上理解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解释与评判。
卡尔松在不同时期从不同的理论角度对形式主义进行批判,每一种批判都自有思致。但是,我们若将这些批判综合在一起,其效果会如何呢?根据其主观性论证,则自然环境的形式特性仅仅只是欣赏者将自己心目中的“构型”强加于自然环境的结果。换言之,自然环境自身并无形式这种东西。立足于客观性原则立场,严格来说,所谓自然的形式特性纯粹是些子虚乌有的虚构,形式特性欣赏也就只能是一种根本就不应当发生的荒唐闹剧。但是,根据其表面性论证,则形式特性对自然对象、环境来说,似乎又确有其事,确为自然对象、环境自身所实有,只不过这一特性对自然对象、环境特征来说,解释力差一些,因而只能处于审美欣赏之外围地带,而非前台、中心。准此,则形式特性之于自然对象、环境,似又非主观之物,只是肤浅之物而已。于是,形式特性到底是主观的、还是肤浅的,是虚构的、还是实有的,二者在逻辑上只有单一选择,却不能兼容。
其实,卡尔松在其他地方对“形式”曾有过客观性解释。比如,在《形式特性与自然环境》一文的开头,他认为形式涉及到两种因素:第一种是“感官和感觉特性”,第二种是“形式或设计特性”。至少第一种应当属于自然环境已然拥有的特性,而非欣赏者强加的特性。讨论自然欣赏知识系统时,他也曾将“形式”列为第一项①Allen Carlson,Education for Appreciation:What is the Correct Curriculum for Landscape?,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35(2001):97—112.。
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批判,内部存在着对形式特性的客观性理解和主观性理解之间的深刻矛盾。虽然他对形式特性的主观性判定最有利于其自然美学之客观主义立场,但对这一判定的论证也最为困难,因为这种判定与大部分人的审美直觉相左。相较之下,我们更愿意接受其对形式特性的表面性论证。就卡尔松“科学认知主义”的理论目的而言,他只要成功地论证了形式审美的缺陷和科学知识对自然审美欣赏的必要性就足够了,根本没有必要在自然审美理论中将形式特性赶尽杀绝,从根本上取消形式特性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合法性,这样的企图除给自己的理论增加逻辑困难外,并无额外收获。
此外,卡尔松对形式主义的批判,存在两种选择方案。其第一篇讨论形式主义的论文指出:“关注形式方面自身当然并无不妥,实际上,在许多情形下,它是关注审美特性的必要组成部分。”①Allen Carlson,On the Possibility of Quanlifying Scenic Beauty,Landscape Planning,4(1977):131—172.可是,其最后一篇关于形式主义的论文,结论变成了“形式特性毫无位置和重要性”。这就从非形式主义变成了非形式论。前者反对形式至上论或形式惟一论,后者则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绝对地排斥了形式。卡尔松到底是要反对形式主义,还要是反对形式本身?反形式主义易,反形式难,因为人类审美活动总体上具有感性特征,而一切自然对象与环境,首先即是一种感性的即形式的存在。包括自然审美欣赏在内的人类一切审美活动首先从接触各类对象外在的感性表象,即形式开始。换言之,形式美是人类审美欣赏所面对的首要因素,自然审美也不例外。所以,卡尔松要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绝对地排斥形式就很困难,就像他想把形式特性统统归之为欣赏者强行赋予的主观特性一样。
卡尔松对“形式”的内涵有不同理解。在《形式特性与自然环境》中,他认为形式包括了两种东西:首先是对象的感官特性,然后是“设计特性”②Allen Carlson,Formal Qualities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13,(1979):107—114.。显然,后者并不属于感官特性,而与人的理性认知相关。我们到底应当怎样理解“形式”这一概念呢?波兰美学家塔塔科维奇通过系统梳理西方美学相关思想资源,指出“形式”这一概念在西方实际上出现过五种不同的内涵③Wladyslaw Tatarkiewicz,A History Of Six Ideas,Warszawa:Polish Scientific Publishers,1980,pp.220—221.。但是,这只是西方美学方面的情形。中国古代美学对“形式”(即“文”)这一概念有不尽相同的理解④薛富兴:《文与质:中国古典美学的逻辑起点》,《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也许,综合中西方关于“形式”概念的代表性见解,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形式观念,进而形成较为完善的形式审美趣味。
首先,我们用它指称对象的感官特性,诸如形态、规模、色彩、声音等,这是形式概念的基本因素,可称之为“形式A”。此为古希腊哲学中“形式”观念所无,而为西方现代美学比如克莱夫贝尔所揭示的内涵。卡尔松用“形式”来指称自然对象、环境之“感官特性”,所言说的正是“形式”概念所具有的此层意义。中国古代美学中与“质”相对的“文”范畴,也正是指这一内涵,亦即外在对象之纹理、色彩等。
