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明
数学具有抽象性、严密性和应用广泛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在小学数学中同样表现得十分充分。长期以来,数学的抽象性颇受小学数学教育研究者以及一线教师的重视,数学的严密性被关注的程度则要逊色得多。事实上,数学严密性的具体特征与儿童数学思维之间的冲突,已经给日常教学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研究二者的关系,对提高儿童的数学思维品质和数学素养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对改善当前的小学数学教育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儿童的数学思维:不严密中的严密性。
所谓严密,就是没有空隙之意。我们说数学具有严密性的特点,就是说数学概念准确,没有歧义;数学证明讲究逻辑,无空子可钻;数学的叙述、符号的使用有一套规范的系统。
数学是严密的,但儿童由于其身心尚处在发展之中,其思维水平还不能达到数学严密性所要求的程度。通过观察小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的表现,我们不难发现,在儿童不甚严密的数学思维中,也存在严密性的一些主要特征。
1.相信直观感觉。
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句话强调了眼睛所看到的“事实”的重要性。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来说,他们还不能将主体与客体区分开来,思考问题时,更相信自己的直观感觉,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现实情景。下面关于平行和垂直的例子就很典型。图1(a)和图2(a)是目前教材中让学生认识平行和垂直时所呈现的“标准”图形,这也是学生大脑中“平行和垂直”的样子,他们并不承认图1(b)和图2(b)也是平行和垂直的。因为,这与他们先前所看到的平行和垂直的样子不相同。再如,在认识10以内数的时候,认识数字“几”就可以看到教材上有几个具体的实物图形(人、动物、小棒等),学生通过数一数的活动,很容易接受。但在认识比10大的数字时,如果也还是用“数”实物个数的方法,他们能接受(见图3);可是一旦将10根小棒捆成一捆,剩余的小棒摆在旁边时(如图4所示),他们就有点不习惯,难以接受,这是因为表示法不直观所致。相信直观感觉,不是因为他们的思维不严密,而恰恰是儿童思维严密性的重要体现。就像图1,老师说b图所表示的两条直线是平行的,可在他们眼里,这两条直线明明是“斜的”,怎么会是平行的呢?他们才不会“轻信”老师的结论呢!可见,他们的思维还是很“严密”的。
2.重視外在形式。
重视外在形式是儿童数学思维严密性的第二个特征。如果说相信直观感觉是儿童数学思维的第一级水平的话,重视外在形式则可称为第二级水平。他们这时的思维已经有了初步的逻辑性,只是过于重视外表,而不太注意内容,或者说过于注重形式而容易忽视本质。例如,在初步认识分数时,尽管老师很强调“平均分”(我相信老师们都能做到这一点),但到具体问题时,下面的情况时有出现。
例如:用分数表示下列图形中的阴影部分。
《人民教育》2006年第3~4期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追问学校数学与生活数学的分野》,文中谈到一个教师在教学“三角形稳定性”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教师让学生把三角形和四边形木架拉一拉,体验三角形的稳定性。可能是木架钉得不牢固,一个学生将四边形木架拉成了如图6所示的三角形,并由此断定“有的三角形没有稳定性”。文章作者从这一事例出发,讨论了学校数学与生活数学之异同。本文无意讨论这个话题,只是觉得这个例子能较好地说明学生思维的严密性。本例中,学生将木架自如地在四边形和三角形之间转换,从而“发现”了自己的结论。学生得出这种结论并没有错,因为他是通过比较后得出的,而比较是数学思维的重要方式之一。这说明他在思考,只是思考时重视了外在的东西而已。其实,拉的活动、形状的变化都是表面现象,他并没有去思考三角形的概念(本质),倘若当时教师要求他在拉木架时,由两根木条组成的“线段”必须始终保持是一条完整的线段的话,他也许就得不出那个结论了。
3.认同合情推理。
所谓合情推理,简而言之,就是“合理的猜测方法”①。它与论证推理不同,论证推理是严格的数学理论建立的基础,但它与论证推理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因为数学理论(结论及相应的证明)靠合情推理才得以发现,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限于学生的年龄、心理及知识水平,小学数学中的许多理论(主要是结论)并不是基于严格的逻辑推理而得出的,相反,主要是基于简单的归纳方法。一般采用的方式就是通过实际操作、演示或举出一个能“证明”结论的例子,在此基础上归纳、概括出相应的结论。同时,限于篇幅,操作、演示也好,举例也罢,一般都只有一个,而且是非常理想化的状态,但小学生都很认同这样的结论,他们认为这样的结论是可靠的。像前面提到的那位学生,他只是通过一个不牢固的四边形与三角形之间的形状变化,就得出了“有的三角形不具有稳定性”这一结论。他并没有考虑到这只是一个特例,也没有去思考造成这个特例的原因(钉子钉得不牢固或者是自己用力太猛而强行改变了四边形的形状),更没有去思考为什么别的同学的四边形木架没有被拉成三角形。他只看到了这一个事实,就得出了那个结论,在他的思维中,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他平时从教师、教材那里获得数学结论的方式就是这样的。
再如,在讲解圆锥体的体积公式时,大多是通过将两个等底等高的圆柱与圆锥进行比较(通过实际的倒沙子、倒水等操作过程或者用多媒体课件演示),在教师的引导下,得出圆锥体的体积公式。其实,这只是一个验证性的实验,但学生对此却深信不疑,因为事实摆在面前,有些事实的获得还是他们亲自实验得到的,怎么会错呢?
