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雅克·卢梭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
—1778),法国思想家、文学家,信仰新教。l756年到1762年间他的主要作品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致达朗贝论戏剧书》、《新爱洛绮丝》、《民约论》和《爱弥儿》。《爱弥儿》出版后,政府当局立即下令焚毁,并要逮捕作者。于是卢梭被迫开始逃亡。在流亡中,他发表了多年编成的《音乐辞典》,写了《山中来信》;同时感到有为自己辩护的必要,因而写成自传《忏悔录》。卢梭的作品具有鲜明的特色,崇尚自我,抒发感情,热爱自然。对19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巨大影响,使他被公认为这一文学流派的先驱。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树木的果实;他将气候、风雨、季节搞得混乱不清;他残害他的狗、他的马和他的奴仆;他扰乱一切,毁伤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他喜爱丑陋和奇形怪状的东西;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必须把人像练马场的马那样加以训练,必须把人像花园中的树木那样,照他喜爱的样子弄得歪歪扭扭。
不这样做,事情可能更糟糕一些;我们人类不愿意受不完善的教养。在今后的情况下,一个生来就没有别人教养的人,他也许简直就不成样子。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将扼杀他的天性,而不会给它添加什么东西。他的天性将像一株偶然生长在大路上的树苗,让行人碰来撞去,东弯西扭,不久就弄死了。
我恳求你,慈爱而有先见之明的母亲②,因为你善于避开这条人路,而保护这株正在成长的幼苗,使它不受人类的各种舆论的冲击!你要培育这棵幼树,给它浇浇水,使它不至于死亡;它的果实将有一天会使你感到喜悦。趁早给你的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别人可以划出这道围墙的范围,但是你应当给它安上栅栏。
我们栽培草木,使它长成一定的样子,我们教育人,使他具有一定的才能。如果一个人生来就又高大又强壮,他的身材和气力,在他没有学会如何使用它们以前,对他是没有用处的,它们可能对他还有所不利,因为它们将使别人想不到要帮助这个人。他同别人在外表上是一样的,如果没有语言和用语言表达的思想,他便无法使人知道他在哪些地方需要别人帮助,因为在他的外表上别人是看不出他有这种需要的。于是,他孤孤单单的,还没有明白他需要些什么以前,就悲惨地死了。我们怜悯婴儿的处境,然而我们还不了解,如果人不是从做婴儿开始的话,人类也许是已经灭亡了。
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
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三种教师培养起来的。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教师的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而且将永远不合他本人的心意;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向同样的目的,他就会自己达到他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这样的学生,才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的。
在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不过,我们的控制还只是假定的,因为,谁能够对一个孩子周围所有的人的言语和行为通通都管得到呢?
一旦把教育看成是一种艺术,则它差不多就不能取得什么成就,因为,它要成功,就必须把三种教育配合一致,然而这一点是不由任何人决定的。我们殚精竭虑所能做到的,只是或多或少地接近目标罢了;不过,要达到这一点,还需要有一些运气咧。
是什么目标呢?它不是别的,它就是自然的目标,这是刚才论证过的。既然三种教育必须圆满地配合,那么,我们就要使其他两种教育配合我们无法控制的那种教育。也许,自然这个词的意义是太含糊了,在这里,应当尽量把它明确起来。
