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日本国志》的爱国主义思想内涵

2009-04-29 08:59:05
史学集刊 2009年1期
关键词:黄遵宪

张 利

摘要:《日本国志》是我国近代爱国主义的史学名著,它以广阔的视野考察了近代历史的发展,向国内传达了东邻日本的巨变和世界潮流的信息,是民族危急关头寻找解救之方取得的重要成果。该书批判封建专制,介绍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制度,力求改变国人的陈旧观念,冀望中国走上民主道路,蕴含着丰富深刻的爱国主义思想内涵。

关键词:黄遵宪;《日本国志》;爱国主义思想

中图分类号:K0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59-8095(2009)01-0096-06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人,近代史上著名的外交家、杰出的诗人,同时又是出色的史学家,他撰著的《日本国志》是近代爱国主义的史学名著。黄遵宪生活的五十余年是充满内忧外患的年代,清朝统治腐败不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肆意进行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中华民族危机深重。他在青年时代便关心时局,具有进化、发展的历史观,尖锐地批判守旧、迂腐的观点。1877年被选派为驻日本使馆参赞,随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赴日,此时正值日本明治维新大力推行新政的时期,他亲眼看到日本“革故取新”带来的历史巨变,深入地对比中日两国历史道路,满怀爱国激情思索国家民族的前途,认识到中国必须师法日本,学习西方,变法维新,振兴产业,改变闭关锁国的状况。在这种崇高目的驱使下,他发愤修撰《日本国志》。随即他又被任命为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以更广阔的视野观察近代历史的发展。而他心中最大的愿望,是向国内传达东邻日本的巨变和世界潮流的信息,于是1885年他告假回到广东嘉应州的家中,又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完成了这部重要著作。为此,他以无法抑制的激情和感慨写下了著名的《<日本国志>书成志感》诗:

湖海归来气未除,忧天热血几时摅。《千秋鉴》借《吾妻镜》,四壁图悬人境庐。改制世方尊白统,《罪言》我窃比《黄书》。

这寓意深刻的诗句,集中揭示出这部史著是黄遵宪满腔爱国热血的结晶。《日本国志》不仅在近代史学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也是处于民族危急关头进步力量寻找解救之方取得的重要成果。但在以往相关论著中,对于《日本国志》的鲜明爱国主题和丰富深刻的爱国主义内涵,尚未有充分的阐释,有鉴于此,本文从三方面作进一步的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一、黄遵宪的思想轨迹和著述宗旨

《日本国志》是近代中国学者走出国门撰成的第一部系统的外国历史著作,全书共四十卷,广泛搜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采书至二百余种”,历经八载寒暑而著成。探究其著述的思想轨迹和宗旨,该书的问世基于以下一些缘由:

其一,早年进步思想的催发。黄遵宪出国前就究心时务且见识过人,此间其历史进化思想已经形成并有明确的表述。经历了数次封建科举考试以后,他意识到旧的科举制度无法培养出济危扶颠的人才,提出“变法”的主张:“徒积汗牛文,焉用扶危颠。到此法不变,终难兴英贤。”进而怀疑自己应试的意义,表明了进化观点:“俗儒好尊古,日日故纸研……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在这里黄遵宪提出了颇具理论色彩的进化发展观,认为世俗儒生埋头于故纸堆中,因袭前人定下的规范,他则要“我手写我□”,大胆地摆脱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不囿于古,不徇于今,独立地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为他后来确立进步的思想观念奠定了基础。

其二,外交官肩负的使命感。1877年,黄遵宪以参赞之职赴日,当时正是日本明治维新后百业草创的时期,一派新兴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逐渐展现于世人面前。目睹中国风雨如磐的险恶环境和日本“改从西法”带来的巨变,强烈的反差深深撼动了他,外交官肩负的使命感和忧国忧民的历史责任感油然而生,他“感怀时局,以海禁大开,外人足迹如履户庭,非留心外交,恐难安内”。在《日本国志叙》中,黄遵宪阐述了著史的动机:作为驻日使馆的参赞,“即古之小行人、外史氏之职也”,有从事采风问俗、供朝廷咨诹询谋的责任。于是在日本生活两年后,他立志要撰成《日本国志》:“既居东二年,稍稍习其文,读其书,与其士大夫交游,遂发凡起例,创为《日本国志》一书。”

