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法

2009-06-20 08:45林炳章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年6期
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建设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竣工保修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各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连续性和相关性。文章论述了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法,并着重强调了实现质量控制目标的几个重要方面。

关键词: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U7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6-0160-02

工程建设监理就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工程监理有三大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其中,质量目标是三大控制目标的根本。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竣工保修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各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连续性和相关性。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包括:开工前的检查;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即所谓重点工序和关键工序,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工序产品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及隐蔽工程检查,还应在施工过程旁站监督;复工前的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签署中间交工证书并进行质量验收评定;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对象,监理人员还应进行现场跟踪检查等。建设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与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息息相关,因而必须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作为一个好的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注意检查承包商的前期技术准备工作是否完善,以防止盲目施工、仓促上马带来的质量隐患,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正式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开工申请后,应详细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核对;审核分包商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设计,即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步骤,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承包商所采用的施工方案除应使施工进度满足工期的要求外,还应保证工程的施工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时,应着重从施工的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的配置是否得当,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施工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等方面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监理人员在参与制定和审核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

进场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也决定着工程的最终质量,好的材料质量是获得好的工程质量的前提。因此,必须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使用到工程中的各种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工作规定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首先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该材料的书面保证资料进行核验,当这些保证资料经检验无问题时,允许该批材料进场,并对其需要做试验的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并陪同取样人员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施工单位根本就提供不了上述书面保证资料,就不允许该批材料进场,已经进场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运出场地。这样,就从源头上保证了工程质量。

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首先要规定施工和监理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质量控制的必要手段和依据。其次,应正确设置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是为了保证作业过程质量而确定的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监理人员必须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选择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设置质量控制点,这是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的强有力措施。其设置要点如下:(1)人的行为,某些工序或操作,重点应控制人的行为,避免人为失误而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2)物的状态,如计量不准可能与计量设备有关等;(3)材料的品质和性能;(4)关键的操作环节;(5)施工顺序;(6)技术间歇;(7)技术参数;(8)常见的质量通病;(9)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10)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的工序。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允许加以覆盖;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加强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签字确认后,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加强工程施工预检(或复核性预检)。在该工程尚未施工之前要进行复核性的预先检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通常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位置、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管线的坡度等都要进行预检及复核,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项目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及时下达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复工报审表予以复工。

质量控制的过程应优先采取“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在预先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及其导致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拟订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但是,仅仅采取主动控制却是不现实的,或者说是不可能的,有时可能是不经济的。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控制来说,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两者缺一不可,应将两者结合起来,在对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来决定。做到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关键在于处理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扩大信息来源,二是要把握好输入这个环节,即输入两类纠偏措施,不仅纠正已经发生的偏差,而且有预防和纠正可能发生偏差的措施。

每一分部(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对所完成的工程依据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对发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于(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检验;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检验,由总监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对于检验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要下达监理通知书,作为施工单位整改和监理人员监控整改情况的依据,施工单位整改后,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以便存档备查。

对建设工程目标的控制,是对“质量、进度和投资”所组成系统的控制,不能只强调质量控制而忽略其他控制目标,要做到系统控制、全过程控制和全方位控制,系统控制思想就是要对三大目标反复协调和平衡,力求使整个目标系统最优。

有人认为:“要控制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就必须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最好是实行全过程监理,把承包商的一举一动都纳入监理工程师的视线范围,这样的工程质量才让人放心”。其实这是对监理控制工作认识上的一个误区,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控制而控制,而应该是通过自己检查、检验等手段促使承包商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转,承包商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就如同内因,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抽查等监督控制就如同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如果内因不发挥作用,外因是很难发挥好作用的,弄不好连事倍功半的效果都达不到。

只有不断加强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质量;只有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协作配合,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才会顺利实现。

作者简介:林炳章(1954-),男,广东惠东人,惠东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建设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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