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伟
由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不仅严重冲击着我国的经济增长,而且深刻影响着我国的体制改革。尤其是在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导向的改革进行了30年的重要历史时期,对于全球危机对中国经济改革带来的影响与挑战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
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深刻的全球危机表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在配置资源和实现均衡上存在深刻的内在局限和根本性的失灵,但由此能否动摇和否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目标导向呢?从经济发展史上看,市场经济机制是资源配置相对最为有效的方式。尽管资本主义市场机制作为一种历史的生产方式,存在一系列极其深刻和尖锐的矛盾,但这种历史文明所创造的社会发展,是此前一切人类社会制度无可比拟的;尽管在中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30年中,存在许多深刻的冲突和有待处理的问题,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取得的发展,尤其是社会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因此,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方向决不能动摇。
其实,西方占主流的意识形态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价值取向之间的对立,首先不在于要不要、应不应当以市场化为改革的目标,而在于这种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应不应当、或者说是不是只能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本制度基础,这也是西方学者所谓“华盛顿共识”、“后华盛顿共识”等表达的鲜明价值倾向。如果说这次全球经济危机表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存在严重的失灵,那么这种“市场失灵”的最为深刻的根源恰在其资本私有制度;如果说这次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改革目标导向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影响不应当促使我们怀疑市场化目标,而是要更坚定地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拒绝全面私有化,努力实现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统一。这是从根本制度上克服“市场失灵”的实践,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史上的崭新创造和本质所在。
基于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成就和基本经验,面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我们得到的一条重要启示是:我们的经济改革必须更加明确市场化的方向;但同时必须更加鲜明地拒绝西方所要求的私有化。
第二,深刻的全球经济危机引发了政府对市场前所未有的干预,由此能否导出政府应当替代市场的结论,或者说,应当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命题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对于这一基本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经济哲学观,即经济自由主义和理性干预主义。这两种观点迄今已有至少5次较大的争论。第一次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与封建专制和法国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主张的冲突,结果是经济自由主义获得胜利:第二次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历史学派和美国制度经济学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经济自由主义的初步批判,基于他们当时相对落后于英国的事实,对自由竞争提出怀疑,提出所谓“国家经济”范畴,主张国家干预经济,但未占主流;第三次是20世纪20—30年代大萧条之后,在“市场失灵论”流行的基础上,发生了经济学上的“凯恩斯革命”,同时又有美国“罗斯福新政”的实践背景,国家干预主义的理论和政策系统地确立下来;第四次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由于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滞胀”经济现象严重加剧。使得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和政策遇到了难以解释的难题,在“国家失灵论”流行的基础上,多种以新经济自由主义为基础的学说开始流行,如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卢卡斯的合理预期理论、科斯的产权理论等等:第五次则是现阶段空前深刻的全球经济危机,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市场自由竞争的有效性。重新强调政府系统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但是在这些长期争论背后。无论哪种经济哲学观,在以下两方面都是一致的。
一方面,无论采取哪种立场,都是基于资本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强调自由有利于本国资本利益的,则更多地强调自由主义:强调干预有利于本国资本利益的,便更多地强调国家干预,因此说并不是绝对的。英国古典经济学之所以强调经济自由主义。是因为当时英国资本最具竞争力;今天美国这个一贯标榜自由竞争的国度在危机中鲜明提出贸易保护,同样是基于本国资本利益需要。事实上,西方学者对我国改革的价值取向要求之一。是要我们充分贯彻自由化原则,这一点不仅不符合中国实际,而且在西方自身的实践中也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根据其利益的需要不断变化。另一方面,无论采取哪种立场,都不否定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不同的是,在市场微观个体与政府代表的社会总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经济自由主义主张应首先承认和保护个体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协调和约束总体利益,总体利益的调整应最大限度地支持个体要求。而国家干预主义则相反,认为应使个体利益服从总体利益。所以,即使这次危机再次集中显示了市场自由竞争的“失灵”,但其主流理论和政策倾向并未否定市场的基本作用,只是在承认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强调政府干预,同时,特别告诫不能以政府取代市场,否则,带来的灾难比市场失灵更可怕。
对于我国来说。危机以及由此对市场体制和调控方式带来的变化,是否意味着我国30年改革存在市场化过度的倾向?是否需要我们收敛市场化进程,强调政府系统干预?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进程中,的确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市场化的倾向,但这种过度倾向,与其说是市场化进展程度过快,不如说是在某些不应市场化的领域引入了市场方式:而更多的问题和矛盾之所以存在,其重要的原因与其说是市场化所导致,不如说是市场化不够深入、不够充分、不够完善所导致。因为总的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尚未完成。首先,从改革的核心环节来看。虽然已经开始从企业改革特别是从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环节,逐渐向政府和社会公共职能及制度的改革转移,但企业改革的基本命题仍有待深入处理,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包括非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公平竞争条件的创造,等等;同时,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宏观调控方式的改革,以及相应的社会公共体制的改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的改革均亟待深入。其次,从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来看,虽然商品市场化已基本实现并逐渐转向要素市场化的改革,但商品市场化中交易条件的不公平问题、对非国有经济的制度性歧视问题、产业组织上的垄断问题等,仍十分突出;同时要素市场化面临的矛盾更为尖锐,包括劳动力市场化中的体制性歧视,资本要索市场化的严重滞后及整个国民经济金融深化的显著不足,土地要素市场化中的严重制度缺失,等等,都亟待通过改革的深化来推进。最后,从改革的主要难点来看。虽然市场机制在作用程度上已经取代了传统计划经济的地位,市场化的主要难点已经从扩展市场机制的作用规模,逐渐转移到提升市场机制的作用质量,但市场机
