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帆
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曾预言:“21世纪影响世界进程和改变世界面貌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但此前,中国的城市化具有一种表象的性质。对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他们在教育、户籍、医疗、保险等方面,都无法像市民那样,平等地拥有受教育、迁徙、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权利,这使很多农民工选择了“临时务工、定期回乡”的道路:尽管他们走出了乡村,但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也没有割断与农业的关系。
这样的背景,催生了极具中国特色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这也意味着,当我们思考“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时,必须沉浸于中国城市化的意义洪流之中———要知道,城市化不只是农民进城,也不是大楼越盖越多。它的深刻内涵在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这不仅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且包括二元结构的转换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央会做出“城市反哺农村”的决策———“反哺”正是转换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反哺”理解为经济利益补偿的话,那未免太过浅薄。更重要的是,“反哺”意味着尽力给农民补偿曾经缺失的公共产品,把他们也纳入公共保障体系,让他们也享有市民的权利和待遇。
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享有良好教育的机会,是一個政府对正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最有意义的“反哺”。作为促进民众向上一阶层流动的推进器,教育对农民工及其子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融合剂,能让农民工及其子女真正融入城市,而不是被城市所排斥;它是公平秤,能够帮助农民工及其子女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有尊严地参与和分享现代生活。
然而,教育不是一个孤立的事项,它处在社会这张无比复杂的大网之中。实事求是地说,“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性障碍所造成的。要解决它,光靠教育部门不太现实,因为它牵涉到的体制至少包括:改革户籍制度,提供医疗、保险,让农民工及其子女能享有市民的待遇,能在城市定居下来;配套廉租房制度,与对常住居民的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让农民工子女可以在自己的社区里“就近入学”;等等。
除了制度性障碍外,实践中一些操作性问题也不可忽视。除了汪明在上文所提到的学籍管理、经费保障外,地方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还有:接收农民工子女时,是否需要设定一些门槛?如果没有门槛的话,会不会导致出现新的教育移民?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免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其中是否包括了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虽然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来接收“流动儿童”,但地方政府常会指定一些学校专门面向农民工子女,这是否会导致新的教育不公?
面对这些困难,政府的态度至关重要:外来人员的涌入是麻烦还是机遇?
有人偏向前者。就在几年前,一位学者曾建议,对进入北京的外来人实行“人口准入制”。这个建议的背后,实际是把城市人与外来人区别对待的粗暴管理方式,以“保持人口与城市资源的平衡”为借口,却忽略了宪法基本的平等精神。
也有人选择后者。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大规模外来人口涌进美国西部城市,超出了城市原有的承载力,以至所有的市政设施都处于失控的状态。此时,城市的管理者不是一味排斥,而是加快了社区(包括配套的教育、医疗等机构)的发展速度,思考如何为愿意留在那里的产业工人提供机会。经过数十年的经营,西部城市最终从边陲小镇走向了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大都市。
对流动儿童“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的规定,表明了中央鼓励地方抓住这个机遇的决心。对正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来说,抓住这个机遇极其重要。有数据表明,从2000年到2050年的50年时间内,中国将有7.2~8.8亿人从农村走向城市。他们作为一个相对弱势的人群,提醒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丰裕社会该如何将财富转化成为其他社会福祉,才不至于让这些人被抛下城市化的列车?
问题的答案已逐渐显现。去年,福建、北京、四川等省市先后做出了取消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的规定。这是一小步,但它意味着政府正试图摆脱单纯的物质积累的诱惑,不再让GDP成为唯一的目标。在心灵中曾经充满过实用主义的东西后,现在,我们更需要一个和谐而温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