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婕
摘 要:自来水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性产品,为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我国多个城市自今年4月以来相继出台了水价上调和拟上调的方案,而水价是否应该上调多有争论。本文结合经济学基本原理,立足资源、企业、终端用户,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对水价上调的合理性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水价上调具有合理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仅能够减少水资源浪费,促进中水行业的发展,还能增强企业经营动力,提高多方福利。
关键词:水价上调 生活用水 合理性
中图分类号:F726.2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从2009年3月起,我国大中城市相继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于是,水价上调的问题立刻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由表1可以看出,保定、南京、昆明、上海、沈阳、无锡、兰州等城市已经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上调,平均涨幅达到18.35%,其他城市的水价上调计划也在酝酿中。然而,持支持观点的人认为:自来水价格总体偏低,没有反映其较高的生产成本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同时也使供水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压力。因此,必须推进水价上调的改革。持反对观点的人则认为:制水成本高不是提高水价的理由,而且提价并不是保护水资源的唯一出路,并且上调水价与“穷人经济学”相悖,损害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那么,水价上调究竟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本文将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予以分析。
二、水价上调的合理性
(一)宏观层面。
1、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水的价格本应该由供需平衡决定的均衡价格来制定,但由于自来水是缺乏弹性的公共资源性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因此水务公司不同于市场中其他生产企业,不能够市场化运作。为了保证人们的正常用水需求,政府为其设定了一个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最高限价。然而,由图1可以看出,最高限价会造成产品(自来水)的供不应求,而这个需求包含的不仅仅是合理用水。以生活用水为例,根据2008年统计公报,我国全年总用水量584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4%,其中生活用水增长0.6%;我国07年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78.4升/天,而国际上平均水平为80升/天,可以说,这其中的浪费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出于保护水资源、减少浪费的目的,提价无可厚非。提价作为促进节约水资源的一种手段,其作用原理是通过对资源产品设定较高的价格以减少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从而达到降低资源消耗的目的。虽然提价不是最本质的解决办法,但对于价格敏感 的消费者来说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北京市为例,1999-2006 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提高1%,则可减少其生活用水0.38%;在“十五”期间,北京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因水价提高的节水总量达0.9亿立方米,年均人均生活用水量减少2立方米 ,调高水价的节水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2、推动中水行业的发展。
中水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目前,美国、日本和以色列等国在农田灌溉、城市景观、道路保洁、洗车、冷却设备补充用水、厕所冲洗等方面都大量使用中水。推广中水使用,可以节约水资源,降低用水成本,保障供水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还有助于水体保护,维护地质环境和生态平衡,促进城乡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71万亿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了2.2%。水利部对我国水资源情况的评价是: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按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测算,全国年缺水达400亿立方米;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2.8亿,且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体;局部水生态系统失衡,全国已形成164个地下水超采区,年均地下水超采量超过100亿立方米,一些河流发生间歇性断流或常年断流,河流功能衰减甚至基本消失,部分地区已发生地面沉降、海水倒灌等现象。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水资源情况并不乐观,因此需要推动中水行业的发展。但由于现行自来水价格偏低,则导致中水利用推广受阻。以北京中水利用为例,北京中水运营成本为1.7元/立方米,政府对其补贴0.7元/立方米,而中水售价为1元/立方米,则按2008年北京市6亿立方米的中水使用量计算,政府财政补贴规模为4.2亿元。推广中水使用是基于节能减排的环保思想,但政府一直用低价培育中水用户是不可持续的,且大规模的财政补贴不利于中水利用向中小城市推广,因此中水的发展有赖于其价格的上调,但中水价格又必须与自来水价格形成差距,所以还需自来水价格上调为其发展铺路。
(二)中观层面。
1、减少对财政补贴的依赖。
