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不厌:明清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

2009-06-29 09:57郭英德
社会科学研究 2009年2期
关键词:教育效果教育活动

郭英德

[摘要]明清时期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表现为两种活动形式:一种是自觉的个人学刁,即成年女子出自于内心的需求和个人的兴趣,耽于文史,自学自修,从而主动地掌握、不晰地提高文学知识和技能;另一种是成年女子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教互学,吟咏唱和,互相切磋,从而使每一个参与文学教育活动的成员都得以掌握和提高文学知识和技能。在明清时期,与成年男子的学校文学教育相比较,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体现出两个突出的特点:它是一种纯粹“兴趣至上”的学习活动,呈现为“快乐学习”的教育情境;它还是一种纯粹审美化的生活形态,呈现为“审美活动”的教育情境。

[关键词]家庭文学教育;明清成年女子;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教育情境

[中图分类号]1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9)02-0165-10

对一个人来说,教育——包括自我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无疑是持续一生的活动。就现存的文献资料来看,明清时期贵族官宦、文人士子家庭的女子,在幼年时受到良好的启蒙文学教育之后,许多人并没有因为成年或婚姻而中断学习,往往能够持之以恒,终身学习,孜孜不倦,这成为明清时期女子文学教育的一种重要的文化景观。明清成年女子这种持之以恒的文学教育,有的发生在家庭之内,有的发生在家庭之外,前者我们可以称为家庭文学教育,后者我们可以称为社会文学教育。

在明清时期,绝大多数的成年女子都以家庭为主要生活环境,“足不出户”是她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状况。因此对绝大多数成年女子来说,家庭文学教育是一种常态,而社会文学教育则是一种非常态。概括而言,明清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表现为两种活动形式:一种是自觉的个人学习,即成年女子出自于内心的需求和个人的兴趣,耽于文史,自学自修,从而主动地掌握、不断地提高文学知识和技能;还有一种是成年女子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教互学,吟咏唱和,互相切磋,从而使每一个参与文学教育活动的成员都得以掌握和提高文学知识和技能。本文即拟勾勒和分析相关史料,就这两种文学教育活动形式的基本特点及其教育效能,进行概括的描述和初步的讨论,作为学界进一步展开研究的基础。

一、性耽文史:个人自觉的终身学习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以个人阅读与研修为主的终身学习,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学教育方式,具有教育者虚拟化的特征。所谓教育者虚拟化,指的是在个人阅读与研修的学习过程中,受教育者——即阅读者和研修者——所面对的不是实体性的教育者,而是虚拟性的教育者——书籍。受教育者通过阅读与研修书籍,得以晤对古人与时人,与古人与时人进行超时空的精神对话,不断地汲取知识营养,得到心灵熏陶,揣摩写作技巧,提高审美能力,从而接受文学教育。

明清时期,一些贵族官宦、文人士子家庭的女子在接受良好的启蒙文学教育时,激发起强烈的学习欲望,从幼年起就养成了个人阅读与研修的良好习惯,成年后更是持之以恒地阅读文史作品,不断地进行自我教育。如明江苏武进人唐中丞女,自幼爱慕文史,及长,“女红之暇,搜览书册,每至午夜”。清浙江杭州人袁枚(1716-1797)之妹袁杼(1727-1776或1728-1777),“幼孤洁,避人而楼居,嗜典籍文史,有所吟辄端书之”。嘉庆、道光间浙江海宁女子许诵珠(字宝娟),“生而慧,好读其天性。五岁受经于泉唐朱允元,辄知大义,每授一过,琅琅若宿读”。因为她的父亲许裢(1787-1862)“家世华膴,多藏典册”,于是许诵珠成天沉湎典籍,“恣意涉猎,旁及杂学”。

从以上数例可以看出,首先,成年女子持之以恒的自觉学习,大都出自于其所禀赋的好读、嗜学的天性。正是对知识、对书籍源白天生的由衷热爱,激发她们自觉地学习,广泛地阅读,深入地研修,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学修养。对她们来说,阅读书籍既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精神需求,也是一种充实灵魂的精神满足。其次,成年女子持之以恒的自觉学习之所以能够实现,与其家庭为簪缨之家、书香门第,藏书比较丰富,也有着密切关系。家庭充满文化气氛,使成年女子得以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家庭藏书比较丰富,便于她们随时披览,这既极大地吸引了成年女子广泛阅读的浓厚兴趣,也有效地提供了她们博览群书的丰富资源。

