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源
关键词:男性意识女性立场社会结构
摘要:古希腊悲剧家欧里庇德斯在塑造美狄亚这个形象的时候体现了一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他对人物寄予了深厚的同情,另一方面,他又大力渲染美狄亚恐怖疯狂的一面,体现了对这个人物的抵触和恐惧。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乃是因为作者的男性意识和他所选取的女性立场发生矛盾的缘故。固有的男权社会没有为女性提供施展自己力量的机会。两性和谐关系的确立,还要诉诸社会结构的根本改变。
欧里庇得斯是古希腊时期三大悲剧家中最为关注女性的一位。其现存的18部悲剧中,有12部是写妇女的。他擅长人物心理描写,被称为“心理戏剧的鼻祖”,其充满人性关怀的思维方式以及对于女性心理的细腻把握,使他获得了“首先在希腊文学领域里发现了女人”的美誉。然而,作为一名男性作家,虽然他在理性上一直支持女性立场,但其潜在的文化意识并没有与女性意识达到完全的一致和统一。仔细阅读他的女性题材作品,就会发现,他在许多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地使用着男性视角。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其男性意识与女性立场的矛盾冲突。这种矛盾冲突,一方面使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具有了巨大的思想张力和艺术魅力;同时,也为我们了解女性力量在男性社会中的曲折呈现提供了一系列生动范本。他的名作《美狄亚》正是这方面最为典型的代表。
一
欧里庇得斯的女性立场与男性视角的矛盾在《美狄亚》的情节安排中有着直观的体现。
首先是美狄亚杀子的情节。这一情节是美狄亚的神话原型中所没有的,在神话原型中,美狄亚的儿子并不是美狄亚所杀,而是在美狄亚杀死情敌父女后被复仇的民众所杀。但是在《美狄亚》中,欧里庇得斯却有意识地对这一情节进行了改写——让美狄亚违背自然母性来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们。在美狄亚杀子的情节安排上,欧里庇得斯可以说是处心积虑——为了使孩子必将被害的命运显得“事出有因”,作者做了很多情节铺垫:将由伊阿宋转交的毒冠和毒衣改为美狄亚再三嘱咐强调,让两个孩子亲手交到公主手中;剧中人不断咏叹美狄亚的悲伤愤怒,理智即将崩溃的扭曲心理,认为她把对丈夫的仇恨转嫁到了孩子身上;并且对美狄亚的杀子心理进行了大段的描写。
后世的学者们也为美狄亚的杀子行为寻找了各种原因。有的认为杀子是女人对男人最大的惩罚——实施阉割。儿子是父亲的翻版和再生,因而杀死儿子等于惩罚父亲。有的认为彻底的复仇必须杀子,毁灭了传统的子嗣传承的模式也就命中了男权社会中男性中心主义者的要害,才能从心理上彻底击败伊阿宋。有的认为这是美狄亚试图以主观意志压制的方式解决内在矛盾却造成了病态人格的过激行为……种种理由不一而足。然而,这些理由都忽略了杀子行为违反母性天性、有悖逻辑的一面。
欧里庇德斯为美狄亚的杀子行为做了很多情节铺垫。在剧本中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戏中人物对于美狄亚杀子行为的先知性。戏剧开场美狄亚的保姆的独白便有一段预言般的话:“我害怕她设下什么新的计策,——我知道她的性子很凶猛,她不会这样驯服得受人虐待!——我害怕她用锋利的剑刺进她两个儿子的心里!”她又叫保姆把孩子们带得远远的,不让他们接近母亲,并三番两次的表现出对美狄亚会杀害孩子们的忧虑。而歌队长频频暗示,对两个孩子的生命表示悲观绝望。美狄亚在杀子之前的心理活动更加耐人寻味:“我不能让我的仇人侮辱我的孩儿!无论如何,他们非死不可!既然要死,我生了他们,就可以把他们杀死。命运既然这样注定了,便无法逃避。”
实际上剧中人的“先知”来自于欧里庇得斯对故事结局的预设:孩子们在劫难逃,只不过从死在复仇的民众手中换作了死在母亲手中。因此美狄亚的决定“我绝不耽误时机,绝不抛弃我的孩儿,让他们死在更残忍的手里”,就变成了一种绝境中的“拯救”。然而这些还是无法解决欧里庇得斯让美狄亚手刃亲子的深层原因。
要知道,美狄亚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听任男人摆布的弃妇,她是一个本领高强的女祭司。得知自己要被抛弃之后,她联络了雅典城邦作为自己将来的栖身之地;报复完情敌和负心人,她召唤来龙车向着太阳远去,并且欧力庇德斯在《美狄亚》剧本中还写道她是带着孩子的尸体一起走的。这证明如果没有杀死孩子的话,她完全有能力在复仇之后带着孩子功成身退,不用害怕因为自己杀死国王和公主而使孩子们遭受可怕的报复。另外,美狄亚固然可以用杀子来使伊阿宋痛苦,但这明明也让“自己反受到双倍的痛苦”,那么,手刃亲子这样残忍的做法,是聪明大胆的美狄亚必然实施的行为吗?那么,究竟是什么使欧里庇德斯不顾女性的母性本能,违背神话原型的基础,执意要让美狄亚手刃亲子呢?
