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 爽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显得至关重要。在诸多的原因之中,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是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窗口,分析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这一犯罪,从而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关键词:未成年人;家庭;犯罪原因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指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人。根据我国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逐年攀升,犯罪行为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其组织的严密性、手段的残酷暴力性与智能化、作案动机的卑劣性、犯罪方法的日趋复杂与成熟性令人震惊,“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在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必须正视的一大难题。在2006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上,熊选国副会长在介绍青少年犯罪情况时透露,2006年1—10月,全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罪总数比去年上升了0.05%。 据其统计资料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治安秩序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探究青少年犯罪原因,做到对症下药,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首要前提。本文拟就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作一些分析探讨。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从人一出生,首先接触到的便是自己的父母,一个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社会规范的接受、生活方式的形成以及社会角色的培养认同,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开始的。父母的言行和教育方式会直接对青少年产生重要影响,乃至他们的一生。有的专家指出“如将青少年问题视为一种病态现象,其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 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这种家庭影响包括两个方面,即对健全人格形成所产生的良性影响和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所产生的恶性影响。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家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但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千差万别,并不都是按照社会要求的标准来进行的,较差的家庭状况和不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这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经济状况差,收入低,父母文化素质不高
这类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贫穷的农村家庭。在本文的写作调查的近10名未成年犯中,自述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犯站总数的34%,农村则高达39.6%。经济状况差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对于这些家庭来说,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致富技能,谋生较为艰难,子女中途辍学的很多。辍学后基本上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是外出打工,一是混迹于社会;对外出打工者来说,因为他们素质偏低、缺乏相当的就业和生存技能,难以找到工作或自己满意的工作,形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落差,导致慢慢滑向犯罪的深渊。因此,很多男性青年在历经社会的磨难之后多会选择以抢劫、行窃、诈骗营生,女性以出卖色相为主。而混迹于社会的青少年由于远离家庭和学校的约束,极易受到社会毒害思想的诱惑或者犯罪集团的拉拢从而进行犯罪活动,群居抢劫、结伴盗窃等犯罪成为常态。即使没有辍学,顺利考上大学,但由于贫富差距的拉大和农村社会保障的不完善,经济上的贫困和前景的迷茫使一些大学生失去平衡心理,消沉、自暴自弃乃至甘愿堕落,力图以违法手段摆脱困境,不少女贫困大学生因贫困而甘做“三陪”或“二奶”已是社会事实。一小部分人也会在入学后因为强烈的物质生活状态对比和他人的鄙视,从而产生仇视和极度压抑的心理状态,一旦爆发,后果极其严重。
二、家庭结构残缺和异化
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因为离婚、死亡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了破坏,家庭无法给予未成年人以应有的父爱或母爱,未成年人享受不到正常家庭所带来的亲情温暖,这种家庭既给子女心理造成巨大伤害,又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带来了严重缺陷。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夫妻离异超过百万对。在父母离婚后,1/3的孩子在5年内感到压抑,缺少目标和抱负。而父母因服刑留下孩子自己时,因教育的缺乏,孩子不当的认识和看法不能及时得到纠正,更容易使这些青少年产生极端的仇视社会和他人的思想。有调查指出,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很多因离婚而形成的单亲家庭中,一方面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会向孩子灌输一种对另一方极度仇视和反感的思想,从而使他们从小在心中就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另一方面相当多的孩子由于缺乏家庭教育,失去家庭幸福,或在新家庭中成为多余的人,受到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因此产生深刻的情绪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不满现实,形成反社会的心理。
三、粗暴野蛮或其它不合适的教育方式
不正当教育的典型表现是父母过分溺爱子女、父母以打骂和变相体罚等简单粗暴方法对待子女和重智轻德这样三种。对于溺爱型家庭来说,由于现在城市中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受亲情短视化的影响,他们往往是对孩子的要求是有求必应,“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子女溺爱宠贯,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过分要求,导致其子女的性格具有任性、自私的特点,很少能去考虑他人的利益和需求,极易发展成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等不良品行。