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晚明时期,以服务获得报酬的观念与方式日趋盛行。金钱对旅游服务环节的渗透,催生了运营旅游活动的新的组织与运作方式,使得原本意义较为单一的旅游活动发生了某些变化,晚明旅游具有了一些近代化的意味。但晚明旅游近代化的相关因素,无论在空间分布还是在产业地位上都有很大的局限,因此只能说晚明旅游出现了一些近代化的因素,但远未达到真正的近代化阶段。
关键词:晚明;旅游活动;近代化
中图分类号:F5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3-0148-07
作者简介:魏向东,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旅游系教授 (江苏 苏州 215021)
在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晚明时期,以服务获得报酬的观念与方式日趋盛行。金钱对旅游服务环节的渗透,催生了运营旅游活动的新的组织与运作方式,使得原本意义较为单一的旅游活动发生了某些变化,文化活动具有了走向商品化的趋势,旅游不再仅具文化的意义,而且具有了经济的意义。在晚明旅游人数持续增长、旅游地域不断扩大,旅游观念与方法不断进步的诸多变化中,旅游活动的商品化与运作方式的组织化,使晚明旅游具有了一些近代化的意味。本文在大量搜集整理晚明游记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晚明旅游经济观念、旅游运营方式等方面的考察,对晚明旅游的“近代转型”作一番辨析。
一、金钱对旅游的渗透
晚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金钱观念深入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旅游过程中,除了官吏宦游及部分乡绅利用政治强权获取服务之外,大多同样存在着金钱购买服务的经济关系。袁中道总结的旅游诀窍之中,就明确指出“山资宜多,且宜先授,以近日山中贫甚,猝不能给客也”。他还进一步提示道:“又彼所欲得于客者祈禳,至一宫,则姑曲徇其愿,而我得以其隙作镇日游,是又游诀也。”(注:(明)袁中道:《书太和记后》,《珂雪斋近集》卷6,《四库禁毁书丛刊》集103,第607-608页。)清静无欲的佛家庙宇,殷勤地提供各种服务,其实大多是看在金钱的面子上,所以给足山资,答应祈禳,是游山的诀窍。为了争得大量的游人,当时不少的寺庙都有专人远出寺门去迎客,范守己游牛首山,“羊肠屈曲而上约二里许,忽闻松间有击柝声,山坳疏钟应之,不知其故,须臾群僧迎跽道左,则抵弘觉寺门矣”(注:(明)范守已:《游牛首山记》,《御龙子集》(吹剑草)卷28,《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63,第158-160页。)。专门有人在前路瞭望,一旦有客人前来,就用钟声告知寺院早做准备,并派出僧人出来迎接。迎接的手段也不断花样翻新,方应选游风穴山,“至则缁衣数十辈,羽商前引,迂回下上可十余折,而薄寺门”(注:(明)方应选:《游风穴山记》,《方众甫集》卷7,《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70,第130-131页。)。僧侣组成了乐队,簇拥着客人入寺。有时一山而有数寺,无疑会引起竞争,童佩等一班人游南岳,“上下师姑桥,沙弥道士相杂迎客”,“稍上为湘南寺,前有歧路达兜率寺,两寺僧接踵迎客”,再上三里为上封寺,“寺僧近十辈引客礼法王”。敬礼法王,是要布施的,童佩记其得以拜神,是因“余亦自出瓣香钱予道士,引余载拜庙庭”(注:(明)童佩:《游南岳记》,《童子鸣集》卷5,《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42,第438-440页。)。在寺院用茶进餐,也是要贡献的,谢肇淛杭州游文昌祠,“祠僧邀舆入院,进新栗白醪,出葺祠疏,余题之”(注:(明)谢肇淛:《游西湖四记》,《小草斋文集》卷7,《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75,第718-722页。)。戴澳游苏州洞庭西山,“从人饥且倦,解青蚨与僧,作饼炊饭”(注:(明)戴澳:《震泽游记》,《杜曲集》卷9,《四库禁毁书丛刊》集71,第317-320页。)。故王在晋揭示道:杭州上天竺“寺故灵应,方春时士女云集,香火之盛与武当悬,寺僧亦无不润屋者”(注:(明)王弘诲:《越游上中下》,《天池草》卷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38,第205-217页。)。
