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观念与制度: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机制

2009-12-28 05:14叶麒麟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9年3期
关键词:观念利益

叶麒麟 张 莉

[内容提要]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制度是自我实施的。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机制,不 仅包括国家间的长期重复博弈、世界的相互依赖和大国充当准第三方实施者等利益机制,还 包括路线图、协调和黏合剂等观念机制。因此,基于利益与观念基础上的制度分析,可以较 为充分地揭示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内在机理。

[关键词] 利益 观念 无政府状态 国际制度 自我实施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9)3-0072-07

无政府状态是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表现为国家间缺乏一个共同的最高权威。尽管如此 ,在经验层面,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社会并不是无序的。那到底是什么因素塑造了无政府状态 下的国际社会秩序呢?在新制度主义者看来,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秩序得益于自我实施 (self.enforcing)的国际制度。对此,有学者专门探讨了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机制。然而 , 现有关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机理分析,主要还是停留在现实主义的利益、物质实力层面, 却忽视了观念在国际制度自我实施中的作用。鉴于此,本文拟引入观念因素,尝试为无政府 状态下国家制度的自我实施机制构建一个综合性分析框架。

国际无政府状态: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制度无所不在。制度是重要的,因为它提供了人类明确表达偏好和欲 望,进行合作和竞争的约束规则。随着新制度主义的兴起,制度正从人类社会生活研究的一 般背景中凸现出来,日渐成为洞悉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的自立性视角 。

1.制度的分类

毋庸置疑,在新制度主义那里,制度是一个核心概念。从最一般意义上说,制度可以理解为 社会中个人遵守的一套行为规则。[1]关于制度的分类(或者说关于制度的界定视 角),诺 斯指出:“制度是由非正式约束(道德的约束、禁忌、习惯和传统)和正式的法规(宪法、 法令、产权)组成的”。[2]而柯武刚和史漫飞的界说更为清晰,他们依据规则的 起源将 制度划分为内生性制度(又称内在制度)和外生性制度(又称外在制度或嵌入性制度)。

内生性制度(internal institutions)是从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的。它体现的是过去曾最有 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办法。其例子既有习惯、伦理规范、良好礼貌和商业习俗,也有盎格鲁 .撒克逊社会中的自然法。违反内生性制度通常会受到共同体中其他成员的非正式惩罚,例 如,不讲礼貌的人发现自己不再受到邀请。但是,也有各种执行内生性制度的正式惩罚程序 。当规则逐渐产生并被整个共同体所了解时,规则就会自发地执行并被模仿,不能满足人类 欲望的安排将被抛弃和终止。因此,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规则多数是在社会中 通过一种渐进式反馈和调整的演化过程而发展起来的。[3]32.37与此相应,青木 昌彦将制度定义 为博弈规则、均衡,或者促成博弈均衡的共有信念(shared beliefs)。[4]由此可 看出,内 生性制度显然继承斯密的自动均衡思想,它大致等同于哈耶克的“自发秩序”。因此,内生 性制度是一种自我维系的系统,其规则是由行为者的策略互动内生的,存在于行为者的意识 中,是自我实施的行为模式。

外生性制度(external institutions)是由统治共同体的政治权力机构自上而下地设计或推 行、强加于社会并付诸实施的。外生性制度被清晰地制订在法规和条例之中,并要由一个诸 如政府那样的、高踞于社会之上的权威机构来正式执行。这样的规则是由一批代理人设计或 推行并强加给社会的。这些代理人由一个政治过程选举出来,并高踞于社会之上。[3 ]36.37与此 相应,有学者将制度视为外生的,如诺斯主要从政治上决定的规则来界定经济制度,这些政 治性规则由政治体制自上而下施加于经济当事人。[5]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或 推行模式 ,体现的是一种功能主义的思想,蕴涵着很强的制度目的(或者说制度预期效果)。而为了 达到预期的目的,外生性制度往往需要附加第三方的实施机制,以促使行为者接纳它。这种 第三方实施机制通常是一些强制性手段和惩罚措施(如法律手段),并通过正式的组织加以 执行。

