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晴 叶 芃
摘要: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趋势使得我国高校进入了大规模的扩张阶段,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的财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利用负债筹资办学随之成为必然。然而,负债办学在促进高校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高的偿债风险,负债筹资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如何有效控制已成为目前我国公办高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对我国地方高校的负债筹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与化解策略,以实现高校“负债一发展一收益”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负债办学;筹资风险;规避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09)11-0094-03
一、高校负债办学的成因分析
(一)政策环境驱动
我国政府实施的高校扩招行为与高校贷款的发生离不开当时的经济环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谋求通过投资与消费拉动扩大内需等措施,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近十年来,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由340万人增加到2000万人。扩招促进中国经济持续繁荣。每年直接拉动GDP3%;国民素质显著提高,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了充足的高素质的人才资源;扩招每年延缓就业压力400万个,并提供1000万个就业机会。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各省级地方财政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各地方高等院校积极利用商业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欠债,其中地方高校负债金额占总量的83%。据调查,湖北省教育厅管理的23所地方高校,平均每校负债3.7亿元。每位学生负债2.8万元,每年支付利息5亿元。湖北省财政2006年拨付普通高校的经费是12.95亿元,加自收的学费,共46亿元;而其中的23所高校所欠债总额是84.6亿元,是财政拨款的6.5倍。从全国来看,地方院校的负债情况大体如此。
(二)地方政府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高校债务的形成主要是教育发展的速度超过了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直接表现为政府投入严重不足。
1政府的投资责任未完全到位。1993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了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同时,还提出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在2000年达到4%的目标。但是,这一目标至今仍没有实现,近几年来由于高校扩招,教育经费不但没有增长,反而离目标越来越远。
2高校发展速度与政府财力投入的不匹配。2008年全国高校招生规模超过599万人,同1998年的108万人相比较,2008年招生人数是1998年的5,5倍。与此同时,高校的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9.8%增长到2008年的23%,扩招的速度由1995年的2.9%,最高的1999年达到47%:1999-2005年,连续7年保持两位数的增加速度。尽管高校扩招速度很快,但同期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却跟不上高校扩招的速度,1998年到2005年,政府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只增加了2倍,远低于高校规模扩招的速度。一方面。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一直徘徊在3%左右;另一方面,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学校办学经费的比例不断下降,由扩招前1998年的64%下降至2005年的不足43%,个别省属高校已经不足30%;与此同时,高校自筹经费的比例不断攀升,学杂费收入占高校总收入的比例由扩招前不足15%,到2005年已超过30%。
3经费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缺口巨大。199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317.44万人,至2008年达到2000万人。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中对于“办学条件与经费投入”指标的最低要求(合格标准),高校每扩招1名新生需要4万元的投资,按照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学生规模,全国高校共需要新增6000亿元的基本建设投资。源自:《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三)债务负担分布失衡
我国高校的扩招行为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一方面,扩招措施是在办学条件与财政投入准备不足的条件下实施的,迫使高校过度依赖贷款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扩招任务分布不均衡,导致债务负担主要集中地方高校,追使地方院校陷入更大的财务困境之中。
其一,地方高校扩招速度太快。1997年中央部委举办高校345所,2005年中央部委高校仅为111所;与此同时,省属高校却由于被下放与调整,由1997年的655所上升到2005年的1431所。
其二,地方高校承担的扩招任务最重。自1998年中央政府决定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以来,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扩招的规模远少于地方高校,高校扩招的主要责任落到地方院校。1997年,中央部委高校在校学生13633万人,至2005年增长到16329万人,平均每所学校每年扩招不足300人;与此同时,地方院校在校学生人数由1997年的181.1万人,至2005年增加到1188.64万人,平均每所学校每年扩招800人,是中央部委高校的2.9倍。
其三,地方高校承受的投资压力最大。199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6523元,中部某省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5493元;到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为55525元,中部某省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降至2728元。同1997年相比较,全国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下降幅度为15%:中部某省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下降幅度为50%。