其实不仅僧人通过提供服务获得收入,旅游地周边的各类居民也纷纷进入这一行列之中。滁州醉翁亭自被宋代欧阳修标举之后,名声大振,这就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一条财路,“山上茅屋三五家,白茅为雪所压而突有青烟,门前枯柳作扶疏玉树,童子临溪捞鱼,女儿布裙帕首,卖酒唤客,当垆数钱”(注:(明)屠隆:《发青溪记》,《白榆集》卷5,《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80 ,第185-192页。)。戴澳在南京吉祥寺观梅,“因有列辇路左,布几竹间卖浆及饼饵者,至梅所,则围以朱栏”(注:(明)戴澳:《吉祥寺观梅短述》,《杜曲集》卷9,《四库禁毁书丛刊》集71,第332-333页。)。一路都有卖浆饼的小摊,到梅花开放之所,则用朱栏围出空地,招呼生意。浙江天台山,上山路上的松门岭,“有执雉以市者,涌溪酒亦不恶”(注:(明)陈仁锡:《辛酉浙游》,《陈太史无梦园初集》,《四库禁毁书丛刊》集277,第288页。)。在重要交通节点附近的村民,也学会了与旅客做买卖。王祖嫡于延津渡河,“至渡口益烈寒如严冬,绝无食肆。少顷村民持饼饵来,众争买啖,近村利售之速也。兢以熟食牛酒来,予为厚酬,从者始有人色”(注:(明)王祖嫡:《报庆纪行》,《师竹堂集》卷37,《四库未收书辑刊》伍辑23册,第394-408页。)。这种临时性的商业行为,对于饥寒交迫的旅游者来说,往往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重要的旅游地或旅游景点周边,往往会集聚大量的酒楼饭馆等服务设施,市场自发地配置了较为齐全的服务要素。晚明最重要的旅游城市苏州与杭州,同时也是市面繁荣、酒楼舞榭最多的城市。在富有盛名的西湖之滨,“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注:(明)王士性:《广志绎》卷4,见周振鹤编校《王士性地理书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等各类为旅游者服务的职业人群齐聚于此,仰游客为生。邹迪光在《游西湖记》一文中记载西湖商业氛围的浓郁:昭庆寺“由东廊出,两廊尽成市肆,僧居其中鬻经忏、木槵、蒲团诸物,暇则弈棋谈笑以常,曾乏诵弥陀而持贝多者”;鄂王庙“庙右环列酒楼,间以书肆,凡数十家”;法相寺“湖上缁流,大率工送迎,治酒脯,待客而已”(注:(明)邹迪光:《西湖游记》,《调象庵稿》卷3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59,第761-772页。)。像苏杭这样的情景,其实在江南很多城市都可以见到,如无锡名胜惠山,“山中列市酒垆茶灶,足供游者陟其高”(注:(明)熊明遇:《游箚》,《文直行书》卷16,《四库禁毁书丛刊》集106,第580-587页。)。镇江张王庙,是祭祀水神的庙宇,“庙左有酒家,可场而坐”(注:(明)王世懋:《京口游山记》,《王奉常集》卷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33,第308-311页。)。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自动地驱使人们到人流集中的地方开店逐利。
