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义文 候 曦
【摘 要】 本文对世界各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业化、城市化、德国巴伐利亚试验(建设好农民的家园)和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建设并举的路径进行了介绍和评价。提出了我国“三农”问题解决的路径是坚定的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并举之路,并凝炼出探索我国“三农”问题解决路径的几点重要启示。
【关键词】 “三农”问题;解决路径;路径选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农村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三农”问题解决路径选择又是其重中之中。路径选择正确,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反之亦然。在这种意义上,对世界各国“三农”问题解决路径进行评介,凝炼出对我国“三农”问题解决的几点启示,无论对路径选择、还是对“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都会有所裨益。
一、 “三农”问题解决的路径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世界各国在解决城乡差别、工农差距、解决农业、农民、农村即“三农”问题的路径是多样的,但归纳起来大体有三种路径。一是工业化、城市(镇)化路径。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动力,城市化是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工业化一般是指国民经济中一系列重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的过程。或者更具体说是指机器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并达到占统治地位的程度,它使一个国家由传统的农业国变为现代的工业国。城市化则是指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增长的过程,更明确地说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变并在城镇集中的过程。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已有的城市化基本由工业支持,城市发展结构基本以工业为主。钱纳里的发展模型就曾将城市化与工业化直接联系,并将城市化的指标直接规定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多数发达国家走的是工业化、城市化的道路。英国是最早进行工业化,推行城市化的国家。截止2007年,全世界平均的城市化率是50%,发达国家是75%,欠发达国家是44%,最不发达国家是28%。英国的城市化率是90%,美国是81%,日本66%,俄罗斯是73%,中国是42%(确切数字是44.9%)[2]。
第二条路径是德国巴伐利亚试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加快了经济发展速度,然而农村地区依然处于凋敝状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乏,生产水平停滞不前,城乡差距拉大。如何改变农村现状,缩小城乡差距,德国巴伐利亚州20世纪50年代开始了试验。他们的思路和做法,一是调整村镇整体发展规划,包括片区规划,土地整合,道路和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机械化作业,创建合作社,发展生态农业;三是保护传统文明,如整修传统民居,建立博物馆;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推广“双元制”教育,让孩子从小就既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又学习实用技术。通过以上做法的实施,实现城乡等值化即生活在城市和生活在农村,虽然生活方式不同,但价值等同的试验宗旨。也就是说通过提升村民的整体生活质量,尽可能多的将村民留在土地上,留在村庄里。该试验在德国取得了明显成就,引起了德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此后德国普遍采用了巴伐利亚发展模式并进而影响到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我国山东省青州市南张楼村的巴伐利亚试验就是一例。
第三条路径是取前两种路径之长,摒弃其之短,既注重工业化、城市(镇)化的推进,又注重农村的各项事业发展,如韩国的新村运动、中国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同时,又注重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 三种路径的简单评述
工业化、城市(镇)化路径国内学者赞成的一方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通过工业化、城市(镇)化路径,减少村庄,减少农民。一方面,这条路径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工业化的实践所证实。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在19世纪初期到中期,是其工业化加速发展和城市经济急剧扩张的时期,也同时是农业部门就业人口大量向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转移的时期。到这个时期结束,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的农业部门就业人口,在全部产业就业人口中的比例只有20%多一点,工业和服务业的就业比例约占80%。此时,“三农”问题基本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任务可以算基本上完成了。另一方面,有的学者通过计算提出,30年后,我国可以剩下5000万农户,其中粮食种植3000万户,其他农户2000万户。那时大批村庄将消失,农村人口将显著减少,更多的农民将变成城市居民,城市化率达80%左右,城乡差别基本不再存在。[3]有的学者则认为此路径在中国的不可行性。从中国基本国情看,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农民占绝大多数(现仍有7.4亿农民),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社会主义大国。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相关性看,中国的城市化低于工业化的水平,2007年,我国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当年GDP的比重为88.3%,[4]而城市(镇)化率仅为44.9%,[5]难以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并且,有的学者据此(我国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0%以上,农业部门的就业人口比例却仍然稳定在50%左右的高水平上)认为我国创造了一个工业化历史发展的反例[6]。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趋势看,有学者预计未来10-15年,中国城镇化将保持年均0.8~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中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有一千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据此推算,即使工业化和城市(镇)化进展顺利,到2010年农村人口仍有7亿,2020年仍有5亿左右。