有一些贵族官宦、文人士子家庭的女子,如果有幸嫁给知书达理的夫婿,还将这种个人阅读的良好学习习惯一直持续到婚后。明代如唐顺之(1507-1560)的妹妹唐孺人,嫁江苏常州吴姓,平日性喜读书,“自《孝经》、《传》诸书常诵之外,至于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顾不如专门家耳,然未尝不通其旨,其试之,亦数数有效。往来姻戚所,或见有异书及诸稗官小说,辄携取以归,日而还之,则诵习之矣”。江苏吴江人叶绍袁之妻沈宜修(1590-1635),出嫁后仍喜博览群书,“经史词赋,过目即终身不忘”。清代如江苏常州人孙星衍(1753-1818)的妻子王采微(1753-1776),“性耽文史,手不释卷,小楷精绝。吟咏外,喜阅道家言,时有出尘之想”。江苏常州才女汤瑶卿(1763-1831),嫁张琦(1765-1843)后,“尤好读《苏长公集》”。有的女子甚至终其一生,持续不断地读书学习,如浙江钱塘女子林以宁(1655-1730后),“骈体序极工,熟精《文选》,老年犹日阅一寸书”;浙江钱塘女子徐德音(字淑则),安徽歙县许迎年妻,“精熟《文选》,流览百家,至今老年,犹日阅书一寸”。

还有一些贵族官宦、文人士子家庭的女子。丈夫早逝,守寡不嫁,孤寂的生活反而驱使她们深深地沉浸在文史书籍的阅读和研修之中,希望藉以忘却人生的不幸和苦难。如明代江苏丹阳人姜士进死后,士进妻蒋氏多次绝食殉夫,皆未死,士进从父礼部尚书姜宝(1568年前后在世),“知妇嗜读书,多置古图史于其寝所,令续刘向《列女传》。妇许诺……于是日纂辑不懈”。清浙江钱塘女子孙菊如,“早寡无依,终老母家,手不释卷,惟喜吟咏,晚年目盲,犹与弟侄辈论文不倦”。江苏昭文女子吴静(字定生),出嫁三年后丈夫去世,她几次寻死不成,只好坚忍地活着,刻苦持家,直到夫弟项卓信成婚后,她因憔悴致疾而死。在孤苦的寡居生活中,她不得不以阅读文史、吟咏诗歌来排解痛苦,“于吟事外,殚心史学,喜览涑水(即司马光)《通鉴》”。在读史中,吴静寄托了对自身悲惨命运的历史观照,希冀今生的苦难能赢得青史的垂范:“此际黄昏聊自述,他年青史果谁怜?”

由此可见,对于一生耽于阅读的女子来说,阅读书籍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学习知识、增长学问的需要,而是一种生存的方式,甚至是一种生命的需要。明潘氏《夜坐读<周南>》一诗,描写了女子阅读书籍时的独特心境:

独坐难禁夜色寒,满窗新月度春残。临文徒愧无经济,只把《关雎》仔细看。

女子不可能走出家庭,在“经济”方面有所作为,于是在春夜独坐时,她们只能将自己的满腔幽绪思情寄托于《关雎》等抒情写意的诗歌之中,以此充实自己的灵魂。浙江钱塘女子吴柏(?-1660),陈元璧妇,“未嫁而夫卒,柏衰麻往哭,遂不归母家,苦节十余年”。不圆满的婚姻残酷地噬咬着她的心灵,通过阅读宋代词人李清照(1084-1155?)的著作,她幻想着亲密的夫妻幸福生活。她给姐姐写信说:“诵《金石录》,令人心花怒放,肺肠如涤。”文学阅读和文学写作,成为她疗治心灵创伤、排遣孤寂生活的一剂良药。当父亲警告她吟诗赋词不是女性职责的时候,她回信说:

蒙谕“检韵离辞,非妇女事”,女岂不知?但女于此道,似有天缘。每于疾时愁处,无可寄怀,便信口一吟,觉郁都舒而忧尽释也。

虽然她没有明言,但在字里行间显然暗示着:如果没有吟诗赋词的精神慰藉,她几乎无法忍受寡妇生活的孤独和忧愁。

二、冥心潜索:个人阅读的教育效能

明清时期成年女子广泛而持久的个人阅读与研修,造成多种显著的教育效能。

首先,成年女子经过日积月累的学习,得以掌握深厚的文史知识和娴熟的写作技巧,从而大大提升了她们的文学创作水平。

在明清时期,由于男女分工的区别和“男尊女卑”的观念,即使是官宦贵族、文人士子家庭的女子,也大多要承担比较繁重的家务劳作。同一般男子相比,她们坚持个人阅读与研修,进行自我文学教育,提高文学创作能力,不能不具有更为坚韧的毅力,付出更为艰苦的代价。

清道光二十年(1840),江苏常州女子张纨英(1800—18627)撰《澹菊轩初稿后序》,详细地叙述其长姊张绺英(1792-1860?)和二姊张绷英”(1795-1824)二人学诗的坎坷经历,这可以作为女子在文学领域里自学成才的典型事例。