答案可以从欧力庇德斯对待女性力量的矛盾态度中去找寻。
一方面,欧里庇得斯是同情女性的。他深切地理解当时妇女生存的痛苦,并对她们寄予深厚关怀。基于这种对女性命运的同情,作家为寻找女性的新出路展开了探索。“美狄亚”就是这一探索的成果——一个从残存着母系氏族制度的异邦文明中诞生的强悍女性。作家试图用美狄亚所代表的来自远古的女性力量来反抗男权社会的压迫,因此美狄亚的形象被塑造成异邦的公主(象征地位与财富),月神赫卡忒神庙的女祭司(象征女性崇拜),精通巫术的女巫(象征女性力量)。她的巫力来自她信奉的女性神祗,不同于男性神祗阳刚纯净的力量,欧里庇得斯热情地赞美这种女性力量,他借美狄亚之口说出:“不要以为我软弱无能、温良恭顺,我恰好是另一种女人;我对敌人很残暴,对朋友却很温和,要像我这样的为人才算光荣。”欧里庇得斯希望这种来自女性自身的远古力量可以为她们带来解放与新生。
因此欧里庇得斯笔下的美狄亚带有明显的叛逆色彩:反抗父权,背叛祖国盗取国宝,弑兄碎尸私奔出逃;反抗王权,虚与委蛇毒杀情敌;反抗夫权,痛下决心手刃亲子。可以说美狄亚反抗了所有男权社会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对女性不公正的待遇,推翻了家族、祖国、丈夫、儿子等男权象征。温迪·夏丽特在《寻找贞操》中为法国女性主义者西蒙·德波娃的观点进行过这样的总结:“一个女人,只有当她拒绝为人妻(寄生虫)、拒绝为人母(自戴枷锁)、拒绝爱情(妄想狂)时,她才是一个理想的、最有女人气质的女人。”欧里庇得斯无疑也是希望通过美狄亚这种对男权的决绝反抗来解决妇女问题的。
另一方面,美狄亚挣脱男权道德和法律的束缚,与男性中心主义社会彻底决裂,这种自我解放之路虽然和波伏娃的观点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但是在细节上却有着重大的分歧。美狄亚并不是在爱情,为人妻、为人母的行为发生前主动拒绝,而是在经历了爱情、婚姻、为人母的失败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毁灭性复仇。种种行为血腥残忍、疯狂暴戾,完全超出了观众的道德承受能力。欧里庇得斯通过传报人之口描绘复仇的残酷过程,使得“这段本是精彩的描写并没有达到作者的预期效果,反而有了拖沓、破坏整体节奏的嫌疑”,这是作者潜意识期望
破坏美狄亚受害者的形象,冠以加害人的角色,以减轻男性罪恶感、丑化女性形象的表现——正是手刃亲子的罪行将美狄亚由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害者,变成了站在道德对立面的罪人。这也是欧里庇得斯安排美狄亚杀子原因的关键所在:男性潜意识与女性主题的矛盾。
《美狄亚》的选材本身便显示出男性对女性力量无法被完全掌控的恐慌心理。女性作为复仇者的身份设置出于男性对女性力量的畏惧。“被这种异己力量侵害的可能性随时存在”,这一认识令他们产生“厌女”情绪和“阉割”焦虑。弗莱在《神话一原型批评》中曾指出,“神话是一切文学作品的铸范典模”。《美狄亚》的内容同样取材于民间神话,女性复仇主题的原型来自于复仇女神的形象,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方神话的地母形象,可见这种厌女情节历史源远流长。正是在这种情绪的操控下,欧里庇得斯选择了女性复仇的原型神话来创作妇女解放的主题框架。
二
《美狄亚》在人物塑造方面也隐含着男性意识与女性主题的矛盾。美狄亚集智慧、力量、权势于一身,使她拥有反抗男权的能力的同时,也使她的创造者欧里庇得斯的男性潜意识感到了威胁。他畏惧女性力量,在潜在的男性意识驱使下极力夸大美狄亚非理性的一面,把她塑造成为典型的“妖妇”形象;将美狄亚的性格夸大到极限,强行突破道德约束促成其杀子。由此可见,美狄亚的杀子完全是作者矛盾交汇的产物,是欧里庇得斯的男性潜意识逼迫着美狄亚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
同样的现象也表现在伊阿宋自裁的情节上。在原型神话中,伊阿宋的死是有深刻的原因的。首先是伊阿宋转交的毒冠毒衣给公主,他间接参与了毒杀公主国王的罪行;其次,国王和公主在联姻前的死亡使伊阿宋失去了在城邦中立足的地位,他失去了生存立足的空间;第三,当伊阿宋急忙赶回家中要为年轻的新妇向美狄亚报仇时,发现孩子被愤怒的民众杀死在血泊中,像祭祀的牺牲一样,他失去了养老的子嗣;最后,美狄亚乘龙车飞走,伊阿宋无法通过惩罚美狄亚来洗脱罪责,他无法逃避罪责和人民的仇恨。至此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只有拔剑自刎,死在他家的门槛上。可以说伊阿宋不仅是因为子嗣死亡而自尽,他的自尽更多的是因为无法面对城邦中愤怒的民众;与其说他是心甘情愿地认罪而死,不如说是被美狄亚的设计和愤怒的民众逼迫而死。
