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推行听证制度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其中要求,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决定指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摘自《南方日报》2008年6月19日)
涉农价格及收费将全面整顿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对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用水用电、农村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畜禽防疫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要予以取消,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
(摘自新华网2008年6月27日)
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标间不超300元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以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饭店为主,原则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点饭店客房套间协议价格应控制在600元以下,标准间和单间的协议价格应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级市的定点饭店协议价格应当低于上述标准。
(摘自财政部网站2008年6月27日)
全国纪检开通12388举报电话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于6月26日正式开通。该电话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当地用户直接拨打12388,异地用户加拨相应长途电话区号,即可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有关问题。
(摘自人民网2008年6月25日)
惩治预防腐败五年规划公布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其中指出,要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要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要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要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机关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等。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8年6月23日)
境外公司获准在中国上市
有关方面近日就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发表的情况说明显示,中国将按照相关审慎监管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形式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次级债券。
中方将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外资参股中国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有关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摘自《中国证券报》2008年6月29日)
小额保险将试水中西部农村
保监会近日公布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将在中西部9个省区试点推广农村小额保险。根据保监会的调查,中西部农村78.9%的家庭听说过保险,但是购买过保险的只有29.8%,且收入越低购买保险的比例越低。没有购买保险的原因,55.2%是因为价格高。
根据试点方案,小额保险试点产品需要满足价格低廉、保险金额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保险期限1年到5年之间以及除外责任少等条件。保监会表示,首批试点主要推广意外伤害保险,并推出适量定期寿险,也可以考虑承保多个生命的联生保险。
(摘自《新京报》2008年6月24日)
网络曝光机制建立不良网站将被“布告天下”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正荣介绍,从6月25日起将在百家网站开辟“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专题基地”,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同时建立网络曝光机制。在网上定期曝光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网上欺诈、传播计算机病毒、发送垃圾邮件等不道德行为,曝光公众举报较集中的网站名单。
(摘自《法制日报》2008年6月26日)
上海:地铁车厢广播禁商业广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决定,到今年年底前,对车厢广播中的商业广告进行清理,通过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等形式,让商业广告逐步淡出地铁车厢。
据悉,商业广告清理后留下的“空白”,将由公共服务信息及公益广告所填补。根据计划,今后上海地铁车厢内的播音广告,将以车站的地标性信息为主,并适当提供公共服务信息以及部分公益广告等内容。
(摘自商务部网站2008年6月30日)
北京: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最高可罚20万
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对有关单位未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摘自新华社2008年6月29日)
重庆:36万条短信征集举报线索
“再好的教育比不上自重,再好的监督比不上自励,再好的机制比不上自警;视人民为父母,存寸草报春志,甘做公仆,廉洁勤政,定获美名。” 6月20日以来,重庆南川区检察院与南川移动公司、电信局合作,组织业余报道员专门收集和编写廉洁警句,连同检察院的举报电话一起,通过手机短信和固定电话语音群发的方式,向手机和座机用户发送反腐短信和语音提示共36万条,向社会广泛征集举报线索。
(摘自新华社2008年6月27日)
浙江:多种事项办理可仅凭户口簿
7月1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实施。从7月1日起,公民涉及居民结婚登记、银行业务、养老保险、购房、就学等事项的办理,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规定》还增加了“市内户口实行网上迁移”的规定,打个比方,例如杭州范围内户口需要迁移,可直接从网上迁移,迁移人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只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摘自浙江在线2008年7月2日)
广州:市民申诉可能让一把手被问责
《广州市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日前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办法》规定,监督机关一次查出违法违规金额合计超过500万元且已作出检查处理决定的,有关部门将向市长提交检查报告并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办法》规定,市长、副市长可以根据下列渠道获得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对政府部门及其行政首长的举报、控告、申诉;上级领导和机关作出要求问责的指示、批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司法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新闻媒体反映的违法事实和问责建议等。
(摘自《广州日报》2008年7月1日)
朔州:副科以上干部要重考驾照
6月13日,山西朔州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指出“近年来,朔州市个别党政机关干部驾驶公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及国家造成了损失。”
文件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副科以上干部要重考驾照。在培训和考试之前,由受训者所在单位集中收缴机动车驾驶证,统一交回朔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市交警支队统一免费发放培训资料和安排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合格者即时发还驾驶证,不及格者将退回原驾校再次培训,对再次培训后考试仍不及格者,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摘自《济南日报》2008年7月4日)
东莞:低收入者可领千元“红包”
受到澳门为市民发红利做法的启发,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决定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8个群体一次性发放1000元“红包”,这是首次将“边缘户”纳入临时补助范围。此次补助的发放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非五保户的孤寡老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为401~600元的人员)8类人员。同一人多重身份的只能领取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不能重补,发放标准是每人发放1000元。
(摘自《新京报》2008年6月26日)
浦东:招进一名博士后可得10万补贴
在浦东的单位每招收一名进站博士后,浦东将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用于博士后的项目研究和生活补贴。
对引进流动站博士后开展短期项目研究的单位,浦东也将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项目资助。以鼓励博士后在浦东重点发展的企业内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
浦东3年内规划建设3.7万套、面积230万平方米的各类人才公寓,以缓解人才租房困难,并对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提供房租补贴。
(摘自《东方早报》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