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和“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是边缘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利益和效应的有效机制或途径。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劳动价值和价格理论,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对资源的培植、修复、保护等在资源及其产品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
关键词:生态补偿;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4-0042-04
莱斯特•布朗在其所著的《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中指出,大自然也是依赖于平衡的,“经济赤字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借贷,生态赤字却是我们取自子孙后代”。因此,我们的经济“一定要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如果违背这个原理,就一定会由盛转衰,江河日下,终致崩溃”[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指出:“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2]。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生态补偿接受者——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的生态保护积极性,把生态保护内化为各个人的持续行为;同时也就使支付者承担了成本,养成资源有价、使用付费的观念和习惯,形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是边缘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利益和效应的有效机制或途径。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资源价值与价格理论是生态补偿及其价格决定的理论基础。
1.价值及其源泉新探
“价值”既是哲学领域的重要范畴,又是经济学领域的基本范畴,更是日常用语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3],其词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①日常含义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②哲学含义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当客体对主体有积极意义时就有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③专指商品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4]它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可以说“价值就是劳动”[5],就是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即支付的劳动成本。劳动成本越低即价值量越小,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的生产能力越强[6]。由于“人与自然是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因而自然本身既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又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善待、保护自然就是关爱、保护人类自己,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伤害自然必定伤害人类,破坏自然就是毁灭人类自己”[7]。国际著名生态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教授把自然的这种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生命支撑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命价值,多样性和统一性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价值,辩证的(矛盾斗争的)价值,以及宗教象征价值等[8]。并强调,“人们不可能对生命大加赞叹而对生命的创造母体却不屑一顾,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这整个源泉——而非只有诞生于其中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大自然是万物的真正创造者”[9]这个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自然资源的这种价值除了来自于其本身属性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之外,还受其数量有限性和稀缺性的制约[10]。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
的确,作为存在物,大自然及其相应的自然资源必然对人有用,从而形成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是说,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价值是属人的,“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我们说某一事物具有价值,就是也只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11]。但是,这种满足关系是果而不是因,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它不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主动性,即不能主动地展示、增殖自身满足人类需要的功能。其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方式、方法、程度等等,都要依赖于人的发掘、赋予和实践,也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的效应是盲目的、间接的,甚至无效的。自然对于人的价值或效应是人类劳动——活劳动的结果。
2.自然资源的劳动价值源泉
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物质条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经人类劳动加工的人化自然资源,二是未经人类劳动加工开发的原生自然资源[12]。由于自然资源本身的效用——存在价值或意义,使人类无法离开自然而独立存在,马克思说:“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料,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所有那些通过劳动只是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例如从鱼的生活要素即水中,分离出来的即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木,从地下矿藏中开采的矿石……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例如,他用来投、磨、压、切等等的石块就是土地供给的……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13]。所以,必须维持自然资源的存在,那么,如何维持其存在呢?是劳动。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14]。一方面,通过劳动开发自然资源,使其满足人或人类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还是要通过劳动重置这些被消耗了的资源,以延续其存在,才能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本身的持续发展。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和价格不是来自于其本身的价值或价格,而是来自于人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曾说“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15]。
