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生态缺陷与改善对策

2009-09-10 04:43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22期
关键词:生态系统金融监管农村

唐 霁

◆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组织形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之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也进行了多次变革。然而,这些变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特别是近几年农村金融市场资金外流、金融机构亏损、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尚未满足、金融政策扭曲等问题比较严重,并且已经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更加剧了农村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本文从农村金融生态发展与缺陷的视角构建理论分析框架,以解决农村金融生态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改善农村金融生态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农村 金融生态 生态系统 金融监管

金融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各种金融要素(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法规等)为了更好的生存和长远的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以及金融要素之间密切关联、互相制约、相互作用,彼此通过货币资金的融通、利率和汇率的调整、风险的度量和化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风险与受益的转换等行为,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农村金融生态的特点

(一)动态性

农村金融生态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和自然生态一样,也在不断进行着新陈代谢,逐步完善。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农村经济决定农村金融,农村经济为农村金融提供物质资源作为其前进的动力。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又会对农村金融提出各种需求,促使农村金融不断进行创新,促进农村金融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另一个视角看,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又具有反作用,通過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金融服务的逐步深入,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更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促使农村金融生态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差异性

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高有低,另一方面对农村政策的理解程度和执行水平也参差不齐,加之金融要素发育水平也存在着差别,此外,目前的分权体制下,地方行为存在着差异,其中囊括考核指标的差异。这种状况会引起地区之间的差异,地区的差异又会造成农村金融生态状况的差别。因此,在客观上农村金融生态存在着地区的差异性。

(三)边缘性和脆弱性

农村金融生态和城市金融生态都是金融生态的组成部分,与城市金融生态相比,农村金融生态具有边缘性和脆弱性。一方面,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多样化需求要求越来越高,但其中的某些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体制内金融资源供给渠道不断减少甚至农村资金外流。实行金融改革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从农村地区大量撤离,逐渐淡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分散性、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有限。邮政储蓄成为了农村资金向城市转移的“抽水机”。

农村金融生态的缺陷表征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农村、农村金融资源外流和县域金融萎缩等现象,表明了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出现了缺陷。缺陷的金融生态系统的具体表现为:金融生态系统的基本结构和固有功能的破坏或丧失、金融主体多样性下降、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减弱、系统生产能力下降等。

(一)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多样性和数量减少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主要有正规、准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合作基金会、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准正规金融指一小部分当铺等,非正规金融指高利贷、各种会合、私人钱庄等。就业务上说,我国农村金融主要业务是农业信贷,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等业务尚未开展,然而在农村即便开展农业信贷的金融主体也在不断减少。在正规金融撤离的真空下,非正规金融虽得到迅猛发展,但游离于正规金融体制之外,无法获取正规金融制度所提供的服务,因而融资能力有限、风险较大。这样,我国农村金融主体已经存在较为严重的缺失现象。

(二)农村金融信息流动出现障碍和梗阻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分散、小额零售、个性化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直存在。而农村金融生态退化,资金供求关系破坏,信息流动及传递效率会随之降低。至2006年底,我国农村“高利贷”高达1.7万亿元左右,农民更多趋向于寻求民间借贷而不是银行。其中占很大比例的原因就是信息流通不顺畅,造成农民对正规金融组织理解不够、经验缺乏,尽管现在他们对正规金融组织的服务评价有了重大转变,但其心理长期形成的“贷款难”思想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呈加剧化趋势。

(三)农村资金循环链条出现问题

从理论上讲,农村金融的职能是通过信用手段筹集农村货币资金,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实现农村资金良性循环。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功能异化,一方面,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入了城市,另一方面,农民又很难从银行和信用社获得贷款,导致农村资金循环链条不能良性循环。

(四)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生产能力和服务功能下降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乡镇企业对农村金融体系提供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对储蓄居民、企业和生产领域提供的金融服务却相对减少,进而阻碍了创造性活动,制约了地方经济增长。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目前业务单一,大多数仍沿用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业务品种缺乏。与城市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产品种类日益丰富相比,农村金融服务严重缺失。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根本没有普及,最显著的就是农村金融结算明显滞后于城镇,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等业务也迟迟未能开展,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整体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在下降。

