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将区域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分解为成长性、根植性、平稳性和协调性加以观察与研究,由此细化了对产业发展属性的认识;并将产业发展战略的操作基点,划分为产业和谐、产业比选、产业替代、产业培植、产业迁移、产业共生、产业创新、产业救助等若干层面,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从而更为全面、系统地形成或体现区域产业战略的着力点或着力方向。在此分析基础上,本文从深圳区域实际出发,提出了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体实现路径与对策措施。
关键词:区域产业;可持续性;战略基点;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F127.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4-0022-06
1.导言:背景与定义
区域产业如何可持续发展?这一问题对深圳的困扰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从几年前意识到土地约束、人口压力、环境承载、资源限制等方面的“难以为继”,到今天受到外需市场萎缩和国际金融危机叠加在国内因素之上的“双重挤压”,产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成为深圳必须应对和破解的重大课题。
国际社会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理论关注,可追溯至上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关于“增长的极限”的争论。此后,各国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范围不断拓展,涉及社会、生态、经济和文化各个方面。国际学术界最早从经济属性上对“可持续发展”给出的定义是,“在保持自然资源的质量及其所提供服务的前提下, 使经济发展的净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可持续发展是今天的使用不应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当发展能够保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时,也不会使后代的福利减少”。这些定义为此后相关问题的考察提供了有益的方法论线索与视角。
基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研究对象,本文所具体定义的“产业可持续发展”,是指地区产业的正常、健康运行状态得以长时间维持和延续的过程。并认为,产业的成长性、根植性、平稳性和协调性是这一过程的内在体现,它们共同构成产业可持续性的本质特征:
——成长性,指产业达到和保持一定增长质量和速度的状态特征。成长性强表明产业运行的质量日益提升、产业积累的规模日趋扩大。
——根植性,指产业扎根、融合于一定地域、地缘系统的状态与程度特征。根植性强有助于减少产业在成本、周期性景气等因素变化时的“漂移”倾向。
——平稳性,指某一产业或整个产业体系沿正常的、正向的“发展趋势线”所呈现的平均波动状态特征,其波幅愈小平稳性愈高,平稳性高是对产业“大起大落”状态的反制与平抑。
——协调性,指某一产业内部或与其他产业间出现无冲突、低摩擦平衡关系的状态特征,协调性好表明产业内部及产业之间和谐互动,协同发展的程度较高。
深圳的产业发展与其他地区的产业发展一样,既是一种经济技术活动,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作为非孤立的开放系统,它的运行状态与过程涉及众多内外因素、环境条件的相互作用与制约。比如,作为经济技术活动,我们不仅需要考察产业的供给端,还需要考察产业的需求端,并以可调节的产业政策和财政、货币、土地、收入分配等政策杠杆,进行相应的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同样,作为社会现象,我们不能只单纯论及产业本身,而必须将人文、生态因素作为其重要的参变量。
仅从经济层面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过程与结果,这些因素应当包括需求基础、资源禀赋、人力资本、生产效率、科技进步、生态环境、产业结构、产业组织、行业周期、政策体制等。它们共同对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并且在不同时空条件下形成不同的产业发展效应。
值得指出的是,经济增长不等于经济发展,不恰当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能促进反而会损害经济发展;经济持续增长也不等于可持续发展。持续增长是要求一个时期内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与势头;可持续发展则要求以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产业资源为前提,在既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后代人需求,既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的同时实现增长。
总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产业呈连续、持久和波动趋势相对平稳向上的发展状态,是其内部结构消长有序、其市场需求可牵引支撑、其技术路线与资源环境协调适应、其绩效评价具有人文、社会指向的发展状态。这样的产业发展,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产业体系所要争取实现的目标状态。
2.深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
