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践”不仅是主观活动与客观活动的统一,而且是能动活动与文明事物的统一;它包括从文明物到能动活动和从能动活动到文明物的两个转化;表现为一个以最优原则为轴心的以反复律、转移律和中止律相结合的规律体系。
关键词:实践;能动活动;文明事物;实践规律
中图分类号:B0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9)05-084-04
作者:王文虎,湖北随州《楚天声屏报》副总编;湖北,宜昌,441300
对实践及其规律性的思考是以实践问题为其对象的新实学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从实践概念、实践的发生、发展以及实践的基本规律等方面进一步阐明研究实践问题的新实学的基本内容,基本的方法是先将自己所确定“实践”一词的用法放在哲学史中再现出来,然后将它作为“实践逻辑”的原子范畴,从中展示实践的活动形态,进而揭示实践的基本规律。
一、概念分析:从结果到结果的过程
我不试图给“实践”这个词下一个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定义,但是我有义务首先确定自己对“实践”这个词的用法,并且有义务展示这个用法的基本依据。
近二十年来,“实践”一词在我国哲学界的使用频率一直很高。不过,在“实践是什么”这个格式下,人们所赋与“实践”的述项并不一致,比如:改造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由主体、客体、工具、结果等要素构成的物质活动、认识活动的一个环节、认识过程的继续、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检验真理的标准等等。前五种用法都将实践理解为人类的活动。只是,有的将主观活动从实践中排除出去了,有的将实践当成了主观活动的一部分,有的则要求将实践理解为主观活动与客观活动统一,确认实践是包罗人类一切活动的词。最后一种用法很特殊,只是强调实践的功能,以对实践功能的认知来代替对实践本身的描述。
如果让我在诸多用法中择其一,那么我更乐意将此词的用法限制在“活动”这个范畴之内,且让它具有概括主观活动与客观活动于自身的描述性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活动论”是全面的,因为它并没有突出作为活动之总结的“结果”(我们称之为“文明物”)的作用。事实上,活动就是创造文明物的过程,同时一切活动都是从文明物中产生的。因此,对“实践”吝个词比较全面的用法当为:不仅要坚持实践是主观活动与客观活动的统一,而且要坚持实践是能动活动与文明事物的统一。这后者才是更为本质的东西。这个用法更符合生活的直观,因为我们都能看到,比如,生产过程一方面是活动在创造新产品,另一方面是活动又被前产品所创造,这是不证自明的事实。
而且这个用法还可以从哲学史中必然地再现出来。“实践”究竟是知还是行,或者是知和行的有机统一?中国传统哲学对此做了大量的思考。大体地说来,从孔夫子到王阳明时期的知行说是第一阶段,其基本内容是“知行先后论”;从王阳明到孙中山时期的知行说第二个发展阶段,其内容是“知行分合论”;从孙中山到毛泽东时期的知行说是第三个阶段,其内容是“知行辩证论”。早在殷商之际,奴隶主贵族就认为自己与奴隶不同,有上天赋予他们的“德”于自身,而奴隶们则相反,他们是“民”。《说文解字》训“民”曰“众氓”,乃“无知之称”。因此奴隶主贵族认为自己是不行而知的,而奴隶们则是行而不知、行而后知的。如果说,前者是知先行后的思想萌芽,那么,可以说后者是行而后知的逻辑前提。这两种思想分别为老子和孔子继承和发展。比如老子一方面主张“民无知无欲”,另一方面主张“圣人不行而知”。孔子亦然,其“学而时习之”将知与行并举。他既主张“生而知之”,又主张“困而学之”,“学而知之”,显然老子和孔子都具有“知先”和“行先”的二元论思想性格。“知先”论思想通过孟子、《中庸》的作者得以发挥,而又为程朱等人所发展,例如,朱子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程颐说:“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终之。”“行先”论思想通过苟况、《大学》的作者等人以发挥,而又为王船山、颜元诸家所发展。例如,王船山分析了“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命题。他的结论是:“艰者必先”、“先其难而易者从之”。因此他主张知后于行论。
