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教育与教师权威

2009-08-05 08:55李镇西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09年6期
关键词:班规权威教育者

李镇西

没有人会否认教育的权威,也没有人会否认教育的民主,但一些教师往往把这二者对立起来。笔者常常收到一些老师的来信,谈到他们因讲教育民主而使自己威信受到影响的苦恼,谈到了民主教育与教师权威的“矛盾”。的确,作为教育活动的组织者,教师不能没有权威。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真正的民主教育不但不排斥教师权威,而且能够保证教师拥有真正的权威。

《中国大百科全书》把“权威”界定为“在社会生活中靠人们所公认的威望和影响而形成的支配力量”。那么,所谓“教师权威”,即教师由威望和影响而形成的对学生的支配力量。那么,教师的“权威”从何而来?我认为。教师的权威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教师的权威来自教师这一特定的职业角色。也就是说,虽然某一位具体的教师从教之初并不具备从天而降的权威,但因为教师职业本身就具备了某些先验性的威信,这就使所有教师具有了理论上的权威性。长期的社会舆论对教师职业的褒扬,自然而然赋予教师以崇高的形象,人们受舆论的引导便对教师有一种天然的敬意。同时,教师职业本身拥有一定的“权力”强化了教师的权威,这些“权力”包括考试打分、评三好生、推荐保送、写评语等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却影响着学生的命运,教师便因学生的敬畏而产生了某种权威感。但另一方面,教师的权威更重要的是来自教育者本身的职业水平和人格魅力。职业水平包括知识结构、教学技巧、教育艺术等等,这是教育者通过教育教学过程有意体现出来的,应该说,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其威信的高低。而人格因素则是教育者在与学生相处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体现出来的。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对假恶丑的毫不妥协,火热的激情,正直的情怀,永远是教育者的人格力量,也是教师真正的权威所在。一般说来,教学精湛而人格高尚的教师,其威信必然很高。在教师权威来源的两个因素中,教师的职业水平和人格魅力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学生的年龄越大,越看重教师的职业水平和人格魅力。

教育民主不是不要教师权威。而是强调教师的权威必须建立在学生的心灵之上,是学生对教师发自肺腑的尊重,而不是对教师的敬畏或迫不得已的服从。对此,我要强调四点。

第一,教育者的权威是学生给的。有些教师总喜欢在学生面前表现出“高深莫测”“凛然不可侵犯”的“派头”,从中体验着自己的“权威”。其实,这不是权威,只是威严。教师真正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学生对我们的道德肯定、知识折服和感情依恋。当我们故作威严甚至以牺牲学生的尊严来换取自己的“权威”时,学生根本不会买我们的账,只会远远地向我们投来冷漠的眼光;而当我们“无视”自己的“权威”,努力追求高尚的品德、出色的教育、真诚的情感,并随时注意维护、尊重学生的尊严时,学生会把他们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这样,我们便把自己人格的丰碑铸进了学生的心灵之中,于是我们便拥有了真正的权威。陶行知先生曾谆谆告诫教师们说:“谁也不觉得您是先生,您便成了真正的先生。”以心灵赢得心灵,以人格塑造人格,这是一条至关重要的教育原则。

第二,应该给“权威”注人情感的生命。传统教育所理解的“权威”是一种令学生望而生畏的“威严感”。而在民主教育中,“权威”同样具有人情味。因为真正的教师同时必然又是真诚的人道主义者。我们应该努力让教师的权威充满人性,使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以及学生对教师的尊重都是出于一种双方共同拥有的真诚情感。在我的教育生涯中,我经常为学生源于童心的爱所感动。于是,为了报答童心,我尽量使自己的整个身心都与学生融为一体。每带一个新班,我都把全班同学的生日工整地抄贴在我书房的最醒目处,每个学生生日那天,我都送上一本小书、笔记本或其它小礼物。每次放假,我都安排一次与学生的旅游:我曾与学生站在黄果树瀑布下面,让飞花溅玉的瀑水把我们浑身浇透;我曾与学生穿着铁钉鞋,冒着风雪手挽手登上冰雪世界蛾眉之巅;我曾与学生在风雨中经过八个小时的攀登,饥寒交迫地进入瓦屋山原始森林……每一次,我和学生都油然而生风雨同舟、相依为命之情,同时又感到无限幸福。这种幸福不只是我给予学生的,也不单是学生奉献给我的。它是我们共同创造、平等分享的。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所拥有的教育权威全部都来自这份珍贵而真诚的情感。

第三,教育的权威同时又应该是健康的集体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健康的集体舆论就是一种教育权威。而集体舆论健康与否,关键在于教师是否善于引导。这里的“引导”绝非“说教”。而是“转化”——巧妙地将教师本人对某一学生、某一事件的褒贬转化为集体舆论对之的褒贬。学生生活在班集体中,我们应尽量使他们感受到集体对自己的关注与监督,有的教师一方面在语言上对学生强调“个人离不开集体”,另一方面在行动上却很少把自己的教育意识同学生集体舆论融合在一起,这样,学生无论受到到表扬还是批评,都似乎只是老师个人对自己的评价,他感受不了集体舆论的存在,产生不了“同学们这样表扬我,我一定争取更大进步”或“我又犯错误了。真对不起集体”的思想感情,这样的学生很难获得集体主义道德体验。也很难感受到集体真正的教育权威。相反,如果教师善于创造出集体舆论,把自己对某一学生的关心、表扬、批评,转化为班集体对某一学生的关心、表扬、批评,那么,学生会真切地感到集体的存在,感到自己与集体融为一体,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集体。同时也受着集体的注视:有了进步,他会赢得全班同学鼓励的掌声;犯了错误,他会感到全班同学谴责的目光。因此,高明的教育者总是把自己的教育意愿以集体舆论的形式表达出来,通过集体去影响每位学生。

第四,把教师的权威转化为学生集体的权威。所谓“把教师的权威转化为学生集体的权威”。就是指把在一些人看来是属于教师个人对学生的威望、权力等“支配力量”,转化为班集体对每一位集体成员的感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等“支配力量”。这种“支配力量”既表现为前面所说的集体健康舆论,也表现为班级的规章制度。“教师的聪明才智在于。使孩子们把教师的意图当作自己的意图提出来并加以实行。一个真正的教育能手永远也不会使孩子感到自己是一个发号施令的人。”这里,我以我的班级管理为例——十多年来,我在班上运用富有“法治”精神的《班》进行管理。我引导学生制定出科学、民主、严明可行的《班规》,把教师(主要是指班主任)的权威转化为学生集体的意志。我班的《班规》与一般的《班规》最大的不同是,它既“管”学生,也“管”教师。《班规》一旦正式生效,便成了班级“法律”。在它面前,班上每个人(包括班主任)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人。不管是我,还是学生干部。或是普通学生,平时的班内管理,便是共同全力保证《班规》的严格执行。面对《班规》,人人都有权利。同时人人都没有特权。对班主任来说。维护《班规》的权威,便是维护自己的权威;对学生来说,维护《班规》的尊严,即是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教师的权威和学生的尊严都已通过《班规》转化为集体的意志。从1988年起,这样的管理我已坚持了12年。实践证明,当我把自己的权威融入集体的权威之中时,我便拥有了最大的权威。

由此看来,民主教育与教师权威非但不矛盾,而且是互为条件并相辅相成的:教师真正的权威只有通过民主教育才能获得;也只有教育民主,才能够保证教师拥有真正的权威。这样的“权威”,其意义已不仅仅是教师个人的教育艺术与管理水平,而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的教育真正充满社会主义的平等意识与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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