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如其人”到“不因人废文”

2009-10-21 06:37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10期
关键词:因人文品四库

韩 胜

从《尚书》的“诗言志”和《毛诗序》的“诗者,志之所之”,再到曹丕的“文气说”、陆机的“诗缘情”,以及《文心雕龙·体性》中提出的个性与文风一致的命题等,都从不同的角度肯定和主张“文如其人”。但随着自学地文学创作的发展,出现了作品风格与作者个性不相符合的现象,即如元遗山《论诗绝句》所说的“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皮日休即较早认识到人品与文品不相符的问题,他的《桃花赋序》评宋璟为相“贞姿劲直,刚态毅状,疑其铁石心肠”但他的《梅花赋》却“清便富艳,得南朝徐、庾体,殊不类其为人也”。最晚从皮日休这篇序开始,先前关于诗抒其志、诗本其气、文如其性等理论观点都开始接受质疑。

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有多处涉及到人品与文品关系的评论,大体可为分文如其人、因人传文、人与文不相符、不因人废文等几种批评标准和取舍原则。而且这些评论中对为人和为文的看法表面上有诸多牴牾之处,因此有探讨的必要。

首先,《四库总目》集部中有“文如其人”的文学批评主张,并在持肯定态度的。如评《咸平集》:“其气体光明磊落,如其为人,固终非澧涩者所得仿佛焉。”评《乖崖集》:“特其光明俊伟,发于自然,故其气流露,无雕章琢句之态耳。”又如评《东观集》:“(魏野)而胸次不俗,故究无龌龊凡鄙之气。”又如评《西村诗集》:“其人品已高,其诗品苕苕物表,固亦理之自然也。”尤其是评《古灵集》:“(陈襄)其词气严重,亦非江表轻艳之比,则人品邪正之殊也。”明确提出了,文章的风格与人品的“邪正”相关。而且,《四库部目》中还对人品、文品的关系作了论述:“盖文章一道,关乎学术性情,诗品、文品之高下,往往多随其人品,此集亦其一徵也。”(评《佩韦斋文集》)认为诗品、文品与人品紧密相联,浙江临安市人品的高下对诗品、文品的高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观点也是和此前文学理论批评中所述基本一致,也在《四库总目》中体现得最多、最明显,此不赘述。

其次,《四库总目》集部中又提出“因人传文”的取舍观点。出于官方教化的需要,《四库总目》对于人品高而文品却相对较低的作家、作品,采取了“因人传文”的态度。如评《庄简集》:“名臣著述,幸而获存。残章胜句,固当以鸿宝视之。”因李光为当时名臣,人品政绩都高出常人,所以《四库总目》将其遗文视为“鸿宝”。又如评《燕堂诗稿》:“(赵公豫)政绩不愧古之循吏,当因人以重其诗。……较之掞藻摛华,其补于后世道为多也。”除了此间提出“因人以重其诗”的主张,还在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了“因人传文”的选择标准。如评徐经孙《矩山存稿》:“惟诗笔俚浅,实非所长,其留于今日,盖以其人而传之焉”。

从文学批评的角度来看,“因人以重其诗”、“因人传文”对“文如其人”有所发展和改变:一方面突破了“文如其人”中人品与文品的契合理论局限,另一方面从世道人心的角度推崇了人品相对于文品的重要。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人品和文品在《四库总目》的文学批评观念中已经开始分而论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人品与文品的契合只是理论追求而已,在文学实践中人品和文品有时很难相符。按这个理论逻辑继续推衍,就有了《四库总目》中对集部批评的又一个观点:人的个性与其文章风格也不一定相符。

第三,《四库总目》承认“人”与“文”不相符。其中评赵抃《清献集》云:“其诗谐婉多姿,乃不类其为人。……谓数诗掩卷读之,岂复知铁面者所为。”而且《四库总目》肯定了皮日休的观点,从实践的角度对作品风格与作者个性的关系提出了观点:人与文不相符。

《四库总目》即提倡“文如其人”的创作主张,又承认文不类其为人的创作实际,对于二者之间的矛盾,《四库总目》也有一定的探讨。如评刘球《两溪文集》云:“今观其文,乃多和平温雅,殊不类其为人。其殆义理之勇,非气质用事者欤?”认为刘球的性格刚毅是“义理之勇”,即其学问本身所体现出的刚毅,并非是他个性。而刘球自身的气质个性,应该是在文章中体现出的“和平温雅”。这里从“为人”的角度入手来解释刘球性格与文风的差距,是以人的性格多面性来消解诗文“不类其为人”的立论的基础。所以对刘球的批评表面上承认“不类其为人”,而实际却是为“文如其人”找到合理的解释。