由上可看出,制度分为内生性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外生性制度(正式制度)。内生性制度 是自我实施的,不需要第三方的强制实施。而外生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都是以国家或政府的 存在为前提的,因为没有国家或政府也就无所谓宪法、法律、政策等。换言之,实施机制是 保证制度尤其是外生性制度执行的措施,它包括实施的方式、实施中的奖惩机制等。而在一 国内部,国家或政府则能有效地提供这种实施机制,保证外生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就此 意义而言,外生性制度是国家或政府(作为第三方实施机制)在场的制度,而内生性制度更 多指的是国家或政府(作为第三方实施机制)不在场的制度。

2.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

正如新现实主义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肯尼斯•华尔兹指出,无政府状态是国际社会的重要 特征,国际社会如果有什么本质的经久不变的特征的话,那就是无政府状态。[6] 与国内社 会不同,国际社会由独立主权国家组成,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超国家的中央权力机构,不存 在一个能够制约各国政府的世界政府。因而在世界政府出现之前,国际社会永远处于无政府 状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7]

尽管在全球或国际范围内存在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但这些国际组织并非 各国家共同建立的政府,更没有类似各国家政府的特征或职能。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① 国际组织没有武力、暴力机构,更谈不上垄断暴力的合法使用。在任何民族国家,政府 是合法暴力的垄断者,其统治的基础就是这种垄断地位。在人们通过让渡部分权力形成国家 的同时,就赋予了国家的这种垄断地位。这使得任何国家的臣民都无法跟所在国家对抗。这 也成为国家实施或能够实施外生性制度的依据或根源。而任何的国际组织都没有暴力机构, 联合国的维和部队,也只不过是个别国家或地区出现冲突或纠纷时,其他国家临时组建的, 其建制、士兵、指挥官等都有严格的国籍性,都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政府。②国际组织没 有税收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国际组织没有税收,主要依靠国家缴纳的会费,但这依靠各个国 家的自觉遵守和缴纳,而没有强制性,因为即使有国家不缴,这些国际组 织除了催缴或谴责之外毫无办法。这就使得国际组织不可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③不同 国际组织之间的地位平等,没有形成类似各国家政府内部的科层制。国际组织是通过国家之 间的谈判并签署一定的条约形成的,各国际组织之间可能形成的目标、职能都不完全一致, 但这些国际组织基本上是地位平等的。④不同国际组织的目标有时候相互冲突,至少不完全 一致。[8]

总之,国家之间通过谈判或签署协议、条约形成的国际组织,并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 政府,国际社会仍是处于无政府状态。约翰•米尔斯海默在《大国政治的悲剧》中很形象地 称之为“9.11困境”,即任何国家在受到侵犯时,没有可以向其求助的中央权威。[ 9]

3.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

秩序是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在新制度主义者看来,秩序是指一定时期内共同体内 部依据某种准则、规则和行为规范所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共同体成员间相互关系状态及运 行机制。在主权国家共同体内部,由于有一个合法的、强有力的政府,没有人否认国内秩序 的存在(政府提供秩序)。尽管国际社会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但人们无法否定的一个事实 是,国际舞台上的行为者 都承认游戏规则,尊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调节机制,接受义务约束,遵守合作惯例,而且以 可以预见的方式行事。[10]由此可看出,国际社会是处于一种制度化的有序状态之 中,并非 处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换言之,关于“无政府状态=无制度状态”的假定是错误的。