制的结构仍极不完善,并且在各种国际国内矛盾作用下,存在相当大的体制“复归”的可能;同时更重要的是,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公正性、有序性,即市场机制的质量建设任重道远。包括市场机制的主体秩序、交易秩序、道德秩序、法治秩序等方面的培育,仍需极为漫长的历史过程。
如果说这次全球危机以及世界各国抗击危机的举措,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过度自发、过度自由、过度竞争的市场机制的确存在严重的“失灵”,尤其是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过度交易所导致的金融符号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严重分离以及这种分离所形成的大量金融泡沫经济,的确需要匡正;那么相比较而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30年,总体上并不是市场化过度。西方国家在政策上对过度市场自由竞争的纠正,能够促使我们进一步否定市场化过程中的盲目和过度自由化,而不是动摇和否定深入推进市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命题本身,就是对政府与市场、总体与个体、和谐与自由、均衡与增长等方面的矛盾运动做出的崭新的、科学的处理。
基于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程,面对全球危机的冲击。我们得到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我国的经济改革必须更加深入和加速推进市场化:但同时必须更加坚定地反对经济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自由化。
第三,深刻的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严重的冲击,特别是对与出口相关联的产业和部门带来严重影响,这表明,要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必须处理好外需与内需的均衡,处理好国际收支均衡与国内其他宏观经济均衡目标的关系,但由此能否动摇我国经济开放的进程呢?这里存在三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其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进入国际市场。包括在国际收支领域的经常项目下的进出口贸易,出口是否过多,增长是否过快,以致造成中国的经济增长对出口需求依赖度过大?在资本项目下的资本流人和流出的格局中,资本流入是否过多,增长是否过猛,以至于严重破坏了中国国际收支领域的平衡?总之,是否由于开放度过大,使得我国经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过深,使得我国国民经济失衡过于严重,所以应当放缓开放?应当看到,开放程度的提高使我国经济受世界经济周期性因素影响的程度加大是事实,但我国国民经济失衡、增长速度迅速下滑的主要原因则在于我国内需长期增长乏力,特别是消费需求增长相对不足。遏制经济下滑,抗击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不仅根本在于扩大内需,而且更需要扩大开放,更需要反对贸易保护,更需要扩大在世界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其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市场化、国际化的历史阶段性,或者说我国金融体制上与发达国家市场化、自由化的差距,的确使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受到一定的体制性遏制,但这是不是能称作是我国的体制优势?或者说这能否成为放缓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由?应当看到。我国金融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尚有很大距离,相对于资源配置有效性需求而言,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无论是在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传导机制上,还是在微观层面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育上,都存在严重的滞后性,甚至可以说已构成我国要素市场化的严重“瓶颈”。尽管这种滞后性有其深刻的国际国内原因,但不能把这种滞后性解释为体制优势,更不能以此作为延缓金融改革的理由。目前体现政府直接管制较强的金融体制对于抗击金融危机的影响似乎有一定的特殊效用,特别是有利于加强政府从金融方面直接干预经济。但也要看到,一方面,长期以政府直接干预以致削弱甚至抑制金融市场化、国际化的作用,必然付出资源配置效率上的重大代价;另一方面,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加大政府金融干预管制力度,作为短期政策有其必要性,但作为长期制度安排则不可取。金融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国际化方向不应动摇。其三,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深刻冲击,是否意味着我国经济需要回避全球化趋势,或者说放缓融入全球经济的步伐?事实上,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客观趋势,甚至包括抗击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全球经济危机,同样需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展开。我们不能也不应放缓融于全球经济的进程。问题在于,融于全球经济不等于经济一体化,尤其是不等于按照西方价值观所推崇的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范式来构建我国的制度,即西方学者对我国改革要求的“共识”之一——全盘西化。这次危机本身也表明,西方经济体制范式本身也存在极为深刻的内在矛盾,因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反对全盘西化基础上的所谓“一体化”,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使我国经济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能力和程度不断提高,是符合国内外客观历史条件规定的必然选择。
总结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面对全球危机的冲击。我们得到的又一重要启示是:我们的经济改革必须明确。在开放条件下应更深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之中;但同时必须更加坚定地否定全盘西化条件下的“一体化”。
总之,必须高度重视全球金融危机及由此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挑战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事实上,危机不仅对我国的体制改革产生影响和挑战,而且深化改革本身也是抗击危机影响、保证经济持续均衡增长的重要条件。就短期扩大内需而言,需要体制改革的系统支持,比如,提高农村居民市场需求,需要在市场化、国际化水平上克服农村与城市的体制差别,克服城乡之间在体制改革进程上的差异,以真正提高农民收入;刺激居民消费需求,需要在体制改革上,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体制方面加速进程,以尽可能稳定人们的预期,进而敢于增大现期消费;提高扩大内需的有效性和质量。需要加快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的改革。包括货币政策决策及传导机制和公共财政等方面的改革,以切实提高扩大内需决策的科学性、程序性和体制上的可监督性、可约束性。就长期发展而言,要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在于使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量扩大转为主要依靠要素效率提高,并使社会成员公正地分享效率提升带来的福利。为此必须进行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效率的提升以及相应的对增长福利的公平分享。其中制度创新尤为重要,毕竟制度重于技术。而制度创新的根本在于深化改革,在于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处理政府与市场相互间的关系是极为重要的命题。
相信危机的冲击不仅不能动摇和模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和原则,而且会使之更坚定、更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