同样,《四库总目》在评许景衡《横塘集》也表现出同样的倾向:“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谓寇准诗含思凄婉,富于音情,殊不类其为人也。今景衡亦然。盖诗本性情,义存比兴,固不必定为濂洛风雅之派而后谓之正人也。”关于胡仔对寇准的评论,原文为:“忠愍诗思凄惋,盖富于情者。如《江南春》云,……观此语意,疑若优柔无断者。至其端委庙堂,决澶渊之策,其气锐然,奋仁者之勇,全与此诗意不相类,盖人之难知也如此!”(《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十)《四库总目》引胡仔所言,承认寇准、许景衡诗“殊不类其为人”,同时又一次从“为人”的角度对此加以分析。在承认作者的性格多面性的同时,又进一步肯定了文学中所体现作者性情与其表面性情的差异性。从现代文学理论、文学心理学等角度来看,《四库总目》在这方面体现出一定的先进性。

第四,《四库总目》对于文集的取舍方面不因人废文。既然作者平时表现出的性格特征和诗文中体现出的风格存在差异性,那么《四库总目》除了肯定上文所述“因人传文”以外,对于诗文艺术水平较高,而作者人品相对较差的情况又采取了一种比较通达的态度——不因人废文。如评王珪《华阳集》:“人品事业,殊无可取。然其文章则博赡环丽,自成一家。”又如评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周)老而无耻,贻玷汗青……略其人品,取其词采可也。”又如评包恢《敝帚集》:“虽附会权奸,不免负其所学。置其人而论其文,固亦不失为儒者之言矣。”这些都体现出《四库总目》在文集取舍上的态度,即“略其人品,取其词采”。

这种批评态度立论的基础到批评的标准,与《四库总目》所主张的“文如其人”、“因人传文”等有很大的差距。但《四库总目》对集部“略其人品,取其词采”的择取标准又有其合理的解释:一是如前文所述,承认为人与为文的差异性;二是视此为著录之通例。前者如《四库总目》评汪藻《浮溪集》云:“(其人)颇为清议所讥。是又名节、心术之事,与文章之工拙别为一论者矣。”其中所言“名节、心术之事”,具体体现为作者的人品,而“文章之工拙”是指作者文学才能的高下,作品艺术成就的高低。二者“别为一论”,也就是肯定了作者为人与为文的差异性。以此为理论基础,“略其人品,取其词采”的选择标准是可以成立的。后者如评洪刍《老圃集》云:“其人如是,其诗本不足重轻。特其学有师承,深得豫章之格,但以文论,固不愧酷似其舅之称。录六朝人集者存沈约、范云,录唐人集者存沈佺期、宋之问,就诗言诗,片长节取,亦古来著录之通例也。”这里《四库总目》再一次解释其“不因人废文”的取舍标准,提出“就诗言诗,片长节取”,也上文所述“文章之工拙别为一论”如出一辙。但“古来著录之通例”的提出,又进一步从目录学角度,以“通例”来支持其立论。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四库总目》对于作者为人与为文的关系有着不同的主张和批评标准,不过这些主张和批评标准各有其角度。如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四库总目》主张“文如其人”;从官方教化的角度出发,《四库总目》主张“因人传文”;从文学实践和文学批评的角度,《四库总目》承认作者为人与为文的不一致性;从文学借鉴以及目录著录的角度,《四库总目》又有“不因人废文”的取舍标准。综上所述,《四库总目》中对人品、文品的有关批评不但没有矛盾和冲突之处,相反却反映了《四库总目》中的文学批评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接受一定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采取相应的批评标准。这较之那些独树一帜、执于一端的文学理论批评,更显其科学与公正。

由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批评,《四库总目》中文学批评有很强的灵活性。如在杨万里《诚斋集》提要中对杨万里与陆游加以比较:“南宋诗集传于今者,惟万里及陆游最富。游晚年堕节,为韩侘胄作《南园记》,得除从官。万里寄诗规之。……以诗品论,万里不及游之锻炼工细;以人品论,则万里倜乎远矣。”其中从人品和诗品两个角度来加以批评,既符合不同的批评标准,又不失其公正。

但《四库总目》,而与上文所述不一致的批评与取舍情况。如评《真山民集》高度评价了真山民于前朝有故国之思,而于新朝无怨怼之语的“识量”,并对谢灵运的贰臣行为加以贬斥。谢灵运的诗歌无论当时还是后世,都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联系《四库总目》中未收谢灵运的文集,亦未见有其它评语,似乎因谢灵运的人品影响了《四库总目》对他文学成就的评价。这与“不因人废文”、“著录通例”等批评和选择标准明显不符。或《四库全书》纂修之时,于古之奸佞尚可通融以存其文,而于贰臣存决不姑息的态度,亦未可知。因材料有限,留此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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