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云东 刘静一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烽火已经熄灭,正值举国欢庆抗战胜利的时刻,然而中国人民渴望着和平建国,中国共产党竭尽全力进行和平谈判的努力,都未能阻止内战的爆发。蒋介石在美国支持下,又发动了全面内战,祖国的大好河山又被国民党反动派推入了战争的深渊。当敌人进逼之际,各解放区军民在党的领导下,一方面奋起抵抗,一方面准备战略转移。解放区的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向城市转移的准备,而机关转移必然涉及人员的安置、物资的调配和文件资料的处理。各级党政军机关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同时,还协同档案部门对党和国家的各种档案资料进行了及时地接收和收集工作,因此可以说,机关单位资料的处理与档案部门收集工作的开展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
大转移时档案的接收和征集
1946年10月,气势汹汹的蒋介石反动派集重兵于陕北,进而觊觎延安。为保证党的文献档案的绝对安全,党中央决定转移中央档案。此后,经过三次大转移,这批中央档案进入北平。这批珍贵的历史资料在转移过程中途经三省20余县市,行程3000余里,能完整无损地保存下来,确属不易。这中间,凝结了老一辈革命家和档案工作者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在历时两年多的转战过程中,档案工作者不仅完好地保存了档案资料,而且还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接收和征集了党政军群各机关在这里形成的大量的文件和电报,收藏内容十分丰富。战时上级传达指示,军队的作战部署,以及党政军务系统下属机关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本来就很多,因此各地方、各机关和各部队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材料,中办秘书处平均每年接收档案资料约2万余件,机要处仅1946年一年就收到电报1.8万件之多。在军情危机的情况下,为了档案资料的安全,根据党中央《关于秘密文件检查管理办法》,各级党政军群机关立即“清查”文件,并将清查的文件资料“典交”给党委秘书部门统一保管。这种“典交”与档案部门实行的“归档”是一致的,即由党委秘书处档案室负责将本地区同级机关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收集起来。例如,在1946年10月间,中共中央秘书处材料科就收集和接收了中央宣传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许多机关的零散文件资料16000余件。在撤离延安之前,有些部门行事比较仓促,结果将一些不应销毁的文件也销毁了,这些情况报到毛泽东那里,引起了一贯重视档案保护、留藏的毛泽东的注意。毛泽东立刻发出指示:“疏散档案,不要惊慌失措。确实不需要的文电可以销毁,重要文电一定要保护好,片纸只字也不要落入敌人之手。但该保存的要好好保存,不能任意滥烧。”鉴于延安转移前处理文件不当的经验教训,1946年11月党中央曾发出保护秘密文件的指示,要求各地方、各机关和各部队在机关转移时应将所有文件资料分成“重要”与“不重要”两部分,重要的应集中收集起来“妥善保存”;不重要的可择地埋藏,不得已时再烧掉。中共中央指示中还指定各级秘书部门派人下去检查,如果发现违背中央指示精神的,应予纠正。中央指示下发后,各地方、各机关和各部队秘书部门对各单位处理文件资料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并借机开展了收集工作。
在解放战争初期,一些解放区为了收集保存党政军机关的文件资料,有的以党委秘书处档案科为主成立“游击档案室”,有的将党政军各机关文件资料收集集中起来由“后方留守处”保存。而有一些较小的、人数较少的机关,在战争环境中无力保护文件资料的安全,就将本机关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委托有档案部门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档案部门代为保存,待机关转移后或到安全地带再接收回去。这是战争年代各解放区党政军机关档案部门实行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也可称之为“代管”。在延安,特别是在准备撤离延安时,为了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转移,遵照中央秘书长任弼时、中央军委秘书长杨尚昆的指示,1947年3月上旬,由中办秘书处材料科、机要处文电科、中组部材料科、总政治部秘书处资料室等单位组成材料保管委员会,统一负责收集、保存和转移中央各机关档案资料的工作。当时,它为中央各有关机关“代管”的重要档案资料就有96箱之多。
根据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秘密文件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军情紧急时,各党政军机关首长个人一般不要保存机密文件资料。因此,在中央机关于1947年3月撤离延安前后,许多机关的领导干部、老作家、名记者、历史学家和新闻工作者纷纷把自己保存的文件资料交给了机关档案部门。据1947年6月编制的《中央材料委员会材料目录》记载: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同志在撤离延安前,即带头移交在自己身边保存的大批重要文件资料,比如毛泽东处交文件3箱,周恩来处交文件2箱又33包,刘少奇、朱德、彭德怀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把个人保存的文件资料交给了中央秘书处或材料保管委员会。