知行先后论和行先知后论作为“知行先后论”阶段的两种相互对立的知行说,都是从时间的“相继状态”讨论问题的,王阳明的《传习录》把相继态转换为同时态,虽然结束了这个争论,但又引出了知行究竟是“合一”的,还是“分立”的新问题。阳明心学的“立言宗旨”是反对“知与行分明是两件”,但此说遭到孙中山的猛烈抨击,维护“知者不必自行,行者不必自知”的“知行分立”说,它成了“知行合一”说的“反题”。裂一未可得半。王阳明与孙中山各守其半,意味着知行说还有更为全面的体系形式等待开发。在哲学史上从争论中引出合题来的是毛泽东。其《实践论》从知行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视角理解了“实践”,所提出的“知行辩证说”代表了中国知行学说发展史上的终结性成果,我们对实践一词的用法吸收了这个终结性成果。
不过,中国传统的知行观没有从活动与结果的关系视角思考“实践是什么”的问题,在这方面,西方的思辨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倒是做了令人注目的思考。例如,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所讲的出现在感性直观中的“对象”并不是物之在其本身,而是物在人类感性直观的显现或者说是显现在感性直观中的物,我们可以说它是人化的自然。最初,它表现为经验之杂多,没有形成“整体”。整体之形成有赖于知性的综合活动。先是想象“领会”将杂多变成混沌的总体,继而想象之“再生”再现杂多的各部分,尔后是“概念中的认识综合”将再现出来的东西变成一个整体,这就是“对象”。综合活动的主体是“先验统觉”即是“自我”。康德在这里表述了一个观点:对象是自我能动综合的结果。对象是自我活动的综合,那么,结果又会对活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费希特进一步思考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自我诚然是行动者,但它同时又是行动的产物,即是说,自我既是活动着的东西,又是由活动制造出来的东西,两者是一个东西,而且完全是同一个东西。他强调创造对象的活动同时也是被制造出来的,这就将问题讲得比较全面了。费希特的观点为谢林、黑格尔所继承。比如谢林在其先验哲学体系中讲自我创造了对象,创造者与被创造者是同一的。这就含有一个意思:“自我活动”也是被创造的“结果”。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更有意思。它开始是最简单的没有任何规定的纯思,也就是无,继而在有、变、质、量等一系列的范畴演化中异化为自然,为精神,而精神之演化的最高阶段就是绝对精神,它是最丰富的,同时又最纯粹,因而它回到了起点。这就是说,作为抽象的具体,“绝对观念”从自在到自为就是自身旋转着的圆圈。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自然、精神是纯思想所创造的结果,同时,纯思想又是从自然、主观精神等结果中走出来的。思辨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取得了一
个重要的成果,就是一方面认为“对象”是从主体性活动即能动性活动中产生的,另一方面强调,创造结果的能动活动又由“结果”而来。
但是,我们注意到,思辨哲学所谓的活动或结果都是纯精神的,与感性活动无关。从感性活动的角度继承思辨哲学成果的是马克思。《资本论》就是一部“物质生产实践论”,其使用的“生产”、“结果”、“价值”、“流通”、“目的”、“工具”、“资料”等范畴都是物质生产过程活动“细节”的“缩写”。他把物质生产过程分为“活劳动形态”和“死劳动形态”两类。“活劳动形态”就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过程,简言之,是现实活动本身。“死劳动形态”就是活劳动形态的凝化,即结果。在他看来,“产品”不仅是简单的被创造者,而且也在创造劳动本身。