张绍英生长在诗书之家,他的伯父张惠言(1761-1802)是常州词派领袖,父亲张琦官知县,母亲汤瑶卿也是著名的才女。虽然褶英小时候接受过启蒙式的文化教育,但却因为“家贫且无暇,未能使读书”,年及笄,她母亲也只能对她“偶授唐人诗”而已。但是好学的褶英与她妹妹粣英,却抑制不住好学的强烈欲望,“私取唐人诗、宋人词读之,初不能辨识文字,数日则恍然如宿习,又数日则官然通其义,于是尽读家藏书”。

绍英和英两姊妹的阅读习惯不同。绍英“凡汲炊烹饪、洒扫浣濯、针线刀尺,皆置书其旁,且读且作”;而珊英“则尽治一日事,俟孺人寝,乃读书达旦,明日治事如故”。绍英好学成癖,即使“以过劳,且多疾病,恒经月处床褥,然益伏枕读书。故镜台妆匣衾枕之畔,皆简册堆积”,这种孜孜不倦的阅读习惯一直保持到她的晚年。

褶英姊妹的个人文学阅读展现出一种自我启发感悟的学习过程。绍英说:“读书不得其解,思之竟日夜,倦极酣睡,展起辄能解,不自知其所由。尝得句以为词也,而不知于调何属,遍检旧词,得一调适合,则大喜,因作成之。初学为诗,数日乃成一篇,后则一日可成数篇。”英说:“凡读诗,则如心游身外,身所未历之境,心能历之;言所未达之情,心能会之。故其为诗,多有得之于梦寐者。”睡中得其解,梦中能为诗,这不正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自我启发感悟的学习过程吗?

当然,父亲张琦的指教对她们文学才能的提高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这种指教不仅以她们的自学为前提,也成为推动她们不懈自学的动力。张纨英写道:

姊年二十三,府君自中州归,姊及仲姊

皆积稿成帙。府君喟然叹日:“是皆关才!

惜吾奔走风尘,不能亲为指授,负是才也。”因为讲说大义,姊乃窃喜自负,学亦日进。道光甲申(1824),府君官山东,诸女皆随侍。定省之际,常论说今古,评骘诗词以为乐。

在父亲的悉心指点下,褶英的诗艺又有了明显的提高。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绍英一生不仅读书不倦,而且写作不辍:“姊弟分散,南北相隔,悲悼慷慨。盛衰离合之感,悉发之于诗,于是诗乃益工”。日积月累,褶英集成《澹菊轩诗稿》,凡诗四卷,词一卷,刊行于世。

张纨英深深地感慨:绍英“计自学诗以来,井臼间之,疾病间之,死丧间之,儿女间之,处宽闲之日未能五六年,而又无师友督课之助,徒冥心潜索以几于成。诚使假以时日,贵以专心,其所造诣,又当何如?”由此可见,成年女子的自我文学教育是一个多么艰苦勤困的过程啊!

其次,广泛而持久的个人阅读与研修还造成了一种显著的教育效能,即大大丰富了成年女子的文史知识,开拓了她们的眼界心胸,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她们的文化素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明末清初浙江仁和女子顾若璞(1592-1681)。顾若璞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嫁文学黄茂梧(字东生)后,终日兢兢业业于酒浆织红,加上丈夫病弱,“强半与药炉为伍”,更无心读书作文,即“闲事咏歌,大抵与东生相对忧苦之所为作也”。

婚后十三年(1619),黄茂梧病逝。顾若璞的公公黄汝亨(1558-1626)把持家教子的重任寄托在她身上,想到:“幸二稚孙稍已见头角,妇慧哲,晓文理,能为母,可督教成之,儿所幸不亡者是耳。”于是,黄汝亨在有生之年向顾若璞系统地传授文学知识,引导她阅读《周易》、《诗经》、《庄子》、《楚辞》和秦汉八大家散文,给予她与一般受教育男子一样的传统人文教育。顾若璞是一位极热心的学生,史载:“汝亨分守湖西,致政归,若璞日候中堂,汝亨未出,则手持一编书,屏立以待。”

七年后黄汝亨故去,顾若璞在理家操劳之暇,尽发家中所藏典籍,诸如四子经传、《古史鉴》、《皇明通纪》、《大政记》之属,刻苦攻读,“日夜披览如不及”。她自觉地肩负起教子课读的责任,自小学至古文辞,无不由她亲自向两位儿子传授。二子稍长,从浙江海宁人宿儒吴本泰(1573-1647后)就学,每晚回家,顾若璞都要在灯下向他们陈说自己读书所得,“更相率伊吾,至丙夜乃罢”,母子感到极大乐趣,“诚不自知其瘁也”

顾若璞孜孜不倦地发奋苦读,“日月渐多,闻见与积,圣贤经传,旁及《骚》《雅》词赋,翼以自发其哀思,舒其愤闷”。她以超人的毅力,在“勤劬困苦”之余,“攻苦刻厉如儒生,自经史百家至国朝典故之属,无不驰骤贯穿”,成长为一位博学的女学者和女作家。人称她“学问、节义、经术、世故,皆粲然于胸中,洒然于笔底,词气浑灏,有两京之遗风”。

