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封口费”事件看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

2009-04-29 01:15
新闻世界 2009年2期
关键词:封口费舆论监督责任意识

李 茜

【关键词】封口费 职业道德

去年9月,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死亡矿工1人的责任事故后,矿方为隐瞒事故,以各种名义发放“封口费”。仅仅两天时间,23家“媒体”的28人以记者名义前往该矿领取封口费。后初步核查,领取“封口费”人员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2人,其余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社会人员。“封口费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一片哗然。10月31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发放和领取“封口费”的行为,并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记者的工作力度。

一、记者“受贿无闻”令人痛心

在这次“封口费事件”中,有两个现象值得我们关注:一是记者受贿,职业道德丧失;另一个就是“假记者”横行。假冒记者领取封口费的社会人员涉嫌诈骗,可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而真正让人痛心的则是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收受贿赂,丧失职业道德。

这次“封口费事件”的发生,使我们不由的想起了2002年“山西繁峙矿难记者受贿”事件。那时前去采访的11名记者接受了非法矿主为掩盖事实真相而贿送的现金和金元宝,由此造就了“繁峙矿难”的媒体集体失语。事件发生后,繁峙矿难受贿事件中的11位记者已受到了纪检部门的严厉查处,有的还被判刑。这些记者违纪案件虽属个别现象,但却成为中国新闻界心中永远的痛。

时隔6年,我们不愿看到的一幕再次发生。记者的职业道德再次成为公众注意的焦点。著名学者陈力丹教授曾把传媒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归结为14种,其中之一就是受贿无闻,即在一些恶性事故或其他不利于既得利益者的较大事件中,为了封住记者的嘴而收买采訪记者使其默不作声。此次“封口费事件”正是用贿赂的方式使记者“无闻”。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五条明确指出,新闻工作者要“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财”,“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那些收取“封口费”而默不作声的记者显然严重违背了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记者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由于新闻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舆论监督作用,因此记者又常常被人们称之为“无冕之王”,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西方国家,媒体常被看做是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第四势力或第四种权利。在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也理应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实现舆论监督。因此,加强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加强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做起:

1、普及新闻道德课程,加强高校培养意识

高校作为培养新闻人才的主力军,理应肩负着对人才全面培养的重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新闻道德课程开设较晚。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有大学开始讲授新闻职业道德的相关课程。时至今日,新闻学的学科体系已经比较健全,有关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在很多高校都成为了必修课。即便如此,在个别学校中仍没有对新闻道德伦理课给予足够重视。

作为新闻从业者的摇篮,高等院校应该把对新闻从业者的道德培养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拘泥于课本,与时俱进地进行和改进新闻道德教学。大学生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和重要时期,因此高校必须重视对高校学生的新闻道德意识的责任意识的培养。

2、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意识

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其从业者应该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加强道德法规学习。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认为,自律是媒体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新闻工作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可以说是(一种)无所不在的社会力量。由于它的权力、影响力很大,因此,对它的这种权力的作用就要更加具有责任意识。新闻工作自律实际上是新闻工作者的一种自觉行为,是基于对自己使命的一种认识,它可以使媒介更加良性、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能。”

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自律在加强新闻记者道德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新闻单位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新闻记者的自律意识。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各种理论学习活动来督促新闻从业者自觉接受精神洗礼;也可以定期对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道德法规方面的培训。总之,新闻从业人员必须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价值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完善新闻监督机制,加强记者责任意识

众所周知,新闻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进行社会舆论监督。作为舆论监督者,对媒体自身的监督也不能放松。舆论监督者也需要被监督。也只有在受到监督的情况下,新闻记者才可以加强自律意识。无论是“繁峙矿难”还是霍宝干河煤矿的“封口费事件”,最终也都是靠监督的力量才得以曝光。舆论监督在加强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新闻监督机制的建立是多层次多渠道的。既可以自上而下的成立相关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督,新闻媒体自身也可以开设群众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新闻机构也应该建立健全问责制,加强新闻单位的责任意识。

4、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加强违规惩罚处治意识

要加强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必然离不开法律的制约。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内学者探索新闻立法的脚步从未停止。然而时至今日,我国传媒业仍然没有一部成文的“新闻法”。这也给加强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建立健全新闻立法体系亟待解决。

与此同时,对于违反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事件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建立严明的惩罚措施,惩恶扬善。对于记者证的发放也要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

综上所述,新闻工作者作为我国党和政府的喉舌,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肩负着社会赋予的伟大使命。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才能不负众望,担当起自己的使命。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黄瑚,钟瑛.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力丹.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段勃.高校教育与新闻职业道德培养[J].河南:新闻爱好者.2007(3)

4、张军勇.中国媒体监督作用加强 从业人员淘汰机制逐步建立[EB/OL].人民网传媒动态.2003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猜你喜欢
封口费舆论监督责任意识
东台市精准约谈 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探索舆论监督报道的“破”“立”之道
舆论监督报道要注重“建设性”
舆论监督报道如何促成更多“解决”
出轨富婆之死:天降“封口费”挑逗了一个中介小哥
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着力提高办理实效
国会性骚扰案的官方“封口费”
“见怪要怪”:舆论监督报道的切入点
强化责任意识 树立担当精神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