上述事例都说明了小学生数学思维严密性的一个特征———认同合情推理。
4.单维度的思维方式。
单维度的思维方式是指儿童在进行数学思维时,总是从一个维度(不论是顺向思维还是逆向思维)去思考问题,当需要从两个维度甚至多个维度(两个以上)去深入思考时,他们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所适从。
皮亚杰曾经以“钟摆”为例来说明儿童思维的单维度特征②。众所周知,钟摆摆动的速度因绳子长度的改变而加快或减慢,而锤的重量、下落点的高度以及最初的推动力,并不影响摆动的速度。但如果在同一时间内改变了所有因素,并使处于具体运算阶段(7~10岁)的儿童相信,改变锤的重量对摆速是有一定影响的,他就会真的相信这一点。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例如在认识角时,如果同时改变角的大小和边的长度这两个因素,学生就很难相信角的大小与边的长短无关。他们会相信边的张开程度与边的长短同时影响了角的大小(或许,他们更相信边越长,角度越大)。圆的认识的例子也许更经典。在小学数学教材中,圆被定义成(也许用“说成”更恰当)“由曲线围成的图形”,教学时基本上都是用圆形纸片来说明这种图形。由于没有“轨迹”的概念,学生很难区分圆周(通常简称为圆,也就是小学数学中所说的“圆”)与圆面。因为在形成这个概念的过程中,圆周与圆面这两个因素是同时发挥作用的,由此引发了下面的说法,即“同一圆内半径并不相等”,也就是说,线段OA是该圆的半径(如图7所示),线段OB也是该圆的半径,因为点A和点B都在这个圆上。这个案例并非杜撰,而是笔者在听课时所遇到的,更令人意外的是,教师在课堂上否定了学生的这一说法,而私下里却认为学生的说法是有道理的。这一问题的出现,虽然体现出小学生数学思维中单维度的特征,但不可否认,它也与数学教材呈现这一内容的方式有关。
二、教学:多维度应对。
儿童数学思维所表现出来的以上特征,对整个小学数学教育都有很大的启迪。
1.加强变式练习。
由于兒童的数学思维表现为相信直观感觉、重视外在形式等特征,教学时通过观察、实验等实践活动以及呈现标准的算式、图形等,可以让学生较快地接受相应的数学知识,形成数学认知结构。但仅此还不够,还必须加强变式练习,让学生认清哪些是本质的,哪些是非本质的,这样不仅能培养学生思维的严密性,也能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品质。
2.培养学生质疑的习惯,引导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
培养学生质疑的习惯,并不是在学生得出结论后多问几个为什么这么简单。由于小学生数学思维中本就有认同合情推理的特征,加上小学数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又是“例子+结论”的模式,当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得出与教材上一致的结论时,教师再问为什么,只能使学生把过程重复一遍(也许在用语上更准确,更接近教师的要求),而不能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笔者以为,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多角度地思考问题,不失为一种好的途径。
例如“积的变化规律”,教材上呈现了下列几个算式(顺序为笔者所加):
6×2=12(1)
6×20=120(2)
6×200=1200(3)
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将(2)式与(1)式比较,将(3)式与(1)式比较,从而得出“一个因素不变,另一个因素乘几,积也乘几”的规律。作为教材,这样编写无可厚非,但作为教师,这样教学则有不足。因为本例中只是第二个因素在变,如果第二个因素不变,只有第一个因素在变化,上述结论还成立吗?为了引导学生去这样思考问题,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再给出两个算式:12×2=24和36×2=72,将这两个算式分别再与(1)式比较,从而得出上述结论。显然,加进这两个算式,对学生思维的影响就完全不一样,它使得学生在不知不觉中从多个角度去思考了问题,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多举反例的方式。反例既可以由学生举,也可以由教师举,再引导学生去思考。如在学习轴对称图形时,教师可以有意识地举一些面对称图形的例子让学生去判断,以使学生更深刻理解轴对称图形的本质。
3.改变数学内容的呈现方式,适当增加核心概念。
为了培养学生数学思维的严密性,有时内容的呈现方式应适当地加以改变,像上述积的变化规律的例子,如果教材本身就出现12×2=24,36×2=72两道算式,并提出相应的问题让学生思考,那就更加完美。
适当增加一些核心概念,也可以让学生的认知结构更加完整。如几何中的“简单封闭曲线”、“简单封闭区域”等概念,对于学生区分某些概念(如圆周和圆面)是很有帮助的,而这些概念本身对处于形式运算阶段初期的小学高年级学生来说,并不是特别难以理解的。当然,能不能增加核心概念以及增加哪些核心概念,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也是一个难度更大的问题,笔者在此提出来,希望引起更多人的重视。
注释:
①郑毓信:《数字方法论》,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②〔瑞士〕J.皮亚杰,B.英海尔德著,吴福元译:《儿童心理学》,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10~111页。
(作者单位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