再次,广泛而持久的个人阅读与研修还造成了一种独特的教育效能,即深深地激发了成年女子的情爱心理,丰富了她们的情感世界,提升了她们的精神人格。

清初传为卫泳所作的《悦容编》,其中“博古”一条论及读书识字使女子有“儒风”,更增美色,作者开列出这样一张书单:

如宫闺传、列女传、诸家外传,《西厢》、玉茗堂《还魂》、“二梦”、雕虫馆弹词

六种,以备谈述歌咏。

这些传统的与流行的叙事作品的阅读,既为深闺中的成年女子开启了一扇窥视外部世界的窗户,也为她们开启了一扇审视内心世界的窗户。阅读这些传统的与流行的叙事作品,促使她们不由自主地反观自身所生活的现实社会,所遭遇的人生经历,从而引起强烈的精神共鸣与理想追求。这种精神共鸣与理想追求强烈到这种程度,以至于她们不惜投注自己的全部生命,心驰八极,魂游宇内。

明末至清代一些成年女子阅读汤显祖(1550-1616)《牡丹亭》传奇的情形就极为感人。明万历二十六年,汤显祖构思多年的《牡丹亭》完稿。书刚面世,很快就引起了广大读者的瞩目,据记载:“书初出时,文人学士案头无不置一册”。这种影响甚至穿越“庭院深深”,渗透到闺阁之中。清初浙江钱塘女子顾姒(字启姬)曾说:《牡丹亭》“闺阁中多有解人”。史料记载,《牡丹亭》成为明末至清代成年女子女工闲余阅读的主要书籍之一,“崔浩所云:闺人筐箧中物。盖闺人必有石榴新样,即无不用一书为夹袋者,剪样之余,即无不愿看《牡丹亭》者。”

因各自不同的生活状态和情感体验,明清成年女子在阅读《牡丹亭》时解读的方式、获取的信息和受到的教育各不相同。但有一个现象是相当普遍的,这就是有许多成年女子往往设身处地,同《牡丹亭》的主人公杜丽娘生生死死的情爱追求发生强烈的精神共鸣,从而激发内心中不可抑止的情爱理想,甚至不惜为之付出生命。正如女剧作家吴兰徵的丈夫俞用济所说的:“《牡丹亭》唱彻秋闺,惹多少好儿女拼为他伤心到死”。

例如明末江苏扬州女子冯小青,16岁嫁给杭州冯云将为妾,受冯妻忌妒,移居独住浙江杭州孤山别墅。她平日与进士杨廷槐妻交往甚密,杨夫人借她《牡丹亭》传奇,她阅后赋诗一首道:“冷雨幽窗不可听,挑灯闲看《牡丹亭》。人间亦有痴如我,岂独伤心是小青?”冯小青有感于自己孤独、凄凉的身世,在现实生活中刻意模仿杜丽娘对至情的追求与向往,不久患病而逝。

又如明末江苏吴江人叶绍袁(1589-1648)的女儿叶小鸾(1616-1632),曾为杜丽娘像题诗道:“凌波不动怯春寒,觑久还如佩玉珊。只恐飞归广寒去,却愁不得细相看。”这首诗不仅仅映射出叶小鸾对杜丽娘形象的赞誉和对其爱情追求的认可,而且具有浓郁的自我预言色彩。不久后,叶小鸾也如杜丽娘般伤情而逝,叶绍袁深深地感慨:此诗“何尝题画,自写真耳”。

明清时期的成年女子明知阅读《牡丹亭》传奇有伤身体,却仍然不由自主、甚至如痴如醉地沉迷于阅读,昭示出杜丽娘追求情爱的执着精神对明清女性产生的强烈教育效果,也体现出阅读《牡丹亭》对于明清成年女子有着特殊的教育意义。

三、请业求教:家庭内部的互教互学

在明清时期,除了孜孜不倦地自学以外,许多成年女子还有幸接受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文学教育。这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年长者或文学修养较高者与年幼者或文学修养较低者之间的教与学;一种是年龄相当、文学修养相当的兄弟姊妹或夫妻之间的互教互学。

明清时期成年女子接受年长者或文学修养较高者的文学教育,有一种现象类似于文学启蒙教育,即成年女子在出嫁前,虽然受到初步的识文断字的文化教育,但却未曾接受真正的文学教育;m嫁后,她们接受丈夫或其他年长者的文学启蒙教育,终于成为诗人。

嫁为人妻的,如明万历间浙江嘉兴女子桑贞白(字月妹,号月窗,又名月姝),“幼习女训,粗通文翰”,“年甫及笄”,嫁与周履靖(1549-1640)为继室,见丈夫“侧弁吟哦,欣然有会,遂益留心典籍,先后赓倡”。江苏吴县人范允临(1558-1641)撰《络纬吟小引》,叙述其妻江苏长洲女子徐媛(约1590前后在世)学诗的经过:

(细君)笄而从余,余时为诸生,虽屈首公车,然间以吟咏自喜。细君从旁观焉,心窃好之,弗能也。迨余举贤书,偕计吏上春官,而细君闲居寥寂,无所事事,漫取唐人韵语读之,时一仿效,咿唔短章,遂能成咏……余归而碎锦满奚囊矣。余说:“何不遂成之?”从此泛览诗书,上采汉魏六朝,下及唐之初盛,已而直溯根源,遂逮楚之骚赋,幡然作曰:“诗在是乎?”然又不能竟读,不数行,头为岑岑,执卷就卧。思之移时,似有所醒。于书不能记忆,亦不求甚解,而多所悟入,如禅宗不以渐以顿也。顾独不喜子关,而私心向往长吉,说:“子美号称大家,乃中多俚语,初学效之,不免入学究一路。长吉虽鬼才,然怪怪奇奇,语多自创,深求之,上不失汉魏六朝,而浅摹之,下亦不落中晚,岂至庸鄙。”故其为诗,多师心独造,无所沿袭。

嫁为人妾的,则有浙江萧山人毛奇龄(1623-1716)妾张氏,“本丰台卖花张翁女,名阿钱,能以剪刻花鸟人物,容貌娟好,目有曼光。归大可,更名曼殊,始学诗”;又如光绪问吏部主事孙雄,“教姬人蕙芳(按,张元默,江苏常熟人)习为韵语,不数年,裒然成帙,多表章雅故、抚时感事之作”。

在这种类似于文学启蒙教育的情境中,成年女子接受文学教育,大抵显现为被动学习的状态。大都是文学修养较高的丈夫为了活跃家庭文化气氛,或提升家庭文化水平,有意识地培养妻、妾接受文学的熏陶。

在明清时期更为常见的现象,是成年女子自觉主动地向家庭内的年长者或文学修养较高者请教,从而有效地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和写作水平。

向同辈的年长者或文学修养较高者学习的事例,明代如四川宜宾女子尹纫荣(字少君),嫁给刘晋仲后,受到小姑刘文玉“词翰敏妙”的影响,“心悦而好之,乃学为诗”。清代如福建连城女子杨漠皋(字婉蕙),虽然受过良好的启蒙教育,但文学素养却不高,尤其“不知有声韵之学”,不擅长诗歌写作。出嫁梁恭辰(1814-?)后,她跟随表姊梁蓉函学诗,发奋努力,“苦吟不已”,诗学造诣得以突飞猛进。又如浙江钱塘女子汪端(1793-1839),少年时已诗名卓著,出嫁后又主动向公公陈文述(1771-1843)求教,诗学造诣竿头日进。陈文述《孝慧汪宜人传》记载:

宜人素读余诗,即作羹汤,即启行箧,呈所作稿本,乞加评诲,依依若侍慈父,余亦深喜之,若得娇女也。与裴之一灯双管,拈韵分笺,每有新作,即呈鉴定,以博欢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夫妻之间展开的文学教育。因为丈夫和妻子年龄相当,文化修养相当,因此他们之间的互教互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方式,就具有教育者“对象化”和“平等化”的特征,即夫妻之间互为教育者与受教者。与汉代梁鸿与孟光“举案齐眉”的故事不同,宋代赵明诚、李清照夫妇“琴瑟和鸣”的故事,更成为明清文人士夫交口称道的美谈,因为这一故事不仅氤氲着审美愉悦的气息,更透露出所谓“伙伴式婚姻”的征兆。

例如,江苏常熟人孙原湘(1760-1829),青少年时,为了参加科举考试,主要接受圣贤经

典与八股文章的教育,对诗学仅仅浅尝辄止,甚至“十二三岁时,不知何为诗也”。结婚后,受他妻子席佩兰(1760-1829后)影响,“始学为诗”,在席佩兰指点下,他的诗艺迅速提高,很快就步入诗歌的殿堂。他们“夫妇工吟,互相师友”,孙原湘《赠内诗》写道:“赖有闺房如学舍,一编横放两人看。”

再如浙江钱塘女子赵承光与其夫朱商三,也是文才相得、伉俪情深的一对。《两浙词人小传》中载:“承光精研史籍,汉魏三唐,百家诸子,无不通晓。商三亦佳公子,以庶常外典剧郡,薄书鞍掌,承光每捉刁粉署。鲸铿声里,班管频拈;燕寝香中,锦笺时展。唱随之乐,人争羡之。”

夫妇间的文才相当、情投意合,使得他们能够闺房互酬、乐此不疲。明清时期夫妇之间的酬唱互答、启发切磋,往往成为家庭文学教育的佳话,也成为男女青年梦寐以求的一种生活理想。