例如,《资本论》所讲的“货币资本”向“生产资本”的转化过程,就是讲产品“创造”劳动本身的过程:货币资本发生质的分割(按一定的比例关系),变成生产资料(即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和劳动力,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互相作用就有了“生产活动”过程。可见,“产品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束,而且是劳动过程的条件”。这就是说,一方面,劳动过程最终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着,产品构成活劳动形态的“总结”和归宿;另一方面,“产品”最终也要“活化”为劳动过程,构成新的劳动过程。劳动起于“产品”,归于“产品”,“产品”是贯穿整个劳动过程的一条红线。整个过程都以“产品”的形式浓缩着,它其实是“劳动”的轴心。
当然,马克思的物质生产实践观所论之实践仅为“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并没有上升到总括一切具体实践形式的“实践范畴”的高度。我们坚持的用法当然更概括,就是以“实践范畴”总括一切现实生活形式,无论它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就有了名符其实的“实践论”。
二、过程描述:实践的两个基本转化
如果作为描述人类历史从文明物到文明物的过程的“实践”这个范畴能在哲学史中“再生”出来,那么,我认为它就可以是构成实践哲学的“原子”范畴。从此范畴出发,我们可以必然地演绎出两个活动形态:一是从文明物到能动活动的转化,它是能动活动的建构过程:二是从能动活动到文明物的转化,它是文明物被创生的过程。从时间上看,能动活动的建构过程在前,文明物的被创生在后。但在叙述上我们先从文明物到能动活动的转化讲起,更方便一些。
从能动活动到文明物的转化能动活动就是追求某种结果或者说创造文明物的过程。我在《关于毛泽东方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文中将“追求的某种结果”概括为“任务”,完成任务的活动方式即为“方法”。由任务与方法构成的能动活动在直观上包括两个活动环节:一是明确“任务”的过程,我们称之“探索性活动”,二是将“任务”变成实际事物即文明物的过程,我们称为“创造性活动”。
所谓“探索活动”是概括感性活动和认识活动整体化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其功能就是为活动规定“任务”。任务在先,它是提出来的:一方面世界每天都有大量的事实呈现在能动活动中,或为己知者,或未知之也。未知的必然引起人们的惊奇心,从而引发人们对本真面目的探究。另一方面,人是需要中人。他原本是一种缺乏,一种不足,一种空隙,一种虚无。因此,他要从世界找到填补我之空隙的内容,从而满足需要。世界有何用?这构成探索的起点。探究世界是什么并且追究它有何用的活动所造成的是观念形态的“合规律”且有用的事物,此即为“任务”,是创造现实文明事物的“模型”。
在能动活动之探索性阶段尽管已经以模型化的方式建构了“合规律的有用事物”,但毕竟是非实在的东西。要使之变成现实的东西,必须借助更有力量的能动活动方式,它就是构成能动活动又一阶段的创造性活动。
所谓“创造性活动”首先是对材料的改变,例如要做出面包,我们须先将面粉揉成面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模型的角度看,作为材料的客体并不是模型所表征的事物。例如,能构成飞行器的材料,虽是制造飞行器之不可或缺者,但它并非飞行器的本身。相对于飞行器模型,它尽管有变成飞行器的可能,但毕竟不是现实的,而是具有虚幻之色彩的假现实,用黑格尔的话说,它是虚幻形态的聚合体。创造活动的功能在于把蕴藏在虚幻聚合体中的可能世界变成现实之物。另一方面,从作为客体的材料来看,合规律的有用事物模型尽管表征了一种事物,但它也不是现实世界,而是可能世界。相对于现实世界的文明物,它也是非实在的东西。必须否定模型之非现实形态,才有现实的文明事物。所以,创造不仅是否定,而且是双重否定。在双重否定中,它“生产”了“他物”,带来了新的地和天,也就是将“模型”变成了“文明物”,这样能动活动就完成其历史使命,也就是完成了任务。
总而言之,通过探索性活动“任务”表现为“模型”;通过创造性活动,“任务”表现为实在的文明之物。因此,构建文明物的能动活动之发展过程就是探索性活动和创造性活动的统一。