然而,欧里庇得斯改写过的《美狄亚》没有了伊阿宋亲自转交毒冠毒衣的情节,也没有愤怒的民众杀死孩子的景象,只凭美狄亚手刃亲子的心痛,伊阿宋真的会因此便自尽么?我们同样可以在略微不自然的情节扭曲中看出作者内心隐晦的矛盾挣扎。
出于同情女性的目的。伊阿宋的“受惩”是美狄亚复仇成功的必然结局,整个神话故事的主体都是围绕着这个目的产生并发展的。欧里庇得斯在对伊阿宋形象的诸多塑造的细节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和对美狄亚悲惨命运的同情。在剧中伊阿宋不止一次地炫耀自己的性别优势,“在他对美狄亚的劝诫中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个正确的丈夫试图将不走正道的女人拉人正轨,使其改过自新,成为正经女人的语气”。他从未反思自己对待女性的态度是否真的那么天经地义,他苦口婆心地劝诫美狄亚服从丈夫,不要违背女德。然而一旦他的男性权威在美狄亚身上不再奏效,并遭到反抗时,伊阿宋便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做出超出他理解范围的行为的女人是“疯狂”的“恶魔”。这种对伊阿宋丑恶嘴脸的刻画颠覆了原型神话中英雄末路的悲剧性塑造,体现出欧里庇得斯对男性权威的不满。
而另一方面,在揭露伊阿宋男权中心主义的丑恶的同时,作为一名男性剧作家,欧里庇得斯在潜意识上无法违背自己的性别,他不可避免地在剧中为男性进行辩解和掩饰。这种掩饰直接表现为美狄亚的杀子犯罪。当美狄亚杀子的罪责成立时,观众被这残暴的罪行所刺激,仇恨的对象有所转移,伊阿宋的抛妻弃子的罪责反而变得不那么重要。而更能掩饰男性罪责的是戏剧中伊阿宋的自尽。美狄亚没有直接了断伊阿宋的性命,但是她亲手将伊阿宋逼上了绝路。伊阿宋自杀固然是因为无法逃脱愤怒民众的谴责,同时也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和缅怀。这就使伊阿宋的自尽从原型神话走投无路的英雄挽歌转变成因丧子的悲痛而进行的灵魂救赎。作者正是用复仇的成功弱化了观众对伊阿宋的憎恶,再用美狄亚的罪行消解了对伊阿宋负心的道德批判。
最后,还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关于“美狄亚乘着龙车自空中退出(或消失)”的两种转述——美狄亚驾龙车“飞向”雅典和“逃向”雅典。这两个词语的不同在于,一个代表新生与希望,另一个代表逃避与绝望。那么美狄亚去雅典究竟是重生还是毁灭?作者潜意识与创作主旨的矛盾令读者在阅读时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女性复仇主题的叙事模式显然隐含着男性压迫女性,女性奋起反抗的真相。美狄亚身处绝境而不断反抗,按照解放妇女的主题,应该是“飞向”雅典,因为她终于逃脱了男权社会的一切束缚。然而,这种方式下获得“重生”的美狄亚真的幸福么?欧里庇得斯陷入了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美狄亚的这种复仇之后的尴尬境地,使观众不由自主地产生“逃向”雅典的认识。而且从各个方面来看,这种逃亡而且流离失所的生活似乎更现实一些。这也是作者在创作中不由自主地按照现实中应有的法则推演出来的结局——女性在男权社会中使用暴力手段复仇将会陷入危险的绝境。美狄亚在剧中决定复仇的那一刻就已经预见了自己的悲惨结局:“我一定向着勇敢的道路前进,虽然我自己也活不成。”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使欧里庇得斯笔下的美狄亚具有了奇妙的双面性:一个是在绝境中反抗的女英雄身份,另一个则是在复仇中性格扭曲的女疯子形象。这正是欧里庇得斯的男性潜意识与创作主题相碰撞的结果。
三
出于男性意识的焦虑,剧作家让美狄亚在抗争的过程中逐步失去了作为女性的幸福和女性特征。叛父出逃使她失去了作为女儿的身份和幸福;弑兄碎尸使她失去了作为姐妹的身份和幸福;毒杀情敌夺走了作为妻子的幸福;手刃亲子毁灭了母性的幸福。男性化的血腥杀戮的复仇方式使她的女性身份被一件件剥离,作为女性的一切特征被完全毁灭了。欧里庇得斯完美的运用写作技巧,完成了对美狄亚女性特征的一次精致的谋杀。