2.1 战略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和调整地区产业、构造产业体系的总指导方针;立足长远和全局,积极适应资源条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因素的变化与要求,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及其相关产业,形成产业与资源条件、产业与生态环境、产业与人文社会的和谐、兼容关系;把握国内外市场需求和资源供给的变化趋势,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和重构产业的技术与资源路线,整体提升现有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集约化水平,整体提升产业的再生、更新能力,整体提升产业反景气周期和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以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水平和前景,特别是产业信息化的水平和前景为重要选择标准,立足产业培植、产业替代、产业迁移、产业创新和产业救助等战略基点;对现有支柱产业、主导产业进行细化和分类筛选,在产业重新排序的基础上择优扶持;重视区域产业的内生性和根植性,通过发展产业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人才高地、产业联盟、引导和救援基金等形式,强化地区产业间的有机联结,构造产业间良性的轮动、互动和共生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宗旨和目标。
2.2 战略目标
通过8~10年的努力,全面提高深圳产业运行信息化、资源低耗化和生产清洁化的水平,构建行业集中度和区域聚集度较高、占地区经济比重较大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优先发展可持续性较强的相关产业,形成内部结构消长有序、具有长远市场需求支撑、其技术路线与资源环境协调适应、其绩效评价具有人文、社会指标要求的可持续发展产业体系。
2.3 战略基点
深圳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与产业升级转型的战略方向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更加着眼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与全局,具有更大的时空跨度和综合视角。它由以下战略行为或战略基本点组成,从不同层面体现战略的着力点或操作取向:
2.3.1 产业和谐。促使产业的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相适应,形成相互兼容、和谐关系的战略行为。
即城市产业的规划、运行与发展,要以不损害生态环境并实现其永续利用为前提,重视外部经济性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比重; 树立“以人为本”的重要产业理念,适应并更加体现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重视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应,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事业,全面打造和优化产业的人力和人文资源基础,处理好产业增长与城市宜居的同步、协调关系,充分体现民生净福利,提升与产业相关的居民“幸福指数”,将“和谐深圳”的指标要求贯穿于城市产业发展过程。
2.3.2 产业比选。分类、分阶段进行全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的比较与选择,以确定重点发展与支持产业、行业序列的战略行为。
即按照资源要素的区域比较优势、生态环境的约束、国内外产业需求趋势和科技进步的动态,对所有产业、行业进行比较、选择与排序,并体现“三个优先”原则即:带动型产业(行业)优先——区域关联带动效应强,产品的区域“迂回度”高的产业优先;环保型产业(行业)优先——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优先;高新型产业(行业)优先——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影响,体现先进科学技术方向的产业优先。
对产业进行动态和细化分析,确定其应当大力发展和支持的具体行业或环节。这种细分到具体行业乃至具体行业环节(亚行业、企业)的比选应当常规化(如每次可结合各个“五年规划”期进行,并逐步增加频次)以及时体现不同产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和优先发展序列,由此予以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和择优支持措施。
2.3.3 产业替代。在自然淘汰或主动撤除某些旧有产业的同时,建立或引入某些新兴产业予以替代、填补的战略行为。
即对部分产业实行淘汰、转移和有序退出等政策措施,以新兴的、符合新市场需求或其趋势的产业和节约型、环保型产业去替换、填补那些进入系统性衰退如产能落后或持续过剩、市场需求持续萎缩、竞争力持续递减的产业,及高耗材、高排放产业,适时引入可实现升级替代的新主导产业和新的行业进入者,形成地区主导产业消长、轮动的格局,保持一种既有相对稳定性,又具备扩张弹性,并有利于抵御周期性市场波动风险的产业结构。
可以预计,未来5~10年内,基于互联网与3G通信技术的信息服务业,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海洋产业,具有高加工度的精细化工产业,需求潜力巨大的环保及设备制造产业,基于液晶半导体显示照明的LED产业,以电子、电动及混合动力为特色的汽车工业、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体育休闲产业等,将逐步发展壮大,从而进入深圳的主导产业群行列。
2.3.4 产业培植。在实行产业比选和产业替代过程中,积极培育和扶持拟发展产业,引导拟发展行业中关键环节、重点企业“植根”、落户深圳的战略行为。
即以组合的政策引导手段,对符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幼稚产业予以培育和扶持,促进它们发展壮大;促进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植根”于深圳的过程,加大同类或同行领先型企业在深圳的聚集程度,形成规模显著、特征突出的“总部经济”业态。“加粗”深圳的产业“根、茎”,降低产业(企业)的“漂移性”倾向;并以增量投入和结构调整为手段,大力发展和优先保证关乎地区经济长远、持续发展的关键产业门类与关键产业环节,提高其产业集中度,在“本地横向集群”基础上促进“异地纵向关联”,带动本地相关配套需求产业发展。
大力优化企业长期营运的人文环境,使产业不仅在经济链条上具有区域化特征,而且在文化与社会层面上更大程度地扎根、融入深圳的地缘与地域系统。
2.3.5 产业迁移。作为产业比选与产业替代的相关措施,对某些产业进行有序外迁的战略行为。