再以租用交通工具为例,晚明游者到旅游地时租用交通工具是经常的情形,晚明游记中所谓从一地“买舟”往另一地,其实都是租用的关系。在晚明史籍中多见有水运费用的记载,陈学文在对晚明商书的研究论文中,引用了不少商书中诸如“西兴搭船每银二分”、“夜航船每人与银二分”等船运费用的史料(注:陈学文:《明清时期江南的商品流通与水运业的发展》,《浙江学刊》1995年第1期。),可见除部分滥用国家驿传系统的官绅之外,像徐霞客等旅游者多是通过金钱购买的方式来实现空间转移的。此外,在旅游地出租交通工具也是赚取游客钱财的重要环节。苏州荷花荡六月二十四日观荷花,其时“渔刀小艇,雇觅一空。远方游客,至有持数万钱,无所得舟,蚁旋岸上者”(注:(明)袁宏道:《荷花荡》,《袁中郎全集》卷8,《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74,第485页。)。杭州西湖是游览胜地,每年游客来此雇船游湖者络绎不绝,尤其是在春天时节,游船供不应求,于是“每春时楫师索高价有至千钱者”,王在晋来游时正是深秋,“今则深秋惨淡,游人落落如曙星,桂楫兰桡,野渡自横者什九,用舍固自有时,为之一概” (注:(明)王弘诲:《越游上中下》,《天池草》卷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38,第205-217、196-205页。)。西湖楫师已知道根据西湖旅游的淡旺季而自动调节价位。
南方地区的沿路村民,通过为过往旅客提供服务获取收益,已成为一种固定途径,多争相前往。王弘诲等人游苏州天池,“诸子皆楚服,用一缗请傍村人舁竹兜子而往” (注:(明)王弘诲:《越游上中下》,《天池草》卷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38,第205-217、196-205页。)。短短一句话,虽然揭示了吴地村民以送客来挣钱的事实,但具体如何进行,则语焉不详。葡萄牙传教士拉达的记载,则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地区,旅行服务已成为当地居民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极为普遍,“除官员和戍军外,各人都自有本行。虽然他们有小驮骡和小驴及驮马,他们仍雇人搬运行李,像新西班牙的土著一样。但一个中国人的搬运抵得过三个新西班牙人,他们差不多像马一样能很好地背东西行走。找人运行李比找牲口更容易;而且有很多次他们为争运行李相互争吵斗殴。当我们到达一地,第二天要从那里登程,我们很快看见许多人从村里或耕地朝我们跑来,争着要搬行李;有好几次,离村子还有半里路,他们已把行李从正在搬运的人那里接过去,以便要求第二天搬运,这仅仅是为了金钱和报酬;有时为抢运而打架”(注:[英] C.R.博克舍编著:《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何高济译,中华书局1990年版。)。
中外游记中所记载的大量事例,深深地反映了商品经济精神对晚明旅游活动的渗透与改造。旅游的发展,带来了不少新的赚钱门路,启发了人们的经营观念,因而以旅游谋求新的生计,对旅游景点周边地区的居民,就成为正常而普遍的选择。戴澳游金华三洞,见双龙洞有“卧舟面壁”一景,他就不无担心地说:“正恐此路一通,渔郎长作向导,渔舟长供客游耳。”(注:(明)戴澳:《金华三洞纪游》,《杜曲集》卷8,《四库禁毁书丛刊》集71,第298-300页。)人们以在旅游活动中赚取金钱为荣,以不善从旅游活动中挖取金矿为耻。薛冈对山东济南趵突泉的批评,代表了这种新的理念,他说:“土著之人,无一人能就泉而经营亭馆者。泉西去有怪石高丈许,三人抱,玲珑峭拔,挺然孤峙于荒烟野蔓中,无有物色。地鲜好事之人,真令泉石寂寞。”(注:(明)薛冈:《观趵突泉记》,《天爵堂集》卷6,《四库未收书辑刊》陆辑25册,第522页。)作为全国知名的景点,趵突泉吸引了不少的游人,但当地居民却不知道围绕趵突泉建构亭馆,经营牟利,更不知道在三人抱的怪石周边加以开发。与以往一些清高之士鄙弃商业不同,薛冈反而认为,当地缺少关于商业经营的“好事之人”,才是令泉石寂寞、景点冷落的真正原因。