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看,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劳动耗费。商品价值取决于人的劳动耗费,没有人的劳动耗费,或说人的劳动支出,就没有满足人类需要的物品,也就没有商品的价值,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真谛[16]。马克思说:“由于加进价值而保存价值,这是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即活劳动的自然恩惠”[17]。又说:“一切商品(包含劳动在内)的价值(实际交换价值),决定于它的生产费用,换句话说,决定于制造它们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8]。那么,劳动是怎样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呢?马克思说:“劳动被使用,被推动,因而工人的一定量体力等等被耗费了,结果是工人筋疲力尽。但是劳动不仅被消费,而且同时从活动形式转变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在对象形式中被固定,被物化”[19]。这就是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也就是劳动的消耗过程,正是人类劳动的耗费,一方面在具体的有形的形式下支出,把生产要素转化为有形的商品或服务,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劳动的耗费、凝结或物化,作为同质的人类劳动耗费形成了商品的价值。西斯蒙第就曾说:“不管自然恩惠如何大,也不能白白送给人们任何东西;……大凡不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劳动而产生或获得价值的东西,不论对人类生活怎样有利、怎样重要,绝不是财富”[20]。马克思也指出:“机器和自然因素能大大增加一国的财富……但是……它们不能给这种财富的价值增加任何东西”[21]。
二是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由于自然资源的独特性质,使其必须不断地得到重置,即被再生产出来。“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可耗竭资源,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都是有限的。为了维持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消耗掉的自然资源也应该得到补偿或替代”[22]。其中,可再生资源只有在其利用速度超过再生速度时,才需要人力资本的投入进行强制性恢复;而可耗竭资源则只能依靠替代品的研发来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因此,重置可再生资源(复原型重置,即把资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水平,和更新型重置,即重置后的资源强于重置前资源的规模、功能、状态或水平)和可耗竭资源(替代型重置,即用新的资源代替已消耗的资源)的劳动耗费及其相应的各种投入必然是该资源价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一切商品,包括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不仅是其直接劳动耗费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其重置劳动耗费的结果,马克思就指出:“价值不是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或它的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能够被生产的那段劳动时间或者说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23]。“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原有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和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改变了条件再生产同一物质资本一般需要加倍的时间,或者相反,只需要一半的时间,那么货币价值不变时,物质资本价值及利润加倍或减半”[24]。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是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再生产资源而消耗的人类劳动决定的”[25]。原始自然资源的价值是按照再生产该资源所预期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决定的。
3.创造自然资源价值的劳动形式
生产物质商品、提供服务或再生自然资源等创造价值的劳动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等条件下是不同的,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即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范围是不断扩展的。那么,到底哪些劳动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属性呢?我们以为,“凡是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都必然形成价值,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所谓创造使用价值是指通过劳动把生产要素转变为一种人们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一种新的使用价值。“所谓增加使用价值就是指通过劳动使原有使用价值的功能得到提升或使用范围得到扩展。”所谓转移使用价值,“一是指使用价值的存在状态的转移,即通过劳动使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变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二是指使用价值的存在空间转移,即通过劳动把使用价值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保存使用价值包括延续性保存,“即通过不断附加劳动使原有劳动成果随着生产过程的延长而不断地得到延伸、保存”,和存在性保存,“即要保存使用价值而不得不附加新的劳动,增加价值,如文物的保护。”[26]在自然资源的劳动中,无论是直接劳动耗费还是重置劳动耗费都具有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属性,即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属性,从而使资源及其产品具有价值。