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常常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他人的关爱,容易和他人发生冲突和碰撞,而后不顾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约束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粗暴野蛮型家庭来说,父母一般性情暴烈,当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有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进行思想沟通,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不让吃饭、罚跪、关禁闭,甚至赶出家门等,他们的信条就是“棍棒下面出孝子”,高压的方式和环境容易造成孩子和父母的感情裂痕,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造成子女心理畸形,形成反社会人格去报复社会,以发泄自己心中的怒气和不满。很多时候,家长们通常忽略与孩子们在思想、情感上的交流,普遍存在所谓的“代沟”现象。父母“望子成龙”心切,但“育子成才”的能力又偏低,粗暴简单的教育方式只能引起相反的结果。加拿大学者曾就体罚孩子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全球大规模的调查,结果发现,被体罚儿童患上反社会行为倾向的概率大大增加。这样的家庭中走出来的子女性格的最大特点就是粗暴冷酷、易进攻,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时便会下意识的使用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很容易发生过激的行为,并由此导致违法犯罪。
还有一部分家庭,在对待子女方面的最大的要求是他们学习成绩好,“唯学习成绩论”,一味追求子女优秀的学习成绩,不允许子女参加正常的社会交往,束缚子女的爱好和追求,把子女的活动范围局限于一个非常小的圈子里,忽视子女其他方面的锻炼和道德教育,成绩好时做父母的往往笑脸相迎、有求必应,成绩不好时家庭往往阴云密布、父母棍棒相加,长期以来,容易造成子女心理扭曲和对社会、父母的错误看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百行德为先,德是每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础所在,轻视或放弃对孩子的德育教育,必然要酿出苦果。
2007年6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警方抓获了持刀杀死母亲的16岁少年王某涛,令人惊讶的是,阿涛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丝毫没有悔过之意,而且对于杀自己的妈妈没有丝毫的痛心感觉,声称蓄谋已久的谋杀是为了摆脱父母的束缚追求自己的梦想。
四、父母忙于其它,孩子的管理和教育出现“真空地带”
在这一情况下,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父母对子女期望很高,但是由于错误观念的存在或者客观上时间的紧迫,使得他们没有对孩子尽到教育义务,二是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根本不想管,生活在世上只是为要满足自己的生活欲望,缺乏责任心。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当今社会,在很多家庭中子女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子女看得非常重。但是很多父母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对孩子的最大爱护和关心就是能让他们过上一种舒适安逸的生活,而对这种生活方式最好的获取方式就是努力赚钱,从而天天忙于工作、忙于做生意赚钱,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子女便会象无人照管的小树苗一样疯长,却得不到任何的修剪;子女缺乏了为人处世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便极易象树苗长弯一样走上邪路。
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应当包含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抚养,一是教育,两个方面互为一体,缺一不可。作为家长,必须以教育子女为天职,否则就是不称职的家长。对于一部分家庭来说,父母不积极主动去履行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放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孩子在家庭中得不到感情的依靠和交流,便会寻找其他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使他养成执拗、粗野、放纵等畸型性格,在很多研究中,我们能够发现很多未成年犯在犯罪之前虽然是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但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需求、情感和生活状况根本不了解,他们所作的只是对孩子义务的一个方面,缺乏教育和沟通。在这种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在家庭中寻求不到父母的关心时,便会迈步于社会,寻找自己所谓的“哥们”“姐们”,容易被坏人所利用,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得不到满足时,就很可能采取犯罪的手段,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五、家庭中父母有不良习性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具有模仿的天性,父母的榜样作用对他们影响极大,马克思曾说过,“法官的行业是法律,传教士的行业是宗教,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父母对其子女的教育形式不仅是讲道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平时的言谈举止、处世态度和待人接物的方式等。每一个人一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从一出生最早和父母接触,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他们的头脑中打下深深的烙印。所以当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时,他们的种种行为都会给子女以影响,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子女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使其子女错误的认为这就是生活,并刺激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违法犯罪的种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从“问题少年”身上看到的就是其父母的问题。
家庭是社会的基石,而青少年又是每个家庭的重心所在,在青少年的培养方面,家庭影响的重要性使其承担的责任可以说是重之又重,家庭教育在培养青少年良好人格特征上的形成和健康心理的培养方面意义重大。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强化家庭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对症下药,从家庭教育方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人犯罪。
参考文献:
[1]张忠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2]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未成年人数据手册》 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叶松庆:《当代未成年人价值观的演变与教育》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5]陆志谦 胡家福:《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望月嵩:《家庭关系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
[7]张荣丽 刘春玲:《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犯罪预防》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8]魏久明:《世界注意的重点:青少年犯罪问题》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