与中央财政相比较,除部分沿海经济发达省外,大部省级财政状况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时处中西部地区的财政状况更不容乐观。同时,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将教育投资的压力由中央转移至地方政府,可以说,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直接导致了地方高校扩招任务的加重,也加大了地方政府与地方高校筹资的压力,中央教育财政对地方高校的调剂能力也较弱。
二、高等学校负债筹资办学的风险
(一)高校负债筹资风险的内涵
高校的举债行为,一方面是表现为高校债务产生的财务风险;同时,高校又是一种投资,增加了学校的资产,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竞争力,这说明举债是一把“双刃剑”。据了解,有个别高校的资产负债率已达到60%~70%,这样的资产负债率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工商企业都已进入了财务高风险区域,何况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高校;甚至有的高校已亏损运行,而且我国高校由于产权不清导致债务的责任人缺位,类似于过去的国有企业债务问题。个别高校由于一直在紧缩其他开支集中财力搞基建,开始限制专职教师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的提高,使高校在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方面失去了很多优势,优秀骨干教师不断流失,直接导致教育质量下降。高校的债务问题使银行增加了财务风险,将有可能最终成为商业银行新的不良债务。高校举债的财务风险问题已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少数高校贷款额度已达到警戒
线。因此,贷款高校潜伏的财务风险不容忽视。
任何一种商业贷款都是负债,都存在一定的风险。风险是任何投资者都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投资者(高校)对所面临的风险应该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理性地看待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负债经营可以产生杠杆作用。企业利用负债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从而获取较高的资本收益。其实现的条件是:企业的资产利润率必须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企业资产所实现的经营毛利。在扣除资金成本(主要是银行利息)之后要有结余。否则自有资本就会被侵蚀,以至带来资不抵债的财务风险。
高校负债是指高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高校负债风险是指高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过度举债或不良举债后产生的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和人才稳定等不良后果的可能性。过度举债是指借款金额超过还款能力的举债行为;不良举债是指以借款维持日常运转的举债行为。高校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的资金耗费,不可能象企业那样通过生产经营成果的销售,实现价值补偿并取得利润,进而实现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虽然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取得了一些收入;但是,学校事业收入难以弥补支出耗费。必须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才能保证高等院校业务活动的顺利进展。
(二)高校负债筹资风险的类别
高校负债办学隐含的财务风险。从经济角度看是指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可能带来收益,但也可能无法实现其预期的目标,这就是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高校贷款的财务风险总括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到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结构将进一步变化,高校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发展战略的调整,“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法则就会凸现作用,部分高校就有可能在招生和毕业生就业问题上面临严重困境,最终导致教育资源闲置,还本付息成为负担。
2规模风险
高校贷款都为信用贷款,如何确定一个高校贷款最高限度,银行与高校本身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计算依据,贷款规模超过其偿还能力,就会造成资不抵债。
3因还本付息影响高校发展的风险
高校因还本付息而导致学校财务失衡、事业受挫的风险,高校贷款规模超过还本付息能力,就会使学校利息费用急剧增加,在事业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利息支出的增加必然减少人员经费与其它公用经费的支出。从而严重影响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危害学校的办学声誉。
高校因加速扩充导致债务上升,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偿债风险,为实现量的扩张而加大校园硬件投资以期获得投资效益。就会产生相关的投资风险。我们不可能完全规避风险,只能降低以至消除风险。为了减少偿债风险,负债必须适度。在特殊时期,高校适度负债并非坏事,它可以催人奋进,负重前行。但负债一旦超过一定限度超过高校一定期间的承受能力,则发生偿债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比如:有的高校贷款结构不合理,中、短期贷款偏多,还款时间过于集中,造成贷款到期后,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归还,甚至不惜花巨资高息拆借社会资金,用于到期贷款的归还。这样做不但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学校财务已经到了几近蹦盘的边沿。
按理说,高等教育作为公益性事业,公办高校作为政府财政支持的事业性单位,不同于国企,它无须走市场化的路子,把自己当作市场主体来经营。但事实却是,扩招后的高校为了偿还贷款,不得不走向市场化的运作,将自己变身为市场主体。但是,高校负债办学既要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对资金的需求,适度负债,又要加强负债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银行贷款已成为现阶段学校基本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贷款筹资的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主要有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失去银行信用的风险以及未来再筹资环境不确定的风险等。结合我国高等教育院校的实际,对高校贷款从其必要性、特殊性、存在的及相关的风险基础上提出了有效防范银行贷款的途径和措施,从而使得我国高校在扩招及发展高等教育的道路上更好的发展。