在商品的价值组成中,除了劳动价值外还包含了原料、资本、技术等各种投入要素价值,使其各种投入要素价值得以补偿。其中,最主要的投入是人力、资本、技术等三个核心内容。人是主导性要素,没有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和对自己对他人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恶果进行修复、补救性投入,是不可能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或改善已破坏生态环境的。可见,必须提高劳动者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劳动者的劳动投入量取决于其牺牲闲暇而产生的边际成本与获得劳动报酬的边际收益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只要其边际劳动报酬大于其边际成本就会投入更多的劳动量。因此,需要通过各种手段促进生态保护者增加其劳动投入、并使生态保护投入的边际收益大于或等于其他劳动投入的收益,这样,不仅可以稳住现有生态保护者,又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行列中来,从而全面地提高社会的生态保护参与率。资本注入是生态保护中不可缺少的投入,它既要解决生态保护劳动投入的报酬问题、又要解决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各种实物投入的成本问题。事实上,无论是生态脆弱地区还是生态良好地区,都存在资本约束问题:生态脆弱地区因为生态环境的制约使其生产率低下,自我资本积累和投入的能力欠缺;生态良好地区一般是工业经济比较落后、发展缓慢的地区,是一个还没有来得及污染和破坏的地区,也存在收入水平低下、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能力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外部,特别是国家的资本注入,完成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始资本投入和积累。技术进步是解决一切发展问题最好、最根本的手段。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具有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不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是无法解决生态保护的生产效率的,因此要加大生态保护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可见,生态补偿实际上就是承认、支付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各种投入价值,相应的,这些投入也就构成了生态产品的价值组成。
4.自然资源价值的补偿模式(自然资源价值补偿的特殊性)
自然资源的价值补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价值(成本)补偿,就在于它要受机会成本价值和所有权价格影响。首先是机会成本价值。机会成本价值是指一个人在自己生产商品还是购买商品之间做出选择时所放弃的另一种选择的预期价值[27]。一般商品生产中,机会成本价值仅仅是一种选择价值,不是实实在在的价值,因而只存在选择对或错的问题,而不存在补偿或说对其出售价格的影响。但,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情况则大不相同。人们会根据自己对某一项资源或资源产品的未来估价做出当前的价格决策。对于可再生资源而言,人们会做出其存量不断减少,因而越来越稀缺的判断,根据供求原理,当一项资源稀缺而出现供不应求时,会出现价格上升。基于这样的判断,资源所有者会考虑把资源留在未来开采更为合算,这又使当前的资源供给量减少,价格进一步上升,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损失就是稀缺性成本。稀缺成本对资源价格的影响
如图所示,横轴Q表示资源的供给(开采)数量,纵轴P表示资源的价格,在当前的供求状态下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相交于E*,得出了均衡价格为P*,均衡数量为Q*。但是,由于资源供给者预期到未来供给的减少,价格会上升,于是减少当前的供给,而在资源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其均衡数量减少,而价格则上升为P',新供给曲线S'与旧供给曲线S之间的距离就是该资源的稀缺成本。对于不可再生资源而言,其价格决定有两种情况:没有替代品的价格决定和存在替代品的价格决定。对于没有替代品的资源价格决定,主要取决于未来价格和现在价格的关系,我们用Pt表示当前价格,r为利率,Pt+1为第二年价格,因此,该资源的现在价格为Pt= Pt+1*1/( 1 + r ),即其现在的市场价格为该资源未来价格的现值。对于存在替代品的资源价格决定,主要取决于替代品的成本,假定某项不可再生资源的年需求量为 D,总储量为 S,可使用年限为 T=S / D 年,到第 T + 1 年只得使用成本为C 元/单位的替代品,在利率为r的条件下,其现在价格为:P0=C/(1+r)T,即该资源的价格为替代品成本的现值。
其次,从资源的所有权价格来看,自然资源价格中的一部分是由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决定的[28]。劳动价值所转化的价格和所有权价格共同构成了资源价格,从成本角度讲,资源价格就是资源消费(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所付出的代价,即成本。通过成本约束就能起到对资源消费的调节,达到节约资源、促进生态保护的目的。在传统生产中所出现的污染等生态问题,既是生产观念上的唯利益论(只强调经济利益或利润),生产过程中的人类中心主义(从人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把自然仅仅当作人所征服的对象而无度索取)和技术缺陷(即在人类中心主义理念下,缺乏对尊重自然、保护、和谐自然的技术设计)的结果,又是资源低价甚至无价导致资源掠夺、浪费型消费的结果。要实现生态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就必须“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政策[29]。但事实上,我们的资源价格比较低,无法起到调节资源供求的效应。世界银行专家指出,中国农民用水通常是免费的,城区平均每吨水价1元多, 为南非水价的1/3, 德国水价的1/10。亚洲开发银行公布的《2005 年亚洲发展展望更新版》报告显示,在其所调查的30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内地的汽油价格位居倒数第六名,以 2004年11月的油价为例,中国香港的超级汽油为154美分/升、印度的同品质汽油为87美分/升,而中国内地为48美分/升。从资源差价关系来看,以山西大同到浙江电厂煤炭价格为例,2004年山西大同计划内煤炭出矿价格169.20元/吨,比1997年的163.84元/吨上涨 5.36元; 而浙江电厂煤炭的实际进货价格高达373.90元/吨,其中流通费用204.70元, 占煤炭实际进货价格的55.75%。2005年5月国家统计局对部分企业煤炭与所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情况所做的调查显示,华东地区商品煤综合售价由1997年的211.42元/吨上涨到2004年4月的 238.93元/吨, 涨幅为13.01%,而同期钢材平均价格由2 819元/吨上涨到3 361元/吨, 涨幅为19.23%[30]。合理的资源定价无疑是对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引导,就是建立了一个生态补偿的市场价格机制[31]。
可见,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劳动价值和价格理论,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对资源的培植、修复、保护等在资源及其产品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但,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还存在一个基于供求关系状态和交换双方对未来预期的讨价还价过程,而使其价格的决定和形成更为复杂。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边缘地与经济协调发展(编号:05XJL012),陕西省教育厅人文专项:资源价格与汉江水源地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研究(编号:08JK030),陕西省教育厅基地项目:汉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补偿机制研究(编号:08JZ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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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仪元(1968—),男,陕西理工学院经法学院教授,汉水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生态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收稿日期]2009-06-11(责编:翟超;校对: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