即一方面,对那些由于产品的地区性成本偏高、技术档次偏低、环保超标等原因已不适合在深圳本地发展的产业,或属于深圳产业导向政策不再鼓励发展的,如产能已持续过剩、在本地进入衰退但仍有一定供需基础的产业进行异地整体迁移;另一方面,针对土地、水电、人力等成本因素,将某些行业、企业的加工生产环节与研发、设计与营销环节相分离而迁入异地,进行部分迁移。通过迁移使企业符合迁入地较低的产业准入门槛,获得相对宽松、低廉的要素供给条件,或更加接近原材料产地和销售市场,使物流的运转更加便捷、有效。
2.3.6 产业共生。
改变行业、企业间的技术、原材料或市场路线,形成以产业共生为前提和取向的“内生——共生”和“外生——共生”联动机制的战略行为。
即针对深圳现有产业存在的境外关联度过高、境内关联度过低(“两头在外”),以及产业的本地联结、扩散效应较弱、地区经济“微循环”不足的现状,主动进行必要的产业链“再造”,剔除产业链冗余、低效环节,重在补足产业链的高端缺失环节;从区域战略高度,重组产业链联结形式和生产要素聚集形式,增大产业在本地聚集的有机化程度,构建可实现产业共生效应的内生与外生机制;提升产业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中的“位势”,注重从“采购商驱动型”向“生产商驱动型”方向转变。
产业整体选择取向上,应从一般强调“适度重型化”,转变为有重点地扩展产业“中间需求(投入)”环节,扩大中间材料、中间制成品生产比重,以增加产业的“迂回度”和区域关联效应,提高产业的整体成长性和长期稳定性。
2.3.7 产业创新。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行为。
即以技术进步作为维持产业主导和领先地位的本质因素,促进产业的技术创新,增强产业(企业)的学习与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业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加快和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速度和规模;在产业的运作管理方法和模式方面进行创新,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产业管理、市场营销方面的经验教训,将模仿与创新相结合,创建更多的自主品牌;从组织和政策方面推动产业的制度创新,给产业发展以体制和机制上的保障。依靠以上三方面的创新,使产业获得持续不断的发展动力和增长活力。
2.3.8 产业救助。
应对产业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乃至运行危机的出现,采取救援、协助措施使之恢复运行常态和安全状态的战略行为。
即当产业遭遇较为显著的系统性、周期性供求变化,相关企业的生产、销售流程出现非正常阻断并波及社会稳定时,或产业面对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与战争等危及产业安全的突发事件等状况时,应使用政府注资、接管、启动应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推出针对性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可能的手段,对相关产业(企业)予以必要的救援,帮助其度过生产经营难关,恢复正常的生产、流通状态。
3.深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与措施选择
在明确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运作基点的前提下,作为战略体系的终端实施环节,选择适时、适地的战略路径和有操作性对策措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3.1 立足自主创新和多种政策手段,延长产业生命周期,提升核心竞争力
自主创新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头与动力,也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对于提升和维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延长产业生命周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它们应分别采取有差别的政策指导与支持措施。
——从资金、用地、税收、政府补贴与奖励、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方面采取措施,重点鼓励和推动已有大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强化其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自主创新向深度与广度发展,特别是形成更多的基地型、领军型大型创新企业群。
——通过建立更多行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投资服务、融资担保优惠、专利申报补贴、产业孵化器等形式,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培育和提高它们进行常规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大力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和关键领域技术,加快软件、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新一代网络等核心技术的开发、应用步伐,为高端服务业提供新的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产业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企业名牌产品的规模比重,保持深圳产品在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序列中的领先地位。培育全民品牌意识和品牌文化,形成品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扩大“深圳制造”、“深圳创造”和“深企、深商”的品牌效应,不断提高深圳自主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延展深圳品牌的寿命周期。
——积极实施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基础创新与研发能力,提升技术开发能力,完善公共研发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检测平台等产业化平台,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加快产业链条向前端与高端延伸的步伐。