可以说美狄亚的种种过激的手段充分体现了一个被婚姻深深伤害的女性的疯狂。正如丹纳所言,“坚强而不健全的人物最合乎戏剧家的需要”,欧里庇得斯在戏剧中赋予美狄亚坚强却不健全的性格魅力。这种情况也在另两位悲剧家的作品中出现,如《阿伽门农》中的克吕泰墨斯特拉、《特刺咯斯少女》里的阿涅拉等都是性格坚强而有着缺陷的女性角色。克吕泰墨斯特拉镇定地手刃亲夫;阿涅拉因嫉妒新妇丧失理智错杀了丈夫;就连希腊神话中众神之神的妻子赫拉也是一个集美貌、权力、嫉妒、狡诈、残暴、专横于一身的妖妇。可以看出在男性中心主义社会中,男权文化对女性力量的一致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现象不仅出现在占希腊的
女性题材的作品中,在后世作家,甚至是信奉女性主义的作家的作品中也很常见。如陆小曼与徐志摩合作的《卞昆冈》,后妻李七妹忌恨卞对前妻的念念不忘,不惜毒瞎继子双眼,最终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石评梅《这是谁的罪》中陈冰华毒杀新娘并自尽;白薇的《琳丽》、苏雪林的《鸠那罗的眼睛》等。无论是男性作家还是女性作家,女性复仇作品在千年后的今天依然保留着以暴力为特征的女性抗争形象的基本内涵——无论这种暴力是表现在自身的死亡还是致使他人的死亡。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女性以暴力手段作为最后的反抗途径?是对弱肉强食的社会法则的内化吗?但显然这只是事实的一个侧面。更深刻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她们所处身的男权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框架,根本没有给她们提供更为妥帖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在很多时候,她们无法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为法律和伦理都首先是为满足男性的需求而设计的。比如民国之前的大部分历史,丈夫如果想要和妻子离异,只需要单方面写出“休书”即可;妻子生不出男性继承人,或者反对丈夫纳妾,都可能成为她“被休”的原因。在古希腊,女性不但无法像男性那样获得公民权、参与城邦的管理,也无法获得接受正规教育、参加体育竞技的权利。所以当她们遭到伤害、面临抛弃的时候,如果她们不甘于逆来顺受,就只能采取非常极端的行为来维护自我。这种行为,与其说是一种个体选择,不如说是一种社会的结构性后果。
千年之前,欧里庇得斯借由《美狄亚》和其他一系列女性悲剧,对女性的生存境况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些女性悲剧寄寓了作者对于女性命运的理解和同情,同时也显现出了作者对女性力量的深入洞察。但是,欧里庇德斯毕竟是站在男性中心的社会和文化结构中完成这种叙述的,所以在对女性表露出同情和赞赏的同时,也表现出男性社会对于女性力量的恐惧和排斥。因此,欧里庇德斯笔下的女性尽管不甘于命运摆布,而是以实际行动来回应命运之锤的重击,结果却仍然无法逃脱命定的结局。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除却作者本身的倾向,更深层的原因是,在男性中心的社会背景下,单靠孤立的女性个体的努力,还无法寻找出能够确切解决妇女问题的办法。在新的和谐平等的两性关系确立之前,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一段漫长的摸索之路要走。这便是欧里庇得斯的矛盾给我们留下的遗憾和启示。
(责任编辑:水涓)
①周作人、罗念生译:《欧里庇得斯悲剧集》(第二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本文所有剧中引文均出于此,不再另注页码。
②吴威德:《古希腊悲剧中女性复仇母题》,《安徽文学》,2007年第12期,第220页。
③庄美芝:《美狄亚形象的女性主义阐释》,《江海学刊》,2004年第4期,第2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