其三,催发中国士大夫开阔眼界。在日本期间,黄遵宪感叹于中国士大夫的封闭狭隘:“以余观日本士夫,类能读中国之书,考中国之事;而中国士夫,好谈古义,足已自封,于外事不屑措意。”他撰写《日本国志》,就是要为中国士大夫开阔眼界提供可信的资料,“质之当世士夫之留心实务者”。通过对日本历史的研究,黄遵宪认为从古到今日本的进步与人们扩展眼界、学习外国有很大关系,近代以来“外舶迭来,海疆多事,当路者皆以知彼国情、取彼长技为当务之急”。“近世贤豪,志高意广,竞事外交,骎骎乎进开明之域,与诸大争衡。”这与清朝士大夫们的狭隘保守、对世界局势的昏暗无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假若日本还实行“闭关谢绝”的政策,那么“至今仍一洪荒草昧未开之国耳”。既然中国人已经看到“西国日益强,学日益盛”,就应当“考求古制,参取新法,藉其推阐之妙”,黄遵宪在书中反复论证“交邻之果有大益”,目的是要警醒国内那些固步自封、排斥学习外国的守旧派。

其四,探求中国变法改革之道。通过对明治维新后日本社会各方面情况的实际考察,黄遵宪阅历日深,闻见日拓,逐渐认识到明治改革的积极意义。他指出:在地理上日本孤立于大海之中,与天下万国均不相邻,本应闭关自守,而事实上自古以来日本“瞻仰中华,如在天上”,上从天时地理,下到各种制度、文化等“无一不取法于大唐”。近世以来西方势力东来,于是日本结交欧美,“锐意学西法,布之令甲,称曰维新”,其制度和文化等又“无一不取法于泰西”。根据日本“改从西法”、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而由弱变强这一最具说服力的经验,黄遵宪明确指出中国应像日本一样,推行变法势在必行,只有锐意学习西法,打破闭关自守的传统,才能国盛民强,这些观点饱含着他深切的爱国之情。西方列强“挟其所长,日以欺侮我,凌逼我……正不得不藉资于彼法以为之辅”。《日本国志》正是以“改从西法,革故取新”为核心目的,欲借观邻国,作匡时之策,“考于中外之政变学艺”,即以日本明治维新为榜样,介绍其近代化改革的措施及成效,为国人提供最有说服力的史鉴,故书中“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参考变封建专制为资本主义的日本之成功道路,为中国救亡图强寻找一条切实可行之路。

二、批判封建专制,冀望中国走民主道路

19世纪下半叶,中国已在列强的炮舰下被迫打开了关闭的国门,欧风美雨冲击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同时,封建专制体制的腐朽和没落使阶级矛盾空前激化,内忧外患撼动着清王朝的根基,黄遵宪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踏上赴日旅程的。

在考察了日本的历史后,黄遵宪又阅读了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和孟德斯鸠的著作,“志为之一变”,提出许多民主思想,具体包括:第一,认为日本君主专制制度注定要瓦解,召开国会已为时不远。《日本国志》的首篇《国统志》是全书的总纲,把世界各国的政体主要分三类,即“一人专制”的君主制、

“庶人议政”的民主制、以及“上与下分任事权”的君民共主制。黄氏以肯定的态度记述了日本历史的发展,指出近世以来天皇为争取民心下诏“万机决于公论”,这不过是“一时权宜之策”。幕府倒台后,政治形势继续发展,直至后来“结交欧美”,各种制度、文化“无一不取法于泰西”。尤其是明治维新后,国家的租税、征兵、刑律等都遵从西法,又设立学校,用西法以启民智,后来“民心渐染西法,竟有倡民权自由之说者。”因此,“时会所迫”,“以二千五百余岁君主之国,自今以往,或变而为共主,或竟变为民主”,已是历史之必然。

第二,黄遵宪赞同日本废除君主专制,是与其中国必须改变帝制的主张相吻合的。他特别痛恨“君尊而民远”、“竭天下以奉一人”的封建专制,深刻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积弊:“盖自封建以后,尊卑之分,上下悬绝。”严格的等级制度深入到经济、法律、婚姻形式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小民任其鱼肉,含冤茹苦,无可控诉。”黄氏认为政治改革是经济改革以及一切改革的根本点,欲做到“举一国之财,治一国之事,仍散之一国之民”,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类似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他开始接受“民权之说”,具体介绍了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其国大政事、大征伐,皆举国会议、询谋佥同而后行;其荐贤授能,拜爵叙官,皆以公选”,“君臣上下,无甚差别,相维相系,而民气易固。”而实现民权,必使“民出政而君行政,权操之议院”,从而论证了召开议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取代封建专制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其根本目的是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为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制造舆论。

