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识繁写简”问题的认识

2009-12-03 09:10陈双新安丽娟
寻根 2009年5期
关键词:繁体字中华民族汉字

陈双新 安丽娟

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于2009年8月12日至31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字表》明确表示“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这可以说是对近几年不少文化人士提出的“复繁”主张的正面回应。(《字表》征求意见过程中,继续主张恢复繁体字的声音不多,但主张“识繁写简”者依然不少,尤其是《字表》后附了《简繁汉字对照表》,显示了“简化字与相应繁体字的对应关系”,各界对其有不同的解读,有人说这是为“识繁写简”服务。我认为,无论从古籍阅读还是从两岸交往的角度来说,“识繁写简”都很有必要,不少人士已经如此,但作为国家的文字政策或规定,则不可。

“识繁写简”的提出

上个世纪80年代,汉字现代化研究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袁晓园就提出过“识繁写简”的主张。进入新世纪以来,这方面的提法呈逐渐增多之势。著名哲学家、原国家图书馆馆长任继愈先生在《汉字识繁用简的必要与可能》一文中指出:“由于繁、简汉字存在的歧义,电脑识别也常发生错误。我们到处提倡国学,想教孩子从小读点古诗词、古文,由于青年人没有机会接触繁体字,阅读古人著作时发生隔阂,看不下去。”他从继承传统文化的角度,认为“如果识繁用简能够做到,中国文化就不会中断,不会形成断层”。任先生在该文中还提出了“用简识繁”的补救办法,“在编写的中小学语文教材中,遇到简体与繁体发生歧义的字时,简化字旁用括弧注出该繁体字。老师不必专门讲,也不列入学生考核内容。小学六年,中学六年,经过十二年的熏陶,只需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地能认识不少繁体字。这等于在全国做了一项国学普及,中国的古文、古诗词、古小说,人人可以方便阅读”。季羡林先生也曾说自己一向认为“今天的青年,如果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特别是如果想做一点学问的话,则必须能认识繁体字。某人说的‘识繁写简一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把简化字推广到什么程度,决不能把中国浩如烟海的古籍都简体化了,那是无法想象的事”;“读点繁体字的书是事出必要理有固然的。对于繁、简汉字,应该使所有学生及国人做到识繁写简。繁体字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创性文字,是正体字,是中华民族生命繁衍的文化符号,而绝非洪水猛兽。”(《风风雨雨一百年——季羡林自选集》)

除此之外,近些年的政协会议提案中也多次出现“识繁写简”或在小学教授繁体字的内容,如《中小学应实行繁、简汉字“两学一用”制度》(2004年2月,北京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建议在中小学教育阶段,让学生同时学习繁体字与简化字,繁、简字一起教;《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2008年全国“两会”)认为,“繁体字是中国文化的根,知晓繁体字,就是知晓中国汉字的由来、知晓中国文化的由来。而汉字的简化是一种进步的表现,但同时也造成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隔断”。因而建议“国家应该从小学阶段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比如将繁体字设置成必修课,或在讲授简体字的同时也教繁体字。今后大家即便不使用,也要知晓,因为这毕竟是中国文化,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兴旺都有好处”。这些提案的提出者和话题本身都很受关注,影响自然很大。赞成和反对的都大有人在。翟春阳就表示了反对的意见,他认为“这样的提案有悖常识,属于质量不高的提案,实际上是一种参政议政的资源浪费”。章淑平也认为“这些明星委员们混淆了一个概念,即把文字当成了文化本身。殊不知,文字仅仅是文化的一种载体或传承工具”,“如果文字即等于文化,那‘中国文化的根就应该是甲骨文,甚至是更早的象形文字,恐怕怎么也轮不到繁体字”,“使用简体字,并不会对我们传承中国文化构成根本性障碍”。

无论是提倡“识繁写简”,还是“建议在小学增设繁体字”的提案,其出发点都是继承传统文化。他们一致认为“繁体字是中国文化的根”,要继承传统文化就要读懂古籍,而要读懂古籍就必须认识繁体字。繁、简汉字在记录传统文化中的作用

文字是承载、传播言语文化的工具。文字的发明创造标志着人类从原始的蒙昧状态进入到文明社会。自从文字诞生以后,极大地拓展了言语文化的传播范围和保存时空。最早记载汉语文化的成体系的汉字是甲骨文,以后有金文、小篆、隶书、楷书等。汉字楷化以后,繁体字作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为保存我国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大陆实行汉字改革,简化字作为我国的法定规范字,开始记录中华民族的文化。正是由于汉字可以沟通古今,才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世代相传。

根据一般的理解,“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代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

“汉字是世界各民族文字中最具特殊性的一种,它不单纯是一个符号系统,而且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容,反映着我们汉民族的文化史和一定程度的民族心理定势。”“汉字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是开启中华文化巍巍大厦的金钥匙。中华文化之根在汉字,汉字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是中华民族的永不磨灭的金光灿灿的身份证。”汉字承载了中国五千年的文明,没有汉字就不会有浩如烟海的记载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文化典籍。如《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在我国文学史上和汉语发展史上都有很重要的地位;清代乾隆时编的《四库全书》共收存各类图书3503种,79337卷,约9亿9700万字;清代康熙时编纂的类书《古今图书集成》,共1万卷,约1亿6000万字,被誉为中国古代大百科全书;等等。这些宝贵的文献得以流传和保存下来,靠的就是汉字。汉语方言众多,不同地区的人说话能达到互相听不懂的地步,而依靠汉字,生活在不同地区、采用不同方言的人可以毫无障碍地交流。汉字在世界文字史上具有超越时空的魔力和魅力。

