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人,便有了社会,人总是生活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的。人生在世,不可能没有朋友。“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些老话讲的就是交朋友的益处。高朋满座,置酒会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是何等的雅境。为朋友两肋插刀,为知己肝脑涂地,是多么的仗义。但是,不是所有的朋友都能如此的。韩愈曾写这“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善,仅如毛发比,反目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反挤之,又下石焉。”你看,涕泪交流,对天盟誓,生死不背叛朋友,使人不能不信以为真。可是,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哪怕是为了毛发般的小利,竟然反目成仇,视朋友如路人,甚至落井下石,人情是多么的淡薄啊!
古人云:“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鲁迅先生讲“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可见,泛交易得,知音难觅。正因为如此,真正的朋友尤为显得重要。古往今来,人们对交友之道论述颇多,在此无需赘述,但就人民检察官如何交友谈一丁点儿拙见,以供检察官们参考。
说到检察官交友,似乎有点特殊。毕竟检察官公职在身,权力在握。这既可以赢得他人的尊重,也必然会遭遇有些人的阿谀奉承,还有可能成为势利小人攀附利用的对象。因此,检察官们交友不得不慎之又慎,三思而后行。作为检察官要耐得住寂寞,学会享受清静,要坚持雅操,好爵自縻,不要贪恋花繁蝶舞,也不必在热闹中品味潇洒。
对于那些本来不成为朋友的人,突然间登堂拜访,拍肩膀、抱脖子,开口朋友,闭嘴兄弟的,你可得留点神。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等到了一定的火候,他就会向你摊牌,请你“关照”什么人什么案件。如果是过去的至亲好友,凭着老交情,请你为他或别人办点事,如果不违背原则,不涉及利用职权,仅限于朋友相助,当然应该尽力而为。因为检察官也要交朋友,也需要知心朋友,在人生道路上互相帮扶,携手前行。如果是来打探消息,催办案件,或请你做托儿,从中牵针引线帮忙照顾的,你一定要告诫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要沾污了纯洁的友谊。不然的话,也只好不惜撕破脸皮,为了维护原则而得罪朋友了。
对于那些给你换一套最新款式家具,置办一身名牌行头,或总想拉你到高档酒店、歌厅、桑拿等场所去享受生活的朋友,更要警惕,对他最好是敬而远之。人们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金钱铺路,酒肉相请,是打前站,目的是要回报的。如果你丧失警觉,被朋友牵着鼻子走,面临的可能就是一场灾难。
对于那些萍水相逢,见面后就向你索要名片和你合影,然后到处张扬,标榜与你是铁杆哥们的,你得赶快同他说“拜拜”。他那是拉虎皮做大旗,用你的名望为自己做广告,兴许他还会拿你的名义去骗人钱财也不得而知。
对待朋友,“宁可人负我,切莫我负人”。检察官交友更应有这种度量。但绝不能搞“哥们义气”,是非不分,更不能“拉帮结派”,胡作非为,不然的话,就会葬送友情,害了朋友也害了自