四、家传诗教:家庭唱和的教育特点

在明清时期,尤其是在明中叶以后,家庭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场所,为长辈与晚辈之间和同辈之间的文学教育,提供了生动活泼的情境。在世代家学熏染下,明清时期的官宦文人家庭还出现了不少一门两代、三代共同阅读,相与创作,切磋琢磨的文学教育情景。这种家庭内部的互教互学,往往凭借诗歌唱和的方式得以展开。在家庭内部的园亭池阁、书房绣楼中,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夫妻妯娌等一家亲人,一起吟诗诵词,擘笺论句,其乐融融,其情泄泄。以下略举几例,以见一斑。

明万历间浙江鄞县屠家。屠隆(1542-1605)夫人与儿媳沈天孙(字七襄)、女儿屠瑶瑟(字湘灵)相与唱和。《列朝诗集小传》记载:“湘灵既嫁,时时归宁,相与征事r书,分题授简,纸墨横飞,朱墨狼藉。长卿夫人亦谙篇章,每有讽咏,就商订焉。长卿诗云:‘封胡与遏末,妇总爱篇章。但有图书箧,都无针线箱。又云:‘姑妇欢相得,西园结伴行。分题花共笑,夺锦句先成。信一家之盛事,亦一时之美谈也。”

明崇祯间江苏吴县叶家。叶绍袁夫人沈宜修及其三位女儿纨纨(1610-1633)、小纨(1613-1657)、小鸾,均负绝代才华,常常“相与题花赋草,镂月裁云。中庭之咏,不逊谢家;娇女之篇,有逾左氏”。影响所及,竟至“诸姑伯姊,后先娣姒,靡不屏刀尺而事篇章,弃组幺壬而工子墨。松陵之上,汾湖之滨,闺房之秀代兴,彤管之诒交作矣”。

清顺治间浙江鄞县祁家。前明吏部尚书商周祚(万历二十九年进士)之女商景兰(1604-1680),“性喜柔翰”,嫁为祁彪佳(1602-1645)妻。祁彪佳去世后,她“年仅四十有二,教其二子理孙、班孙,三女德渊、德琼、德苣,及子妇张德蕙、朱德蓉”,“二媳四女咸工诗”。她们“每于女红之余,或拈题分韵,推敲风雅,或尚溯古昔,衡论当世”,“葡萄之树,芍药之花,题咏几遍,经梅市者,望若十二瑶台焉”。有时甚至还步出香闺:“每暇日登临,则令媳女辈载笔床砚匣以随,角韵分题,一时传为胜事”。

清乾隆间福建长乐郑家。郑方坤(1693-1751?),字则厚,号荔乡,“一门群从,风雅蝉联,膝前九女,皆工吟咏。长即镜蓉(按,字玉台),次云荫(字绿落),三青蘋(字花汀),四金銮(字殿仙),五长庚(阙其字),六咏谢(字凌波,又字林风),七玉贺(字春盎),八风调(字碧笙),九冰纨(字亦未详)。九人中,惟冰纨未嫁而殇,长庚诗无可考,余则人人有集。荔乡先生守兖州时,退食馀闲,日有诗课,拈毫分韵,花萼唱酬,有《垂露斋联吟集》。自古即今,一家闺门之中诗事之盛,无有及此者”。

清嘉庆、道光间江苏常州张家。张琦的妻女都擅长诗词,夫妇儿女时时酬唱,堪称诗坛上“一门联吟”的风雅佳话。张琦在《丁亥中秋对月》诗序中描述了他们合家唱和的情景:“余自少南北奔驰,中秋节多在客中。今者夫妇儿女团栾看月,二十余年所未有,饮酒乐甚,赋诗纪之,并命儿女辈同作。”

曹雪芹(1717-1763?)《红楼梦》小说所描写的贾府大观园中海棠诗社的活动,为我们提供了明清时期家庭内部闺秀文学活动的生动形象画图。海棠诗社由贾探春发起,参加者先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贾迎春、贾惜春、李纨等。其后史湘云、薛宝琴、邢岫烟等暂住贾府大观园时,也参加社中活动。大观园是海棠诗社的唯一活动空间,因此海棠诗社的吟诗填词活动是一种典型的家庭内部的文学活动。海棠诗社的活动方式,如分题拈韵、推敲品评等,与一般文人诗社并无两样,但却更多地洋溢着轻松活泼的审美气氛,渗透着教学相长的生活情趣。

综观《红楼梦》中海棠诗社的活动,结合明清时期的相关史料,我们可以概括出这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文学活动在文学教育方面的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作为一种家庭文学聚会,其参加人员,不仅有同辈的兄弟姊妹、姑嫂妯娌、连襟等,也有上下辈的父母、姑嫜与女儿、儿媳。其中上下辈之间,往往带有某种父母指导的特点,如前述屠隆夫人与女儿屠湘灵、儿媳沈天孙之间,“每有讽咏,就商订焉”。而同辈之间展开的文学活动,则更多地带有互教互学、切磋琢磨的特点。如《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海棠诗社诸人作咏菊诗之后,互相评点:

众人看一首,赞一首,彼此称扬不已。李纨笑道:“等我从公评来。通篇看来,各有各人的警句。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恼不得要推潇湘妃子为魁了。然后《簪菊》《对菊》《供菊》《画菊》《忆菊》次之。”宝玉听说,喜的拍手叫:“极是,极公道。”黛玉道:“我那首也不好,到底伤于纤巧些。”李纨道:“巧的却好,不露堆砌生硬。”黛玉道:“据我看来,头一句好的是‘圃冷斜阳忆旧游,这句背面傅粉。‘抛书人对一枝秋已经妙绝,将供菊说完,没处再说,故翻回来想到未折未供之先,意思深透。”李纨笑道:“固如此说,你的‘口齿噙香句也敌的过了。”探春又道:“到底要算蘅芜君沉着,‘秋无迹、‘梦有知,把个‘忆字竞烘染出来了。”宝钗笑道:“你的‘短鬓冷沾,‘葛巾香染,也就把簪菊形容的一个缝儿也没了。”湘云道:“‘偕谁隐,‘为底迟,真个把个菊花问的无言可对。”李纨笑道:“你的‘科头坐、‘抱膝吟,竞一时也不能别开,菊花有知,也必腻烦了。”说的大家都笑了。

而且,这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文学教育活动,不是一种强制的、死板的教育活动,而是建立在共同的文学兴趣爱好,尤其是共同的诗歌兴趣爱好基础上的。因此在参加家庭文学聚会的成员之间,无论是上下辈还是同辈,往往泯灭了礼教的界限,缔结为一种知识型的友谊关系,情趣相同,精神相通,从而形成一种互教互学、互启互发的教育情境。《红楼梦》中海棠诗社初建,林黛玉就建议:“既然定要起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先把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改了才不俗。”甚至在

家庭成员的上下辈之间,还可称“闺中诗友”。如明末江苏吴江人沈宜修,常呼其女叶小纨为“小友”,并说:“女实仙才,余拙不及也”;清康熙间江苏长洲人许心榛(字山友,又名阿秦),“与妹阿尊(按,名心碧)、阿苏(按,名心檀)、阿芬(按,名心澧),唱和为乐。又与母妗张采于(按,名蘩)称闺中诗友”。

第二,这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文学教育活动,总是以家庭内部的书斋花园作为教学环境,采用诗词唱和的方法,因此有着相当浓郁的审美气氛。如前述屠隆夫人与儿媳沈天孙、女儿屠湘灵,“相与征事r书,分题授简”。清江苏吴江女子沈树荣(字素嘉)有[满庭芳]《中秋同诸衿(妗)坐月》词,描述了成年女子在家庭中欢聚唱和的生动情形:

宿雨全收,晚凉乍爽,微云点缀长天。广寒宫敞,素面露婵娟。影浸闲庭如水,看浮动、梧竹和烟。相依处,团困共话,人月恰双圆。记阑干十二,桂花丛下,分擘红笺。许诗成次韵,学步随肩。一向秋光隔断,清辉好、两地空悬。今夜永,参横斗转,幽赏不敢眠。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前述商景兰一家母女婆媳,不仅常常成群结队地在自家庭院里吟诗作赋,“葡萄之树,芍药之花,题咏几遍,经梅市者,望若十二瑶台焉”;有时甚至还步出香闺,“每暇日登临,则令媳女辈载笔床砚匣以随,角韵分题,一时传为胜事”。当然,在明清时期的贵族官宦家庭,这种步出闺门的集体浏览吟咏行为,毕竟还是颇为少见,堪称惊世绝俗。

从教育方法的角度看,这种“拈题分韵”式的诗词唱和往往是一种“命题作文”,对诗词写作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要求,因此带有某种“竞赛”的意味,需要做出优劣评判。如前述郑方坤守兖州时,退食闲余,每天给他的女儿们布置“诗课”,让她们“拈毫分韵,花萼唱酬”。又如在江苏常州人钱维城(1720-1772)家,女儿钱盂钿(1736-1806),“有诗才”,与钱维城“婿崔君龙见、弟维乔、戚里庄君炘、管君世铭五人唱和。宅有古桑,绿阴毵毵,映一亩许,视其影将逾屋,则公(维城)必退朝,各呈诗请政,公欣然为甲乙之。有《鸣秋合籁集》两卷,真公卿佳话也”。

