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 宁
弗罗斯特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最杰出的诗人之一。他对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诗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一生四次荣获普利策奖,被美国国会投票授予金质勋章,同时也被尊称为美国的非官方桂冠诗人。弗罗斯特从小热爱诗歌并表现出超群的诗歌创作天赋。早年在新英格兰,他做过农民,也曾当过编辑,还教过书。之后,弗罗斯特与妻子移居英国,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诗歌创作生涯。然而他大部分脍炙人口的作品都是以新英格兰为题材,灵感完全源自当地风俗和社会习惯,因此也被誉为“新英格兰诗人”。其诗歌以语言简洁,模式传统,音律和谐,风格优雅而著称,并擅于使用清新质朴的词汇描绘生机勃勃的景象,表达深刻的含义,感情细腻,朴实无华却意味深长。用他自己的话说:“赶时髦和创作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诗歌女神不是时装表演的模特;诗歌是自己生活、人格和信念的一部分,更是自己宝贵人生经历的一部分。”
在以下的内容中,我们将从结构特征、语言特点、意象、象征和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弗罗斯特的著名诗歌《雪夜林边小立》: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th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 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the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一.结构特征
结构是诗歌的灵魂,没有好的结构和总体框架,再精妙的构思和语言都无法构建诗人与读者内心的桥梁。作为一个现代诗人,弗罗斯特走出了一条与其他同时代的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他继承和发扬了传统的写作方法,摒弃了浪漫主义诗歌的矫揉造作等消极因素,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旧瓶装新酒”,用旧形式表达新的内容。他的诗歌创作结构紧凑、韵律舒畅,并且富于节奏的变化。弗罗斯特很少写自由诗,用他自己的话说,不讲求韵律的诗歌,就如同没有拦网的网球比赛。
英诗通常有四种音步:扬抑格、抑扬格、扬抑抑格、抑抑扬格。英诗格律中,抑扬格最为常见,它是在弱读音节后跟一个重读音节,这样韵律自然、浑然天成。这篇《雪夜林边小立》由抑扬格四音步格律诗组成,具有整齐的结构、优美的韵脚,诵读时琅琅上口。诗人的别具匠心之处在于,这首诗就像一个规则的立方体——整首诗由四节构成,每节由四个诗句组成,其中每个诗句又有八个音节,使得整篇诗歌节奏明快,语调轻柔,如潺潺溪水般和缓。这样的节奏表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及作者渴望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希冀着那种远离都市喧嚣,简单、质朴、宁静生活的心境。与此同时,反传统节奏的使用造成了不同寻常的语义,通过韵律的细微变化以实现“震动效应”。例如,在第一节中,如果我们将通常不重读的“in”重读,意味着这个词应该得到比以往更多的关注,以强调“我在房间里,而不是不在”。在这诗里,重读“in”是指房子的主人不在家,甚至于对树林并不在意。它指出这样一个事实,“He will not see the stopping here”;同时,如果重读“will”,就意味着主人当时在房间里,这样他就几乎无法看到片片飘落的雪花,欣赏树林的雪中美景。此外,诗中大量使用辅音/p/,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辅音/t/、/d/把马踏冰雪的哒哒声,/w/把寒风吹过的呼呼声,/s/把雪片落下的沙沙声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语言特点
弗罗斯特将会话语言和音调引入传统诗歌中,使得诗句就如同日常交谈般随意。他用第三人称叙事,第一人称独白,和第二人称的语气,这样的形式让人感觉亲切而印象深刻。每当读到他的诗,就好像是在和一个亲密的朋友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娓娓动听。这就是弗罗斯特自己的语言风格。
