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教学方法在课堂中的应用:一种综合教学法趋势

2009-10-22 08:13
科教导刊 2009年7期
关键词:综合法写作教学

曹 宇

摘要本论文介绍了三种应用于英语写作教学的教学方法:结果法、过程法和体裁法。并通过比较介绍了其在英语课堂的中的应用。在分析了中国英语写作课堂教学实际的基础上指出了这三种英语写作教学方法在实际应用中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种应用于中国英语写作课堂教学的有效方法——综合法。

关键词 结果法 过程法 体裁法 综合法 写作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英语写作是中国英语课堂教学和各类英语测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长期的英语写作教学,英语教师普遍采用以下三种方法:结果法、过程法和体裁法。本论文将介绍这三种不同的写作教学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有效的写作教学方法——综合法。

2 三种写作方法的特点

结果法是行为主义理论的产物。结果法认为,写作的最终产品——文章是最重要的(Arthur,2000:15);写作是语言知识的运用,强调词汇、句法和衔接手段的正确使用(Pincas,1982)。结果法的英语写作教学以教师为中心,语法、词汇和文章结构等语言形式方面的内容。

过程法是交际主义理论的产物。在过程法指导下的写作包含四个步骤:准备阶段、初稿阶段、修改阶段和完成阶段(Tribble,1996:39)。在准备阶段,学生通过阅读获得大量的信息,教师采用多种形式提供大量的信息。在最后的定稿阶段,学生对文章中的语言进行校对,并润色。需要指出的是,过程法中的四个步骤不是线性排列的,其顺序可以任意颠倒和返回。

体裁法强调写作的社会意义,它是作者和文章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舒白梅,2005:221)。它是体裁和体裁分析的产物。它突出文章的社会语境、目的和功能,是与社会目的相联系的写作过程。

3 三种写作教学方法的比较

显而易见,结果法强调语言形式的正确性和模仿范文。但是结果法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教师主要对文章的语言形式和语法进行评价。因此,学生不能表达自我意义。

过程法强调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交流的过程。在过程法的指导下,学生需要把写作的重心放在文章的内容上。因此,学生是写作过程的核心。但是过程法也有不足之处。过程法将不同的写作看作是相同的过程(Badger,2000)。它忽视了范文的作用,不强调语言知识。

体裁法强调写作是带有目的性的一种社会行为。但是它没有突出写作技能,并把学生放置于被动的地位上(Badger,2000)。

4 中国英语写作课堂的教学实践

4.1 我国外语教育政策的作用

大学英语教学大纲(1999修订版)指出,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具备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读、写、译能力”(刘润清,2003:132)。显然大纲着重强调阅读。这一点在教材编写和英语测试试题比例中有明显的反映。在英语测试中,听力和口语试题所占的比重在上升,而写作试题的比重没有变化甚至下降。

4.2 大学英语教师的素质

在中国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中,英语教师,尤其是大学英语教师普遍没有接受英语写作教学的专门培训。在巨大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压力下,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新的写作教学方法并将这些方法运用于课堂。他们对新的写作教学方法的理论基础和实施步骤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更倾向于采用简单的传统英语写作教学方法。

4.3 学生的素质

掌握英语是一个学习过程而不是习得过程。由于中国学生对英语的语言形式和语法的掌握不足,过程法和体裁法很难在课堂中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强调写作结果的结果法更受教师和学生的欢迎,而过程法和体裁法容易被忽略。

4.4 中国课堂中学生的数量

中国的英语课堂和其它国家的英语课堂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单位课堂中学生的数量。中国英语课堂平均容纳60-70名学生。一个英语教师需要同时教授2-3个班级。也就是说,一名英语教师需要面对150名左右的学生。这会产生以下结果:由于无法控制时间,教师无法使用过程法教学;教师没有足够的时间评阅学生的文章;由于学生之间对语言掌握的巨大差异,教师很难采用对语言知识要求较高的体裁法进行教学。

4.5 应试教育因素

在中国,应试教育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扭转。大学英语教学仍然是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为最终目标(刘润清,2003:13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对作文的规定仅仅是要求考生在30分钟内写出一篇100字左右的短文。另外,四六级考试在作文试题中提供了作文的提纲,该提纲限制了文章的内容和结构,导致了学生的模板式作文。因此,过程法和体裁法无法满足学生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要求,不受学生的欢迎。

5 一种综合法教学趋势

5.1 以四六级为导向

此种写作教学纯粹为四六级考试服务。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考试的写作要求,因此结果法是最佳的教学方法。结果法强调基本的语言知识、写出和范文近似的文章。学习者可以突击应付考试。

5.2 对初学英语者

初学者缺乏对足够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模仿是此阶段的重要特征,所以比较适合的方法是结果法和体裁法。结果法可以提供必要的语言信息,体裁法可以提供各种不同体裁的特征、目的和目标读者的信息。通过此方法,初学者能写出语言正确、体裁恰当的文章。

5.3 提高写作能力

写作是一种综合能力。因此,一种有效的写作教学方法揉合结果法、过程法和体裁法各自不同的特点(Badger,2000)。综合法能有效满足这种要求。

写作过程包含语言知识、社会情景,语言技能。写作的这种属性决定了上述三种写作教学方法是互补的。下面笔者提供一种试验性的教学模式。

(1)提供给学生足够的语言知识,使学生能运用语言知识表达意义。分析范围的内容、体裁和修辞。(2)初稿。学生完成初稿。(3)批改。对初稿评分,对内容、语言使用正确、体裁等方面分别评分。(4)修改。学生修改初稿。(5)完成。修改后最终完成文章的写作。

参考文献

[1] Arthur Brookes et al. Beginning to Write[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2] Badger, R et al. A Process Genre Approach to Teaching Writing[J]. English Teaching (ELT) Journal,2000,(2):15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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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illiam Grabe et al. Theory & Practice of Writing[M]. New York:Longman,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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