第三,这种家庭成员之间文学教育活动的教学效果,突出地表现为家庭成员文学修养和文学创作水平的普遍提升。清贵州贵筑(今属贵阳市)人周际华(1772-1846),为才女许秀贞(字芸仙)编刻《枣香山房诗集》,并附芸仙胞妹遇贞、淑贞、梦贞,侄女芳欣、芳晓、芳盈、芳素等人诗作,周序称道:许氏诸女共娴庭训,“所谓一人善射,百夫决拾,其观摩者近也。况家传诗教,风雅宜人,有不目染耳濡,相率而起兴者耶?……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固不独芸仙一人已也”。

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文学教育活动的教学效果,还表现为家庭成员诗文合集的刊刻流传。一般而言,这种诗文合集犹如家庭成员的“作文集”,其价值主要不在其文学水平的高低,而在其文化含蕴的丰富,因为它们成为明清闺阁女子家庭文化生活的生动写照。尤其在清中叶以后,家庭女性诗词唱和集的刊刻蔚然成风。如河南辉县女子雷阿淳(字妙柔),“姊芳柔,妹顺蓓,俱能诗,著有《联香小草》”;浙江嘉定女子董德球,“一门工吟咏,合刻其诗名《董十媛集》”;江苏丹徒女子王琼(字碧云,晚号爱兰老人),“兄女遁德(字子一)、遁容(字子庄),表侄女季芳(字如兰),俱工诗,合刻《种竹斋闺秀联珠集》”;江苏丹徒女子陈蕊珠(字逸仙),嫁镇江鲍皋(1708-1765),“三女之兰、之蕙、之芬,皆善吟咏,唱和成集,题日《课选楼合稿》”等等。家庭女性诗词唱和集的刊刻流传,成为清中叶以后文学出版史、文学传播史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

五、结论

中国古代社会女子的生存价值,几乎完全维系并取决于家庭本身而不是家庭以外的社会。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女子与家庭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个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更是一种主体自身的存在方式。对于明清时期绝大多数官宦贵族、文人士子家庭的成年女子而言。社会作为一种公共空间,与她们的日常生活几乎是截然隔绝的,她们虽然时有涉足社会的精神向往,但却罕有涉足社会的现实可能。在社会这一公共空间展示自身的才华与价值,充其量只能是成年女子耿耿于怀的梦想。因此,明清时期绝大多数官宦贵族、文人士子家庭成年女子的生存空间,只能局限于家庭闺阁之中。她们生于斯,长于斯,病于斯,老于斯,家庭闺阁几乎是她们唯一的生活场所,也几乎是她们唯一的精神寄托。因此,家庭的文学教育与文学活动是她们文化教养的主要源泉和审美情趣的集中展示。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成年女子在家庭闺阁之内接受文学教育的活动形式不尽相同,有的出自于个人天性和兴趣,一生耽于文史,自学自修,主动地掌握、不断地提高文学知识和技能;有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切磋琢磨,吟咏唱和,互教互学,传承风雅。无论是哪种活动形式,在明清时期,与成年男子的学校文学教育相比较,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都体现出两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是一种纯粹“兴趣至上”的学习活动。这种家庭文学教育,并不像大多数成年男子的文学教育那样,是受外在环境的要求和制约而必须实施和必须接受的。在这种家庭文学教育活动中,既不存在教育者的强行灌输,也不存在受教育者的被动接受,它主要是一种作为主体的受教育者自觉自愿的生存活动,从而充溢着受教育者个人自身内在的生命需求。因此,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呈现出一种最为理想的“快乐学习”的教育情境,在这种文学教育情境中始终氤氲着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

第二,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还是一种纯粹审美化的生活形态。这种家庭文学教育不是制度化的、事务性的生活形态,而是一种与女子日常的家务劳作、人际礼仪、饮食起居等迥然有别的一种审美化的生活形态,从而成为女子日常生活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表现出对日常生活的一种“审美超越”。因此,成年女子的家庭文学教育成为一种最为理想的“审美活动”的教育情境,在这种文学教育情境中始终充满着自然活泼的学习情趣。

要之,在明清时期,成年女子家庭文学教育往往是一种非功利的文化活动,从而与大多数成年男子所接受的文学教育迥然而别。当然,由于女性自身生存空间与生存方式的特点,明清时期成年女子家庭文学教育所培育的知识结构、审美趣味和思维方式,延续着文学启蒙教育的结果,仍然偏重于富于抒情性的诗艺的养成、研习与创作。正如乔以钢所说:“对于古代文学女性个人来说,文学创作的功利意味较之男子要淡薄得多。她们从事写作的意识取向,既非人世拯救,亦非出世逍遥,而主要是一种面向个人的自遣、自慰,也即是为个体生命寻求一种方式独特的心灵呼吸。”明清时期女子的文学创作,尤其是诗词创作,往往偏重于咏物抒情的写作题材、吟咏性情的审美旨趣和个体精神的艺术展现,这与成年女子家庭文学教育这种“快乐学习”和“审美活动”的教育情境,无疑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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