其次,我们又用“形式”一词指称既定对象内在因素间的秩序性关系,或曰对象内在诸要素所形成的独特内在结构,即对象的存在方式。这是古希腊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哲学家们心目中与“内容”相对照的“形式”概念所指称的基本意义,也是卡尔松所讨论的形式特性的又一层意义,即由自然对象色彩、线条、声音等要素所形成的整一、对称、和谐、有机性等较为抽象、能体现自然理性秩序的特性,他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将自然欣赏规定为“秩序欣赏”。此时,形式是指对象内在要素所形成的内在秩序,即要素间的理性关系,它显然已非人的感官所能直接、单独地把握,而需要诉诸人的理性认知能力,已然不属于对象的“感官特性”,我们可将此种“形式”概念称为“形式B”。这个意义上的“形式”概念为中国古代哲学、美学所无,正需从西方借鉴。卡尔松也承认并应用了此种意义的“形式”概念,所以又不能完全将“形式特性”欣赏说成是“肤浅的”,因为它已涉及到对象内在的结构和理性秩序。
最后,如果欣赏者对结构或秩序的感知与把握并不局限于特定对象,而是用“形式”(以及秩序、模式、结构等)概念指称某种超越特定对象的自身特性,并且将它贯穿于更多自然对象、现象的普遍性结构、秩序,那么,这种“形式”就不再是科学认知的结果,而是对自然对象、世界运行法则的一种形而上的智慧领悟,是欣赏者对自然界普遍法则的一种哲学式理解。西方哲学、美学史缺乏这个层面的“形式”概念,中国古代哲学、美学之“文”范畴的另一意义正可补足之:“观天文以察时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易传》贲卦之彖辞)根据中国古人的理解,“文”既可以是对象的感性直观表象,也可以是最抽象、普遍的天地宇宙之道,这种普遍、深刻的自然法则不存在于别处,就存在于最感性对象的色彩、形态、纹理之中。正因如此,伏羲氏才能从天文地理的仰观俯察中发现形而上的阴阳相济之道,这就叫“道之为物,其中有象”。这是“形式”概念内涵的最高层次,可称之为“形式C”。罗纳德·赫伯恩已然发现形式的这一形而上层面,提出用“形而上想像模式”丰富和提升自然审美欣赏的内涵①Ronald Hepburn,Landscape and the Metaphysical Imagination,Environmental Values,5:191—204.,但卡尔松的科学认知主义对“形式”的这个最后层面尚未自觉意识到。
基于对“形式”概念内涵丰富性的如上认识,我们可以得出一些与卡尔松不完全相同的新认识。
首先,形式并不会成为卡尔松自然美学必然的理论障碍,像他自己所以为的那样。相反,它实际上是自然审美欣赏的必要基础。任何审美欣赏必须从形式欣赏开始,而不会一上来就从卡尔松所强调的关于自然对象的正确知识开始。卡尔松并不能彻底地拒绝“形式A”,而必须接受它。所以,在其关于自然欣赏知识系统的文章中,他不得不将形式列为第一项因素。
其次,科学认知主义和形式主义对第二种形式,即作为对象之秩序、模式或结构的形式——“形式B”,其实可以有很大的共享空间,卡尔松实无需反对之。事实上,卡尔松讨论自然欣赏和艺术欣赏的关系以及肯定美学,正是在此意义上谈论形式,虽然他本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发现:卡尔松与形式主义论争时,主要在“形式A”的意义上使用“形式”这一概念,而独立地讨论自然审美欣赏,特别是谈论自然对象之秩序与范畴时,他实际上在谈论“形式B”。
最后,与纯形式欣赏相比,卡尔松欲强调者,是在科学知识帮助下严肃的自然审美欣赏。他发现纯形式欣赏是肤浅的,强调以自然科学知识深化自然审美欣赏,使自然审美升华到自然特性、价值欣赏的层面。但是,卡尔松对形式概念的理解局限于“形式B”,除了科学知识帮助下的欣赏,他想像不到严肃的自然审美欣赏还可以有更高境界——领悟自然对象、现象中所潜藏的自然之道——自然形式欣赏的形而上境界。
我们可以追问:形式偏好是否一定会导致对自然的肤浅欣赏?那要依情而定。它依据于我们对形式概念的理解。如果我们认为形式只是既定对象的感官特性,即“形式A”,这样的欣赏就肯定是肤浅的;如果我们心目中的形式概念是“形式B”,甚至“形式C”,答案就将不同。
是否一提到形式特性,它就会导致我们对自然的误解呢?换言之,我们将失去自然对象之真实所是与所有吗?并非如此。形式特性自身也属于自然之所是与所有,虽然它并非自然所是与所有之全部。我们不能想像没有任何形式要素的自然。此外,是否我们一旦以形式美的眼光欣赏自然,那就并不是在欣赏自然本身,而变成了艺术欣赏?换言之,形式美在逻辑上是否只属于艺术,只是一种特殊的艺术趣味,因此与自然无关?答案似乎是:只要审美的概念对艺术和自然同样有效,只要审美不能完全摆脱感性因素,只要自然对象与其他所有对象一样,首先是一种具体的感性存在,那么它就不得不同时是一种“形式”的存在。这样,形式就不只属于艺术,而是为艺术和自然所共享。于是,我们也就不能从形式偏好中直接地推出艺术方法、艺术趣味,因为形式属于所有对象。
总之,对于形式,除了卡尔松主张的非形式主义,我们完全可以走向更完善的立场:一种健全的自然美学、自然审美,既包含了形式要素,又超越了形式主义。
【责任编辑:杨海文;责任校对:杨海文,许玉兰】
B83-066
A
1000-9639(2010)05-0016-09
2009—11—08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艾伦·卡尔松环境美学研究”(10BZX077)
薛富兴(1963—),男,山西朔州人,哲学博士,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