晚明时期,伴随着一些地方旅游商业经营的发展,滋生出旅游经济观念的士大夫相应增多,他们不再羞言金钱利益,而是直面经济与旅游结合后所带来的积极作用。王士性曾论泰山进香的人潮,不仅为国家贡献了数十万的香税,而且带动了泰山地方经济的发展,解决了百姓的生计问题。他说:“众当春夏间,往来如蚁,饮食香楮,贾人旅肆,咸藉以为生。”(注:(明)王士性:《广志绎》卷3,见周振鹤编校《王士性地理书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地方居民通过提供饮食、香火、住店等服务,均得以安身立命。王士性论杭州西湖,也是同样的思路,“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藉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易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咸失其本业,反不便于此辈也”(注:(明)王士性:《广志绎》卷4,见周振鹤编校《王士性地理书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这些话虽然用字不多,但意思明了,思想深刻。王士性与其前辈叶权有关“愈游愈盛,小民愈安乐”,“若禁其游玩,则小民生意绝矣”(注:(明)叶权:《贤博编》,中华书局1987年版。)的思想如出一辙,并进一步意识到旅游发展对其他社会服务业的带动作用,意识到旅游是促进社会稳定、增进百姓收入的重要手段,意识到每个地方均须据其地利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的道理。
从晚明时期的旅游实践,到晚明时期的旅游观念,商品经济及其价值观念对旅游的渗透无孔不入,大量提供旅游服务的各色人等以金钱为上,一些先进的思想家意识到旅游发展对社会与经济的好处,这就为晚明旅游的近代化因素提供了极好的成长土壤。
二、晚明旅游服务要素的组合运营方式
晚明旅游的近代化因素,集中表现在旅游有偿服务的种类增多与旅游运作方式的社会化过程,旅游不再仅仅是个人的事,同时也是社会的事,旅游也不再是纯粹的精神审美,而是可以创造价值的新型经济。虽然晚明时期并未达到这一认识水平,晚明的旅游活动也还不可能成为一门新型的产业经济,但在一些具体旅游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确已出现了某些具有近代化意味的因素,这种新因素集中在有社会广大成员共同参与的远程宗教进香旅游活动领域。
晚明社会中每年都在进行的宗教进香旅行,是当时社会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晚明时期规模最大、参与者最多的远程旅游方式。由进香旅游所产生的大量人群临时经行所带来的服务性商机,刺激了晚明旅游服务新形式的出现。这引起了嗅觉灵敏的商人程春宇的高度重视,在记载商路以普及商旅知识的大众性读物《士商类要》中,专门记载了5条远程进香的旅游专线。在其中一条专线,即苏州经杭州到普陀山的旅游专线中,程春宇特别记载了渡海香船的经营方式:进香客于宁波“至桃花渡上香船,每人送店主人家银一钱,吃饭一餐,朝香回日,又饭一餐,连船钱往返俱在内”(注:(明)程春宇:《士商类要》卷1,载杨正泰《明代驿站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54页。)。这段简单的记载,表明进香客从宁波至普陀渡海进香的往返行程,已被“店主人”打包成一个服务项目,价格为银一钱,香客不仅可乘船往返,而且还有两餐供应,交通与饮食合成为一个项目一起出售,这种打包经营的方式,是近代旅游服务的典型形态。近代方始出现的旅行社是旅游产业出现的标志,旅行社是一种中介性的服务组织,主要业务就是招徕与组织客源,组合相关服务要素,为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的一条龙服务。明代的店家与近代的旅行社在功能上已具有某种相似性。西方这种服务形式的出现,是缘于产业革命引起的大众出游的需要,而明代定期的大规模的进香旅游活动,也同样派生出了这种服务。