——要把握产业间的消长节奏和景气周期,利用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因素,延长产业的生命周期。判别并选准适当的“时间窗口”,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产业选择、信贷、财税、土地、价格、工资收入等政策手段进行必要的反周期调控,以平抑产业的周期性波幅。
3.2 强化产业链的区域化环节,提高产业的“植根性”
“加粗”与加长区域产业链, 增大深圳产业链的区域关联、迂回和并联程度,提高产业的“植根性”,是实现深圳市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做粗”产业链。即按照技术相通、工艺相近原则,将优势产业特别是优势高技术产业进行横向拓展,如由电子通信设备制造扩展至基于信息技术的相关数字化装备制造等。通过横向拓展,形成同类并联的“块状”产业集群,既可产生集中的、成规模的“中间产品需求”,又便于集中安排物流等外部生产性服务。
——大力发展关键性“中间产品”产业。鉴于中间材料及其制成品如集成电路、显示器件、微型电机、新型电池的大宗生产,在深圳具有较强的“产地指向性”和区域产业关联性,并具有国内需求比重较高,对外依存度较低的特点,故应予以重点发展。通过引导和扶持,增加同类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提高其行业集中度。
——积极创造外部条件,占领产业“价值制高点”。在继续保持现有企业总部存量的同时,扩大发展“总部经济”业态,促使那些相关行业中地位高、影响大的各类总部(综合的、功能的)、中心(研发、检测、销售、采购)、基地(高端制造、生产性服务)在深圳长期性落地扎根。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能源、交通、水务等基础产业发展,增强城市的产业服务功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服务效率,从而为本土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满足相关产业的成长性与根植性要求。
3.3提高产业聚集的有机化程度,探索深圳发展“腹地经济”、“飞地经济”的新形式
通过调整工艺技术、资源路线,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的共享程度,增加产业内部区域企业之间的关联度,强化各类产业园区、基地内企业的“内生”性持续增长能力,并在合理维系产业链前提下发展异地转移产业园,整体提高产业聚集的有机化程度,是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根据行业特点和产业内在规律,提高产业布局与企业选址的科学性,优化各产业集聚基地的内在联系,消除基地、园区企业的“无序堆积”现象,提高产业聚集的“有机度”,梳理、完善和重构产业的供需及协作链条,实现规模经济与聚集经济、“块状经济”与“链状经济”的有机结合。
——在基本建成的服装、内衣、模具、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现代家电、新型自行车和汽车电子等九大产业集聚基地的基础上,重视发展各集聚基地的行业特色,强化基地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展示等方面的内部合作与整合,提供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等,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营商成本,真正发挥好各产业集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按照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统筹协调现有产业转移园的发展建设。学习新加坡异地工业园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率先在惠阳、河源、汕尾、襄樊等地大规模建立深圳产业转移园,在越南等地建立境外产业园区;协助当地政府制定产业转移园的产业准入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完善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异地产业集聚园。
——加强与异地园区所在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产业转移的政府服务机制。构建产业转移的公共技术平台,完善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创业投融资服务;增加两地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机会;加大知识产权的维权服务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建设异地产业转移的地区监测与合作机制,及时跟踪相关异地产业的消长动态,合理引导其健康发展。
—— 以异地产业园和毗邻地区的产业合作为基础,在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研究探索深圳发展“腹地经济”、“飞地经济”的新形式。要从产业链区域合理分工、人才吸纳与流动、建立“跨地利益环流机制”等方面,在互惠双赢前提下,进一步发展深圳与省内周边地区、深圳与省外、深圳与境外的产业异地合作关系,并形成涵盖异地协调、补偿机制的常规化制度安排。
3.4突出绿色GDP,大力扶持循环经济,发展集约、节约型产业
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深圳破解目前的资源与环境“瓶颈”,在紧约束条件下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进行产业的生态化调整,构建循环经济生态化产业体系。要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引导目前主要以都市型农业和捕捞渔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向科技型、生态型、集约型、观光型模式转变;鼓励和引导第二产业通过技术改造、行业准入、重建生态产业链等措施,在企业内部及关联企业之间构建“物流与能量流”循环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清洁化、节约化生产。按环保专项标准对相关企业给予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的资金扶持。
