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开
一大家段玉裁则说得更明白,“象”就是文字:“古人之象,即仓颉古文是也。象形、象事、象声,无非象也,故日‘古人之象。”用段氏的话来推论,每个“象”,也就是每个字,都可以有繁、简二式。说造字之初即有繁、简之对待,完全合乎情理,合乎人类认知。可见,繁化和简化都内化在先民造字的“具象思维”过程中。
裘锡圭先生说汉字是表音兼表意文字。表意有意象,摹象成字时容易繁简并存。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黄侃说“指事亦所以象形”,这三种造字法都是“其中有象”的,例如日、月之象,上、下指示地平线的上面和下面,合“止”、“戈”(皆象形字)为“武”字,合“人”、“言”(皆象形字)为“信”字。形声字的形旁表意义范畴,意象也很明确。“江”、“河”二字中的“水”表意义范畴,《说文》作形旁用的540部首不少是象形字,几乎每个部首字都能说出“其中有象”。例如第465号部首字篆文“弦”,本身就是形声字,很难说出其中的“象”了,但许慎说它“象丝轸之形”,段玉裁说它“象古文丝而系于轸。轸者,系弦之处”,显然是从“形声多兼会意”去说其“象”的,甲骨文中的“弦”字,在象形的弓弦处加一指事符号,表弓弦所在。第474号部首字“凰”字,徐灏笺说它“无形可象”,但据许慎的说法,“虫”字象形是它的形旁,“凡”字象形是它的声旁,且甲骨文中多借凤鸟象形字作“凰”字,“凰”字之“象”甚多。第490号偏旁字“金”似乎与“今”有关,也看不出它有象,徐灏笺说它“无可取象”,但许慎说它“象金在土中形”,林义光《文源》说它的古文(篆文)“象金在地中形”。“金”字最早见于金文,《效父簋》写作两平行的粗墨横,是个很典型的摹象简笔字。
形声字声旁“象声”,声亦“象”。索绪尔曾说语言的声响是“心理印记”、“心理性质理念”的“音响形象”。事实上,段玉裁《六书音韵表》据谐声偏旁归纳出的《古十七部谐声表))收录1521个“某声”声首字。据黄德宽教授的研究,古汉字基本声符仅501个,且逐步累进而成,殷商183个,西周新增157个,春秋战国又新增161个。声符的来历,也是从象形字、声同声近的假借字发展而来的。无论是段说还是黄说的声符,绝大部分都可说出它所代表的“象”是什么,更何况如索绪尔所说,语言声音本身就是一种“音响形象”,形声字的谐声偏旁是一种“声象”,摹写“声象”虽不如摹写外物“形象”那么直观,那么容易,但也是可以做得到的,甲骨文中形声字已占60%,就是明证。又德国的洪堡特研究了汉字后说,象形文字,包括汉字系统中,“具体字符之间也存在着相互联系,只不过这种联系始终是概念的而不是语音的”,又说,汉民族具有“想象的知性”,“汉民族和汉语的知性倾向超过了对语音交替的爱好,因此,汉字这种字符在更大程度上成了概念的标志而不是语音的标志”。既然用“康德一洪堡特”式的“知性”,甚至是“想象的知性”来看待汉字,一个个的形声字当然也只能是“知性一感性”形象,形声字声旁都有“象”;某个方块字“始终是概念”,当然至少是“意象”,并不缺乏“形象”,凡“象”皆可繁、简并用描摹之。以上说明,繁、简之别内化于汉字造字之法本身,内化于形声造字法本身。
古文字、古文献中简化字比比皆是
要研究简化字,先得给它下个定义:“繁体、简体只是相对比较而言,在同一个文字系统内一个字有几个形体时,笔画少的是该系统内的简体字。”如果是现代汉字,还须加上一句话:“简化字须经国家统一颁布后施行。”用这一“笔画多少”来看待甲骨文,甲骨文的简化字不在少数。例如:“屯”字,甲骨文共3字,其中后上一五-一二是简化字。“恒”字,甲骨文有2字,后上九·一○是简化字。“中”字,甲骨文有3字,甲三九八是简化字,与今“中”字极似,也就是说甲骨文“中”字简化字一直传用到今天,足见简化字的魅力。有一段时间,楷书“中”字写作近似甲骨文中的“中”字繁体,后来不用了。
甲骨卜辞中用简化字是常见现象。例如在周原发现的周文王时的卜甲,共20个字,用了简化字的有:拜字/在甲金文系统内看,此处笔画最少;侑字/此处作“又”字,通假,但笔画少,也可视为简化字;大字/读太,大、太古今字,古字“大”笔画少,也可视为简化字;甲字/此处用字同后上三·六,笔画少,简化字;斯字/此处作囟字,皆心部字,通假,笔画少,可视为简化字,又此处所作的囟字,较甲五○七笔画似少,简化字;正字/此处用字近同甲三九四○,笔画最少,简化字;受字/甲骨文编著录三个“受”字,此处笔画少,简化字;有字/此处用字同粹一三,简化字;佑字/此处用了个重文符号同上文“有”字,而“有”字用简化字,此处也可视为作者欲用简化字。著名的《周原卜甲》,20个字用了9个简化字。金文文字大大增加了,简化字也增加了,总的来说,青铜器铭文辞用简化字的几率也提高了。
战国时代是百家争鸣、思想解放的时代,文字使用也比较随意,简化字盛行。据笔者研究,《郭店楚墓竹简·缁衣》47支简,共有1029字,用“笔画少”的简化字有166个,占16.1%。《上海博物馆楚竹书一册·缁衣》24支简,共977字,用“笔画少”的简化字有175个,占17.9%。两楚竹书用简化字比例都高,是汉字在其发展中尚未定型,多半以偏旁代整字(古今字)所致,两相比较,后者用简化字比例更高些,故可推知沪简《缁衣》不比郭店简《缁衣》迟,差不多同时期,有可能会早些。这里得到的结论与学界的说法近同。可见历史上汉字简化字还会携带若干可供比较研究的学术信息。
进入封建社会后,用字讲究,如唐代,科举考试既设有“明经科”,还设有“明字科”,“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用字规范涉及个人命运,就不得不讲究了。唐代颜元孙《干禄字书》就是为社会提供应用文字范本的。此书后由元孙侄子大书法家颜真9即写录,刻于石,传播很广。颜氏叔侄提倡用字规范化,要求尽可能用正字,正字后来发展成正楷,一般都是繁体字;允许公众用通字,通字是通行已久,大部分是隶省、隶变,或改易偏旁的字;限制用俗体,俗字一般都是简化字。
奇怪的是,有些正字是简化字而非繁体字,例如:“回”正、“猿”正、“凰”正、“睹”正、“岳”正,等等。有些通用字也是简化字,例:“等”通、“走”通、“粮”通、“聪”通、“丛”通、“筒”通、“兹”通、“采”通,等等。