征集中共谈判代表机关的档案
自从蒋介石撕毁了和平协定,便向解放区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此时,中共驻国民党区域的谈判代表团、八路军和新四军驻国民党统治区的办事处,在国民党反动派的武力逼迫下,也先后逐步撤回延安或其他解放区。在撤退前或撤退中,各代表机关对文件资料进行了有计划地收集、整理和转移。
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代表团在撤离重庆的时候,曾将中共中央代表团的文件、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文件、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的重要文件秘密收集起来,运回延安。1946年5月3日,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由重庆抵达南京后,他立即派身边工作人员刘少文去上海接收中共中央上海地下档案库的档案资料。中共中央上海地下档案库是1931年初周恩来亲自创建的,秘密收藏着1922年至1934年中共中央及各地方、各机关和红军各部队历史文件资料20000余件。刘少文到上海后,在上海地下党组织帮助下,从中共中央上海地下档案库中取出5000余份文件资料,装在两个航空皮箱内,乘飞机由上海转南京再到西安,然后运回延安。一路之上,虽遇国民党方面盘查,均被刘少文利用“合法”身份和巧妙办法搪塞过去。只运了这一次,以后因内战爆发,中共代表团撤退,遂终止了接收中共中央上海地下档案库档案资料的工作。
此外,还收集了中共黄河问题谈判代表团文件。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抵达南京后,与国民党方面就黄河治理问题进行谈判。我方谈判代表团由周恩来、董必武主持,从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山东分局等处抽调一批干部,组成黄河治理谈判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若干小组。双方半年多,形成了大量文件资料。中共代表团非常重视这些文件、资料,并进行了有计划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每次委员会谈判或小组与国民党方面进行谈判,中共方面代表均作详细的会议记录。黄河花园口筑堤节流问题谈判记录、谈话要点备忘录等等,我方代表随时记录,随时移交给谈判代表团秘书组保存。如果谈判代表团未交记录,秘书组就主动去收集,确保收集一全套会议记录。对于谈判双方在报刊上发表的材料,中共代表团也不放过,无论是双方共同发表的,还是我方单独发表的新闻报道,一律收集。例如,1946年5月《解放区人民团体及我方代表对国民党不顾民命破坏协议和花园堵口问题向国内外的呼吁书》等,就是从报刊上裁剪下来并收入代表团档案中的。中共代表团还集中保存我方党政机关对谈判代表指导性文件。开封花园口黄河大决堤,殃及河南、山东及其他解放区,因此,我有关地区党政机关对黄河问题谈判十分关注,上呈下达过许多报告和指令性文件。如,1946年2月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黄河谈判问题的指示及区党委报告》,1946年8月山东省河务局《渤海区治黄工程计划修正草案》等等,均由我方黄河谈判代表收集起来。在双方谈判文件资料中,双方领导人信件是极其重要的。中共谈判代表团领导人与国民党谈判代表团领导人的书信也是收集的重点之一。在我方黄河谈判代表团收集的1000余份重要的文件资料中,有10余封周恩来、董必武的亲笔信,其中有周恩来给蒋廷蔽的信及蒋廷蔽的复信、董必武给国民党黄河水利委员会的信等等。这些信件对双方谈判问题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
1946年1月在北平组成的“军调处”,本来是为了实施《停战协定》而设立的,军调处由美国方面的代表、国民党方面的代表和中共方面的代表组成。但是,美国和国民党方面的代表没有和谈诚意。特别是1946年6月以后,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大打内战,军调处已无办法继续下去。为了在军调处撤销后中共方面文件资料得以安全保存不致散失,1947年1月30日,周恩来代中共中央起草并发出了《关于北平军调处文件的处理给叶剑英等同志指示》电,电报说,“关于军调处一年文件,前已函告处置办法,现执行部撤销在即,请叶指定专人,埋头整理两星期,将所有文件分类编成目录,连同全体,赶于丑文班机着董越千先送回延”。“丑文”是代月代日,即1947年2月2日由董越千将全部文件和目录乘飞机由北京抵西安再转延安。至此,军调处我方执行部全部文件资料也被及时安全地收集起来了。
接收一切旧政权档案资料
一切旧政权的档案资料,都是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都是历史的文字记录。在敌伪政权被消灭、国民党军政当局溃败时,这些档案有的被带走了,有的被焚烧了,有的被遗弃了,有的在旧政权供职者手中,散失极其严重。特别是抛弃在战场上、社会上的文件资料,如不及时收集起来就有完全被毁掉的可能。因此,尽管解放战争仍在紧张剧烈地进行,中共中央却三令五申,采取一切有效办法,对旧政权档案资料进行了及时地收集和接收工作。
1945年9月2日中共中央在《关于新解放城市工作方针的指示》中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已经无条件投降,有些大中城市将被解放。各省区党委、边区民主政府和军区机关可抽调得力干部成立接收委员会,以便对敌伪财产和大汉奸的企业等进行接管,还要求接收委员会内设立文献管理处,接收旧政权档案。如,1945年9月7日,晋察冀边区党政军机关抽人成立了“张垣敌伪物资清理接收委员会”。该委员会所属“敌伪文献接收处”在敌伪仓库中、办公处所、垃圾堆中、社会上或个人手中购买来旧政权文献一万余卷,图书资料九万余册,从造纸厂购来上述类似材料五千余斤。