有人说,自然不过就是习惯罢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有一些强制养成的习惯永远也不能消灭天性的吗?举例来说,有一些被我们阻碍着不让其垂直生长的植物,它们就具有这样的习性。自由生长的植物,虽然保持着人们强制它倾斜生长的方向,但是它们的液汁并不因此就改变原来的方向,而且,如果这种植物继续发育的话,它又会直立地生长的。人的习性也是如此。只要人还处在同样的境地,他就能保持由习惯产生的习性,虽然这些习性对我们来说是最不自然的;但是,只要情况一有改变,习惯就消失了,天性又回复过来。教育确实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不是有一些人忘掉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另外一些人则保持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吗?这种差别是从什么地方产生的呢?如果是必须把自然这个名词只限用于适合天性的习惯,那么,我们就可以省得说这一番多余的话了。
我们生来是有感觉的,而且我们一出生就通过各种方式受到我们周围的事物的影响。可以说,当我们一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我们便希望去追求或者逃避产生这些感觉的事物,我们首先要看这些事物使我们感到愉快还是不愉快,其次要看它们对我们是不是方便适宜,最后则看它们是不是符合理性赋予我们的幸福和美满的观念。随着我们的感觉愈来愈敏锐,眼界愈来愈开阔,这些倾向就愈来愈明显;但是,由于受到了我们的习惯的遏制,它们也就或多或少地因为我们的见解不同而有变化。在产生这种变化以前,它们就是我所说的我们内在的自然。
因此,必须把一切都归因于这些原始的倾向;如果我们所受的三种教育只不过是有所不同的话,这是可以的;但是,当三种教育彼此冲突的时候,当我们培养一个人,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别人的时候,又怎样办呢?这样,要配合一致,就不可能了。由于不得不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我们必须在教育成一个人还是教育成一个公民之间加以选择,因为我们不能同时教育成这两种人。
凡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当它的范围很窄,而内部又很团结的时候,便同大的社会相疏远。凡是爱国者对外国人都是冷酷的:在他们心目中,外国人只不过是人,同他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③。这种缺陷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是很微小的。重要的是,要对那些同他们一块儿生活的人都很好。在国外,斯巴达人是野心勃勃的,是很贪婪的,是不讲仁义的;然而在他们国内,却处处洋溢着公正无私、和睦无间的精神。不要相信那些世界主义者了,因为在他们的著作中,他们到遥远的地方去探求他们不屑在他们周围履行的义务。这样的哲学家之所以爱鞑靼人,为的是免得去爱他们的邻居。
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他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的存在,而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月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罗马的一个公民,既不是凯尤斯,也不是鲁修斯,他就是一个罗马人,他爱他那所独有的国家。由于变成了他的主人的财产,雷居鲁斯④便自称为迦太基人。作为外国人,他拒绝接受罗马元老院的席位;这要一个迦太基人给他下命令,他才能接受。他对别人想挽救他的生命,感到愤慨。他胜利了,于是就昂然回去,受酷刑而死。这在我看来,对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的。
斯巴达人佩达勒特,提出他自己要参加三百人会议,他遭到拒绝;然而,鉴于斯巴达有三百个胜过他的人,他也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我认为,这种表现是真诚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它是真诚的。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有一个斯巴达妇女的五个儿子都在军队里,她等待着战事的消息。一个奴隶来了,她战栗地问他,奴隶答这“你的五个儿子都战死了。”“贱奴,谁问你这个?”“我们已经胜利了!”于是,这位母亲便跑到庙中感谢神灵。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凡是想在社会秩序中把自然的感情保持在第一位的人,是不知道他有什么需要的。如果经常是处在自相矛盾的境地,经常在他的倾向和应尽的本分之间徘徊犹豫,则他既不能成为一个人,也不能成为一个公民,他对自己和别人都将一无好处。我们今天的人,今天的法国人、英国人和中产阶级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他将成为一无可取的人。