宋元以来民间俗体字即简化字用得很多。1930年,刘复、李家瑞著录的《宋元以来俗字谱》出版,共收12种民间刻本中用的简化字6240个,竟然是新中国成立后《简化字总表》中简化字总数的2.8倍。数量如此之巨,使用如此之广,以致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经文字体”条,曾说及明代科举考试不得不分两场,“第一场令暗写‘四书一千字,经书一千字,脱误本文,及字不遵式者,贴出除名”,第二场再“考其文义”,还重申,汉代要“试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吏)”。官方禁止用俗字、简化字,可是,有人研究了明代天启、崇祯两朝427件“兵科抄出”档案,恰恰从这官方文书中找到了415个简化字,有的简化字出现频率还很高,如“据”字出现304次,“挡”字205次,“实”字279次,“边”字295次,许多简化字与我们今天的法定简化字形体相同,如:宝、体、灯、犹、迁、窃、战、几、机、尔、县、恋、会、党。
以上说明,历史上尽管封建统治者轻视简化字,扼杀简化字,但它还是破土而出,有的挤进了正体字行列,有的出现在官方文书中。
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汉字简化到现代
语文改革中的汉字简化
伴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汉字简化与扫除文盲、普及教育一起蓬勃发展起来。最早提出汉字简化的是教育家陆费逵,1909年他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的论文,认为采用俗体字对识字、写字、刻字都有利。1921年又发表题为《整理汉字的意见》的论文(《国语学刊》1卷1期),提出了整理汉字,制定俗体字的具体办法。五四运动后,钱玄同、黎锦熙等人对汉字简化作出了新的贡献。1934年钱玄同曾向“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采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刊于《国语周刊》第123期),提案通过后,他又主持编订了《简体字谱》(草案),收字2400多个。1936年哈佛燕京学社还出版了容庚的《简体字典》。
新中国成立后,汉字简化与推广普通话、用汉语拼音方案给汉字注音,成为现代语文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的目标是语言文字规范化。从1950年教育部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算起,汉字简化已快60年了,如从新中国成立前算起,我国的汉字简化正好经历百年。百年来文字工作者们艰辛备尝,百年来成果丰硕。今天看,以汉字简化为核心的汉字规范化的最主要成果可以说是五张表。
一是《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该表收录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的全部简化字。总表又分三张表,第一表收350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收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了用第二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753个。
二是《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发布),共收常用字2500字和次常用字1000字。该表综合了自1928年陈鹤琴《语体文应用字汇》(4261字),至北京语言大学语言教学研究所1985年研制的《汉字频率表》(4574字),共15项科研成果研制而成。
三是《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3月公布),共收通用字7000字。该表取用的语料范围从1928年至1986年。综合吸收相关科研成果20项研制而成。年12月发布,1986年调整后重新发布)。共收796组1027个异体字。
五是《普通话异读字审音表》(1985年12月发布)。
汉字简化后最直接的效果,苏培成教授指出:“《简化字总表》收繁体字2261个,笔画总数是36236笔,平均每字16笔;收简化字2235个,笔画总数是23025笔,平均每字10.3笔。两相对照,平均每字减少6笔,占38%。”好处是:节省了书写时间,还大大增加了清晰度,便于认读和书写,还便于信息处理。从1951年国家公布简化字表以来,简化字深入人心,深受欢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海外繁体字印刷品的大量涌入,一些人开始热衷于用繁体字,出现了繁简并存的混乱局面,对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5月重申原有规定:“翻印和整理出版古籍,可以使用繁体字;姓氏用字可以使用被淘汰的异体字。除上述情况及某些特殊需要者外,其他方面应当严格遵循文字的规范,不能随便使用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也不能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这个意见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我们认为这是解决目前滥用繁体字问题的正确方针和办法。
现在,又有先生主张取消简化字,一律改用繁体字,据上述汉字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百年来的努力和成就、公布和使用简化字近60年的收效看,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