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巧英 吴 鸣 (浙江嘉兴市第二医院 314000)
急性中毒是儿科常见的急重症之一,是小儿意外死亡的四大主要原因之一。本文对75例急性中毒儿童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2002年5月至2008年5月,我院接诊急性中毒儿童75例,其中男48例,女27例。年龄:3个月~,5例(6.7%);1岁~,42例(56.0%);3岁~,24例(32.0%);6~14岁4例(5.3%)。中毒诊断标准:依据《实用儿科学》(第6版)儿童急性中毒的诊断标准而确诊。中毒至就诊时间最短15min,最长48h。临床症状与体征:44例(58.7%)入院时无明显症状,31例(41.3%)因中毒种类不同出现不同的临床表现,其中6例解热镇痛药中毒者出现呕吐、虚汗、血压下降;3例抗精神病药物中毒出现嗜睡、复视、浅昏迷;6例复方地芬诺酯中毒表现呼吸抑制;5例甲氧氯普胺(胃复安)中毒出现锥体外系症状;1例煤气中毒表现为青紫缺氧;3例汽油中毒出现呕血、咯血、气促及呼吸窘迫;3例有机磷农药中毒有呕吐、大汗、瞳孔缩小、脑水肿;3例灭鼠药中毒出现抽搐及脑水肿;1例浓硫酸中毒出现呕吐、腹痛。
1.2 中毒种类 药物中毒48例(64.0%),其中解热镇痛药18例,抗精神病药物13例,复方地芬诺酯11例,胃复安6例;煤气、氯气中毒各2例(各2.7%);汽油中毒4例(5.3%);有机磷农药、杀虫剂、灭鼠药中毒共12例(16.0%);漂白粉中毒、食物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各2例(各2.7%);浓硫酸中毒1例(1.3%)。
1.3 抢救方法 神志清醒53例(70.7%)给予洗胃、催吐、口服牛奶或生蛋清,以延缓毒物的吸收速度,同时予以补液、利尿,促进毒物排泄,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应用与毒物相对应的解毒剂:①有机磷中毒给予阿托品,胆碱能复活剂氯解磷定;②灭鼠药如氟乙酰胺类即给予乙酰胺;③亚硝酸盐中毒予以大剂量维生素C;④烦躁、昏迷的患儿应用地西泮、苯巴比妥钠;⑤煤气中毒昏迷者予以纯氧及高压氧治疗;⑥急性肾衰竭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1.4 结果 痊愈70例(93.3%),伤残2例(2.7%,其中1例灭鼠药中毒反复抽搐留有继发性癫痫;1例误服浓硫酸后引起食管溃疡狭窄致不完全梗阻),死亡3例(4.0%,死亡原因汽油中毒致肺出血、灭鼠药中毒致脑功能衰竭、有机磷中毒致多脏器功能衰竭各1例。
儿童是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危人群,其伤害发生率高,后遗残疾多。急性中毒多见于1~5岁儿童,以误服为主。本组资料中1~3岁是中毒高发年龄组,这主要与该年龄段儿童活动范围扩大、好奇心强、缺乏判断力有关。家长对药品和化学制品(干洗剂、化妆品)保管不当是导致小儿误服中毒最主要的原因。
错用药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也常致儿童中毒,如看错药品名称、用错剂量、配伍不当、将外用药物内服等均可导致药物中毒。发生在年长儿及青春期儿童的中毒通常都是有意识的行为,青春期儿童,特别是城市儿童,基本是独生子女,相对孤寂,可因情感脆弱或遭遇挫折发生自杀性中毒行为。
在儿童中毒诊治过程中,因其年龄特点,很难提供确切的中毒史,多数就诊时尚未出现临床症状或缺乏典型临床表现,给诊断和治疗带来一定的难度,误诊率较高。因此,儿科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细致全面地做体格检查,态度和蔼亲切,认真观察口腔、手、皮肤、衣服、口袋是否有残存毒物。由于儿童配合能力较差,催吐效果不佳,故不应过分强调催吐,应抓紧时间尽早彻底洗胃,必要时留置胃管反复洗胃,缩短病程。对可疑误服中毒者,必要时留取胃液做检测,以明确诊断。
儿童急性意外中毒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首先,提高成年人的责任心和警觉性,加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注意合理布置居室,药品及有毒物品分别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其次,医疗机构可在社区开设健康教育与急救普及课程,加强对文化程度低及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基层医师的临床知识和急救技能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减少医源性中毒的发生。建立并健全中毒救治体系,建议行政干预取缔剧毒农药、鼠药的日常应用。家长及学校重视儿童健康心理教育。总之,预防儿童意外中毒,需要家长、医生、老师以及卫生、教育等部门的相互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