要有所成就,要成为独立自恃、始终如一的人,就必须言行一致,就必须坚持他应该采取的主张,毅然决然地坚持这个主张,并且一贯地实行这个主张。我等待着人们给我展现这样的奇迹,以便知道他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公民,或者,他要同时成为这两种人,又是怎样做的。
从这两个必然是互相对立的目的中,产生了两种矛盾的教育制度:一种是公众的和共同的,另一种是特殊的和家庭的。
如果你想知道公众的教育是怎么一回事,就请你读一下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本著作,并不像那些仅凭书名判断的人所想像的是一本讲政治的书籍,它是一篇最好的教育论文,像这样的教育论文,还从来没有人写过呢。
当人们谈到空想的国家的时候,他们就提出柏拉图的制度;然而,要是莱喀古士⑤只把他那套制度写在纸上而不付诸实施的话,我可能还以为它更多的是空想。柏拉图只不过是要人纯洁他的心灵,而莱喀古士却改变了人的天性。
公共的机关已不再存在了,而且也不可能存在下去,因为在没有国家的地方,是不会有公民的。“国家”和“公民”这两个词应该从现代的语言中取消。其理由我是很清楚的,但是我不愿意谈它,因为它同我阐述的问题没有什么关系。
那些可笑的机构,人们称之为学院,然而我是不把它们当成一种公共的教育制度来加以研究的。我也不把世人的教育看作这种制度,因为这种教育想追求两个相反的目的,结果却两个目的都达不到。它只能训练出一些阴险的人来,这些人成天装着事事为别人,却处处为的是他们自己。不过,这种表现既然是大家都有,所以也就骗不了任何人。这不过是枉费心机罢了。
我们本身不断感受到的矛盾,就是从这些矛盾中产生的。由于被自然和人引到了相反的道路,由于在这些不同的推动力之间不得不形成分歧,所以,我们就从中采取了一个混合的办法,然而这个办法使我们既不能达到这个目标,也不能达到那个目标。我们在整个的一生中就是这样地斗争和犹豫,以致还不能达到我们的意愿,还不能对我们和别人有所贡献,就结束了我们的生命。
现在要谈一谈家庭教育或自然的教育了。如果一个人独一无二地只是为了他自己而受教育,那么,他对别人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个人所抱的两重目的能够结合为一个单独的目的,那么,由于消除了人的矛盾,他就消除了他的幸福生活中的一大障碍。要判断这个人,就必须看他成人以后是怎样的,必须在了解了他的倾向、观察了他的发展、注意了他所走的道路之后,才能做出判断;一句话,必须了解自然的人。我相信,人们在看完这本书以后,在这个问题上就可能有几分收获。
要培养这样一个难得的人,我们必须要做些什么工作呢?要做的工作很多,这是毫无疑问的;万万不要无所事事,一事无成。当我们只遇到逆风行舟的时候,我们调整航向迂回行驶就可以了;但是,当海面上波涛汹涌,而我们又想停在原地的时候,那就要抛锚。当心啊,年轻的舵手,别让你的缆绳松了,别让你的船锚动摇,不要在你还没有发觉以前,船就漂走了。
在社会秩序中,所有的地位都是有标记的,每个人就应该为取得他的地位而受教育。如果一个人是按照他命定的地位而培养的,则对其他的地位就不再适宜了。只有在命运同父母的职业一致的时候,教育才是有用的,而在其他的情况下,未尝不是由于教育给了学生的偏见,反而对他有害处。在埃及,儿子是不能不依从他父亲的身份的,所以教育至少还有一个确实可以达到的目标;但是在我们这里,只有阶级始终是那个样子,而人则不断改变他的地位,谁也不知道,在培养他的儿子去取得他的地位的时候,他是不是在危害他哩。
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品;不管是谁,只要在这方面受了很好的教育,就不至于欠缺同他相称的品格。别人要我的学生做军人,做教士,或者做律师,我没有什么意见。在从事他父母的职业以前,大自然就已经叫他认识人生了。生活,这就是我要教他的技能⑥。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将处在他的地位上。“命运啊,我对你早有防备,我已经把你俘虏,并且把所有一切你能够来到我身边的道路通通堵塞。”
我们要真正研究的是人的地位。在我们中间,谁最能容忍生活中的幸福和忧患,我认为就是受了最好教育的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真正的教育不在于口训而在于实行。我们一开始生活,我们就开始教育我们自己了;我们的教育是同我们的生命一起开始的,我们的第一个教师便是我们的保姆。“教育”这个词,古人用时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养育”,不过,这个意思现在我们已经不再用它了。瓦罗说:“助产妇接生,乳母哺育,塾师启蒙,教师教导。”因此,教育、教训和教导,是三样事情,它们的目的也像保姆、塾师和教师的一样,是各不相同的。然而,这些区别没有被人们弄清楚;为了要受到良好的教育,儿童是不应该只跟从一个向导的。
