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视角下的企业伦理危机剖析

2009-02-03 04:23王晓莉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6期
关键词:博弈利益相关者

王晓莉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企业不仅仅是经济实体,也是伦理实体,既具有经济性又具有道德性。本文从博弈的视角研究企业伦理问题,通过对企业与其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政府、竞争对手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分析,探讨企业伦理危机的成因,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博弈 企业伦理危机 利益相关者

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企业作为一个经济性组织,其职责和目标应该是追逐利润,其行为不能以道德标准判断。20世纪60年代,西方社会频频爆发商业丑闻,人们开始思考企业经济行为与社会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企业伦理作为一门学科得以兴起和发展,是人们对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道德行为反思和质疑的结果。企业不仅仅是经济实体,也是伦理实体,既具有经济性又具有道德性。企业经济行为与伦理行为已经不是水火不容、非此即彼的关系。无视伦理准则,违反法律法规,不讲公众意识的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诚实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致使企业社会公信度下降,最终导致企业对外交易成本增加,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企业经济价值与道德价值密不可分,企业持续经济价值的实现路径是基于企业对道德的遵循,企业伦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

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引发了一场乳品行业的“大地震”,蒙牛、伊利、光明等22家著名的乳品企业都深陷其中,成为有史以来涉案企业最多的一次事件。三鹿“毒奶粉”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卫生部2008年12月1日通报指出,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重创了我国乳品产业,许多涉案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同时也抹黑中国产品形象,直接影响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一事件反映了我国企业的伦理道德意识普遍淡薄,凸显了企业伦理危机。因此,应重新审视企业非伦理行为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反思企业伦理危机成因,并积极寻求解决途径。

研究者们对企业伦理决策研究的流派主要包括:归因于个体因素的“烂苹果”派(主要以Simpson, Hegarty和Sims等为代表);归因于组织和环境因素的“染缸”派(主要以Baumhart,Brenner,Molande及Zey-Ferrell等为代表);归因于个体与组织环境的相互影响的“互动”学派(主要以Ferrell和Gresham等为代表);归因于伦理问题本身的特征与个体、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问题权变”学派(主要以Collins•Jones及Singhapakdi等为代表)。

本文也认为企业的伦理行为是企业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影响企业伦理行为的因素包含伦理因素和经济因素,两种因素相互影响。因此,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的博弈是影响企业伦理行为的关键因素,对他们博弈过程的研究有助于分析研究企业伦理危机的成因与解决机制。

企业伦理决策的博弈模型

本文着重探讨企业与有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即政府、竞争对手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企业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当企业的非伦理行为触犯法律时,其行为可能曝光,企业对其非伦理行为曝光的概率及得益判断取决于政府的监管力度。根据现实情形和构建模型需要,企业(甲)的可能行为有两种:伦理行为和非伦理行为;政府(乙)的可能行为也有两种:严格监管和不严格监管。

具体设定如下:R1(Revenue)为企业选择伦理策略的收益;R2为企业选择非伦理策略的收益, 企业采取非伦理行为策略,运用不正当手段竞争,必然侵占竞争对手利益,存在不当得益,R2必然大于 R1 ;R3为企业选择伦理策略时政府的收益;R4为企业选择非伦理策略时政府的收益;C1(Cost)为企业采用非伦理策略时,企业非伦理行为被曝光的支付成本;C2为政府采取监管策略的支付成本;C3为政府采取不监管策略,企业的非伦理行为被曝光导致政府的信用破产时政府的支付成本;P1(Probability)为政府严格监管下企业非伦理行为曝光的可能性;P2为在政府不严格监管时企业非伦理行为曝光的可能性。

依据以上模型假定,在企业采取非伦理行为、政府严格监管的情况下,企业的预期收益为:(R2-C1)P1+R2(1-P1)= R2- C1P1;政府的预期收益为:(R4-C2)P1+(R4-C2)(1-P1)= R4-C2。在企业采取非伦理行为、政府不严格监管的情况下,企业的预期收益为:(R2-C1)P2+R2(1-P2)= R2-C1P2;政府的预期收益为:(R4-C3)P2+R4(1-P2)= R4-C3P2。因此,可以得出有关企业与政府策略选择博弈的收益矩阵(见图1)。

