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春:主体性德育的悖论与转换
主体性德育是主体性思想在德育领域的反映。相对于被动、听话、灌输的传统德育,以尊重和发挥学生主体性为特征的主体性德育无疑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但是,德育活动本身体现了社会规范对受教育者的要求,它在实施过程中既受到具体教育制度的影响,也受到整个社会环境的制约。而绝对主体性要求实现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对客体的支配,德育则反映着社会所希望达到的教育目标。从这个角度看,主体性和德育之间是存在着价值冲突的。在主体性德育中,教育者希望学生能够主动地认识自我、反省自我、提高自我,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但也要看到,受教育者个体往往具有惰性或德性的欠缺。道德教育必须重视个体差异性和道德发展的不平衡性,否则就会因缺乏现实根基而走入空想。
道德品质的养成不可能完全依赖于主体或客体某一方,只能来源于两者的相互作用,即主体间性的实践活动。在具体的教育形式上,主体间性德育强调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对话的形式在情感、思想、观念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传递和沟通,对已有的德育认识进行辩证的分析,并形成符合社会发展和自身特性的新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2009年第5期)
卢岚:“草根性”的复归:德育实效性提升的切入点
我国现行德育是以灌输为主的外施性方法进行的,很难深入人心,成为受教育者自觉的道德需求,因而,影响了德育效果,其根源在于忽视了德育的草根性。德育草根性是相对于灌输性德育而言的,它植根于社会土壤,自觉地进行人的教育和自我教育,使德育活动成为有源之水,有根之树,使学校灌输性德育得以生动活泼、高效实施。草根性通过对人的自由生命的舒展引发当代德育观念的深刻变革,使本真形态的德育与人的整个生命历程相连接,并伴随着人的生命走完人生。德育草根性使德育机制本能得到尊重与满足,让生命活动处于自然蓬勃的状态。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支持下生活在文化的、创造的、诗意的教育活动过程中,他们向真、向善、向美的本能天性得到充分发展。德育草根性的学理基础在于通过对人的尊严和人的理性本质的确认,为幸福获得合乎人性的发展方向提供担保。因此,必须从认识德育的草根性为切入点,以人的本能为内核的生命自然为依托,深入展开德育草根性的研究,激活灌输性德育的生命力,使其与德育草根性融为一体,实现德育草根性和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提升德育的实效性。
(《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1期)
雷虹:惩罚教育:中小学德育成败的关键
德育是中小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如今,惩罚教育备受争议。“赏识教育”口号的提出,使许多人认为“好孩子是被夸出来的”,从而反对传统的惩罚教育,认为老师无权惩罚学生,要求学校摒弃一切惩罚。惩罚,是行为主义的一个概念,即通过建立一个厌恶刺激,减少不希望发生的行为出现的概率。惩罚教育是一种很好的隐性德育过程。众所周知,直接经验比间接经验更具有教育意义。在接受惩罚的过程中,学生获得了最直接的行为感受。因此,惩罚不但不能摒弃,而且,它还是一个很好的道德教育的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师如何实施惩罚。据此,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将德育的视角转向惩罚教育,对惩罚教育进行剖析,探求惩罚教育的实施策略。
(《科教文汇》2009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