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警察礼仪》教学改革探讨

2009-05-31 08:24朱志玲
职业教育研究 2009年12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教学改革

摘要:为了加强警察礼仪教育,提高警察礼仪素质,不少公安院校都开设了《警察礼仪》课程。文章从明确教学目标、完善课程教学体系、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以及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四个方面探讨了《警察礼仪》课程的教学改革。

关键词:公安院校;警察礼仪;教学改革

近年来,警民冲突事件频繁发生,促使国内外舆论开始拷问中国的警察形象和警察礼仪教育。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依法治国方针的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警察队伍中,统一的礼仪规范尚未建立,不懂礼、不守礼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这给人民群众留下了“警察态度生硬粗暴”的不良印象,极大地影响了警察形象,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当前,加强警察礼仪教育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礼仪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公安院校开设的《警察礼仪》课程,也成为加强警察礼仪教育、提高警察礼仪素质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警察礼仪》课程在教学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拟结合教学实践,对课程教学改革进行如下探讨。

重视《警察礼仪》课程的开设意义

目前,《警察礼仪》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得不到重视。首先,表现为对任课教师不加选择,认为该课程谁都可以教,或者谁课少谁教。对授课教师自身礼仪素质的后期培训几乎没有。其次,课程设置上,大部分学校将《警察礼仪》设置为公共选修课,而学生对公选课向来不是很重视,存在逃课现象;教学秩序难以维持,教学效果更是可想而知。再次,教学设施的配备上缺乏必要的教学硬件设施,如实训室、相关影像资料等。

警察礼仪教育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基础工程。这不仅是塑造良好警察形象、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立现代化警察队伍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提高全民素质不可或缺的环节,是每一位人民警察都应该持续接受的基础素质教育。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将《警察礼仪》课程设置为通修课(34课时),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警察礼仪教育。对《警察礼仪》课程的教师要严格要求,加强培训。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授课教师自身礼仪素质的培训,要求授课教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能够以身作则,坚决杜绝教师课堂所讲与自身所做不相符的现象;另一方面需加强教师对各部门警务工作的熟悉程度。还要重视《警察礼仪》的课程建设,以明确的教学目标和科学的课程内容体系为基础,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学校还应该适当地增加教学硬件设施的投入,建立相应的实训室,为教学提供条件。

明确教学目标,完善课程内容体系

《警察礼仪》是一门新兴的应用性学科,目前还没有构建起完整的学科体系,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都还在探索建设中。但是,要进行《警察礼仪》教学,无论如何都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笔者认为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体现为两个层次:应用和养成。“应用”层次是指使学生在掌握基本警察礼仪规范的同时,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实际应用。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实践教学项目,不断提高学生的礼仪活动操作技能。“养成”层次是指将各项礼仪规范逐渐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并最终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警察礼仪》课程的重点不在知识的传授,学习目标也不仅仅是获得知识、熟悉礼仪规则,而在于提高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教学内容目前主要以警察个体礼仪、社会交往礼仪为主。这样安排虽然能够很好地向学生传授日常人际交往中的行为准则,却不能体现职业特色。公安部对人民警察礼仪所下的定义是:“人民警察礼仪是社会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包括民警在日常的社会交往和人际交往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也包括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显著的职业特色。”因此,警察礼仪应该由两部分构成:日常社会交往和人际交往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工作规范与工作程序。前者可以通过警察个体礼仪、社会交往礼仪、国际礼仪三个方面来体现,后者则集中体现了公平、公正的现代法治精神和警察职业特色,与公安工作的实践紧密相连,可将其称为警察公务礼仪。笔者将《警察礼仪》课程的教学内容归纳为“一大基础”和“四大板块”:“一大基础”指警察礼仪概述,“四大板块”指警察个体礼仪、社会交往礼仪、公务礼仪和国际礼仪,如表1所示(以34课时为例)。

鉴于《警察礼仪》课程的授课对象来自不同的专业,公务礼仪内容应该将不同的公务活动尽可能地包括在内。同时,由于本课程实践性、操作性很强,必须合理分配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时间。

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教学模式很容易使学生失去兴趣,产生疲惫感,师生无法互动,课堂气氛沉闷,教学效果不好。要改变这种状态,需要根据《警察礼仪》课程基础知识容易理解,操作性、实用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广泛采取示范法、实训法、情境模拟法等教学方法,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结合见习、实习或大型警务活动执勤等实践教学环节,强化礼仪规范的各个细节。

例如,在讲授警服穿着规范时,可以充分利用师生均着警服上课的有利条件,采取讲授、示范与纠错相结合的方法。在对警服穿着细节进行讲解的基础上,教师正确示范,也可以边示范边讲解。然后,安排学生检查自己的着装,互相纠错。在讲授西服或礼服穿着规范时,可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现场讲评。现代化教学设备的运用能够达到图文并茂的效果,极大地调动学生的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和理解力,启发学生主动思维,深化理解。在讲授仪态礼仪时,可将讲解、示范、训练相结合。教师示范讲解完要点后,应留大量的时间给学生实训,让学生在实训过程中逐步消化知识要点,练习站、坐、走、蹲等各种姿态。在讲授社交礼仪和公务礼仪时,在讲解和示范的基础上,可采取情境模拟的方式进行训练。这样,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既可强化理论学习,又可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极大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

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

“一卷定终身”的传统考核方式不适于操作性、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因为卷面反映的只是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应用能力,特别是实际操作能力。而对于《警察礼仪》课程来说,学生掌握基本的礼仪理论知识和礼仪规范固然重要,而能够将礼仪规范内化为个人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身体力行,塑造良好的警察个人形象显得更为重要。

根据《警察礼仪》的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笔者认为,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笔试侧重考查学生对礼仪理论知识以及警务工作规范的掌握和理解情况。在学期结束时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这部分可占总成绩的30%。面试侧重考查学生对警察礼仪规范的实际操作和实际应用,采用情境考试法。在学期结束时由学生小组分别从两组“情境库”中抽取题签,当场演示,根据演示的情况综合评分。两组“情境库”,一组考查学生对警察个体礼仪和社会交往礼仪的掌握程度,占总成绩20%;另一组考查学生对警察公务礼仪的掌握程度,占总成绩30%。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还要结合平时成绩,包括回答问题、平时作业、出勤情况、课堂表现等,这部分占总成绩的20%。采取这种成绩评定方式,能够更全面、更科学地考查学生对礼仪理论知识和礼仪规范的掌握以及对礼仪技能的实际操作情况,也能够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礼仪意识的培养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警察礼仪》课程在公安院校开设的时间还不长,课程还处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的改革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李文霞.《现代社交礼仪》课程的改革与实践[J].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4).

[2]胡丹.关于高职院校社交礼仪课程教学的思考[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

[3]王明景.关于高校《公关礼仪》课程教学的几点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3,(3).

作者简介:

朱志玲(1976—),女,江苏扬州人,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为涉外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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