所以,我们必须一般地观察问题,必须把我们的学生看作抽象的人,看作无时不受人生的偶然事件影响的人。如果一个人生来就固定在一个地方的土地上,如果一年四季都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每一个人都听天由命,以致永远也不能有所改变,则现行的办法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好的;一个儿童受了为取得其地位的教育,由于永远不能脱离这种地位,所以也就不致遇到他种地位的种种麻烦。但是,鉴于人生的变化无常,鉴于这个世纪使我们整个一代人为之茫然失措的动荡不安的精神,我们想一想,还有什么办法比把儿童当作永远不出房门、时时刻刻都有人左右侍候的人来培养更荒谬的呢?只要这个可怜的人在地上行动一步,只要他走一步下坡路,他就遭到毁灭了。这并不是说要教他去受这种痛苦,而是要使他知道这种痛苦。
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在必要的时候,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者马耳他岛的灼热的岩石上也能够生活,你劳心费力地想使他不致死去,那是枉然的,他终归是要死的。那时候,虽说他的死不是由于你的操心照料而造成,但是你所费的这一番苦心是可能被误解的。所以,问题不在于防他死去,而在于教他如何生活。生活,并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动,那就是要使用我们的器官,使用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才能,以及一切使我们感到我们的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生活得最有意义的人,并不就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虽然年满百岁才寿终而死,也等于他一生下来就丧了命,如果他一直到临死的那一刻都过的是最没有意义的生活的话,他还不如在年轻的时候就走进坟墓好哩⑦。
我们的种种智慧都是奴隶的偏见,我们的一切习惯都在奴役、折磨和遏制我们。文明人在奴隶状态中生,在奴隶状态中活,在奴隶状态中死:他一生下来就被人捆在襁褓里;他一死就被人钉在棺材里;只要他还保持着人的样子,他就要受到我们的制度的束缚。
听说,有些助产妇按摩新生婴儿的头,企图使他有一个更合适的脑袋样子,而人们也容许她们这样做!也许是造人的上帝把我们的头做得不好,所以,外貌要由助产妇来定它的样子,里面要由哲学家来定它的内容。加利比人倒比我们要幸运得多。
“儿童刚出娘胎,刚一享受活动和伸展肢体的自由时,人们又重新把他束缚起来。人们用襁褓把他包着,把他放在床上这样睡着:头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两腿伸直,两臂放在身子旁边;还用各式各样的衣服和带子把他捆扎起来,连位置也不能挪动。如果不把他捆得有碍呼吸,如果人们细心地让他侧躺着,让他应该吐掉的口涎能够吐出来,那他就算是幸运了!因为他不可能自由地侧过头来使口涎容易吐出来。”
新生的婴儿需要伸展和活动他的四肢,以便使它们不再感到麻木,它们蜷成一团,已经麻木很久了。不错,人们是让他的四肢伸展着的,但是人们却不让它们自由活动,甚至还用头巾把他的头包起来,似乎人们害怕他有活命的样子。
这样一来,促进身体内部发育的动力便在它要给孩子以运动时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障碍。孩子继续不断地枉自挣扎一阵,以致耗尽了他的体力,或者延迟了他的发育。他在衣胞里还没有他扎着尿布那样感到局促、痛苦和拘束。我看不出他生出来有什么好处。
人们把孩子的手足束缚起来,以致其不能活动,感到十分的拘束,这样只有阻碍血液和体液的流通,妨害孩子增强体力和成长,损伤他的体质。在不采用这些过分小心的办法的地方,人人都长得高大强壮,体形十分匀称。凡是用襁褓包裹孩子的地方,到处都可看到驼背的,瘸腿的,膝盖内弯的,患佝偻病的,患脊骨炎的,以及各种各样畸形的人。由于害怕自由活动会使身体成为畸形,结果却逼着它们长成畸形。为了防止孩子们成为残废,人们就甘愿使他们的关节僵硬。
像这样残酷的束缚,难道不会影响孩们的脾气和性格吗?他们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种痛苦的感觉,他们感到每一个必要的活动都受到阻碍,他们比戴着手铐脚镣的犯人还要难过,他们徒然挣扎,他们愤怒,他们号哭。你们说,他们第一次发出的声音是不是哭出来的呢?我认为确实是哭出来的,因为他们一生下来你们便妨碍他们的活动;他们从你们那里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是锁链,他们受到的第一种待遇是苦刑。除了声音以外,什么也不自由,他们怎能不用他们的声音来诉他们的苦呢?他们哭诉你们施加给他们的痛苦;要是你们也这样被捆着绑着的话,也许比他们哭得更厉害呢。
这种荒谬的习惯是从哪里来的呢?是来自一种不合自然的习惯。自从母亲们轻视她们的头等责任,不愿意哺育自己的婴儿以后,便只好把婴儿交给雇用的保姆;这些保姆觉得自己在给别人的婴儿做母亲,对婴儿在天性上就不投合,所以就尽量想方设法减少麻烦。自由自在的婴儿是需要经常看守着的,但是,把他们好好地包起来以后,就可以随便放在一个角落里,任他们去啼哭了。只要保姆的漠不关心不露痕迹,只要那吃奶的孩子不摔断胳臂或大腿,那么,即使是死了,或者终身成为一个虚弱多病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人们保全了孩子的手足,却损害了他们的身体;而且,不论出了什么事情,都不算保姆的罪过。