(五)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稳定性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由于历史、制度等原因在为农村经济活动提供强大金融支持的同时,其金融风险也在加速积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在不断下降。单一的负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不但加大了其利息负担,而且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对存款负债过度依赖。一旦存款出现波动,对资产的调整往往处于被动状态,从而增加了农村金融风险。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改善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自我调节机制

1.促进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多层次发展,完善农村金融生态调节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多元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共同竞争的机制,不仅提高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生存能力,而且能提高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学研究表明,生态链的组成成分越多样,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恢复稳定的能力就越强。金融生态也是这样。提高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能力,必须健全农村金融生态链,丰富农村金融物种。因此,要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多层次发展,形成正规金融、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的竞争机制。

2.加快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维护农村金融生态的自调机制。金融生态作为一种生态系统,它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当由于外部性存在以及政府干预导致金融生态失衡时,金融生态就会自我调节使金融交易主体及其外部环境自动达到新的动态平衡。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正是这样一种自我调节的产物,它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农村正规金融主体的制度缺陷;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弥补了市场的缺失,使农村金融交易主体与外部环境重新回归动态平衡。但是现在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进行严格管制,一方面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加剧了供给短缺;另一方面,偏离了均衡价格,导致了供给的高价。最终破坏了农村金融生态的动态平衡机制:管制越严,地下金融就越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就越混乱,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就越低。因此,对于农村民间金融应该从政策上、法律上、制度安排上加以规范,以维护农村金融生态的动态平衡。

3.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以形成优胜劣汰的调节机制。为此,必须尽快出台一部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督促金融机构更稳健经营、有效引导金融资源高效配置、良性循环的《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破产要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上,破产的成本要由失败金融机构的股东及其相关利益人来承担。因而,必须建立一个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存款保险制度。

(二)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金融监管宽严适度,能够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与高效。但是,金融监管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其实际效果受到政府在解决金融领域市场不完全性问题上的能力限制,即政府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同样会遇到市场机制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现象,而且可能更加严重(即政府也会失灵)。一方面,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往往会被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左右,因为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有积极性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这样,金融监管机构最后常常被捕获;另一方面,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过多管制行为进一步增加了市场中寻租的机会,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这就不利于金融的长期发展。

为了实现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关键是要全面、及时、准确地评估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确定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的临界水平;实施有效的及时矫正措施。因此,政府监管应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金融机构会计信息反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要进行及时的风险量度,能随时得到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情况;所有的风险损失要从资本金中扣除,当资本充足率出现下降时,要启动及时矫正措施。

(三)建立健全农村的经济担保机制

由于农户普遍缺乏可变现的担保抵押物,农村基本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或中介机构为农户提供担保,不能提供有效的社会化担保和信用服务,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慢。同时由于交通、信息条件差以及缺少和其他市场的融合导致农村市场高度分割而限制了风险的分散,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难度,制约了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因此,政府部门和地方金融机构应当积极辅助中央银行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组建符合农村经济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户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同时,不能放松监管,要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执业能力以及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状况提出标准,制定规范,进行监督,促进行业自律。

结论

金融生态是金融制度、金融结构、金融体系转化和演进的决定因素。金融机构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与其生存的外部环境、内在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及金融资源分布之间存在着密切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且通过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了一种动态螺旋上升的内在平衡。对农村金融生态缺陷的多视角透视进行研究,正确认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准确把握农村金融生态平衡点,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发展农村经济、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曹凑贵.生态学概论[M].高教出版社,2002

2.常相全.基于AHP/DEA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J].统计与决策,2008

3.李红.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建议[J].农村经济,2008

作者简介:

唐霁(1988-),女,四川德阳人,所在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目前正在美国公费交换学习),专业: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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