最高限价可能会使生产者通过降低产品质量形成变相涨价。 因此,政府必须出面补贴企业的亏损部分,使企业经济利润为零,以维持其基本的生产运营,从而保证供应水质。但是,长期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并不是一项长久之计。因为:一方面,长期接受政府补贴,企业会产生惰性,从而不再关注自己的生产效率、运营效率和管理效率,会漠视自己的盈亏状况,导致企业缺乏改进技术、加强管理等降低供水和服务成本的动力,不利于水资源行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一旦政府财政补贴减少,亏损的企业为了继续经营必然会精简机构裁剪人员,那么会带来失业,这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所以提高水价,可以减少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赖,对于企业朝着有效率的稳定的方向发展有正向拉动作用。
2、推动管网的再建设。
长期以来,自来水的成本与销售价格是倒挂的。然而,造成高成本的原因来自很多方面的共同作用,其中一部分原因则来源于管网老旧带来的跑、冒、滴、漏问题,其漏损率在20%左右,而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为7-9%。由于管网埋于地下,整修工程浩大,且全部改造将是一笔巨大的花销,国家财政短期内是不可能划拨这笔款项的。那么,在不依靠政府财政补贴的情况下,要解决管网老旧的问题,可以通过水务公司自身的资本积累来实现。也就是说,通过提高水价使水务公司取得合理的经营利润,再把经营利润用于管网维护和再建设,以减少漏损率、提高供水质量,甚至达到终端用户能够直接饮用。从长期看,通过这样的帕累托改进, 水务公司经营状况改善了、消费者得到高质量的供水服务、政府可以缩减财政补贴规模以用于更需要的地方,三者的效用都是增进的,可以说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三)微观层面。
1、防止“搭便车者” 削弱穷人福利。
有学者从“穷人经济学” 的角度分析了提价的不合理,但本文认为提高水价并不是忽略穷人的利益,而是不把公平的增进建立在缺乏效率之上。而且从某种角度来说,提价并没有破坏穷人(如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的福利,反而增进了他们的福利。原因在于,随着其它资源品价格的上涨、人工成本的上涨等总成本上升,不提价造成的亏损扩大意味着政府需要拿出更多的资金对水务公司进行补贴,而这个补贴是对所有使用者的补贴,包括了有能力支付和无能力支付的人群,即富人与穷人。也就是说,对于富人而言,他们搭了便车,享受了穷人的福利。因此,提高水价,可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财政补贴,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专项补贴穷人,这是有利于改善穷人福利的,而对富人来说并没有大的损失。
2、终端用户具备对水价上调的承受能力。
终端用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可以用水费支付比率来评价,即居民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以2007年为统计口径,全国供水总量5019488万立方米,生活用水占45.1%,全国人均年生活用水量为65.12立方米,以全国32个城市平均居民生活用水单价2.26元/立方米 计算,全国人均年支付水费147.17元。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则水费支付比率为1%。然而,世界银行和一些国际贷款机构研究认为,家庭水费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5%是可行的。我国建设部指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5%-3.0%是合适的。因此,水价上调存在合理的空间,终端用户具备对水价上调的承受能力,提价是可行的。
三、结论
综上所述,水价上调是有其合理性的,也是大势所趋。水价上调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不仅能够减少水资源浪费,促进中水行业的发展,还能增强企业经营动力,提高多方福利。加之CPI自2008年下半年起明显回落,为水价上调提供了空间和时机。因此应该将重心放在如何调,调多少的问题上,切实制定合理有效的水价调整方案,不影响或少影响使用者的正常用水需求。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
注释:
笔者认为,对于合理用水来说,其需求弹性很小,消费者是价格不敏感的;而对于浪费型用水部分,其需求弹性是很大的,所以消费者是价格敏感的。
李云鹤,汪党献.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需水函数分析和水价节水效果评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08(6) .
刘庆爱.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10).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第58-5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帕累托改进,是指以帕累托标准来衡量为"好"的状态改变。帕累托标准,是指如果至少有一人认为A优于B,而没有人认为A劣于B,则认为从社会的观点看亦有A优于B。参阅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第33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帕累托最优状态,指任意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有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的资源配置状态。参阅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四版,第33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搭便车理论: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于1965年发表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利益和团体理论》一书中提出。其基本含义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
只是借用“穷人经济学”的思想,主张将公共产品政策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从而增进社会公平。
根据中国水网公布的2007年全国32个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算的简单算术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