第三,中国应走明治维新之路,变封建专制为资产阶级立宪政体。黄遵宪到日本后,初见卢梭、孟德斯鸠之书,看到明治维新之实绩,认为“太平世必在民主”。后来担任驻美领事,见到美国民主之诸多弊病,认真考察了美国的国体、政体的变更及经济文化,又参考英国的政体,最后认为“共和政体万不可施于今日之吾国”,“二十世纪中国之政体,其必法英之君民共主”。即中国应变封建专制为资产阶级立宪政体,主张采取渐进主义,以立宪为归宿,当然最终也不排斥走上民主共和之路。黄遵宪认为,将国家权力分开行使,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人独揽大权的专制重演。他指出,中国应仿效日本的新官制,实行议政官、行政官、刑法官“三权分立”的君民共主制,以实现“君民共治天下”,使中国迅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可以说这是将日本的“君主立宪”制与中国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的新蓝图。他还十分推崇议会制度,认为日本的府县会议制,“仿于泰西,以公国是而伸民权,意甚美也。”希望中国能像日本那样兴民权、开国会、立宪法,取得资产阶级的参政权,实现变法自强的主张。为此,他仿行日本的“府县会议”,在中国创立“南学会”进行试验,并参照日本的“凡会议议员必须半数以上临场,方得开会,其所议之事,依过半之数以决可否”的改制方案,使其成为中国的省级基层议会。可以看出,虽然黄遵宪还提不出更为具体的“改制”内容,但他的变革思想已从朦胧走向清晰,从犹豫徘徊走向明确坚定,在思想上出现了升华和飞跃,这为维新理论提供了先导和借鉴,具有重大意义。

早期改良派薛福成对《日本国志》大为赞赏,称此书是“奇作也,数百年来鲜有为之者”。康有为、梁启超和光绪皇帝也深受其影响。康有为认为《日本国志》“耸我国人,用意尤甚”,他在戊戌年间向光绪进呈的《日本变政考》和“条陈商务折”,都从《日本国志》中吸取了大量的内容。梁启超更是对黄遵宪给予了高度评价:“今知日本,乃今知日本之所以强,赖黄子也”,强调《日本国志》“其志深,其旨远”,并把《日本国志》列为《西学书目表》中的重点导读书目,为维新变法大造舆论。光绪皇帝在戊戌变法前曾两次催翁同龢进呈《日本国志》,读后很受启发;而他在百日维新中颁行的不少内容,显然是汲取了《日本国志》的思想。

然而,黄遵宪不赞成激进的革命。他认为:“当避其名行其实,其宗旨日阴谋,日柔道;其方法日潜移,日缓进,日蚕食,其权术日得寸进尺,日避首击尾,日远交近攻。”就是说,要以渐进的方式,先教民、新民,然后赋之以民权。在论及天下大势和中国未来的前途时,黄氏向清朝第一任驻日本大臣何如璋托出自己的观点:“中国必变从西法,其变法也,或如日本之自强,或如埃及之被逼,或如印度之受辖,或如波兰之瓜分,则吾不敢知,要之必变。”他以弱小国家饱受帝国主义欺凌而沦为殖民地的史实警示国人:中国若要避免被列强瓜分的命运,就必须效法日本,变法维新,废除专制政体,以求自强,这是他爱国主义民主思想的突出表现。

三、介绍资本主义的各种制度,力求改变国人的陈旧观念

黄遵宪目睹了日本的改革和逐渐强大,认识到“万国强由法变通”的道理,指出中国必须仿行西法。《日本国志》中对日本明治维新以来颁行的各种新制度的记述力求详备。

在经济上,黄遵宪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介绍深入到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如税务、国计、货币、商务、新式产业和对外输出等,目的就在于改变国人的陈旧观念,给满清王朝提供借鉴。首先,他认为产业发展决定国力的强弱,于是从多方面总结西方国家增殖产业的办法,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主张效法西方着重发展经济,增加租税。他指出,国人只看到英、俄、法、美船炮之多、金帛之富,“而不知其岁入租税至七千万镑之多。”第二,提出了“以天下之财治天下之事”的理财原则。他很赞赏西方预决算的理财之法,认为“其征敛有制,其出纳有程”,“取之于民,布之于民,即公且明,上下孚信。”结合中国的实际,他归纳出理财的六个方面:1、审户口,减少游民,使人尽其力;2、核租税,以天下之财治天下之事,取之有制;3、筹国计,要量入为出、量出为入,调节好财政收支的关系;4、考国债,内债利弊各半,而外债弊大不宜举借;5、权货币,纸币必须依附金属货币来发行,不能滥发;6、稽商务,在对外贸易上要防漏仓。这些理财措施包括了生产和流通,又注重收支平衡,这在以往的传统经济观念中很少见,反映了国内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代表了正在兴起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第三,黄遵宪开拓了近代工商业的思路,他认为日本的小商业“私财绵薄”,不如“集资商会”财力雄厚,而商人们联合起来组织会社增强了对外竞争的能力。国家又“集合众商,开商法会议所,设商法学校,以振兴商务”,直接促进了国内工业的发展。清政府应向日本学习,变法图强也从发展工商业开始。他总结了日本兴办工商业的各种措施:1、大力开办国有企业;2、从设备、资金上,扶植民间企业;3、派人出国考察,引进新技术和农业新品种;4、设立行业联合会,鼓励采用新技术,举办国内劝业博览会,派政府要员督率商人参加各种国际博览会,对获奖者给予较高的荣誉;5、在国外重要商埠分设领事,“命以时呈报商务”;6、对国内产品实行免税,鼓励出口;7、重视采择各种利于发展产业的建议。第四,重视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举一切光学、气学、化学、力学,咸以资工艺之用,富国也以此,强兵也以此”。如倡导开矿山、建铁路,认为此两项益处极大,

