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国民消费是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原动力,所以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应以促进国民消费为抓手。尤其是在当前经济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外需疲软情形下,刺激内需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进一步得到凸显。但是当前我国各社会阶层的消费格局却是,高收入人群虽有能力消费,但消费需求已经基本趋于饱和,而大多数人群尽管具有较大的消费需求,但是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导致消费能力难以得到提高,从而制约了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正因为如此,当前内需要能得到有效促进,有必要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通过出台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来达到更为有力促进内需的目的。
当前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应从缩小社会群体与阶层之间收入差距入手,具体来说,应当改变当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垄断企业职工与一般企业职工、企业高管与一般员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通过提高其中收入水平偏低职工与人群的收入水平,来使他们的消费能力得到提升,消费潜力得到释放,并藉此而促进内需的扩大。另外,还需通过强化财政资金转移力度等方式,来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职工的收入水平,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内需得到更大面积上的扩大与提升。
与此同时,国家还应当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包括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各类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当前社会保障不足是造成消费不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疗卫生与教育等消费后顾之忧不能得到解除,必会压制相当部分民众的消费需求与能力,成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拦路虎”。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推进,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与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国民才能更为放心地扩大消费,内需才能得到更为有力、有效的促进。社会保障资金来自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所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就是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税收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原则,因而推进社保工作属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题中之义,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应将大力推进社保工作当作重要举措之一。
抛开扩大消费、促进内需的刺激经济增长目的不说,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目标更快更好实现的需要。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改革开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尽管对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能遵循平均主义的分配路径,但是显然也离不开国家通过政策与措施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节。另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提出的要求。社会公平尽管并不意味着所有人收入同等,但是社会贫富差距被控制在尽可能小范围内,却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涵之一,而且唯有社会收入差距适度才会真正有社会和谐与稳定而言,所以国家与政府有必要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不断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