三、我国高校负债筹资办学的应对建议
高等教育经费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而负债筹资是高校发展解决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因此需要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促进高校持续稳定的发展。但同时我们应看到,贷款高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高校到期一旦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甚至资不抵债,财务风险就会转化为财务危机,严重影响贷款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防范高校财务风险是政府和高校的共同责任。
(一)优化高等教育的筹资环境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制定一套高等学校筹资的配套政策,优化高等教育的筹资环境。需要强化政府财政投入责任,保证贷款高校正常运转。高校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高等教育扩招后所面临的问题和整个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政府应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日常维持投入和发展投入,是贷款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另外还要完善高校利用信贷政策,保持高校利用贷款办法的可持续性:建立专门为高校提供融资担保的分级担保机构;政府应对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及教学设备等教学基本设施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贴息。减轻贷款高校付息压力;规范和完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配套政策,允许社会闲散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在高校与高校之间引入竞争机制。也可以考虑组建地方高教投资公司。搭建多级投融资平台。组建地方高教投资公司,利用社会化低成本资金解决高校快速发展中短期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大学治理结构,逐步形成高校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将高等教育由单纯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多渠道投资办学的发展模式,提高高校筹资和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因此,设置筹资委员会和投资部,明确三者的职责,强化经济责任制,对贷款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公开、论证公开和结果公开,建立高校多元化筹集资金机制,解决高等教育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也是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高校要打破传统筹资观念,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吸引社会闲散资金,通过社会投资、融资、教育国债等多种市场手段积聚教育资金。有条件的高校大胆探索股份制改革,创新高等教育投融资体制,挖掘高校面向社会融资和自筹资金的能力,实现多方筹集教育资金的目的。
(三)加强“银校合作”
建立良好的“银校合作”关系,寻求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一方面,高校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联系,在贷款利率方面最大限度地争取优惠政策,力求降低贷款成本。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以“联合授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方向、投资量及偿还期限,在确定授信额度时尽量将贷款资金控制在高校还款的范围内,这样既控制银行的风险,也降低了高校的风险。同时,高校要把助学贷款作为银校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助学贷款力度的大小作为学校选择开户银行的重要条件。通过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解决困难学生的欠费问题,提高学费收缴率,增强资金自给能力。
(四)建立高校财务预警系统
建立高校财务预警系统,适时监控高校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在高校现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上,设置相关量化指标,分析和评价学校办学资金使用的合理程度、财务管理水平和真实财务情况,及时揭示隐性问题,对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预报。具体包括:定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为高校提供现金可用度的预警信号;确定高校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如偿债能力、运营绩效、发展潜力等方面,建立长效的财务预警系统;应结合高校实际,采取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在建立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后,当出现风险信号时,应采取预防性控制或抑制性控制,防止风险损失的发生或尽量降低风险损失的程度。
扩大教育规模以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是我国的重大方针政策之一。但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也面临困境,资金匮乏是制约高校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进而影响招生规模的扩大。资金匮乏严重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也制约“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直接影响全面小康的实现。传统观念与僵化思维模式妨碍高校筹资,进而制约高校的跨越式发展。高校财务人员应该不断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借鉴企业的成熟经验。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校负债状况,通过合理负债方式为高校筹集资金促进发展服务。
责任编辑杨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