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 晶
(西安欧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5)
摘要近年来,在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人肉搜索”现象,已经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人肉搜索”具有一定的社会舆论监督意义,另一方面,其通常是一个群体针对某个人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往往会涉及侵害个人的隐私权以及侵犯公民的其他正当权益。因此,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发挥“人肉搜索”的正面作用,并对其加以理性的约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人肉搜索;维护正义;侵权行为
互联网初始,有人曾说:“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不过从人肉搜索诞生,那个时代似乎就宣告结束了。有人这样形容人肉搜索的威力:“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这个命题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心惊。以道德的名义出击,人肉搜索究竟是正义护卫者,还是网络暴政?
一、什么是人肉搜索
一般来讲,广义上的“人肉搜索”泛指一切由信息“征集者”提出问题、信息,“应征者”回答问题的信息搜索与提供方式。人们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声呼唤触动万颗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是通过集中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的一种方式,把从互联网上寻找网页和信息答案变成从网民身上找寻答案。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是指以网络为平台,以网民为资源,逐渐获取某个人或某些人信息,然后整理分析这些信息,最后找出这个人并确认某个人信息的过程。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方式,是依托数万网民而不再仅仅依靠网络数据库,是一种网民自发性的、集体完成的行动。网民们可以利用谷歌、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引擎,输入不同的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询目标对象及朋友的博客、论坛、QQ空间等,寻找蛛丝马迹;同时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天涯、猫扑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对象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
二、“人肉搜索”现象产生的原因
这一现象的出现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同时网民自发地通过网络社区的互动来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背后还有着深刻的原因。
1、历史原因
从1978年开始,中国逐步进行社会转型。伦理文化、道德规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原有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丧失了其规范引导作用,多元伦理道德观同时并存使得人们出现信仰危机、伦理困惑,各种道德滑坡和社会失范现象不断出现。
2、外部原因
现实社会中法治的失语或缺位。法律坚守的是“最底线道德”,只要不冲破最底线的道德就不是违法行为,当然相关机构就会无作为,对道德层面上已经构成伤害的受害者就不会提供任何帮助,即使对于能够涉足的问题也存在解决无力的现状。传统的媒体由于自身的性质,在内容上,对过于敏感的事件一般不会主动涉及,并且内容选择会偏重正面性的、典型性的、能引起社会效应的事件,这使得传统媒体在私人问题上失语;在速度上,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会明显地滞后于网络,不能及时满足人们在第一时间的需要。
3、内部原因
解决目前伦理道德世界杂乱无序的关键就在于树立新的主导性的伦理道德观,但这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是在改革中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因此,这一矛盾就产生了。在这种情况下,网民自发地重构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人肉搜索”现象出现了。
三、“人肉搜索”的正、反效应
首先,就“人肉搜索”的本质来说,是搜索信息的一种方式,能够弥补传统搜索引擎的不足。一方面,从技术角度来说,是有优越性的,其本身并不是邪恶之源,合理的使用是信息检索技术革新的表现。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琐碎问题,查资料或者询问他人可能要大费周折,放到网上人肉搜索上却常常可以迅速得到解决。比如“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由于通信、交通的大面积中断,失散的人们难以知道自己亲人的生死及下落,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医院、报纸、网站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发布着遇难者或幸存者的信息,但这些杂乱的信息即使用常规的搜索引擎也难以有效查询。此时,谷歌的技术人员率先制作出了专门用于寻找亲人的“人肉搜索”引擎。该寻亲搜索平台在短期内收集了大量的急救医院和震区安置点的消息,让急切寻找亲人的网友搜索。这正凸现了该引擎的“人肉搜索”的正义性。还有诸如“周老虎事件”,“天价发廊”等等,都无一例外表达了众人对真善美和正义的诉求。通过人肉搜索,我们看到了爱心在灾难中的传递,看到被揭示的真相,在众多不公面前维护了正义。
追寻真相与正义,是人肉搜索最原始和强大的动力。以道德的名义出击,准确高效地狙击丑恶现象,以人间大爱彼此相连,这样的人肉搜索无疑令人拍手称快。
但另一方面,如果“人肉搜索”被不当利用的话,对于人们来说就是一种灾难。2007年12月27日晚间,中央电视台在一则关于网络视听的新闻里,出现了一名北京某初中在校女生张某接受采访的镜头。该女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张某的外貌和真实姓名均在新闻中公开。随后,关于张某的视频、图片、恶搞漫画、帖子开始在互联网上泛滥。其中一个回帖中,有人把张某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所获奖励详细公开,内容精确到张某的出生医院的名字。还有好事者,公布了一份某年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名单,其中就有张某的名字。此次事件给张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由于受害者年仅13岁,是未成年人,因而这一案例更加引起人们对于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问题的思考。
网络相对自由、低管制的特性,使得网民们受到的约束较小,一些网民盲目追求语言个性,滥用话语权,使具有侮辱性和攻击性的巴黎词汇快速传播。而从众心态,造成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
四、人肉搜索应该慎之又慎
在信息时代,人肉搜索是社会进步的产物。知识共享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网络以它的特点和优势实现了这一点。同时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使人感觉到陌生人之间无需设防就可亲密交汇的温暖感,这是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轻易拥有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它的两面性。目前的人肉搜索具有自发性和一定的盲目性,其一旦被人恶意扭曲利用,或在群情推动下放势不收,就很容易走到与道德对立的错误方向上。
这就需要有更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它、管理它。人们只有先做到掌控,才能允许一种强大的力量日渐增长并更好地加以利用,否则,在一定程度上受其害是难免的。作为人肉搜索的载体,相关网站无疑也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大审核力度,约束不当言论和行为,维护搜索平台的秩序,都是必然趋势。对于参与人肉搜索的个人来说,应自觉对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以帮助他人、支持正义为荣。那些以搜索他人隐私为目的,无疑是在法律的刀锋上游走,在危害他人的同时,也必将陷自己于法律的准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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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聂晶,女,西安欧亚学院,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