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津
与西方人交流时,如果能得体地使用称呼语往往会达到意想不到的交际效果。
西方人的full name(全名) = first name/given name(名) + middle name(中间名) + family name/surname/last name(姓)。
例如,现任美国总统的全名是George. W. Bush。 其中George是first name,W是middle name,bush是family name。
first name和family name比较常见。它们的排列顺序是名前姓后。 middle name位于名和姓之间,而且常常被省略。例如,Peter. H. Grant就常常直接写成Peter Grant。 中间名可以由孩子成年后自己取,也可以由母亲婚前的姓充当,中间名可以由多个词组成。例如,麦当娜的英文全名是Madonna Louise Veronica Ciccone。 有些西方人还有“Christian name(教名)”,通常位于名字的最前面。它是婴儿在接受洗礼时,由牧师或双亲给取的名字,具有一定的含义。它寄托着父母对孩子的希望和祝愿。例如Edward Aden Davis中的Edward就是教名。再譬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中的William也是教名。男孩子的名字多取自《圣经》、希腊(Greece)神话或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常见的有Abraham(亚伯拉罕),Adam(亚当),Albert(艾伯特),Alexander(亚历山大),Allan(艾伦)和Andrew(安德鲁)等。女孩子的名字则讲究优美、纯洁,寓意高雅、含蓄。例如,Alice(爱丽丝),Anna(安娜)和Diana(戴安娜)等。
英国人习惯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T.Thatcher;而美国人则习惯于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知道了名字的写法,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英美人是怎样称呼他人的。
第一种方法,直呼其名。西方人崇尚自由平等,他们常常抛开长幼关系和身份地位而直呼别人的“名”。例如Anna Grant就叫Anna。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西方电影里常常看到有孩子直呼长辈的名字。
西方人常常用简略形式称呼对方以示亲近。例如,把Thomas叫成Tom,把Andrew叫成Andy,把Robert叫成Bob。 这有点类似于中国人的做法。我们经常叫小女孩或小男孩的小名,而不叫她或他的全名。例如,把“马婷”叫成“婷婷”或“婷儿”。
第二种方法,西方人用“职位/头衔 + 姓”来称某些有特殊身份的人,就像中国人常叫“张局长”、“李经理”一样。中国人认为这样称呼可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和礼貌,但是如果你跟这位“张局长”是“老交情”,直呼其名反倒显得亲切。在这点上英国人跟我们中国人的习惯有点相似,不熟的人要用正式的称呼,如“Professor so-and-so”、“Governor so-and-so”等。熟人之间则用第一种方式直呼其名。
而美国人称呼别人从不加行政职务,无论你是校长还是经理都是直呼其名,以示平等和亲切。
最后一种方法是用“称谓词 + 姓”。
Mr(Mister的缩写)、Mrs(Mistress的缩写)、Miss和Ms等称谓词的含义各有不同。 Mr表示“先生”,是对成年男子的一种尊称。 Mrs表示“夫人”,其后加夫姓,是对已婚女子的称呼。例如,Marie White(女)与John Davis(男)结婚,婚后别人都叫她Mrs Davis,其正式名字也要变成Marie Davis。 在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成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和D. C. Sullivan。 Miss指小姐或未婚女士。 Ms则是在女权运动后产生的一个新词,可以翻译成“女士”或“小姐”。这个词本身显示不出婚姻状况。如果遇到一个不知道是否已婚的女士,用Ms这个词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