这首诗用简洁的话语告诉朋友,他在雪夜中的所见、所闻、所感。读起来就像一组对话或一篇散文,却更为浪漫、更为优雅。它更像一幅意境深远的山水画,阅读它,欣赏它,喜欢它,然后深入其中,方能细细的体味。
三.意象
1912年,庞德同几位青年诗人发起了意象主义运动。随后他将意象定义为,“一个在瞬息间呈现出理性和感情的复合体。”
弗罗斯特是一个伟大的抒情诗人。他说过:“诗歌必须包括思想也包括真情实感。”在他看来,艺术的作用在于净化心灵。弗罗斯特的诗歌是在平实的描写背后,让人感到“此中有真意”,而每次读到他的诗就会产生新的感悟,这其中的“真意”含而不露,若隐若现。与其他作品一样,这首《雪夜林间小立》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和风土人情开始,以主人公的情绪变换和景物描绘展开了一个迷蒙、幽静、浪漫的意境,最后逐渐进入哲理的思考。
作者为读者展现的是这样一幅美景:在一个下着雪的冬天的夜晚,天空中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我骑着马穿过一片树林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树林是那么的熟悉,可遗憾的是,我从未注意到它的宁静。覆盖着厚厚的雪花,它变得更加迷人。树林的幽静、雪地的美丽,此情此景让我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停留在这样一个阴冷、昏暗,甚至附近连一间农舍都没有的树林里。连我的马都困惑的问我为什么在这荒芜人烟的冰冷湖畔停留。雪夜中的树林景色怡人,让人流连忘返,忘却都市的喧嚣,但是我却不能停留下来,我还要继续走一段路程才能安眠,因为我肩负着对家庭、对生活以及对整个社会的重任。
这篇《雪夜林间小立》描绘的是一幅充满了季节意象的美丽景致。诗人巧妙地将它和人类活动联系起来,其中有表层的情思,亦有深层次的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首诗就是一则寓言:一个看似简单的故事,却给予读者的心灵和精神以无限的奔驰空间。
四.象征和修辞手法
弗罗斯特的每一首诗都像一个耐人寻味的暗喻,乍一看像是简单直接的陈述,但仔细研读会发现其中有许多暗含的意义,仿佛是在笔直的路上,发现许多蜿蜒曲折的小径。这正是诗人丰富生活经验的真实写照,多重结构交织在一起,就像置身于现实与梦幻的轮回中一样。从浅显的层面上看,这首诗把写景和叙事巧妙的结合在一起,恰好符合普通读者的阅读心理。进一步思考,诗中蕴含着欣赏美景和恪守诺言之间的矛盾。诗人用象征和修辞的手法将自然景象和叙事结合起来,貌似写景叙事,实则借景抒情,寓情于景。作为雪夜中的独行者,树林和村庄构成了对他的呼唤和诱惑,内心既有融入其中的渴望,又有要远离“美景”的恋恋不舍。
弗罗斯特的诗歌选材于自然界的田园风光,而人却是诗的中心。诗中的人有鲜明的个性,也有独立的人格特征,体现了作者崇尚自我、崇尚自然的风格。作者擅于用象征和修辞手法把自然景象与对社会的见解和人生的感悟联系起来。在诗中,“horse”被赋予了人的思想,是拟人修辞——它代表了人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催促自己奋力前行的“我”;“promises”表示对事业、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责任;“miles to go”指要努力恪守诺言,完成未竟之业;“sleep”指旅途中短暂的休整,也是一种委婉的表达——指人生的尽头;最后两句“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作者用重复的修辞方法表达了责任的重大和完成它的决心、信心。
《雪夜林边小立》就像一曲悠扬动听的乡村音乐,一幅温馨质朴的田园画。这种别具一格的选材,赋予了它经久不衰的魅力。对于整首诗艺术风格的把握,让人深切的感受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联系与冲突。结尾的点睛之笔,赋予了人类对未来以及对社会责任的深刻思考。
参考文献:
1.埃莲娜·巴里.罗伯特·弗罗斯特论写作[M].美国:新泽西拉特格斯大学出版社,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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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宁,女,太原科技大学外语系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