——继续推行优质环保工程创建活动,制订和完善行业环保管理和污染治理标准与规范,建立环保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更多地进入绿色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行列。
——按照“产业分区、环境优先、集中治污”的原则,对新兴行业实施生态化定位,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制造业园区应提高准入的环评标准,对入园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全程化生态监控,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以物流园区生态化改造和绿色物流园区建设为重点,建设生态化物流业。
——大力发展低碳、环保产业,继续扶持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尽早启动“智能电网”应用推广的研究,率先进行“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可行性调研和规划,做好相关试点准备。
——积极跟踪把握国内外碳交易或排污权交易领域的动态趋势,通过调查研究,探索在深圳市增建国内同类交易所的可行性,充分利用新交易机制对地区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提高深圳在国际环保经济领域的辐射影响力。
3.5积极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优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从工艺技术手段、商业模式、经营创意乃至形象包装等方面,对本地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改造,进一步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区域竞争力,对于深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战略性环节。
——充分利用深圳现有高新技术手段,加大优势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重视高新技术优势的“嫁接”与“对接”,积极引导传统优势产业向差异化、品牌化、集约化方向转变,提高设计和工艺水平,增大产品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加大传统产业的整合引导力度,优化市域产业布局,培育一批以现有的九大产业聚集基地为依托、具有技术先导示范作用的新传统企业群体。
——结合产业转移和旧工业区改造,发展新的商业业态,进行产业升级,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配套化演变,使之成为产业改造的新目标模式和商业模式。可将一般文化咨询产业改造升级为创意设计产业;将部分工业区改造为工业旅游景点;将某些传统工业改造为都市特色工业;将某些传统服务业改造为现代休闲产业等。
——针对产业用地日趋枯竭现状,政府通过征收、回购掌握部分土地和厂房资源,结合“旧改”进行部分土地置换和功能转换,增强政府调控产业发展的手段。
——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率先启动地方市政债券发行计划;在现有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基础上扩大额度,进一步增加深圳市企业发债规模,为深圳市产业发展及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新的资金来源与融资渠道。
3.6 积极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产业,它是现代服务业的主干,是实体经济的外延组成部分,也是虚拟经济的重要支撑环节,在城市产业体系中具有日益增高的产业比重和产业地位。
——要重点发展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法律及会计服务业、商务会展业、服务外包、经济咨询、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鼓励制造业向产业链上游的研发、设计,向下游的广告、包装、品牌设计,以及信息、物流、咨询、金融等领域拓展,提供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含量、高附加价值的高端服务产品,形成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有机融合。
——继续大力发展设计、创意产业,培育知识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提高它们在服务业中的比重。以联合国授予称号为契机,不断深化和丰富“设计之都”的经济与文化内涵,扩展设计、创意产业的传播效应,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的国际形象与地位。
——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加快形成与国际化城市相配套的集生产功能、消费功能、公共服务功能三位一位的城市服务功能体系。
——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战略性、长期性固定资产投资,向这一领域的基础环节和高端环节倾斜,相应形成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发挥重大项目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带动、支撑和调节作用。
——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加强深港合作,实现互补式、交融式发展。通过学习借鉴和人才、机构的引进,提高深圳生产性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携手香港成为区域性、国际化的生产性服务业聚集中心。
——对深圳市“环CBD中心商务区产业带”和“亚中心商务区”进行优化改造,立足长远与全局,精心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的规划与布局。使生产性服务业各种业态向高端化、均衡化和配套化发展。
3.7 制订科学的人才与人口政策,推广素质工程,优化产业的人力资源基础
