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有两则干部任用消息,一则是中共中央决定:王清宪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另一则是中共中央批准:胡昌升同志任黑龍江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同样是任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为什么一个是“中共中央决定”;另一个是“中共中央批准”,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对此,权威人士表示,虽然两人所任职务完全相同,但原任职务却不一样:胡昌升是福建省委副书记兼厦门市委书记,而王清宪是山东省委常委兼青岛市委书记。
现实中,一地省委常委任另一地的省委副书记,要中共中央决定;一地的省委副书记任另一地的省委副书记,则需要中共中央批准。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