同样的情形在泰山脚下的泰安州也可以看到,张岱所记载的泰安州客店,已经常常被人们用来说明晚明旅行服务的先进(注:如巫仁恕《晚明的旅游活动与消费中心——以江南为讨论中心》一文,即以张岱的材料作为典型的例证,论述晚明旅游的现代性。)。为全面了解,本文将张岱的文字照录于下:“离州城数里,牙家走迎,控马至其门。门前马厩十数间,妓馆十数间,优人寓十数间;向谓是一州之事,不知其为一店之事也。到店,税房有例,募轿有例,纳山税有例。客有上中下三等,出山者送,上山者贺,到山者迎。客单数千,房百十处,荤素酒筵百十席,优傒弹唱百十群,奔走袛应百十辈,牙家十余姓。合计入山者日八九千人,春出日满二万,山税每人一钱二分,千人百二十,万人千二百,岁入二三十万。牙家之大,山税之大,总以见吾泰山之大也。呜呼泰山!”(注:(明)张岱:《岱志》,《嫏嬛文集》卷2,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67-68页。)
也许是泰安州客店的服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磨灭不去,故在几十年后,作为前明遗民的张岱,回忆他的繁华旧事,依然对泰安州客店念念不忘,在《陶庵梦忆》中继续加以记载:“客店至泰安州,不复敢以客店目之。余进香泰山,未至店里许,见驴马槽房二十三间;再近,有戏子寓二十余处;再近,则密户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余谓是一州之事,不知其为一店之事也。投店者,先至一厅事,上簿挂号,人纳店例银三钱八分,又人纳税山银一钱八分。店房三等:下客夜素早亦素,午在山上用素酒果核劳之,谓之‘接顶。夜至店设席贺,谓烧香后求官得官,求子求子,求利得利,故曰贺也。贺亦三等:上者专席,糖饼、五果、十肴、果核、演戏;次者二人一席,亦糖饼,亦肴核,亦演戏;下者三四人一席,亦糖饼、肴核,不演戏,亦弹唱。计其店中,演戏者二十余处,弹唱者不胜计。庖厨炊爨亦二十余所,奔走服役者一二百人。下山后,荤酒狎妓惟所欲,此皆一日事也。若上山落山,客日日至,而新旧客房不相袭,荤素庖厨不相混,迎送厮役不相兼,是则不可测识之矣。泰安一州与此店比者五六所,又更奇。”(注:(明)张岱:《泰安州客店》,《陶庵梦忆》卷4,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综合上述两段记载,笔者用现代的语言描述张岱所亲身经历的泰安州客店所提供的旅游服务:在他尚未至店之时,就有“牙家”前来相迎,牵马入店。客店规模甚大,有马厩、妓馆与优人寓所数十间,并有“演戏者二十余处,弹唱者不胜计。庖厨炊爨亦二十余所,奔走服役者一二百人”。如此大的规模与众多的娱乐服务,本应是州级城市才能具备的,但却总汇于一店之中。住店的客人,先须办理入住手续,到一“厅事上簿挂号”,交纳“店例银三钱八分,又人纳税山银一钱八分”,客店提供三种不同服务规格的客房,供人选择,并代为办理募轿、征收山税等事,以免客人四处奔波。更为重要的是,店家根据客人的拜山行程,设计了一套全程服务系统,所谓“出山者送,上山者贺,到山者迎”。在客店完成入住手续之后,上山有“接顶”服务,即为客人登顶提供御寒与饮食服务,《岱志》中载:“顶上牙家有土房,延客入向火。余寒颤不能出手,热炙移时,方出问顶”,“出红门,牙家携酒核洗足,谓之接顶”。下山之后则有贺仪,“夜巨戏开筵,酌酒相贺,谓朝山归”。贺仪也有不同规格,分为上中下三等,提供“荤酒狎妓”等服务项目。如此一日游程完整结束。在这套服务于游山的系统之外,客店管理也比较先进,每天有大量不同的客人前来,但客房安排井然有序,餐饮服务各不相同,迎送人员职责分明,已初得现代酒店管理的精髓。
这种客店、牙家,与以往的单纯提供食宿服务的逆旅、酒楼有很大的不同,不仅设计出了相当科学的客店管理流程,而且根据客人的游山过程,设计了包含食、住、行、游、娱五大要素在内的一揽子服务体系,将客人的游山过程分解为诸多的服务环节,在山上山下不同的空间点上提供客人需要的服务,并将这些服务要素统一组装,打包为一个产品,由客人在住店时一次性购买,使客人的游山过程成为一个经济产品,这样既方便了客人,也使得旅游活动本身成为一个富有经济价值的金矿,客店通过提供完整的旅游服务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收益。这种新的组织与运作方式,与近代的旅游中介组织——旅行社并无太大的区别,有力地证明了晚明旅游领域中确实孕育了具有近代意味的新因子。