国民党及其政权机关或军事单位,还是比较重视积累档案资料的。特别是1923年第一次国共两党合作以后,建立了一系列档案收集管理制度,保存了大量档案资料。但是,随着国民党反动派军事上的失败和反动政权垮台,其档案资料损失是严重的。尤其是当蒋介石败局已定,国民党方面在溃逃时,出现了乱丢档案、乱扔档案、乱烧档案、乱拿档案的现象。为了保护国民党方面档案资料的安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多次下指示、发布告,号召及时收集和保护国民党政军一切文件资料,而且制定了有功者奖、有过者罚的政策。1947年2月8日在《中共中央关于收集敌政权档案文献给刘邓贺李电》中指示:请刘伯承、邓小平、贺龙、李井泉等通知前线各部队“在打开一、两个城市时,收集顽方政权一切档案、文献、法令,转送后方,得便送延安”。194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规定:所有在国民党党政军中供职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等,在人民政府接管前均须照旧供职,“并负责保护资料、机器、图表、帐册、档案等,听候清查及接管。保护有功者奖,怠工破坏者罚”。由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重视和及时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各级接收委员会接收和保护了数以百计的大量国民党方面的档案资料。对于接收的国民党方面的文件资料,还采取了分级接收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国民党中央一级党政军机关的档案资料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接收委员会档案组接收。这个档案组在南京解放以后,不到一年时间内就从南京、重庆等许多城市收集到国民党中央一级党政机关文件资料130余万卷(件)。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也组织人力对本地方国民党党政机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及时接收和收集,成绩也很突出。
解放战争时期收集工作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从敌统一领导和国民党档案资料中寻找革命历史文件资料。在敌统一领导档案资料中所以有中国共产党的文件资料,或者人民政权、人民军队的文件资料,那是在地下斗争或者战争中被敌人掠去的。这其中就发生过中共中央东北局从敌伪档案资料中拣出12麻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材料的罕见事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48年5月13日,中共旅大地委调研室负责人廖华给刘少奇写了一封信,报告他从大连一些单位调查研究工作时,收集到数以万计的旧政权文件资料,从中拣出12麻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文件资料,请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处理办法。因为战争环境,此信在路上“传递”了三个月后才邮寄到河北省平山县的西柏坡,当时中共中央就住在这里。刘少奇接信后立即交中央办公厅和中央宣传部会办。1948年8月11日,中共中央给东北局和廖华发去“未真”复电。复电由毛泽东、刘少奇、朱德、任弼时圈阅,周恩来修改批发。中央“未真”复电指示:
⑴廖华收集的这批历史资料,都“是国家的极宝贵的财产,责成廖华同志以全心全力管理此项财产,向中央直接负责。旅大地委及东北局应对此项工作尽一切可能帮助之。”
⑵廖华收集的档案资料中有12麻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材料,先交东北局。中央责成东北局对该项材料组成“党材料管理机关,妥善保管,绝对不准遗失、损坏、拖散和外借,并继续进行搜集。”
⑶除12麻袋党史材料外,其他材料仍“由廖华负责收集保存,所需人员、经费由地委切实帮助,作为中央托管的财产。”
中共中央东北局接到中央“未真”电报后,立即组织人力对廖华收集的12麻袋党史材料进行了清理和编制《党史材料目录》,并于1948年8月21日将目录急送中央。这份目录共19页,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董必武等传阅。周恩来在目录上亲笔批示“杨阅后交曾三存”。于是,杨尚昆将这份目录送交曾三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妥善保存起来。1949年北平解放后,即中央机关由西柏坡迁来北京不久,中共中央东北局就派专人护送这批党史材料来北京,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点收。这12麻袋党史材料有文件也有书报刊物,例如有1923年的《武汉工作流血记》,1924年中共中央的《告农民书》、1925年《全国铁路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记录》,1926年中共中央机关报《校刊》,1927年《中国共产党最近主张》以及各种代表大会会议议案、党务工作文件和书报刊物,1928年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种决议案、1929年《党的生活》,1930年《广州暴动的教训》,1931年《中国苏维埃》以及抗日战争以来中国共产党有关组织的文件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