关于国际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但关于国际制度的概念在学术界众说纷纭。但从最 一般意义上说,国际制度就是存在于国际社会中约束行为者的“游戏规则”。它可以分为正 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国际制度由国家精心设计,具有明确的规则,是为一定目的服务 的,能够监督行为体的行为并对其做出反应。非正式国际制度,尤其是国际惯例,是没有明 确的制度形式,但能够塑造行为体的预期,使行为体能够彼此理解,并自愿协调它们的行为 。这里必须提及的是,正如前文所述,制度可分为正式制度(外生性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内生性制度),是就主权国家共同体内部而言的,而主权国家内部的制度分类和国际制度的 分类二者之间不能简单等同。具体而言,主权国家内部的正式制度是国家或政府在场的制度 ,其规约的是国家内部的成员,国家或政府是第三方实施机制。而正式国际制度虽然是由国 家设计的,但国家是国际社会共同体的成员(相当于国家内部的成员),而且不存在第三方 实施机制(即世界政府)。就此而言,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不管是正式国际制度还是非正 式国际制度,都是国家或政府(作为第三方实施机制)不在场的制度,因而国家制度的执行 依靠各个国家的自我实施。换言之,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制度是自我实施。

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现有机理分析

尽管国际社会是一种无政府状态,但大多数的国际制度还是得到了有效实施。那么,国际制 度的自我实施依靠什么机制?对此,有学者坚持从现实主义者和自由制度主义者所秉承的理 性主义思想提出如下三种机制。[8]

1.国家间的长期重复博弈

国家的存在是长期的,尽管各国家的政府或统治者可能经常变换。在国家之间的一次博弈中 ,虽然采取不合作策略是最优的(即不合作的收益大于合作的收益),但在长期重复博弈中 却未必如此。如果在长期重复博弈中,合作的收益大于不合作的收益,国家就可能采取合作 策略。可以用“囚徒困境”,来说明这一点。表1给出了“囚徒困境”的一般表述。

其中,T代表对方合作(合作表示遵守国际制度,不合作表示不遵守国际制度)而己方不合 作时的收益,S代表对方不合作而己方合作时的收益,R代表双方合作时的收益,P代表双方 不合作时的收益。R,S,T,P存在如下关系:2R>T+S>2P,T>R>P>S。在这个一般化表 述中,纳什均衡的结果同样为双方都不合作,收益分别为P。

在一个多次重复博弈的“囚徒困境”中,博弈双方都会考虑未来见面(对合作的报答及对不 合作 的报复)的可能性。如果它们的战略都是投桃报李或以牙还牙,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现将 每个国家的损益总值记为V,采取合作(不合作)战略记作C(D),永远合作(不合作)记作A LLC(ALLD),w为贴现率,即把未来的收益贴现为现值的比率,0

(1)当两个国家都采取合作态度时:

V(ALLC)=R+wR+w2R+……+w琻R=R(1+w+w2+……w琻)=R/(1.w)

(2)当两个国家都采取不合作态度时:

V(ALLD)=T+wP+w2P+……W琻P=T+wP(1+w+w2+……+w琻)=T+wP/(1.w)

(3)当两个国家都采取投桃报李、以牙还牙战略时:

V(ALLD&C)=T+wS+w2T+w3S+……=(T+wS)(1+w2+w4+……)=(T+wS)/(1.w2)

在这三种情况下,要使第一种情况出现,即在无限多次博弈中突破“囚徒困境”,就需要使 V(ALLC)>V(ALLD),且V(ALLC)>V(ALLD&C),即

R/(1.w)>T+wP/(1.w2)且R/(1.w)>(T+wS)/(1.w2)

解这两个不等式,我们就可以得出:w>(T.R)/(T.P)且w>(T.R)/(R.S)。

当这两个条件满足时,两个国家就可以走出“囚徒困境”,达成合作。

这一分析表明,尽管一次违反国际制度的收益超过了遵守国际制度的收益,但如果国家之间 是长期重复博弈的,长期遵守国际制度的收益要大于不遵守国际制度。最终的结果就是各国 家都遵守国际制度。