中国的汉字在历史上不但创造了各个时代不同的学术、文学、艺术的文化奇葩,而且吸收容纳了所有进入中国的外来文化,如各少数民族文化、周边国家文化,尤其是印度的佛教文化,在中国儒道文化中加入了佛教文化,成为中国的儒、道、佛教互补的学术文化。

繁体字和简化字的比较

在对繁体字和简化字做比较之前,必须分清楚“文字”和“文化”的关系。好多人混淆了这两个概念,认为“文字”就是“文化”。不可否认,“文字”确实是我国光辉灿烂文化的一种,但这两个是不能画等号的。“文字”更多的是“文化”的一个载体。简化字和繁体字对文化的记录和传承没有优劣之分。某种文字只要能适应

某种口说语言,就是好文字。文字既服务于社会又依赖于社会,不论是简化还是繁化,都取决于社会的需要。吕叔湘先生说:“代表语言,也就是能读出来,这是文字的本质。”简化字和繁体字,都能代表语言,能读出来,因此它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下文我们对繁体字和简化字做一个比较,来说明繁体字和简化字的文化含量的一致性。

第一,不管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它们只是形体不同,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如“应当”这个词,繁体字是“應當”,简化字是“应当”,二者的形体完全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完全一样。这说明简化字也完全可以记录中国的言语文化。张过大卫用自然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考察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他认为“文字是约定的符号体系,对文字类型的划分应当从符号学的立场出发”,他得出的结论是“汉字的类属名称是标识文字”(《语文建设通讯))2005年6月)。既然汉字是“标识文字”,那么繁体字与简化字的性质就是一样的,没有差异。

第二,汉字最初的造字过程是观物取象的过程,一个个字的形体被认为是字义的轮廓画,因而汉字被认为是表形文字,通过汉字的形体就能知晓汉字的意义。但隶变以后的汉字,包括繁体字和简化字在内,形体积淀的文化信息弱化。一些人认为简化字比繁体字缺失理据性,把这当成简化字的一大缺陷,因此一味地指责简化字,进而为恢复繁体字寻找借口。也有人对繁体字和简化字的文化含量做了比较,认为“那些用繁体字写成的典籍真正的文化成分是繁体字形体下面的音义(语言单位)的组合。简化字完全可以记录中国古代汉言语文化,因此,从文字的本质看,繁体字和简化字的文化含量是完全一致的”(李友昌《繁体字和简化字的文化含量比较》)。

既然繁体字和简化字的文化含量是一致的,它们也都是符号或者标识型文字,那么就没必要再为哪个更能传承传统文化而争论下去,它们在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一致的。我们必须看清楚,无论繁体字还是简化字,都是为记录汉语言服务的,本身没有优劣之分。只要认清楚这个汉字的性质,就不会再为是繁体字好还是简化字好而争个你死我活;不会再认为繁体字是正体字,而简化字是俗体字;不会对繁体字抱有一种爱不释手、崇敬的心理;不会认为繁体字美而简化字不美;不会觉得写繁体字文化修养就高,而写简化字文化修养就低;等等。

汉字简化以后,因某些需要,古籍仍用繁体字翻印,这有利于保持古书的原貌,有利于专业人员的整理与研究。而对其余人来说,只需要学习规范汉字就够了。一些人认为汉字简化后,人们不能认识繁体字,以致不能顺利阅读古籍,所以妨碍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不认识繁体字,确实有一些用繁体字书写的著作读起来有困难,可即使我们都认识繁体字,若没有一定的文字、训诂、语法、历史、地理、版本、目录、古代典章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不一样读不懂古籍吗?其实传统文化的直接继承是通过专门搞研究的专家学者来实现的,而一般人只是间接继承,通过专家学者的翻译、陈述等表达出来。我们必须看到,正是因为有了简化字,才有了众多的简体横排的古书今译本,许多人开始阅读那些用简化字翻译的名著、古籍等。这使传统文化的影响得以扩大。推行简化字不但没有妨碍传统文化的继承,相反为继承传统文化提供了新的契机(苏培成《汉字繁简体的使用与传统文化的继承》)。因此,我们应该切实贯彻国家政策,使用规范汉字,在特定场合使用繁体字,充分发挥汉字记录汉语言文化的功能,使汉字这个书写工具更好地发挥作用。

我们认为,为便于和加强海峡两岸人民的交流而让一部分人“识繁写简”和使用繁体字是必需的,但是决无必要为此完全恢复繁体字在印刷出版物上的使用。各种印刷品都要出版繁体和简体两种版本,徒然增加汉字的学习和使用的成本,浪费社会财富。正式文书用繁体字、日常使用用简体字,这样的繁简并用会加重学习汉字的负担。“识繁写简”的愿望是好的,但如果作为语文政策推行,不仅会增加汉字教学时间,而且有可能引起混乱。想学繁体字的人可以自愿学习,但不能作为对全民的要求来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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