博弈的局中人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均视为理性人,都会按照各自的目标函数,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作为决策的最终取向。因此,企业和政府根据各自的收益选择其行为策略。在企业采用伦理行为策略情况下,政府采取严格监管和不严格监管策略的收益分别为R3-C2、R3,且R3-C2 C3P2时,政府采取不严格监管策略。在政府采取严格监管策略时,企业采取伦理行为和非伦理行为策略的收益分别为R1、R2-C1P1,当C1P1>R2-R1时,企业采取伦理策略;反之则采取非伦理策略。在政府采取不严格监管策略时,企业采取伦理行为和非伦理行为策略的收益分别为R1、R2- C1P2,当C1P2>R2-R1时,企业采取伦理策略;反之则采取非伦理策略。

根据上述分析,在理论上企业与政府的博弈会出现多个纯策略组合“纳什均衡”解。当C2>C3P2且C1P2R2-R1时,“纳什均衡”解为(非伦理行为,严格监管)。地方政府作为企业非伦理行为监管的执行者,其监管力度取决于监管成本C2、地方政府不作为导致政府信用破产的支付成本C3以及政府不严格监管时企业非伦理行为曝光的概率P2, P2可以表现为非政府的监管力度,如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管力量,若非政府的监管力量很弱(P2→0)或者地方政府不作为导致政府信用破产的支付成本C3<(R2-R1)/ P2,则政府不监管的动机越强,在地方经济利益及政绩的驱动下,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不但不对企业的非伦理行为进行监管,反而相互勾结,为企业的行为提供保护伞,企业与政府的博弈必然锁定在(非伦理行为,不严格监管)状态。

另外,政府在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后,给予企业的处罚C1<(R2-R1)/ P1,则政府的监管行为失效,企业和政府陷入(非伦理行为,严格监管)的不合作博弈状态。若要“纳什均衡”解为(伦理行为,不严格监管),则必须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C1以及非政府的监管力度P2。

(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保持比竞争对手更大的成本优势,获取超额利润是企业非伦理行为的根本动机,企业相互竞争的实质就是利益的不断博弈过程。下文将借助互动策略型博弈模型来分析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过程, 探究其各自的博弈策略。博弈中有两个局中人:企业甲和企业乙。

根据博弈的基本假设,企业甲和企业乙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图通过各种途径扩大自身的市场,占领他人的市场。假定在竞争的过程中,双方都使用正当的竞争手段,避免非伦理手段,则双方各获取5个单位的收益;如果双方都使用非伦理手段,导致恶性竞争,则整个行业的总收益下降,各为4个单位;如果一方选择伦理行为策略, 而另一方选择非伦理行为策略, 并因此得以分享对方的原有利益, 则选择伦理行为策略的一方将损失2个单位的利益, 非伦理行为一方将因分割对方利益而超额得到1个单位的收益。依据以上模型假定, 可以形成有关甲乙策略选择博弈的收益矩阵(见图2)。

纳什均衡是博弈各方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局,一旦实现纳什均衡, 任何参与者都不再企图改变策略(如果有人改变策略, 他的所得报酬必然减少)。由图2可知,企业甲和企业乙都选择非伦理策略, 则会出现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解(非伦理,非伦理)。如果两个区域均选择“伦理”, 结果将是理想的状态, 即正和博弈局面下的“双赢”。但是, 由于博弈的局中人都是理性人,在双方无法准确判断对方的博弈策略条件下, 各自最优的策略选择必然是非伦理行为,是个体理性与集体利益理性之间矛盾的结果。这是一种典型的非合作博弈,博弈双方必然陷入囚徒困境,导致市场失灵,三鹿“毒奶粉”等企业伦理危机事件就是囚徒困境导致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