2.国家相互依赖背景下的相互制衡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这种相互依赖使得没 有任何一个国家在不依赖其他国家的情况可以长期稳定发展,即便是世界上经济实力、军事 实力和政治势力最强大的美国,也对其他国家形成依赖。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不仅体现国 家之间的贸易、投资等迅速增长上,而且体现在任何一个国家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离不开与 其他国家的各种交往上——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的交易与交流。国家相互依赖的程度越 深,对对方的依赖越大,国家之间的相互制衡就越大,也就越需要国际制度保证双方的交往 ,国际制度的遵守也才越有可能。一是国家之间的交往依赖于双方的 合作,依赖于对国际制度的遵守。没有共同遵守的规则或制度,也就无法进行交易,无法达 成合作。二是一个国家对国际制度的遵守是一种声誉机制。不同国家之间在交往时,要考虑 自己能否从中获得收益,而预期能够从中获得收益依赖于对方能否按照共同的规则行事,制 度就降低了国家之间交往的不确定性。对于一个经常违反国际制度或违约的国家,可能没有 任何一个国家愿意与其交往,除非另一个国家比起更强大,也不按国际制度行事。

3.大国充当准第三方实施者

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虽然不存在世界政府,但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政治实力和军事实力 存在重大差别,这就导致国家之间实力的不对称和大国与小国的差别以及国家之间相互依赖 的程度不同。由于小国对大国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大国对小国具有相对较强的控制力,此 时大国就可能充当国际制度的准第三方实施者,类似于一个国家内部的政府,而它们的这种 行为也具有自我实施的性质。一方面,它们充当准第三方实施者是自愿的,原因在于它们在 国际制度的实施中获得的收益大于为此付出的成本,而一旦它们实施国际制度的收益小于不 实施,那么它们可能就会放弃实施。

上述关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三种机理分析,体现的是现实主义者和自由制度主义者的理性 主义思想。现实主义者和自由制度主义者把理性主义模式作为其出发点。它们都假定,关注 自身利益的行为体在其局限范围内将其功利(utility)最大化。在这一模式中,行为体的利 益偏好和因果信念是既定的,注意力只集中在行为体面临的制约条件变量上。换言之,利益 是天赋的,它们在逻辑上先于行为体所持的任何信念。[11]3.30因而这就很大程 度上导致了现 有关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机理分析的局限。具体而言,现有机理分析只注重国际制度自我 实施的利益偏好动因,只注重成本.收益分析,而未探讨利益偏好是如何形成的,忽视了观 念在利益偏好形成中的作用,从而无法说明一种利益偏好如何从众多利益偏好中来,无法说 明如何克服集体行动问题。对此,可以具体来讨论现有的三种机制来予以说明:①国家 间的长期重复博弈。正如有学者指出,这种机制在概念模糊(如何界定背叛问题)和不完全 信息(如何获知谁背叛问题)的情况下是站不住脚的,而且这种机制往往假定,给定的国家 间合作难题有着唯一的解——参与者所选择的解。然而,国际或国内政治中多数的合作可能 有多个解,这些解无法用帕累托的(效率)理论来区分。因此,这种旨在用效率(或利益) 来解释可以有多种合作途径情况的“囚徒困境”长期重复博弈机制在逻辑上必然是失败的。 [ 11]169.199②相互依赖机制。正如基欧汉等人指出,当交往产生需要有关各方付出代价 的相互影响 时(这些影响并不必然是相互对等的),相互依赖便出现了。如果交往并没有带来显著的需 要各方都付出代价的结果,则不过是相互联系而已。[12]因此,相互依赖并不局限 于互利,相互依赖也不必然带来合作。因此,相互依赖机制并不能充分说明国际制度的自我 实施。③大国充 当准第三方实施者。此机制将霸权力量作为解释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理由。但正如有学者指 出,把霸权力量作为解释战后自由主义多边出现的理由有其局限性。强制性的努力(如英国 的贷款)并不像通常想象的那样成功。此外还可以看到,尽管战后美国占据着霸权地位,但 是英美战后安排是由英国和美国共同塑造的,其方式是无法用简单的权力考虑来预测的,是 需要一套共同的政策观念(即凯恩斯的“新思维”)作为纽带的。[11]59.86又如 ,中国和南斯 拉夫这些不受苏联物质实力控制的国家之所以选择苏联模式,主要是由于受到了斯大林主义 观念的影响。总而言之,现有关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机理分析主要侧重于物质因素(即利 益机制分析),忽视了观念等非物质因素的作用。因此,只有引入观念因素,才能更好地揭 示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机制。