同时,工业化、城市(镇)化过程中会出现“超城市化”即工业化进程中,脱离工业化的要求,人口过多集中于城市的现象,并带来城市环境污染、住房紧张、交通拥挤以及犯罪等问题,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赞成第二种路径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认为农村人口的转移可以通过农业的深度开发和多种经营吸纳农村劳动力,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向农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1988年开始由德国巴伐利亚州和德国赛德尔基金会与不靠城、不靠海、没有企业、不靠近交通要道,没有矿产资源,人多地少等“天然劣势“的山东省青州市南张楼村进行巴伐利亚试验,其目的是要证明,为了追求幸福生活,中国农民是否一定要进入城市,留在土地上是否也同样可以实现幸福生活。到2005年,南张楼村人均收入从1989年的1950元提高到2004年的6000元;兴建了80多个企业;农民工作模式改变,农业生产成为副业,企业生产成为正式职业;居民生活方式改善,人们生活在包括厂区、居民区、文教区、休闲区等准城市化的大范围内;成功地留住了人,项目实施前该村4000人,目前还是4000人,仅有100人外出。巴伐利亚试验在南张楼村部分地区达到了最初的目标。[7]除此之外,河南省的南街村、江苏省的华西村都可以做为样本。不赞成者则认为,星转斗移,在今天经济体制市场化、所有制结构多元化、经济发展国际化、利益格局复杂化的背景下试图将这样一个曾经于50多年前在德国取得成功并加以普遍推广的农村发展模式在今天的中国农村推广可能是不现实的,而且也行不通。
第三种路径的赞成者认为,工业化、城市(镇)化、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我国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通过工业化和城市(镇)化来实现。同时,依据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的国情,在推进工业化、城市(镇)化的进程中,注重农村建设,吸收巴伐利亚试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两条腿走路”必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不赞成者则认为工业化、城市(镇)化发展阶段二者正相关性的界定,工业化、城市(镇)化与农村建设的比重难以把握,两个重点在现实中必然会成为没有重点,并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及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据,指出实行该路径可能延误“三农”问题解决的时机和进程。综观三种路径学者们的不同观点,笔者赞成第三条路径,因为它既适应了世界经济社会历史和发展的趋势,也适合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始终会有数以亿计的人口在农村生活,进城务工农民相当一部分还会“双向流动”;且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代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的国情,建设好农民的家园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因此,推进工业化、城镇(市)化与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战略布局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第三条路径中的工业化、城镇(市)化不是传统工业化、城市化的以城化乡(村)、以工化农,一个吃掉一个;建设好农民的家园(新农村建设)也不是脱离工业化、城市化,另搞一套。其实质是城乡互补、城乡互融、工(业)农(业)互动、城乡(村)共荣。在我现阶段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一方面,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变的大趋势,坚定不移的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有序转移农村人口,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加快农村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利用我国目前有能力建设好农民家园的有利条件,依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缩短“三农”问题解决的时段,尽快改变我国现阶段大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的现状,实现城乡一体、城乡和谐。当然,在第三条路径的推进过程中,一个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占的比重大一些,另一个时期则是农村建设占的比重大,这是路径实施中的问题,而不是不同路径的问题。
三、几点主要启示
1、“三农”问题解决的路径是多元的
无论从世界上已经解决了“三农”问题的发达国家、即将解决的新型工业化国家和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量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如上文所论述的工业化、城市(镇)化路径;建设好农民家园路径(以德国巴伐利亚模式为典型);二者并举路径。另一方面,同一路径的实现形式也是多元的。如工业化、城市(镇)化路径,在科技进步、国际交流频繁等因素的合力作用下,经历了依靠大量资源和资本投入支撑外延增长的19世纪传统的工业化、城市化路径;依靠人力资本和效率的提高支撑内涵增长的20世纪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路径;我国今天正在探索和实践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路径。解决“三农”问题路径多元化昭示像我国这样的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禀赋差异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体制机制正处在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在路径选择上,首先要坚持解决路径的多元化,同时,又应借鉴现有路径中的科学成分,结合中国国情、区域域情、各省省情,创新解决“三农”问题路径,鼓励群众创造,注重实践中成功作法、新鲜经验的凝练、提升,为新路径的产生提供依据。
2、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新途
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明显加强,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三农”问题解决路径选择上,要继承现有解决路径中的合理因素,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新途。我国浙江省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中,突破了“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准确把握社会化大生产更为根本、更为本质的意义是社会分工与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而不仅仅是集中化、大型化的机器大生产,现代大工业的兴起决不是传统小生产的没落,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探索出了一条“社会化小生产”的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社会化小生产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对应的一种生产方式。他们把社会小生产定义为一种以家庭或家族为基本生产单位、以社会分工和市场为纽带的生产方式。