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彪
在教学真正做到寓教于乐,以情施教,情知交融,涉及到教师教学观,学生观、方法论等的根本转变。许多优秀教师的探索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借鉴。
1、要真心实意地热爱学生。这就是说师爱是实施情感教学的前提,什么是师爱?笔者以为,就其本质来说,基本点有三:一是对学生应具有发自内心的稳定的深厚感情。二是对学生应有一种无私奉献的思想行为。三是对祖国前途充满信心,对自己事业、学科无限忠诚、热爱。可见,师爱比母爱父慈更崇高更伟大。
师爱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应是体现在方方面面,体现在细微处。具体来说,首先,教学活动中形成良好的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这点说来容易,做起来不轻松。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施教者、学生是受育者。这种客观现实往往使人忘却或忽略教师和学生都是社会性的人,具有尊严有个性有长处的人。因此,相互尊重,平等真诚相待,尊师爱生,教学相长是良好师生关系的真谛。其次,要尊重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从需要理论的角度讲,自尊和自我实现是人的一种高层次的需要。中学生在这方面很敏感,如能审时度势满足他们这方面的需要,将是推动他们不断向上的强大内驱力。如果他们自尊心自信心一旦受到伤害,就会产生自卑、自弃、自负心理。再次,爱护学生对教师的信赖。青少年天性活泼,情感纯真,众多的青年学生渴望天天向上,他们内心世界的许多隐私往往不便向父母说而向崇敬的老师倾吐。学生这种信赖,为人师者一定要倍加爱护。它象一朵娇嫩的花朵,保护得好能开得鲜艳夺目、迷人,反之,则易枯萎、凋谢。
2、寓教于乐,寓教于趣。不能把寓教于乐,寓教于趣理解为寓教于玩要、嬉戏。其基本涵义就是教师通过操纵教学中的认知因素来引发学生怀着兴趣——快乐情绪来进行学习。赞可夫指出: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要,这种教学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
首先,要满足学生求知的需要。获取文化科学知识,增长才干,是学生求知的第一需要。这种需要主要来自教材内容本身。但是,有些内容并不一定是学生内在的需要,而是具有“外部强制性”的要求。解决这一矛盾,把“外部强制性”需要转化为学生内在需要,关键在于教师能依据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创设问题情境,点燃学生思维火花;精心选择、巧妙讲授教学内容,使已定的内容组织成完全符合学生求知需要的东西,使学生产生新颖感,获得全新的知识,从而产生满足的情绪体验。
其次,要满足学生成功的需要。学生进校求学总是希望学有所成。学生每一 次成功需要获得满足,不仅产生快乐情绪,而且会增强自信心和胜任感。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请记住: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缺少这种力量,教学上的任何巧妙措施都是无济于事的。为此,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于实际;同时,适度地把竞争机制引进教学活动之中,让学生在竞争过程中满足“好胜心”的需要,从而获得快乐的情绪体验。
再次,要满足学生审美的需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审美需要是人的一种高级的需要。教学中通过恰当的教学手段可使学生审美需要获得满足而产生兴趣——快乐情绪。尽量发掘教材中蕴含着的美的因素或增添符合教材内容富有美感的东西,通过有情感地朗读或描述,都能满足学生审美的需要。同时,运用教学手段的艺术性,如语言抑扬顿挫、手势表情、板书工整、教具美感性强、教态大方自然等,都能构建出一种美的情境满足学生的需要,从而让学生获得美的感受。
3、以情施教,以情育情。以情施教,以情育情,就是教师在教学中要以积极的情感感染学生,从而实现教学的情知交融。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兴趣——快乐的学习情绪的产生取决于教师健康的积极的情绪的影响。但是,教师是生活于一定生产关系中具有社会性的人,难以避免烦恼和不愉快,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这种消极情绪带进课堂。因此,上课前应把自己情绪调整到快乐、精神振奋的状态。在此前提下,富有情感地讲解教学内容。 现行各科教材内容,按情感因素划分,大致有两类:一是情感因素显露的;二是情感因素内潜的。对情感因素显露的内容,教师必须深入体验其表达的情感,把自我的情感与教学内容中的情感溶为一体。然后用生动、形象、富有情趣的言语来表达教学内容中的情感。还要善于用表情、手势、体态配合言语来传授,以达到以情育情,情知交融的目的。对情感因素内潜的教学内容,以情施教难度较大。若能深刻理解教学内容的所蕴含的情感因素,把握学生思想脉膊和情感体验,亦可有所作为。(1)利用情感迁移规律,引导学生将有关情感迁移到这类教学内容上。(2)利用学生好奇心和新颖感,恰而其份地运用成语典故或生动感人的材料讲解相关教学内容,既可激发学生情趣,又能使学生获得新颖感。
教学活动中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的协调和谐统一,是教学过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充分认识、利用、把握这一客观教学规律,是教学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深化改革必须认真解决好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