然而,必须注意到,普陀与泰山,都是当时最为著名的进香胜地,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朝拜者,这类新的服务方式都是在具有大众旅游意味的宗教进香旅游专线上出现的,但在其他文人所喜欢的山水游线上则很少看到,这说明,由于进香旅游具有一定的人数规模优势,原先针对少数人的服务方式,已无法应对大众人群要求同时获得服务的需求,服务要素也必须组织起来,才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批发优势,才能应对群体消费的需求。以大众为服务对象并从中获取一定经济收益的情况,在晚明并非孤立地出现,新的社会生活内容往往从社会下层起步,这是人类社会生活方式演进的一个基本规律。正是晚明商品经济在社会各个层面、各个生活领域的渗透与进展,使得新的服务性生产组织方式开始萌芽,并扩展到从前的个人活动或文化活动之中,从而证实了晚明社会确实处在中国社会即将转型、近代因子正在孕育的特殊时期。
三、晚明旅游服务要素的空间分异
在古代中国的大部分时期,社会物质供应都较为匮乏,旅途生活是比较艰苦的。虽然晚明时期,商品经济有了较高程度的发展,社会服务如饭店、旅舍等有所增加,但晚明时期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之间经济生活的巨大差异,使社会服务因子的地理分布也极不平衡,服务经济主要集中在官僚、富商云集的城市和江南等部分经济发达的市镇中,而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经济形态的乡村地区,存在大量服务供给的空白地带。服务因素的分布不均,给出行者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在城市及其附近旅游,可借助相对完备的社会服务,但在山郊野外,则不能不带上各类游具,以自助的方式满足旅途所需。这种影响在居家生活中反映不甚明显,但在依靠外界提供服务的旅游生活中反映得十分清晰。
旅游者主要流向的地区,除了城市及其近郊外,主要分布在田园牧歌式的乡村地带和山清水秀的山水胜地。一般来说,山水胜地多处于山野之地,有不少还是人烟稀少的地区,交通不便,经济一般都不发达,社会服务尤为薄弱,服务设施比较稀少,这就与旅游者的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服务的缺失,逼得晚明的旅游者们只能自力更生,自带补给而周游全国。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非常惹眼的现象:出游必带背着行囊的仆人。像徐霞客号称是万里独行,但仆人是从江阴一直跟到云南的。由于服务于旅途生活的用具众多,所以有时仆人的队伍很为庞大,王世贞游太湖,专门买了三艘游船,“其一以济吾党,二以载仆从肴酒”(注:(明)王世贞:《泛太湖游洞庭两山记》,《弇州四部稿》卷73,《四库全书》集部六,别集类五。)。无锡邹迪光游苏州诸山,则带有“诸酒肴二担,衾被三担,从者四五人”(注:(明)邹迪光:《游吴门诸山记》,《鬰仪楼集》卷3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58,第707-712页。)。
以旅途食宿为例,旅游者主要流向的乡村地带与山水胜地,往往经济不发达,服务设施极为稀少,靠之接济粮食显然是不太现实的。王心一说从绩溪至宛陵,“须舂二日粮,重一宿,皆从乱山中行”(注:(明)王心一:《障城道中归记》,《兰雪堂集》卷4,《四库禁毁书丛刊》集105,第567页。),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于慎思游其家附近的鉴山,山中无人家,更无逆旅,只得“宿池边茅草藤树下”(注:(明)于慎思:《鉴山记》,《庞眉生集》卷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48,第373-374页。)。