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书法普及性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2009-04-15 08:10张维红
艺术教育 2009年4期
关键词:普及性书法素质教育

张维红

内容摘要:文章在对广东、辽宁、北京部分高校进行区域性调研的基础上,剖析了高校书法普及性教育的现状及一般性问题,探讨推进书法普及性教育的有益性和可行性,并从三个方面对高等院校书法普及性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探索性的意见。一是为“精英教育”提供人才实践的平台;二是建立书法普及性教育的地位;三是适应社会需求,尝试新的办学模式。

关 键 词:高校书法普及性教育 精英教育与教学实践 社会需求与转变模式

书法作为传承千年的民族艺术形式,上个世纪中叶正式进入学院式教育领域。1963年浙江美术学院招收首届书法本科生,当为先行者。1979年浙江美术学院与中央美术学院始招书法研究生,但仍属寂寞之旅,此时高校书法教育初创而并未形成局面。90年代后,随着社会书法热浪潮的冲击,全国许多高校先后设立书法专业,陆续开设博、硕点和开始书法本科教育,在十几年的时间内,培养了为数可观的专业书法人才,输入到社会的各个地方,成为当代书法史的一个重要现象。今天高校的书法教育仍属精英教育阶段,它的发展也存在诸种问题,但是无论如何,它对现在和未来发展的影响是深刻的。本文仅从普及性教育的视角,论及精英教育与教学实践的关系,探讨推进书法普及性教育的有益性和可行性,并从三个方面对高等院校书法普及性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探索性意见。

一、高校书法普及性教育的一般状况

英国著名教育家马丁·特罗于1973年6月发表的《从精英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中的问题》文章中,按照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比例,将国家的高等教育划分为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确定15%以下为精英阶段;15%—50%为大众化阶段;50%以上为普及化阶段。另据有关资料统计,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进入了大众化阶段。2006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比 2002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各类高校在学人数居世界第一。近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达1738万,比上一个5年增加了1165万,有两倍之多。

我们在此讨论高校书法普及性教育问题的时候,借用了马丁·特罗的这个数据公式和相关概念,这样从量的分析上衡量现阶段我国高等书法教育的状况,只能说它尚且处于精英化阶段的初期。但是由于书法教育的特殊性,主要是民族性、实用性、艺术性的多重结合,客观上破除了这个规律的一般性特点。因为从正式教育的数量比例看,虽然远远无法达到所谓大众化的阶段,不过从另一个角度——书法渗透进国民生活之中,参与的人数众多,就完全可以确立“普及性书法教育” 这个概念。以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和就读人数来说,普及性书法教育完全具备扩充的空间。

(一)专业类院校的示范作用

目前高校书法普及性素质教育的范围有全校性的公共课或公选课、艺术类的必修课、高等职业教育与书法联系密切的特色专业以及校园社团活动的辅导课等。笔者就此对广东、辽宁、北京部分高校进行的区域性调研结果是:一方面高等书法教育仍着重于博、硕点和本科专业的发展,普及性素质教育还有待于大力推广;一方面由于已经拥有书法专业的高校比较重视学科建设,师资力量雄厚,影响面较大。因此,在推广全校普及性素质教育方面亦顺势走在前列,书法课基本上能够成为全校性的公共课或公选课、艺术类或中文类的必修课,并且在教学内容安排上注重书法技法训练与学科体系建设的相互兼顾,在教学方法上注重实效性和启发性。尽管全校性的覆盖面尚且不能达到实现普及性教育的程度,但对推广普及性的素质教育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二)非专业类院校的不足之处

非专业类院校与专业类院校相比,在软硬件条件上相差很远,因此普及性的素质教育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课程设置严重不足

在大部分高校中,书法普及性的课堂教育首先在课程设置的量上难以保障。某些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里并不开设全校性的书法公共课或公选课,而仅在美术系或中文系开设书法必修课或选修课;在部分艺术院校,书法课被作为可有可无的选修课,不被列入教学计划之中;在部分理工类大学,书法课甚至是一个“空白地带”。其次是教学内容比较单一,书法课主要是以毛笔技法训练的写字课为主,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教学效果不理想。