观念的引入:综合性分析框架

在国际关系研究历程中,对观念因素的认识随着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从早期理 想主义的观念至上论,到卡尔的观念与现状的折衷主义,早期的国际关系研究都十分注重观 念的作用。二战后,随着现实主义的逐步精确化和科学化,观念的作用几乎被完全忽视,观 念因素也逐步被排除到国际政治研究和关注的视野之外。冷战后,随着文化、认同、规范在 国际关系中的回归,观念因素得以复兴。由此可看出,由于其所处的历史与知识大背景,理 论有时可以忽略或贬低观念的作用,但是,在以人为中心的活生生的国际政治实践中,观念 的作用是客观存在不可否认的。鉴于此,在对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进行 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基欧汉等人在《观念与外交政策》一书中专门从本体论的角度认识了 观念的作用,并且提出了一个观念如何影响政策的分析框架。针对上述关于现有国际制度自 我实施机理分析的局限,就可以借鉴基欧汉等人的分析框架将观念引入到国际制度自我实施 的机理分析中来。

1.观念如何影响政策

正如韦伯所言:“并不是观念,而是物质的和概念上的利益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为。然而常 常是由观念所形成的‘世界镜像(world images)像扳道工一样决定着受利益动力驱动的行 动运行的轨道。”[13]观念不仅能把行动只引导到某些特定的而不是其他一些轨道 上,而 且还模糊了行为者对其他那些轨道的视线。就此意义而言,观念能塑造政治结果,能够整治 世界。

既然观念作用那么重要,那观念是什么呢?对此,基欧汉等人将观念区分为三种信念:① 世界观。世界观的不同决定了人们对世界看法的不同和行为的不同。②原则化信念。它主要 指人们的价 值观,包括区分对与错、正义与非正义标准的规范性观念。原则化信念对人类行为的指导比 世界观更加具体。如基督教世界观在过去容忍奴隶制长达两千年,而现在同样持基督教信仰 的人则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在这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而世界观没有变化。人类的很多 行为都与其所信仰的价值信念有关。数百万人为了自己原则性的信念而死去;很多现在还活 着的人仍愿意这样去做。他们的行为是无法用物质利益来解释的。③因果信念。它指的 是人们对原因与结果之间关系的看法。它是连接问题与行动的中间链条。因果信念的不同, 人们的行为也不同。比如当国际社会认识到温室效应会带来一系列灾害时,于是就有了减少 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合作。[11]3.30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这三种信念是相互交 织在一起的。

此外,基欧汉等人通过具体案例的考察求证了观念影响政策的三种途径:①作为路线图 的观念。在对自己的利益不明确时,观念起着路线图的作用。②作为焦点和黏合剂的观 念。当存在着多种选择或存在着多种观念的竞争时,占主流的观念能够起到聚焦或黏合剂的 作用,使持不同选择倾向的各方形成合作共识和联盟。③嵌入制度中的观念。观念可以 植根于制度当中,并形成长久性的影响。[11]3.30

2.利益、观念与国际制度

基欧汉等人在论述观念对政策的影响时,特别强调了他们使用方法的与众不同。他们采用了 实证方法,在每个案例的分析中始终使用了“零假设”的前提,即首先按照理性主义的前提 用物质因素变量来解释不同国家或不同时期的政策变化,当物质因素无法做出解释时再引入 观念因素加以分析。同样,在试图将观念因素引入到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机理分析时,不仅 不排斥现有关于物质因素的分析,而且还要坚持物质因素第一。换言之,在此主要是在现有 关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机制的分析框架基础上引入观念因素,试图构建一个综合性分析框架 。