从文明物到能动活动的转化创造文明物的活动同时也是被创造的。所谓被创造包括两个感性活动结构的建构和主观活动的建构两方面。前者确定了能动活动之“存在”可能性,后者则使能动活动获得了“质”。
感性活动结构的建构首先是补偿消耗了的人力因素。文明物中的“物质结果”,通过消费行为再生产了人的肌肉、神经和骨髓;其“精神结果”即文化、知识和技能体系,通过教育和学习再造了人的智力和活动技巧,也就是转化成实践中的人的“智能”。此补偿过程即是从文明物到能动活动之转化中的“人的因素的组构”。其次要使活动表现为“再活动”,必须用新工具代替磨损了的旧工具,诸如用电力设备代替机器设备、用新的电力设备代替旧的电力设备等等。最后,“材料在被加工成产品之后,剩下来的就只有“废料”了,就过程的连续性而言,如果没有新材料的“输血补气”过程将难以为继。由此可见,文明物在向能动活动的转化过程包括人的重构、工具的更新、材料的补偿三个基本环节。这三个环节具备了,新的感性活动体系就被建构了起来,不过这个被建构起来的感性活动还是盲目的,并没有质的规定性,只是一种存在可能。
主观活动的建构是指文明物中的伦理规范、理性规范和审美规范内化为人的活动信念、目标、认识能力和行动守则等等,从而使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和宗教的活动“结果”是价值规范,“善”与“恶”是其基本范畴。正在发生中的“活动”在伦理规范的作用下,不发于“善”,即出乎“恶”。一种活动如果合乎“善”(合法、合良心),则伦理规范就以“合法”、“善良”等伦理价值为之叫“好”,且予以保护,并促其展开;如果出于恶,伦理规范则以“非法”,“邪恶”等伦理价值认定其“坏”,且予以排除,并止其展开。这里我们看到,伦理规范则转化为德行能力,活动获得了道德的质;逻辑学的、自然科学(事实科学)的活动结果是
理性规范,其基本范畴是“真”与“假”。在建构能动活动的过程中,理性规范把“活动”规定在“真理”的范围内,而在“真理”对面的那些活动,则是“假冒伪劣”性质的“活动”,即欺骗性活动。活动或者符合“真理”,或者违反“真理”。“真”的就受到保护;“假”的就受到打击,因此逻辑的知性功能转化为判断能力,活动获得了逻辑的质;文学艺术,美学活动的“结果”是审美规范。基本范畴是“美”和“丑”,功能在于,将真的和善的活动综合于“美”的范畴,并示之以“崇高、“优美”等等;将假的和恶的活动综合于“丑”的范畴,且形诸“滑稽”。“闹剧”等等。正在发生中的活动,如果被判定为“美”的,它就能得到歌颂和赞扬;如果被判定为“丑”的,它就受到抨击和鞭笞。审美规范变成了审美能力,活动获得了审美的质。德行一知性一审美的形成确定了人的价值追求,并且此种追求表现为真善美与假丑恶的对立,因而可能意义上的感性活动也就有了质。
总之,在文明物向能动活动的转化过程中,一方面是人一工具一材料结构的形成,另一方面是价值追求的质的对立的出现,二者的统一,就有了能动活动机体的再生。
三、规律论体系:面对希望的实践逻辑
创造文明物的能动活动过程首先要满足实践中的人的某种预期需要。任务因需要而立,所以过程具有用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十分看中劳动过程之有用性,道理即在于此。在分析有用问题时,我们有必要使用实用量或有用量范畴,把有用性量化为有用量。日常语言大量使用了关于有用性的量化语言,譬如“没有用”、“很有用”,“x的用途很大或x的用途很小”等等,这些都是思维对有用性的量化使用。从有用量范畴出发,任何人都会说有用活动优于无用活动,于是就可以做出如下断言:
有用量大的活动优于有用量小的活动,而无用活动则是有用量等于零甚于小于零的活动。有用量越大事物就越合于目的,我们的任务就完成得越好。因此,能动活动过程的价值追求,总是由较小有用量转向较大有用量,以至于直逼无穷大的有用量。无穷量是人类对终结性价值追求的内容,比如长生不老、产品无限丰富以至于按需分配等等都是对不穷用的追求。我将此类终结性价值追求称为为支配能动活动发展的“最优原则”。
能动活动在追求用量的增长时必定要耗费自身的质和能。没有自身的质能耗散,就没有有用事物。要想创造价值。必先付出成本。因此,可以说,能动活动过程,就是由活动成本和有用量按大体上的反比关系组成的简单结构,在此结构中,价值追求过程表现出了三个趋向:
(一)当活动成本趋于无限小而有用量趋于无限大时,能动活动就处于近最优原则的理想状态。政治经济学讲的以最小耗费取得最大效用的原则,实际是对活动理想状态的描述。任何活动都在不断地接近最优原则,但永远也不能达到最优原则。因为每一次接近,都只能使有用量由小到大,但是最大也不是无限大。从某种意义上讲,无限大有用量是虚拟的。实践离不开这种虚拟状态,因为它是价值追求由一个级层向另一个级层跳跃的极限。有了它,实践就能不断地使活动成本减少,使有用量不断增大。实践活动在这种不断接近最优原则的近理想状态里,目标正确,因而可以反复进行。在此最优原则即为“反复律”。
(二)当活动成本等于有用量时,能动活动的有用量处于零值,它显然远离了最优原则。能动活动出现远理想状态,原因是“任务”确立得不正确:或者是将“无穷用”放在时间内完成,或者“任务”不符合规律。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若有用量还是等于零,那么实践中的“人”,有要改变奋斗目标,使活动过程由一个“目标”转向另一个“目标”。我们把活动由一个“目标”向另一个“目标”的转移现象,看作最优原则在远理想状态活动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称之为“转移律”。
(三)当活动成本无限大而有用量无限少,活动完全偏离了最优原则,呈现出向下的态势。采取向下态势的过程,在内容上是质能耗散不止,而在形式上则是活动机构的“收缩”、“破产”、“停止”和“终止”。出现此种偏理想状态,不仅任务是错误的,而且方法也是错误的。最优原则在此的具体表现即是停止活动。我们将最优原则停止活动之展开的功能,称为“中止律”。
这样看来,实践的基本规律或者说价值追求的基本规律就是以最优原则为轴心的反复律、转移律和中止律有机统一的体系。反复律使活动在近最优原则的领域重复自己,使自己显示为圆满。因此,它反映了过程连续的向上性。反复律是重要的,但不能把“实践逻辑”简单地归结为反复律。因为反复律的有效性限于目标正确(合规律),方法适当,或者目标正确,方式可以改进、调整的活动领域。简言之,反复律是使活动方式由“无效”到“有效”及至“更有效”的“法”。转移律的功能是使活动由阶段到阶段、由过程到过程、由领域到领域的流动。转移律也是重要的,但是也不能将实践的逻辑简单规为转移律,因为转移律的有效性只限于目标需要进一步改正或改进的领域,是使目标由不正确到正确,由不完整到完整的法。中止律的有效性在是目标错误,方式亦无效的活动领或,其功能是排除活动的异化性,阻止活动的熵增加。中上律同样是重要的,但同样不能将“实践的逻辑”简单地日结为“中止律”,因为中止律只对异化活动有效。
反复律、转移律和终止律虽有区别,但也有十分深刻沟内在联系。反复律中含有中止现象,它中止的是无效活力形式,对无效活动形式它说“不”:也含有转移现象,即使活动由此种形式转移为彼种形式。转移律中也含有中止现象。改变一个目标就是中止是一个目标。转移中也还含有反复现象。因为在一个长过程中,阶段和阶段之间的转移总是围绕总体目标反复进行的。至于中止律,它既对反复律中的无效活动形式说“不”,又对转移律中的错误目标说“不”。因此形成一个根本的“不”,一个总“不”。通过它,活动成本大于有用量的情况就被排除,实践逻辑就是最优。
由此可见,实践的规律有原型和表现形式之分。最优原则是实践逻辑的原型,反复律、转移律和中止律是其表现形式。实践逻辑的表现层使实践活动追求最大的有用量,而原形就是没有限制的用,即无穷用。有限用或为自己,或为他人。为自己的是利,为他人的是义,所以,有限用实际上包含着义利之辨。追求此用构成人生的义利之境。无穷用超出义利之境,它是圆满和自由本身,因而是实践逻辑的终结性境界,所谓“大同世界”、“自由王国”、“天地境界”其实都是实践逻辑的终结性境界的不同说法。因此,实践的规律让人处在矛盾之中:“最优原则”是虚拟的,是“无”,有限之用是可以实际占有的,是“有”。人们所追求的就是作为最优原则的圆满本身(所以说人是形上学的动物),这就是说,人的追求所面向的是“无”,但在现实中,他们所能得到的却是有限之用,这样他们永远有追求,永远是最优原则下的“流浪者”。最优原则和有限用实践过程不可缺少的两方面:实践如果没有最优原则,实践仅仅表现为有限用,那么它就会固定在一个有限用上,因而失却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失却出路。另一方面,实践如果仅有最优原则,而没有可以不断接近最优原则的有限用,那么实践就会在永远不能成为现实的愿景下作夸父追日式的穷折腾,必堕于空谈。实践逻辑就是这样外在实有与虚无之间的,黑格尔逻辑学称无与有的结合为“变”,而在实践逻辑中,此“变”就是鲁迅所说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