社会化小生产的主要特征是以家庭、家族为主要的生产组织,以亲缘、地缘、业缘为主要的生产网络,以分散化、专业化、小规模为主要的生产形式,以社会分工和市场为主要的连接纽带。在社会化小生产方式推进下,浙江农业劳动者阶层迅速减少,从1985 年到2006年中,全省有1439.5万农村劳动力转入二、三产业就业,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也从1978年的75%下降到2006年的22.6%。浙江用仅占全中国1.06%的国土、3.57%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6.6%的国民财富,一跃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顺利实现了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型[8]。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依靠科技优势、体制优势,兴产业、抓增收(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90元,是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的近1倍)、促转化,也是“三农”问题解决路径的有益探索。
3、深化改革 政策配套
由于我国政府过去长期采取偏向城市发展的区域政策以及偏向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致使农村发展动力严重不足,使得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变得比较复杂。在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不仅要在解决路径上大胆创新,而且要不断深化改革,实现政策配套,发挥政策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近些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新政,这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有一些政策改革滞后,严重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户籍制度改革滞后就是一例。众所周知,我国的户籍制度从最初的行政管理户口登记职能逐渐演变为具有不同附加利益的身份象征,城乡之间的户籍价值存在巨大差异。经过几十年的变迁和改革,户籍制度总的来说,依然维护着城乡二元和地域分割的现状[9]。到2006年我国农村户口的劳动者总数为4.809亿人,其中有1.468亿人在乡镇企业中劳动,实际上已经属于工人而不属于农民,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约束,在身份上还被视为农民[10]。因此,户籍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已成为我国“三农” 问题解决的重要方面。从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实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来看,改革的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浅层次的户籍制度改革即仅仅取消地区之间或城乡户口差异的“户口统一”;另一种则是深层次的户籍制度改革即不仅统一户籍本身,而且也包括附加于户口之上的种种行政的、经济的和福利的相关制度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深层次的改革应该成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这种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发展,减少区域和城乡的差异,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和所有愿意获得本地户籍的国民都可以入籍的这一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目前,上海市率先松动户籍政策,浦东新区先行允许居住证转办户籍。户籍新政方案实现了从指标到条件的转变,其条件是学历、在沪就职、在沪缴纳社会保险、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在沪创业投资纳税[11]。尽管上海此次户籍改革重点是吸引人才,但仍可称得上是新举措,并对其他经济发达城市户籍改革起到示范和推动效应。当然,在推进深层次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在当前必然会遇到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公共资源承受能力有限、政策准备不足等因素制约,我们也不期求改革一步到位。但改革的方向必须明确,且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坚定不移的朝着这一目标推进。唯有如此,我国的“三农”问题解决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用。
在我国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显得愈益迫切、重要。由于我国“三农”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的过程。但只要我们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理性选择“三农”问题解决路径;结合我国实际,鼓励群众创造精神,总结、凝炼实践中的新鲜经验、成功作法,探索新的解决路径,并加以推广;深化改革,如户籍制度、城市建设制度等,构建政策体系,提供政策支持,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应,并最终得以解决。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我国城镇化体制机制问题及若干政策建议.新华文摘,2008.4.26.
[2] 中国商情网.1996-2007年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人均GDP(或人均GNI)与城市化比率.
[3] 党国英.当前农村改革若干焦点问题的探讨.中国西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论文集,P6-7.
[4]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新华文摘,2008.9.51.
[5] 我国城镇化水平接近45%.中国剪报,2008.8.22 1.
[6] 韩康农村就业转移增长的困境新华文摘2006.17,P50-53.
[7] 刘汉,翟鹏.南张楼的洋模式.http://www.chinatoday.com.
[8] 杨建华社会化小生产:一个现代化理论分析框架 新华文摘 2008.21,P48-53.
[9] 宋健何蕾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困境与探索赔 新华文摘 2008.24,P14-17.
[10] 李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 新华文摘 2009.2,P14-18.
[11] 上海率先松动户籍政策中国剪报 2009、2、13、1.
【作者简介】
田义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陕西省农业法、环境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陕西省经济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经济学与环境法学.
侯 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副校长,研究方向为农业环境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