2.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笔者在调研中还发现,在高校书法普及性的教育领域,左右教学质量的是师资力量的非专业性构成因素。有的学校虽然开设书法课,但除了认识上的不足之外,主要是囿于条件的原因,书法教师常常由校内教职工中的书法爱好者兼任。当然笔者并不是非议这种非专业兼职教师的存在价值,特别是部分师友的艺术水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高于专业书法教师。但是任何一种门类的教育毕竟有其自身的规律,否则就不必有学科之分、专业之分以及师范与非师范类院校之分。事实上,那些从事其他专业和工作的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姑且不论,就精力和时间而言,毕竟也是有限的。此种状况,确实使书法教学的质量难以保障。

3.社团活动非理性化

在某些高校,由于学生得不到配备良好师资的课堂教育,一些对书法感兴趣的学生便加入校内的社团组织,希望通过社团中的活动使书法学习得以继续,水平得以提升。但存在的问题是,一些社团常常亦是缺乏专业老师的指导,书法学习仅限于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属于学生的自我教育;一些社团虽配备书法指导老师,但尚不具备专业水准;还有一些社团的指导老师虽然具备专业水准,但是对社团学生的指导局限于偶一为之。毕竟这种指导是一种不计课时,没有报酬的纯义务行为,教师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认可,因此对社团学生的指导难以持之以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类社团作为学校正规普及性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是毋庸置疑的,只是随意性过强,呈现松散无序的自然状态。

二、推进书法普及性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书法不仅是中国所独有的艺术形式,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它的发展史皆与其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以及社会风俗等发生着联系,如殷商甲骨文体现商代人的宗教观念和风俗习惯;西周金文与当时的礼乐文化和社会秩序相观照;战国文字的世俗化与异化现象则透视着“礼崩乐坏”“百家争鸣”的社会时局。汉以后,书法逐步走向艺术上的自觉发展阶段,但其所承载的民族文化精神却愈加彰显,儒家所宣扬的“中和”之道与伦理纲常、道家所追求的“任性自然”的处世态度、个体书家的人生探求与价值取向等,这些观念都不同程度地渗透和体现在古代书家的书法实践和人们的审美情感之中。著名学者王岳川先生曾赞叹:“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门艺术,甚至可以说是‘中国哲学中的明珠。”①的确,从3000多年前甲骨文字的现身,书法艺术见证了中华民族古老文明的历史。但不可否认,在当代社会书法的实用书写价值已被印刷、硬笔、电脑所部分取代,故一些人对书法的价值持怀疑与否定的态度。事实上,古代书法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它形而上的精神层面更为丰富和宝贵,是传承文明和民族文化精神的桥梁,其文化价值和艺术欣赏价值是永恒的,不可替代的。

高等学府是培养人才、传播文化的重要基地,应该使学生对书法有一定的了解、体验,这不仅是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也可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立足于此,高校普及书法教育担负着传承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义务。虽然,当前高校推广书法普及性教育的程度参差不齐,书法课大部分没有被列入教学大纲,但可喜的是正规书法教育的开创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高校书法的普及性教育,陆续培养出的专业书法人才,成为师资的来源。应该说随着学科建设的日趋完善,物质条件的具备,人们认知程度的逐步提高,高校推进书法普及性教育的可行性正在与日俱增。

三、对高等院校书法普及性教育未来发展的探索性意见

(一)为“精英教育”提供人才实践的平台,构建师资队伍,逐步完善书法普及性教育的内容和标准

传统“精英教育”主要是对高等教育发展过程阶段的划分,是对高等教育入学率在15%以下这一发展阶段的指谓,而现代的“精英教育”是专指存在于高等教育始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②当前我国高等书法教育中的博硕教育当属现代“精英教育”范畴。

近年来上述“精英教育”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在高校书法普及性教育实践领域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种现象或因普及性教育领域设课不足,缺少人才施展才华的空间;或因普及性教育的无名无利,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或因重视程度不足,有些人员暂不为之。当然,也包括书法专业人才对普及型教育的适应状态和身心投入的程度。