持续拥有遍及各个行业的各类人才,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产业的竞争和城市的竞争,说到底都可归结为人才的竞争。优化深圳产业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基础,已成为重要的战略性任务。
——高等教育资源要着眼于“调升存量,扩充增量”,在注重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使高校整体数量与规模在五、六年内明显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可将现有高校一些基础好的核心院、系予以剥离、扩建,单独升格建校;二是在新增“南方科技大学”的基础上,再争取新建若干不同门类的高等院校。
——结合创新型、学习型城市的创建,建立以全体居民为对象的市民教育、培训的常规化体系,推进区级“素质工程”,使之提升、推广至全市层面。
——在技能人才的评价、使用、再培养方面,形成相关的鼓励性政策规定。如重大项目审批、招标时,对申报、投标单位要提出对技术工人已有资格、培训使用方面的相关要求;形成职工凭技能和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制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事业及产业,政府在办学设施、师资、考证、考点、鉴定、认证等有关环节上,为产业培训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政府部门可采取培训补贴、发放培训代金券的方式,督促企业为员工购买培训服务,并可在企业年审中增加员工培训成果指标,调动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建立户籍人口有序增长调控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入户条件和程序,完善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等入户渠道,将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转为户籍人口。在全面提高城市人口素质的同时,适当、稳步地扩大户籍人口规模,提高城市发展的稳定度。
——在人才的吸纳、培养、使用、筛选乃至安抚、奖励等环节上,支持企业、机构建立与完善相应的长效机制,使产业和城市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群体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使深圳真正成为产业的“人才高地”、“人才良港”。
3.8加大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提高居民的收入与福利水平和相应的消费需求
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强,不断加大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全面实现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福利保障,创造优良的城市宜居、宜商环境,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不断提高地方财政用于居民教育、医疗、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比重,实现和深化“和谐深圳”的指标要求,提升居民的整体社会福利水平。
——进一步创造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条件,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将“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常规性列入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使之成为提升居民消费需求和福利水平的重要观测指标。
——探索建立应对产业衰退、迁移、周期性波动和突发事件背景下的产业救助机制,为产业的安全运行和转型提供保障。对失业人员安排好生活救助、培训资助和再就业指引等工作。
——扩大实施深圳市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类保障性住宅建设项目。择机启动新形势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高保障住房的可持续建设与消费能力;降低公共租赁用房的准入门槛,将覆盖面扩大至非户籍常住家庭。
3.9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产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沟通、联结企业,贯彻产业政策的重要纽带与平台。在政府部门审批职能简化、管理职能转换后,社会组织承担的行业协调、维护企业权益等社会管理职能日益加大,从而成为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织资源。
——主动向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部分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使它们在政企关系、银企关系、劳资关系、国际经贸关系等领域发挥更大的沟通、指导和协调作用。
——作为公益性、互惠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社会组织应独立于政府部门,坚持社会化运作,适当引入市场化机制,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以合理收取会员费、服务费等形式维持常规运作。
——进行社会组织的诚信与公信力建设,建立以机构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其与国际大商会、大协会“同台竞技”的能力。率先培育若干业绩与影响在国内领先、在国际有知名度的社会组织。
——各行业协会、商会应利用自身信息灵通、业界联系广泛、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优势条件,在企业异地迁移、企业组建产业同盟等方面,发挥好沟通、组织和协调作用。
[作者简介]李晓帆(1953—),男,中国生产力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生产力研究。
[收稿日期]2009-05-20(责编:启方;校对: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