可以达到官民两利,增强国力的目的。对于国内守旧派视开矿为破坏风水、“与民争利”、“聚众难散”等谬说,黄遵宪都予以驳斥。他论证说:“铁路之利,于漕务、矿务、赈务、税务为益无穷,而于用兵一事,尤为万不可少之举,必不可缓之图。”黄遵宪以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经验,作为富强祖国的借鉴,《日本国志》的许多内容直接反映了黄氏的爱国主义思想。例如,在谈到出借外债和外国资本主义向我国输入商品这些经济侵略形式时,他曾警告国人:“利在一时而害贻于他日”,比起割地赔款,为害更烈。他从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呼吁实行重征进口货税,保护本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在法制上,黄遵宪形成了中国近代最早的“以法治国”的思想,主张建立近代完备的法律体系。他大力称赞西方资产阶级政体及其颁行的法律制度:“人无论尊卑,事无论大小,悉予之权,以使之无抑”,“胥全国上下同受治于法律之中,举所谓正名定分,息争弭患,一以法行之。”在《日本国志》中,黄氏对日本仿效西洋法律制定的《治罪法》和《刑法》全部翻译录入,并给予积极的评价:“欲使天下无冤民,朝廷无滥狱。呜呼!可谓精密也已。”他认识到诉讼法的特殊重要性,指出只有同时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才能切近法治的真谛。他介绍的具体法制内容有:第一,日本的罪行法定原则,在近代中国,黄遵宪堪称介绍并解释这一近代刑法的第一人。第二,刑事辩护制度,辩护人即后来的律师,由其代伸民权、代诉民情,有助于司法官正确断案,是近代司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第三,废除西方列强在亚洲、中国的治外法权,“夫天下万国,无论强弱,无论大小,苟为自主,则践我之土,即应守我之令。”第四,取消领事裁判权制度,这一主张具有维护中国司法的独立尊严与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完整、实现中华民族“国权”的重大意义。

在军事上,强调武备,巩固国防。19世纪中后期,西方列强通过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在“天下万国,鹰瞵鹗视”的国际局势下,中国要想“安民、和众、丰财,非讲武不可”。黄遵宪提出了一套军事思想,具体包括,一、大力发展军力,加强国防建设,“非练兵无以弭兵,非备战无以止战。”二、实行义务兵役制,改变中国落后的征兵制度。黄氏盛赞日本的义务兵役制可使“粮无虚糜之患”、“国无虚耗之恐”。三、着力发展海军。他认为:“欲英吉利安富尊荣,愿吾王于万机中,以海军一事为莫急之务,至要之图。”四、警惕日本的强大,黄遵宪曾指出:“日本维新之效成则且霸,而首先受其冲者为吾中国。”并向总理衙门发出警告:“日本今日灭球矣,明日且及朝鲜,欲必来厌也,其势且将及我。”他主张对日本采取强硬政策,趁“今日本国势未定,兵力未强,与日争衡,犹可克也”。他的军事思想在当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清王朝一味妥协,以后的形势发展正如其所料,日本步步进逼,清政府节节败退,使中国在近代历史上备受凌辱。

在教育上,黄遵宪认为明治维新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原因在于教育方面的改革,特别是“设立学校,用西法以启民智”的措施。他通过对日本近代教育的介绍宣扬其教育改革的主张:第一,引进“西学”创立近代教育,如参照西方创办各级、各类新式学校。第二,以自然科学为中心倡导实学教育,如日本引进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第三,创立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这为清末初等教育的改革及师范教育的创设提供了参考。第四,发展近代女子教育及幼儿学前教育,这对清末极其落后的教育界有着启蒙意义。

综上所述,黄遵宪站在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高度,理性地把握近代历史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国情,其史著中遵循“改从西法,革故取新”的宗旨,充溢着变法图强的爱国主义内涵,为近代中国指明了一条摆脱危局、走向富强之路。

责任编辑: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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