将利益、观念和制度三者按照一定的方式联系起来,就可以构建一个关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 机制的综合性分析框架。这种综合分析框架主要包括:①观念确定利益。在国际舞台上 ,各个国家在什么是各自的利益以及如何将其最大化问题上面对着持续不断的不确定性时, 观念的路线图作用就显得相当重要。观念通过规定因果范式,或提供伦理道德上不得不信的 行为动机而起着在不确定性条件下指导行为的作用。在观念路线图的作用下,各个国家的利 益明晰化,从而为它们之间的合作以及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可能。②观念协调利益博弈的 多重均衡。在解释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问题上,国家间的长期重复博弈机制无法说明:在存 在博弈的多重均衡时为何博弈双方选择遵守此种制度,而不去遵守另一种也可带来同样收益 的制度。当然,如果只存在唯一均衡或者双方的实力或能力太过悬殊,可能就没有此问题。 但除这些情形之外,就不能仅仅通过对收益矩阵的检验来产生唯一的均衡。此时就需要观念 的协调作用。具体而言,博弈各方依据共同信念在一系列可行的均衡中做出抉择,从而使某 一国际制度实现自我实施。③观念聚焦预期。不完全契约是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现有机 理分析所面临的又一个问题。不完全契约表明,在很多情况下,游戏规则所要求的不能被唯 一地确定。这样,对于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机理分析必须解释各种国际制度是如何处理突发 情况,参与者为什么会默许这些制度所做出的决定,并把这些游戏规则应用于某些特定情况 。这就需要参与者能够就难题和其解决办法(如界定背叛和处理突发情况等)达成共识,形 成稳定的预期,然后再认定并惩罚背叛者。在任何一个步骤上的失败都会造成合作的破裂。 因此,观念可以聚焦预期,提供一种关于合作和背叛的共同信念体系,从而使国际制度实现 自我实施。④合作共处的观念被制度化。不可否认,世界的相互依赖和大国充当准第三 方实施者在相当程度上能够促成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天下大同和合 作共处的世界理念也能够促成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在温特看来,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 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行为体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 构。而共有观念是无政府状态中行为体之间关系的纽带。但是共有观念可以是冲突性质的霍 布斯文化,也可以是合作性质的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14]当今国际社会越来越盛 行基于 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它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 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同体的利益,暴力让位于 合作、和平代替战争成为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念。这种合作共处的观念逐渐被塑造为各种自 我实施的国际制度。

余论

综上所述,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制度是自我实施的。而国家间的长期重复博弈、世界 的相互依赖和大国充当准第三方实施者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三种基本机制 。因为它们都是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利益机制(物质因素),而利益是国际制度自 我实施的关键。但是,这三种利益机制并不足以说明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因为它们忽视了 观念机制在形成利益偏好和塑造制度方面的作用。因此,基于观念与利益基础之上的制度分 析,则可以较为充分地揭示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内在机理。

当然,基于利益与观念基础之上的国际制度自我实施机制的综合性分析,依然坚持“零假设 ”的前提。换言之,在利益机制足可实现国际制度的自我实施时,观念可能最多就起到确定 利益的作用。只有当利益机制无法促成国际制度自我实施的时候,观念机制的作用才突显出 来。由此可看出,观念机制不过是服务于国际制度成本.收益分析的工具而已,如降低交易 费用,克服“搭便车”问题。观念在整个国际制度自我实施机制的分析框架中处于一种从属 性、替补性地位。因此,本文旨在构建一个综合性分析框架,以弥补现有分析框架的不足。 至于到底是利益机制还是观念机制,或者二者共同促使国际制度自我实施,需要进行具体的 案例分析。此外,一种观念如何产生,以及如何在众多观念中成为唯一发挥作用的观念,这 些问题都需要到具体的案例中去寻找答案,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ぷ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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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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