那些美貌的母亲摆脱了喂养婴儿的累赘,高高兴兴地在城里寻欢作乐,她们可曾知道在襁褓中的孩子在乡村里受到怎样的对待?当保姆稍为忙一点的时候,她们便把孩子当作一包破衣服似的搁在一边,不去管他;当她们不慌不忙地去做她们的事情时,那可怜的孩子便一直受着那样的折磨。我们发现,在这种情况下的孩子,其脸色都是青的,捆得紧紧的胸部,不让血液流通,于是血液便充斥头部;人们满以为这个受苦的孩子非常安静,其实是因为他没有哭泣的力量了。我不知道一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活多少钟头而不至于丧失生命,不过,要这样维持很久我是怀疑的。这一点,我想,就是使用襁褓的最大的好处之一。
有人以为,如果让婴儿自由自在,他们便会采取一些不良的姿势,做一些可以妨害他们四肢美好形态的动作。这是从我们虚假的知识推想出来的空洞论点之一,这个论点从来没有得到任何经验的证实。在比我们通情达理的民族中,孩子们都是在四肢无拘无束的状态中抚养起来的,在他们当中就没有看见过一个受伤的,或者残废的,他们不会让他们的动作剧烈到发生危险的程度,当他们采取猛烈的姿势时,痛苦的感觉便马上会告诉他们改变这种姿势。
我们还没有想到过要把小狗或小猫包在襁褓里,然而,谁曾看见,由于没有这样的关心便使它们遇到任何困难呢?我同意一点,婴儿比较重些,然而相比之下他们也较软弱。他们刚刚能活动,怎么就能伤残自己的身体呢?如果你使他们躺着,他们可能会在这种状态中死去,像乌龟一样,永远也不能翻过身来。
注释:
①选自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②最初的教育是最为重要的,而这最初的教育无可争辩地是属于妇女的事情:如果造物主要把这件事交给男子,那他就会给男子以乳汁去哺育小孩。因此,在你的教育论文中多多向妇女们讲一讲,理由是,不仅她们比男子更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不仅她们在教育上能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教育的成功与她们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因为大多数的寡妇完全是受她们自己的孩子支配的,这些孩子将很清楚地使她们感觉到她们培养他们的方法其效果是好还是坏。法律所牵涉的问题,往往多半是财产,而很少涉及人,因为法律的目的是维持安宁,而不是培养道德,所以它不能给母亲以足够的权威。但是母亲的地位比父亲的地位更为稳固,她们的任务也更为艰巨:家庭之所以能安排得井井有条,也全靠她们的操持;一般说来,她们都是很疼爱孩子的。有时候,一个儿子不尊敬他的父亲,多多少少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如果有时候一个孩子的天性竟泯灭到不尊敬他的母亲,不尊敬在怀中把他抚养起来的人,不尊敬用乳汁喂养他的人,不尊敬许多年来忘我地照管他的人,那么,人们就应当赶快像扼死一个不配见天日的怪物那样,扼死这个可恶的人。有人说,做母亲的把她们的孩子娇养坏了。在这一点上,她们当然是做得不对,但是,同你们使孩子陷于堕落相比较的话,她们的错误还是要小一些的。做母亲的希望她的孩子得到幸福,希望他现在就能得到幸福。在这一点上,她是对的,如果她采用的方法错了的话,就应该给她们说明。父亲的奢望、悭吝、专制、错误的深谋远虑以及他们的疏忽大意和冷淡无情,对孩子们来说,比母亲的溺爱危害还大一百倍。此外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给“母亲”这个名词所下的定义是什么:这一点是在后面就要谈到的。——作者注
③同样,共和国之间的战争也是比君主国之间的战争更加残酷的。但是,尽管君王之间的战争比较缓和,然而可怕的却是他们的和平:与其做他们的臣民,倒不如做他们的敌人。——作者注
④雷居鲁斯(?—前250),古罗马将军,以守信著称。在第一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中,雷居鲁斯被迦太基人俘虏;后来,迦太基人派他回罗马去商议同罗马交换战俘,但雷居鲁斯回国后,极力说服元老院拒绝迦太基人的要求。事毕,元老院劝他留在罗马,但雷居鲁斯仍旧实践自己对迦太基人的诺言,回去被迦太基人处死。
⑤莱喀古士,传说是公元前9世纪斯巴达的立法者。
⑥“一生讲求品德的人,不需要知道琐事;他诸事明达,他考虑的不是如何同自己的妻儿生活,而是如何有意义地生活。”(见塞涅卡《道德书简》94) ——作者注
⑦“生命如果是很充实的话,它是长久的。当精神把生命应有的美给予了它,使它本身具有能力,则生命就是很充实的了。死气沉沉地活八十年是为了什么呢?这不是在生活,而是苟延残喘……应当以事业而不应当以寿数来衡量人的一生。”(见塞涅卡《道德书简》93) ——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