不过,确立“精英教育”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在教学实践中的地位已经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丛文俊教授在《书法学科建设与新世纪书法研究展望》这篇文章中谈及书法艺术的品质时说:“书法艺术有着强烈的文化色彩,这不是仅就其历史而言,在现实社会也是如此。未来的书法艺术发展,仍借重它对文化的依托、传统的延续和古今共存。”专业书法人才因其在专业领域接受过长期比较系统、全面的教育,因此对艺术的理解不易失之于偏颇,而是更注重其文化品质和艺术规律,从而有助于教育学生更好地学习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书法艺术技能和审美水平,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因此,为“精英教育”提供人才的实践平台,是发展书法普及性教育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构建和发展高水准师资队伍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书法普及性教育的内容和标准则是现实任务也是长远目标。

(二)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方向,融入人才素质教育理念,建立普及性教育的地位

高等书法教育的目标不应只定位于培养高级专门的书法人才,而应该是创作、学术、教育并重或有所侧重。在现代社会,不能让书法只是穿着一件风雅的外衣,又暗中赋予了它太多的功利。只有从历史和文化的视角认知书法,才有助于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普及书法艺术。因此,高等书法教育应给普及性素质教育一定的地位与平台,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方向,融入人才素质教育理念。

笔者认为,高等书法普及性的素质教育若想健康地发展,应该走入规范化的轨道。首先应确立书法专业人才在教学实践中的地位,以保障教学质量,这一点笔者在上文中已经提及,不再赘述。第二是高等书法普及性的素质教育应该明确教育导向,统一课程标准。单一的写字课或书法欣赏课都失之片面,难以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因此,如何更好地开展普及性素质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高校之间应达成共识,比如说开哪些课,在哪些专业开设,采用一些什么教材,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等问题都还有待同行们的进一步商榷。第三是推广普及性的素质教育应采取某些激励机制,如对书法社团活动给予鼓励,为其配备专业的辅导教师,在方法上,可采取社团活动与选修课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学生可以获取学分,辅导教师可以计算课时,使高校的书法社团活动起到弥补课堂教育不足和延伸课堂教育之作用,进而成为开展普及性教育又一形式的课堂。此外,还应注意营造校园的环境氛围,譬如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和校园内的书法比赛,参观书法展览,举办书法讲座,进行校际之间的交流等活动。这种“校园书法”不仅可以吸引学生的关注,增加他们对书法学习的兴趣,还可以培养一批边缘性的书法人才和高素质的观众群,与正规课堂教育相互作用。

(三)适应社会需求,尝试新的办学模式,开拓普及性教育的新领域

我们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在竞争激烈的经济社会,企盼存在一种完全舍弃功利性的高尚行为也是不客观的,在可能的情况下,普及性素质教育还应考虑到社会的实际和需求。

从目前学生的求职经历来看,书画兼擅、文艺兼擅等“双向型”的人才较受欢迎。但这类人才却很有限,而且其中大部分人是通过自学来实现的。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在高等职业教育这一领域开设特色专业,尝试将书法与绘画、书法与文秘、书法与设计等专业合二为一,或有所侧重,可以填补社会需求的空白,提高学生就业之机会,属于新的办学思路。

近年来高等书法教育在全国颇为兴盛,培养了一批博硕人才,毕业人数逐年递增,但就业形势并不看好。高校对这类人才的需求量愈来愈少,从表面上似乎已趋于饱和,但事实是普及性教育领域尚且需要专业人才去充实,当前缺乏的是两者结合的最佳途径。

总之,高等书法普及性素质教育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环境气候,但步入规范,走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还要经历很长的一段过程。笔者以为,一方面这些问题应不断引起国家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重视,通过人财物力的投入逐步加以解决;另一方面我们从事教育和书法事业的人亦应寻求共识,为之共同呼吁、共同努力、共同工作。

注释:

①王岳川.中国书法高等教育的新世纪意义.[M].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5(2).

②郭石明.精英教育:量与质的解读.[M].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2).

作者系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书法教师,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硕士

(责任编辑:丁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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