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跃
摘要:国外的广义文件概念不同于我国的广义文件概念,为了避免混淆,我国才将国外的广义文件概念称为大文件概念。我国接受大文件概念应当具备一定的前提,在前提不具备的情况下使用大文件概念,就会给我国的档案学理论研究和档案工作实践造成负面影响。鉴于我国目前并不具备使用大文件概念的前提,因而得出大文件观是当代中国档案学的必然选择这一结论还为时尚早。
关键词:文件大文件广义文件狭义文件现行文件档案
笔者的《关于大文件概念的一些思考》一文在《档案管理》2007年第6期发表后,吴品才先生在《档案管理》2008年第5期争鸣栏目撰文与笔者进行商榷。非常巧合的是,同期的学者对话栏目发表了潘连根和刘东斌两位先生关于大文件概念的针锋相对的对话文章,理论探讨栏目发表了任汉中先生对大文件观持有异议的文章。同一期刊物发表了4位学者3篇同一主题的文章,在9篇学术文章中占了1/3,其中,潘连根和吴品才持赞同观点,刘东斌和任汉中持反对观点。大文件概念在档案学界的争议由此可见一斑。而笔者对大文件概念也是持有一些疑问的,因而不揣浅陋,再作思考。
1、大文件概念的提法科学吗
大文件概念最早是由陈兆祦先生提出来的。早在1986年出版的《档案管理学》一书中,陈先生就提出,“首先,要确定档案属于文件”。这就奠定了大文件概念的基础。1987年,陈先生在一篇论文中就明确指出,“文件是一个大概念”。后来。学术界有大文件概念、“大文件观”、“大文件”观念、“大文件理论、文件论等提法。
笔者以为,大文件概念有多种不同的提法,仅此就可以看出,大文件概念还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因为任何一门学科必须有其自身所独有的概念,概念的内涵应当是明确的,表述应当是严谨的。我们说到大文件概念,如果不仔细加以解释的话,很少有人会理解大文件指的究竟是什么。就其他学科而言。我们也很难看到诸如大图书概念、大情报概念之类的提法。
有必要提及的是,档案学界在使用大文件概念的同时,还使用了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小文件概念。何家荪先生就率先使用了小文件概念。但坚持大文件概念的学者,对此认识是不一致的。吴品才先生认为,“大文件概念与小文件概念是相对应的,而且,笔者认为,大文件概念与小文件概念必须相对应,否则就失去了设立大、小文件概念的意义。”而潘连根先生则坚持认为,“如果认为我们是先有一个‘小文件,概念的提法。而对应地提出了一个‘大文件概念,那么我认为是不恰当的。”
笔者始终认为,大文件概念是和小文件概念相对而言的,是互为依存的,没有小文件概念,大文件概念的存在就失去了前提,而没有大文件概念,也绝对不可能产生所谓的小文件概念。小文件概念的提法同样是不科学的。大、小文件概念的提法不科学,不严谨,降低了档案学的学科品位。
2、为何要使用大文件概念
潘连根先生认为,“‘大文件概念其实就是‘广义文件概念。”如果大文件概念就是广义文件概念,那么为何不直接称为广义文件概念,非要称为大文件概念呢?其中的原因何在呢?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中外广义文件和狭义文件概念。
2.1我国文件概念广义与狭义指的是文件范围的大小。我国的文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档案学词典》的解释是,“广义指组织或个人为处理事务而制作的记录有信息的一切材料。”“狭义仅指法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形成的具有完整体式和处理程序的公文。”
陈兆祦先生也认为,“文件是一个大概念,不能只理解为红头文件、中央文件、省委文件,而是我们在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包括政府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单位工作当中包括生产活动当中直接形成的记录了信息的各种固态物体。”陈先生的这一论述就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广义文件和狭义文件的关系:广义文件包括狭义文件。但我国的广义文件和狭义文件指的都是文件,涉及的只是文件范围的大小,与档案概念没有关系。也就是说,由于我国认为文件具有现行的效用,我国的广义文件与狭义文件,其实指的是现行文件范围的大小。
2.2国外文件概念广义与狭义是指文件与现行文件。那么国外的文件指的是什么呢?如丁文进等编译的《档案术语词典》认为,文件是“由机关、团体、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中所形成、收到并保存的记录下的信息。其形式和载体不论。”
如果仅仅从文件定义看,国外文件概念与我国广义文件概念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有结合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才能看出两者的区别。国外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依据文件所起的作用将文件划分为现行文件、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那么很显然,无论是从现行文件开始作为档案的起点,还是从非现行文件开始作为档案的起点,共同点是:档案属于文件。国外文件概念是广义的,而现行文件概念则是狭义的。而我国狭义文件和广义文件一般仅指现行文件,我国的文件与档案是并列的,不能说档案属于文件。
国外的广义文件概念与我国的广义文件概念的区别在于:国外的广义文件概念,我国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术语,而是用同一事物来表述的,国外的狭义文件概念相当于我国广义的文件概念。这样就好理解了,国外的广义文件概念不同于我国的广义文件概念,为了加以区别,我国就有学者将国外的广义文件概念称为大文件概念,将国外的狭义文件概念称为小文件概念。
3、我国的广义文件与狭义文件概念应该被废除吗
吴品才先生认为,《档案学词典》关于广义文件与狭义文件概念的“这种阐述早已不能代表中国当代档案学的主流思想,应该被废除”,因为“我国的广义文件概念其实并不广义,仍是狭义的。”对吴先生的这一见解,笔者不敢苟同。吴先生凭什么就断言这种阐述早已不能代表中国当代档案学的主流思想?陈兆祦先生在2004年的一篇文章中还认为,“文件论的一些主要思想、观点尚未被我国文书学、档案学普遍认同”。既然文件论还未被普遍认同,现在就贸然提出我国广义的文件其实是狭义的,应该被废除,是不是有失妥当?由于吴先生接受了大文件概念,并认为是正确的,再以此去衡量我国的文件概念,得出上述认识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引入我国后,何嘉荪先生特别强调,我国的“狭义的文件特指现行文件,即正在使用着的文件。”“广义的文件概念,指的是贯穿于从形成到销毁或永久保存整个过程的,包括各种记录方式和载体形式,不论其价值形式如何的记录材料。”何先生说的广义的文件概念还不是我国的,最起码目前还不是我国的。如果我国真的已经认同并接受了国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