范守己游华山,山上无食宿,只得借宿于一老黄冠之洞中,并“假厨为炊”(注:(明)范守已:《同登太华山记·记三:自云台峰之细辛坪》,《御龙子集》(吹剑草)卷29,《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63,第169-170页。)。王世懋游陕州三门集,“计其地天下奇,必盛集民舍”,乃轻装而往,舍弃了被褥卧具,“姑以乙壶酒挂骡旁,升米付奚奴囊之”,与两奴跨一骡而行。孰料百姓因“达官来游者多”而徙去,王世懋等无处歇息。时已近午,乃“赤日中跨骡上山,觅一居民问路,行未数十步,则民舍参差出矣”。因借憩于一家,“主人出鲜枣啖我,而奚奴所煮囊中米亦熟,遂饱噉而去”(注:(明)王世懋:《游三门集津记》,《王奉常集》卷1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33,第322-323页。)。
由于路途供应困难,携粮而游成为晚明旅游者的常见方式。徐霞客在其游记中就曾多次记载在城市中买粮食补充粮袋的行为。这类情况在晚明旅游者中极其普遍,仅举数例如下:邹迪光由余杭至大涤山,“乃裹两月粮作天目游计”(注:(明)邹迪光:《由余杭至大涤山记》,《调象庵稿》卷31,《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59,第773-775页。)。王临亨游罗浮山,“挟一偏提,持四日糗以游”(注:(明)王临亨:《游罗浮山记》,《粤剑编》卷4,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1页。)。童佩在《游西山记》中回忆游泰山的情景:“顷者裹粮担簦,乃得纵观泰岱。”(注:(明)童佩:《游西山记》,《童子鸣集》卷5,《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42,第435-438页。)粮食的充足与否,有时就直接决定了一次旅程的时间长短。袁中道出游桃源,意犹未尽,但“薪米渐不支,遂唱返棹”(注:(明)袁中道:《游桃源记》,《珂雪斋近集》卷3,《四库禁毁书丛刊》集103,第540-543页。)。冯时可游宜兴,“从者告脯资竭,则信布帆而东矣。私与宋生期再旬日臝粮而来”(注:(明)冯时可:《游芙蓉寺记》,《冯元成选集》卷22,《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集61,第14-15页。)。自带粮食不足,也无法指望得到及时补给,只好结束旅程。
虽然与其他时期相比晚明的商品经济最为发达,民间逆旅的数量有所增加,另外寺院和民家也可借宿,但除了城市和江南部分地区外,全国很多地区,尤其是乡村地区,服务要素仍较稀少。杨嗣昌、袁中道等一班名人与官吏游武陵山水,随身携带食具与卧具,食时“布席坐饮”,睡时宿于舟中,虽“有乡民陈姓者以鸡黍至,感其意为之饱”(注:(明)袁中道:《再游花源记》,《珂雪斋近集》卷6,《四库禁毁书丛刊》集103,第601-603页。),却无从到酒楼食肆中大快朵颐。闽县人陈勋游距福州百余里之溪源山,“先是舍舟来忘携尊酒,问牧竖沽处,曰涉溪至十四桥有酒家矣。众贾勇涉溪……望桥头青帘出树杪,入林把臂,亦复短衣椎结,吴语如曩时,而浮白大嚼,益豪歌呼,慨慷振林木”。山中无酒卖,只得涉溪到居民聚集点的山村酒肆,方得一解酒肠。此次行游,“三宿舟中,一宿溪洞”(注:(明)陈勋:《游溪源山记》,《陈元凯集》卷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79,第602-603页。),全是通过自助或露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
在中国古代,主要是宋明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以来,虽然服务经济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以及江南市镇中有较大的发展,但一直居于非主流的地位,并受到轻视服务的传统思想的歧视,始终难以成规模、成体系地发展。一些服务因子的出现,多是市场自发的和零星的行为,缺少组织与规划,不可能形成自成体系的并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产业。即便是这些零星的服务因子,也主要是为当地的官僚富商和城市居民提供服务,在乡村地带以及山野之地,旅游服务要素是不甚健全的。社会服务体系的总体不健全与空间分布上的差异性,一方面限制了旅游发展的质量与规模,另一方面也促成了带游具以自我满足的自助旅游,成为当时重要的一种旅游方式,带来了晚明时期旅游器具远超前人的大发展(注:详见拙作《晚明游具及其特征》,《东吴文化遗产》第1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75-289页。)。