(三)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相关研究认为,消费者信任的持续增长使得追求公司价值生成与扩散的目标成为可能。企业与消费者的博弈过程实质就是获取消费者的信任过程。博弈中的两个局中人为企业和消费者。企业无论其行为是否为伦理行为,都试图将其行为编码为可被信任的信号向消费者传递,而能否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及购买行为上的支持取决于消费者的成熟度。消费者的成熟度是消费者理性消费的标志,成熟度的高低取决于消费者对外界信息判断能力、选择能力、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能力以及对产品全面理解能力的高低。因此,企业不同行为策略的收益是与消费者成熟度相关的收益函数R(P)。如P越大,即消费者的成熟度越高,则消费者对外界信息判断能力、选择能力、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能力以及对产品全面理解能力越强,当企业采取伦理行为策略时,企业获取消费者信任的可能性越大,其获得的收益R(P)越大,R(P)与P呈正相关;如P越小,消费者的成熟度越低,则对外界信息判断能力、选择能力、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能力以及对产品全面理解能力越弱,当企业采取非伦理行为策略时,企业的非伦理行为获取消费者信任的可能性越大,其获得的收益R(P)越大,R(P)与P呈负相关。

由上述分析可知,当消费者成熟度较高时,企业选择伦理行为策略的倾向性越大;当消费者成熟度较低时,企业选择伦理行为策略的倾向性越小。由于消费者成熟度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企业对消费者的行为策略选择有较强的预测性,因此在博弈的过程中,企业处于主动地位。

结论与建议

企业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决策者本人的道德素养不是唯一影响因素,而是企业与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结果。通过对企业与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可以发现,政府监管孱弱、企业与竞争对手博弈陷入囚徒困境导致的市场失灵、消费者的不成熟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是导致企业伦理危机的根本原因。因此,企业伦理危机的根本解决途径就是要打破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博弈过程中的恶性均衡,寻求破解锁定的对策。

首先,在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多重博弈中,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应该站在长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高度,重视对企业非伦理行为的监管,避免企业和政府博弈陷入不合作状态或相互勾结状态。中央政府要把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指标由过去的以经济发展数量为主转向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指标为主,提高地方政府对企业非伦理行为监管不作为的支付成本,降低地方政府不监管的动机。各级政府也应健全相关法制,建立一套科学监管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政府的处罚力度有足够的威慑性,政府的监管成本具有经济性,避免政府监管失效。在企业与政府博弈的三个“纳什均衡”中,策略组合(伦理行为,不严格监管)是一个理想的状态,要达到理想状态,前提之一是有强大非政府监管力量,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非政府监管力量,让企业的非伦理行为能够得到全社会的监管,让不道德的企业没有生存空间。

其次,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如果企业与企业之间能够达成具有约束力的约定或者合作,则能破除囚徒困境,实现理想状态的正和博弈。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行业协会如日本经团联、德国机械制造业协会(VDMA)和美国商会等协会代表与政府、企业相对应的第三方力量或第三部门力量,在技术标准、游戏规则的制定,市场调查、信息交流,行业内部的竞争行为,规划行业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维护本行业的企业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行业协会更多关注基于经济利益的商业活动,在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的发展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强化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竞争、建立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最后,提高消费者的成熟度,让企业的行为接受公众的监督。成熟度高的消费者能够积极抵制企业的非伦理行为,支持遵守伦理道德标准的企业,让企业的伦理行为获取经济上的回报。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成熟度普遍较低也是导致企业伦理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消费者的成熟度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但从长期的角度来讲,可以不断提高。政府、各种大众媒介应该利用其渠道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他们对信息的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鼓励他们敢于揭露企业的各种非伦理行为,为公众的监督行为提供支持,减少他们的维权成本,提高公众的监督动机。同时,消费者要加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用实际的购买行为支持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抵制缺乏社会道德的企业,让企业的伦理行为能够得到经济回报。

参考文献:

1.欧阳润平.企业伦理学[N].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

2.吴红梅,刘红.西方伦理决策研究述评[J].中国经济与管理,2006(4)

3.王洪清.论我国消费者的成熟度对企业营销策略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发展理论月刊,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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