由于晚明旅游取得了全面超越前代的成就,近来学术界在讨论晚明社会的近代转型的背景下,学者们也提出了晚明旅游近代化的命题。应该说,晚明旅游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与动向,在某些方面也确实出现了与近代旅游相似的新因素,晚明旅游在旅游地域扩展、旅游观念更新方面有着超越前人的贡献,也出现了套装行程等新的旅游运作方式,但笔者并不赞同将晚明旅游近代化水平无限扩大的说法(注:如梁中效《明代旅游的近代化趋势》,《汉中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在未深入研究明代旅游的前提下,贸然列举了晚明旅游近代化的四个标志:“明代中期”出现了“依靠自身才能旅游为生的人(附注,原文中所举例证诸如‘壮游在外、‘入都为胥办、‘兴贩为商贾等并不是‘依靠自身才能旅游为生的人)”、“明代中期,在一些著名的旅游胜地,产生了近代化的商业性旅游,出现了一批为旅游业服务的从业人员”、“明代中期……具有旅游指南性质的各种路程书的编纂、刊行蔚然成风”以及“明代中期之后,诞生了我国古代著名的大旅行家王士性和徐霞客”,这四个方面的情况可以说是晚明(而不是明代中期)时期旅游的一些成就,但与旅游的近代化没有必然的联系。)。要判断旅游近代化,需要有明确的标准。笔者认为,近代旅游业的出现,基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环境,基于专业旅游中介服务组织的出现,而晚明时期虽然在个别地区出现了将相关旅游服务要素组合在一起的旅游运营方式,也出现了类似于专业导游的旅游服务人员,甚至还出现了泰安州店家那样的提供组合旅游产品的组织,但这些新的因素,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尚不足以改变晚明旅游自发与零散的整体面貌,未能促动与旅游相关的生产、服务要素的制度性整合,更不可能导致作为一种新型服务产业的旅游业的出现。
近代旅游业的产生,是通过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将原先自发的、零散的旅游活动,组织成为可以盈利的服务产业,其中,旅游中介服务组织的出现,是关键中的关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将英国托马斯·库克的旅游中介活动以及他所组织的旅行社,作为近代旅游业诞生的起点。反观晚明时期,虽然出现了一些带有近代旅游意味的因素,但并未出现任何正式的旅游中介组织,并未能通过中介组织的作用,将旅游活动转变成一门新型的社会产业。因此只能说晚明时期,随着整个社会开始向近代转型,旅游也出现了一些近代化的因素,但远未真正进入近代化阶段。
小 结
本文在充分肯定晚明旅游出现了某些近化化因素这一基本判断的基础上,认为晚明旅游的近代化局限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和一定的旅游场域中,尚未发展成为一门新型的社会经济产业,因而对晚明旅游近代化的认识必须客观中肯,但这并不是否定晚明旅游在中国旅游史上的重要地位,相反,笔者认为,晚明旅游是中国古代旅游史上的巅峰时期,其意义不仅体现在旅游本身,更体现在它与晚明社会整体的息息相关上,正是由于晚明社会逐渐地向近代转型,也带来了旅游近代化因素的萌芽,而旅游近代化趋势的显现,又进一步促进了晚明社会的转型。
(责任编辑:陈炜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